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逻辑起点是人能弘道,仁者爱人,敬德保民,诚意正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下为公。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内在机理是坚持“伊儒贯通”;培养“伊儒会通”的经学人才;构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形成爱国爱教相统一的优良传统;注重教化信教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崇儒家“一以贯之”,探索思想层面的会通融合。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实践路径是问题导向、释疑解惑,道德优先、伦理准绳,入乡随俗、见贤思齐,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文明互鉴、美美与共。
关键词:中华文化;宗教中国化;儒家文化
2015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种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新时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针,积极总结历史经验,探讨中华文化对宗教中国化的重要支撑和作用机理,进而探索新时代宗教中国化的实践路径,对于今天推进宗教中国化、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伊斯兰教自元代传入儒家文化发源地山东济宁,经过“以儒诠经”活动,形成伊斯兰教中国化“山东学派”(以下简称“山东学派”),用中华文化浸润伊斯兰教,加快了伊斯兰教与中华文化的和谐共容、融会贯通,促进了伊斯兰教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
一、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逻辑起点
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现实,开展了“以儒诠经”活动,以“伊儒会通”的方式实现了中国化,为伊斯兰教中国化提供滋养。2019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华文明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从历史上的佛教东传、‘伊儒会通’到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新文化运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全方位对外开放,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历久弥新。亲仁善邻、协和万邦是中华文明一贯的处世之道,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是中华文明鲜明的价值导向,革故鼎新、与时俱进是中华文明永恒的精神气质,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内在的生存理念。”
(一)基于“人能弘道”,提倡“以文化人”,奠定文化认同的前提
以儒家文化为重要标识的中华文化,始终重视“教化”的社会功能,彰显了道德主体性和世俗伦理性,通过“文以化人”的德治实践,追求“化民成俗”和“以文化天下”的人文境界,体现在人文教化的价值追求和文化传统上。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以后,为了自身生存发展,主动调整适应中华文化。明末清初的“以儒诠经”用儒家传统思想阐发解释伊斯兰教教义,建立了独特的中国伊斯兰教教义学体系。
(二)坚持“仁者爱人”,主张“和而不同”,奠定伦理认同的前提
“和合”精神是中华民族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身心、人际、社会、文明、自然中多元素和谐的核心理念。“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体现了中华人文精神,是中国人民生活方式、思想观念、情感样式、风俗习惯的集中表达,有效地化解多种矛盾和冲突,保持了统一体的稳定和健康。伊斯兰教教义思想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心同理同”“时异事同”。“五功”不脱离传统“五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典”尽人道,“五功”尽天道,“五功”尽“五常”,“五功”全“五典”,两者俱为社会伦常,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刘智调和伊斯兰教与儒家传统,把伊斯兰教的宗教功修和儒家的修养功夫联系起来,认为“仁、义、礼、智、信”等“五常”,就是伊斯兰教的“五功”(念、礼、斋、课、朝),提出:“虽载在天方之书,而不异乎儒者之典,遵习天方之礼,即犹遵习先圣先王之教也。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第后世不之讲求,而遂渐失之矣。惟幸天方之礼,为独存。是书也,始著立教之原,中述为教之事,天道五功、人伦五典,穷理尽性之学,修齐治平之训,以及日用寻常、居处、服食之类,皆略述大概”。刘智认为,儒家传统的“五常”是伊斯兰教“五功”的内在依据,前者为前提和基础,后者是表现和发展。
(三)立足“敬德保民”,变通“神道设教”,奠定道德认同的前提
中华文明德治思想主要体现为秉承天道,以德治国。“敬德保民”施行了一种从“克明峻德”到“黎民于变时雍”的德治模式,是“仁”“德”“礼”“义”等核心理念得以形成发展的基础和渊源。伊斯兰教主张义利结合,义要求人们行为要符合宗教信仰和宗教道德的规范,利是现实利益。前者为精神信仰,后者是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伊斯兰教主张今世的幸福既来自对真主的信仰,也来自对今世社会财富的创造和使用。
(四)着眼“诚意正身”,重视“修身齐家”,奠定修养认同的前提
修身即修养身心、涵养德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是修身的具体方法和途径,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修身的目的。个人只有先做到修身立德,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树立起道德标杆,通过自身示范来带动家人效仿,从而带动形成良好家庭风尚。明清时期的穆斯林知识分子学习儒家文化经典,“读儒书,应科目,登皇路,率伦常事,笃乎君父兄友者,不爽分毫”,“吾辈生长中华,共读儒书”,“所读者本孔孟之书”。其兼有两种文化属性,即伊斯兰教信仰和儒家文化修养;其对儒家思想的态度是崇儒敬儒,经常引用孔子话语加强自己的论述。
(五)反观“己所不欲”,推及“勿施于人”,奠定做人认同的前提
