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国际国内形势,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安排部署。作为政治、经济、社会目标的基本执行单元,县域在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扎实推动县域共同富裕是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中国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城乡均衡发展
城乡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县域共同富裕的硬道理,城镇和乡村两者缺一不可。为此,需要以全局的思维来审视,既要考虑到城镇的快速发展,也要顾及城乡的均衡发展,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城乡的均衡高质量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城乡资源均衡配置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要支持综合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城高标准建设中等规模现代化城市,有序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有效提升县域综合能级,增强城镇人口吸纳能力。二是要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资源均衡配置的新发展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基础设施,逐步消除资源流动障碍,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城乡协同、融合发展。三是要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及其城镇融入能力,更进一步发挥城镇的人口集聚红利。
加大乡村振兴力度。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要靠发展解决好农民的收入问题,即依托县域所拥有的独特优势资源,发展壮大农村富民产业,比如全域旅游业、有机生态农业、新兴绿色产业等,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到产业发展与增值收益分享中去。其中,发展农村旅游业要注重县域统一规划,注重特色发展、配套服务和客源培育,避免盲目投资造成低水平重复。同时,推进县域共同富裕不仅意味着农民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为此,必须持续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特别是农村能人和乡贤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好满足农村群体精神文化与物质要求。此外,县域要认真总结乡村发展的宝贵经验,逐步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评价标准与工作制度,实现从资源集中支持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乃至共同富裕的平稳过渡。
数字转型,创新驱动县域发展动能
在万物互联时代,发展数字经济是县域把握机遇、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路径。“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扩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无不深刻反映数字经济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县域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紧扣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构建良性数字生态三个主题。
加快推进县域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是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县域政府要立足发展实际持续推进新基建,加强战略布局,优化财政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与创新基础设施等建设,适度推动体系化建设、规模化部署与产业化应用,提升县域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加速推进县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要素不断融入农业、商贸服务业等传统产业的生产、流通、分配各个环节,推动县域“数字+特色农业”等多业态的融合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释放数字经济赋能融合力。另一方面,县域政府要积极推广成功模式,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个性化案例方案,着力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破解企业“不敢转”“不能转”“不想转”问题,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度。
构筑良性数字生态体系。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需要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安全方面,县域政府要加快县域重要应用系统和数据综合集成体系建设,打造一体化、智能化、高效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强线上监管,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发展方面,县域政府要积极推动本地企业与数字平台对接,宣传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投入产出结果,构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搭建多渠道、多方式的数字场景,鼓励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用户、企业与研究机构加强交流与分享,培育更多的创新主体,形成以共同价值创造为追求的良性数字生态。
深化改革,强化保障县域发展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高度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并指出“党坚决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进行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体制改革,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形成和发展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始终是县域发展进步的动力之基、活力之源。
创新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营商环境是影响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活力的基本要素,是衡量国家、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准。县域政府应将优化营商环境看作“一把手”工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配机制,加快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优化分工安排、精简工作程序,全面推进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市场法治化程度,逐渐弱化人脉、人情关系影响,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保障各种有利于市场交易的政策落实落地。
优化县域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首先,县域政府应充分研究与分析社会发展的问题与难点,确保出台政策的权威性与长效性,探索建立适合县域社会治理的常态机制。其次,县乡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地区群众的急难愁盼,必须提高基层干部尤其是县乡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鼓励领导干部驻村调研、深入群众、关注民生,有效总结基层工作的经验与案例,进一步引导一线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最后,打破地区领导干部晋升壁垒,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与评价主体的多元性。
招才引智,释放人才红利。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县域应建立全面、动态、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方位人才引进体系,打破地域、编制、身份等限制,完善人才绿卡、人才公寓等政策。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招引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领域紧缺性人才,破解县域就业、就学、就医等难题。在金融服务、就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为返乡就业、创业人员提供更多支持,鼓励返乡人员充分发挥就业创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助力县域农村地区人民增收致富。
董雪兵 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