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独特政治成果和伟大的制度创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时代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本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展开
民主是人民运用政治权利,通过政治参与,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换言之,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充分展现民主实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上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展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涵盖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环节要素。在实践中,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形成了一套人民民主的程序,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权力机构和政治组织的协商、议事和决策等都贯穿着人民民主的原则,涵盖了全过程民主的各环节要素。其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求,“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明确了“决策之前”“决策实施中”各环节进行广泛协商的程序,体现了“全过程”的原则要求。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权利广泛、参与平台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发展和创立了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设计,保障了人民的选举、参与、协商、监督等各项权利。同时,我国的民主实践还不断拓展参与渠道和平台。比如,人大为立法设置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等,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项、起草、审议、决策、论证、监督等环节。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政治参与主体覆盖面广、参与层域宽、参与内容丰富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参与主体看,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等均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拥有完全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从参与层域看,人民可以依托人大、政府、政协、政党、人民团体、基层及社会组织实现广泛、多层的政治参与,实现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从参与内容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形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全过程民主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独特优势。在新时代背景下,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就应当保持政治定力,“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
首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政治制度优势的根本保障和主要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经过不懈探索和奋斗创立的;党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集约化效能。同时,党自身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等,能不断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保证制度优势的有效发挥。
其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方向,把握积累的政治经验和政治原则,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优越性和在实践中形成的比较优势,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再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保持政治定力。我国的民主建设不能脱离自身社会政治条件、历史文化传统,应坚持从自身的国情和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发展道路,又要着眼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政治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现实要求,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困惑,科学、稳步、有序地推进。
最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不断创新。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创新民主参与渠道、平台和形式,如电子政务平台、远程政治参与平台、网络议事议政平台、网络协商平台、信息公开平台等,拓展人民政治参与空间,力求形成制度化、立体化、体系化民主参与格局,让便捷、高效的政治参与覆盖全体人民、全社会、不同地方、不同群体、不同政党、不同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等,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更加完整、更具现实性。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过程的覆盖和贯穿,注重过程民主的机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强调把人民性原则贯彻议事决策的全过程之中,强调利用制度机制保障全过程民主原则的落实。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构建一套程序合理、环节相扣、体系完整的制度机制规范,覆盖政治参与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保证政治参与实践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规可守。
首先,要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为框架,健全和完善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健全、完善制度落实机制,如完善人大立法立项和调研机制、草案征求意见机制、人大监督机制、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政协议题专题协商机制、政党参政议政上下联动机制、基层组织议事决策机制等。通过制度机制的落实,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覆盖人大、政府、政协、政党、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等各权力主体的治国理政行为,落实到决策、议事、协商、对话、评估、监督、讨论、咨询、听证等各个政治实践中,实现全方位全过程民主的目标。
其次,要建立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议事决策的程序规范、制度规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应该把民主原则贯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等的政治行为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如议题提出过程规范、草案形成过程规范、决策过程机制、决策实施监督机制、决策落实结果反馈制度等,通过构建和完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决策前、决策实施中、决策实施后等各个环节,并使之环环相扣、相辅相成,达到全链条过程民主的目标。
再次,要健全和完善各类议题、各领域、各层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应当把人民民主的原则覆盖各类议题、各个领域、各层域。议题覆盖意味着涉及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实际问题都应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领域覆盖意味着要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中,使每个领域的议事、决策都有制度程序规范;层域覆盖意味着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覆盖到地方各级组织及各个层域中,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规范和程序规范贯穿到各级政治组织的议事决策行为中。同时,还应使各个层域之间制度规范相互融会贯通,产生共振效应,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的目标。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所在。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在政治参与的制度机制、流程、链条、环节上下功夫,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作者单位:龙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