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勇:农业遗产与农耕文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5 次 更新时间:2021-12-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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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一个文化传承从未断绝的国家。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究其根本,我国传统农业的持续发展与多元开发是中华文化永续传承且绚烂多彩的物质保障。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农业开发的历史久远漫长,先民在长达万年的劳动实践中创造了多样的农业生产模式,有些甚至延续至今,是为我们今天所言之农业遗产。


农业遗产是中华文化的物质载体


农业遗产是一种因地制宜的农业生产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和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优秀农耕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与实践意义。第一,农业遗产是传统农耕文化的物质载体。中华农耕文化存在于传统社会的农业生产生活之中,依托于开展农业生产的土地和百姓。中华农耕文化是传统农业生产的凝练与升华,而先民所遗留之农业遗产正是中华农耕文化最重要的根脉源泉和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第二,农业遗产蕴含着传统农耕文化的精髓。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王朝兴衰存亡,传统农业影响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先民由农业生产经验总结凝练出的三才理论、阴阳和谐、天人合一等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世界观、价值观。文化的提升又反过来作用到具体的农业生产实践中,彼此交织,成就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与永续发展的中国传统农业。第三,农业遗产是传统农耕文化的当代呈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国领土广阔、民族众多,各地都有自己独特的农业生产方式,哺育了各地风格多样的地域文化,呈现出“美美与共”的特点,延续至今,共同构成了中华优秀农耕文化的当代表达。


我国农业遗产保护的阶段与现状


农业是我国古代社会的支柱产业,是中华文明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历经万年的发展演变,给今人留下了琳琅满目的农业遗产。遗憾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农业遗产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少有人进行系统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清末民初,内外交困之际,一批有识之士注意到引进西方农学的水土不服问题,开始整理和研究我国农业遗产,收集古代农业资料,我国的农业遗产事业得以萌芽。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农业遗产的保护与研究在我国蔚为大观,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有所拓展,越来越多的农业遗产也以更加鲜活的形象呈现在世人面前,其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基于古农书基础上的校注解读。古代农业典籍是我国先民留给后人的一项重要财富,它们的搜集、编纂和校注是中国农业遗产研究的基础,前期的保护工作大多致力于此。20世纪80年代,古农书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前辈先贤们基本摸清了农书的家底,对《齐民要术》《王祯农书》《农政全书》等重要农书进行了校注、解读,为我国农业遗产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推动了传统农业知识与农耕文化的传播。


第二个阶段:从古农书校注解读向农业技术史、经济史等研究的转化。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农业遗产的研究层面进一步拓宽。在前贤进行的古农书整理、校注和解读的基础上,研究重心向农业经济史、传统农业文化、农业灾害史等领域转化。农业遗产的范畴在这一阶段也得到拓展,涌现出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如《中国农业科技史稿》《西北农牧史》《太湖地区农业史》《农业经济史论纲》等,我国丰富多彩的农业遗产及其价值逐渐走出国门而被世界所熟知。


第三个阶段:从农业遗产资料的研究向活态传承的保护利用转变。农业遗产不是死的标本,而是活的原生态农业,具有直观可感、形象鲜活的特点,加之我国先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创造了众多具有区域特色且能够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农业系统,这些农业系统的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与认可。与此同时,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起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和我国农业农村部推动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NIAHS)项目的提出和实施,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农业遗产热”,进一步推动农业遗产保护走出书斋,走出田野,将历史与现实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与文化自信、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且成效显著,在经济和文化领域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依托农业遗产弘扬优秀农耕文化


中华文化的载体之一是传统农业,因此,对我国农业遗产的保护,以及进一步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在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简要来说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古为今用,营造和谐自信的传统农耕文化氛围。我国传统文化源自农业,一贯讲求耕读传家、诗书济世,因此有意识地挖掘和弘扬农业遗产中蕴含的传统农业文化,对营造全社会和谐自信的农耕文化氛围无疑是有重大意义的。我国的农业遗产是千百年历史进程中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产物,它提倡人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顺天时、应地利,适当运用人力引导天、地、人有机配合和协同,使农业有好收成。这种农业生产经验升华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节用物力”“中正平和”等哲学与文化概念,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同时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


第二,以点带面,打造引领优秀农耕文化示范基地。目前,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农业农村部已进行了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评选,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在此基础上应该进行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梳理出华南、华东、西北等几大片区中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遗产,推出一批具有世界影响的示范性农业遗产基地,发挥它们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挖掘示范基地丰富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


第三,上下同心,构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的培养体系。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和魂,其传承弘扬是一项长期工作,尤其需要一个很好的平台来生动地诠释和体验其精髓之所在,因此要站在历史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高度重视农业遗产平台的打造,要将农业遗产的保护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首先要以政府为主导,出台农业遗产保护条例、优秀农耕文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文,从政策上形成导向,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障遗产地农民权益;其次,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开发,让遗产地百姓收获实实在在的利益,认识到保护农业遗产与传承农耕文化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事业中;再次,需要广泛宣传和动员,让全社会了解农业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唤起民众对优秀农耕文化的再认识。有必要将之纳入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让农业遗产地成为大中小学耕读教育、社会实践的重要基地,使年轻一代通过参加农事活动,体验乡村生活的乐趣,进而增加对传统农耕知识和优秀农耕文化的感悟。


农业遗产与农耕文化互为表里,是先民万年农耕实践的智慧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后人的宝贵财富,具有跨越时空的永恒价值。其保护与弘扬并非一家之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设立专项基金,成立相关协会、联盟等,尤其需要充分调动青年志愿者、社会有识之士、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鼓励、支持他们投入到弘扬农耕文化的事业中,打造农业遗产保护共同体。如此,我国优秀农耕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就能落到实处,文化自信与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等也能务实、高效、稳步地前进。


(作者:卢勇,系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教授)


(文章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20&ZD16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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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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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2021年11月27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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