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决议》对于新时代的经济建设成就作了全面总结。笔者仅就新时代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谈一点学习体会。
一、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灵魂,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基本遵循。
一是就业优先政策。就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新冠疫情以来,从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看,就业都是排在第一位的。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就是把经济稳定发展与百姓的民生福祉直接关联起来。因此,要把就业优先政策真正纳入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箱,把失业率稳定在自然失业率水平上,守住充分就业这个经济增长速度底线;完善劳动力市场指标(比如调查失业率)的统计、采集和分析,为宏观经济政策底线及取向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
二是社会托底政策。将社会政策放入工具箱,织紧社会保障网,兜底民生,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可能出现的劳动力市场冲击的未雨绸缪之举。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突破口提高社会政策托底水平,可以取得纲举目张的效果。一方面帮扶低收入群体、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能起到一定程度上扩大消费需求的作用。“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是新时代经济治理框架的高度概括。
三是共同富裕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共同富裕是大战略,落实到宏观调控上,就是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政策的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二、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改革、发展与稳定
西方主流的宏观政策,重心在稳定,因此也把宏观调控政策称作“稳定化政策”(stabilization policy)。相较而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改革、发展与稳定,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鲜明特色和实践创新。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与跨周期调节新思维,充分展现了新时代的宏观调控创新。
一是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长期以来,宏观调控一般都被理解成需求管理,因此,供给侧问题要么被“善意忽视”,要么无法纳入宏观调控的框架中。这实际上是受主流宏观经济理论特别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影响。将需求侧与供给侧对立、将宏观调控与改革举措对立,是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基本叙事,也是导致宏观调控效果不彰的主要根源。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宏观调控全过程,充分把握了宏观稳定与改革发展的辩证统一。政策当局不能只专注于宏观稳定,强调短期的“救急”,甚至突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制度、规矩,并且要改革给稳定让路;也不能为了推进改革,视宏观稳定与发展于不顾,典型的如所谓“休克疗法”。就宏观经济而言,新时代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主要是供给侧造成的。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需求与供给都纳入宏观调控范畴,实现供给与需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创新。
二是跨周期调节新思维。逆周期调节强调的是熨平短期波动,跨周期调节着眼于中长期经济稳定与发展。首先,跨周期调节注重政策的跨期效应。宏观调控当局不能只关注当期,还要关注下一期以及更长期,是一种动态的视角,是全过程的考察。跨周期调节尤其注重政策的滞后效应(或“后遗症”),克服政策“短视”带来的中长期不利影响。显然,跨周期调节既着眼于稳定,也兼顾改革与发展。其次,跨周期调节允许打破短期的指标约束。比如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增长指标可以低于潜在增长率,而赤字率也可以突破3%的限制。这反映出跨周期政策的务实性与灵活性。第三,跨周期调节重视政策的可持续性。尽管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无论是政府的赤字率、宏观杠杆率、利率水平,还是政府的“家底”,我国的政策空间都较为充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挥霍”。考虑到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大大增强,政策操作要留有余地,子弹不能一下子打光,以保持宏观政策的可持续性。
三、 统筹发展与安全,把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
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往关于经济政策的表述中,风险时有出现,但安全较为罕见。安全不简单是风险的反面,安全比风险有更为鲜明的国家利益考量,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同时具有更高的预警等级。统筹发展与安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也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新维度。
一是坚持发展与安全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障,安全基础不牢靠,发展的大厦就会地动山摇;另一方面,发展是最大的安全。从动态角度看,只有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才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避免被“卡脖子”,国家安全才有保障。宏观调控需要增强“安全意识”。
二是把握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安全(或风险)维度的凸显,使得宏观政策着力点由就业与通胀的权衡,转向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一方面,注重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风险。突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强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如果增长稳不住,有可能引致并放大金融风险,危及金融稳定。另一方面,通过防范处置风险巩固增长的可持续性。经济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不及时消除、不精准拆弹,就会严重影响发展和稳定,大大削弱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甚至阻滞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无论是从理论机制还是实践操作层面来看,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都是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强调二者的动态平衡,恰恰是因为它们之间矛盾的一面较为突出,常常会“按下葫芦起了瓢”。增长与风险的权衡需向体制改革要答案。如果不着眼于改革,还用“大水漫灌”方式来刺激经济,可能稳定了增长,却带来风险的上升;反过来,如果单纯去压风险,比如说一味去杠杆,结果也会带来对实体经济增长的伤害。
四、 加强党对宏观调控的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战略谋划和统一领导,提高党在宏观调控等经济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有利于形成共识,统一方向,增强宏观调控的战略性、协调性和权威性,避免宏观调控的碎片化,不同政策间相互冲突,以及部门或地方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情况。
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高质量宏观调控的根本保障。一是协调各方利益增进民生福祉。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宏观调控不仅要关注稳增长,而且要关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不仅要调整一般市场主体的经济关系,而且要从制度层面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只有进一步加强党对宏观调控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超越部门局限,协调各方利益,形成调控合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调控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策效力。尤其要重视宏观调控执行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角色。地方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可能会选择性执行中央政策,甚至“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因此,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制度化、法制化增强中央政府权威,克服本位主义、山头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可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效果不打折扣。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宏观调控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形成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经济问题的制度,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重大政策研究出台的过程中,完善社会听证、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各类程序,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适时预调微调,把握好政策的方向、力度和节奏,提高相机抉择水平。二是完善协调机制。宏观调控部门之间、宏观调控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均要建立多层面的政策沟通协调机制,避免单项政策各自为政,政策效力相互抵消或过度叠加。同时,为防止协调或“会签”过程中出现某些部门不配合从而延误政策出台的情况,应由有足够权威和拍板能力的机构负责协调,提高决策效率。
张晓晶: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