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扎根本国土壤的民主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实现民主的具体道路也不相同。“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向幸福的道路不尽相同,各国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这本身就是人民幸福的应有之义。民主同样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全过程人民民主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孕育形成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展现了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符合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充分反映了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出独特优势,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经过长期探索,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逐步构建起一整套保障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凝聚共识、优化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创造。在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具有显著优势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点。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保证国体、政体以及其他一切治国理政活动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充分民主权利。这种民主形式可以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不断增强党和国家活力,推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增强民族凝聚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现实基础,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在实践中焕发出勃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真正将民主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能够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又有严谨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实现形式;既能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有效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又能协调增进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权利,真正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
不断与时俱进的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需要。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制度创新举措,全国人大搭建起了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截至2021年6月,各立法联系点对109部法律草案、立法工作计划等提出近6600条意见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越来越便捷高效,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在立法工作中体现了生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此同时,基层民主实践也更加广泛、生动。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民议事会、居民议事会等一系列丰富多样的基层民主形式在城乡社区蓬勃生长,电视问政、广播问政、党报问政、网络问政等一系列充满时代气息的基层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日益丰富发展。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党的领导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民通过这一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更加广泛地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张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