《论语?卫灵公》记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看作仁道的首要标准,具有“一箭贯穿”之效。“忠恕”之道,“忠”在于内,乃是诚意、正心、修身,即“明明德”;“恕”形于外,也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新民”。若能把“忠恕”一以贯之,能从己身之修,发展到治国平天下,似可渐渐步入“止于至善”。伊斯兰教主张诚信首先是对自己内在的要求,要求穆斯林群众从自身做起,尽其在社会中的责任。“敬主爱人”贯穿在伊斯兰教价值体系和评判标准中,对真主的“敬”必然通过崇拜、忠实、顺从和畏惧来完成,在人心中能够产生“自律”的功效,敬畏真主和惧怕其威严会使人自觉遵守真主的一切法度,从而处处谨防禁戒。
(六)放眼“大道之行”,恪守“天下为公”,奠定理想认同的前提
儒家天下主义的基本立场是天下,其基本特征是和平、和谐,反对通过武力实现天下一体化。就其社会理想而言是天下大同,承认文化多元,坚持用文化去浸润、去融合,体现了对不同文明兼容并包的态度。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其和平教义源自伊斯兰教《古兰经》及“圣训”。《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随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伊斯兰”在阿拉伯语中的本意是“崇尚和平”,穆斯林群众之间见面时的“赛俩目”是问候彼此和平。先知穆罕默德传播的是和平的伊斯兰教理念。伊斯兰教的本质是和平,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是和平的手段,生命终结时理想的归宿仍然是进入和平的天园。
二、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
浸润作用的内在机理明末清初,以常志美、李永寿等为代表的穆斯林学者,在济宁东大寺、西大寺创立伊斯兰教中国化“山东学派”,坚持“会通”为基本精神,促使伊斯兰教主动融入融合儒家文化、运河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伊斯兰教经典,积极开展“以儒诠经”活动,推动了伊斯兰教的本土化、儒家化、中国化,在伊斯兰中国化进程中产生了积极作用。
(一)文化上尊重儒家“文化底色”地位,坚持“伊儒贯通”,全面融入孔孟文化
“山东学派”主张“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开展“以儒诠经”活动,在坚持伊斯兰教核心信仰的同时,吸收儒学的概念、术语、思想阐述伊斯兰教教义教理,阐释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礼制法规等问题,既保留了伊斯兰教精髓,又实现了“会通儒学”。在此过程中,穆斯林群众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在清真寺建筑、服装语言、民风民俗、饮食习惯、学习教育等方面,顺应当地儒家文化,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和合相生,体现了伊斯兰教在“伊儒会通”上的努力。
(二)在人才培养上,依据儒家“德学兼优”标准,培养“伊儒会通”的经学人才
在教职人员培养选择上,“山东学派”提出“永禁掌教世袭”,推崇儒家文化“德学兼优”标准,依据“有学、有传、有德、有言、有守”的“五有”标准选择教职人员,为伊斯兰教培养了一批“伊儒会通”的经学人才,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释伊斯兰教经典,促进伊斯兰教与当时社会相适应。
(三)在理论体系上借鉴儒家“纲常伦理”,构建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理
论基础“山东学派”穆斯林学者在《经学系传谱·序》中有这样表述:“夫道之在天下者,无存亡,道之寓人心者,有断续,然而人之伦常至大者,虽盈贯于耳,充塞乎口,而周程诸子摹拟太极以来,未见实迹所谓如何耳。”积极借鉴、吸纳儒学经典的“人之伦常”,创新发展“太极”“大道”观念,比拟伊斯兰教中的“真主”信仰,构建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
(四)价值理念上吸收儒家“仁义”“忠孝”思想,形成爱国爱教相统一的优良传统
“山东学派”从“五大功修”中引发“仁义”“忠孝”思想,与儒家伦理相联系,促进了伊斯兰教扎根中国儒学土壤。在实践中,穆斯林群众始终坚持忠君爱国立场,从明清时期以皇家为荣、以君权护教扬名,到创办矿业、大兴民族资本企业,到组建回民支队、参加抗日和解放战争,再到新时代积极投身经济文化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无不体现了伊斯兰教爱国爱教相统一的优良传统。
(五)实践上融合儒家“修身明道”,强调“知行合一”,注重信教群众教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学派”认为“讲经本身就是修行,且修行不离日常生活”,侧重“修身讲道”,在讲经解经时注重教化信教群众。同时,注重“教政分离”和“教众结合”,教职人员不干预、不介入行政事务,只是在教众有需求的时候,参与婚丧嫁娶等事务,为信教群众提供服务。
(六)在标准上推崇儒家“一以贯之”,探索思想层面的会通融合
“山东学派”用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吾道一以贯之”思想,去阐释中国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思想,促进了对伊斯兰教教义理解阐释的与时俱进,在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都加强了对儒家文化的主动认同和主动靠拢。明清两朝,是中国伊斯兰教思想大发展、逐步成熟的阶段。济宁地区,明末清初常志美、李永寿创办经堂教育,授徒上千人,其弟子成为名经师上百人,他们学成后或在山东讲学或返回原籍讲学或留居他地授徒,对华北、东北地区伊斯兰教的发展产生了显著影响。“山东学派”提倡“义以穆为主,文以孔为用”,常志美著作《识认大略》即以儒家观点全方位解读了伊斯兰教的基本概念,可谓是“以儒诠经”的先行者。后来运河地区其他具有高层次学术素养的伊斯兰教学者“以中土之汉文,展天房之奥义”,相继开展了汉文翻译伊斯兰教经典和著作的活动,在译注过程将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教义相结合,对伊斯兰教经典作出了中国特定现实生活化的论证,让伊斯兰教更深层次地贴近中华传统文化,建立起浓郁中国风格的伊斯兰教的理论体系。可以说,运河地区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关键地带,这里产生了一批中国化的伊斯兰教思想,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发展产生了重要意义。
三、中华文化对伊斯兰教中国化浸润作用的实践路径
济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过程,时间集中在1662年至1893年的230多年,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形成全国瞩目的两座高峰:第一阶段在明末清初,地域以当时的大运河重镇济宁为中心,主要内容是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包括宗教信仰“忠君、事亲、认主”等,形成以常志美、李永寿为代表人物的思想高峰,代表性作品为清初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写就的《识认大略》碑文。第二阶段在清代末期,地域从济宁北移到华北地区(今北京地区及周边),主要内容是“清真释疑”,包括伊斯兰教哲学、历史、人物、论辩等,形成以唐传猷、米协麟等鲁籍在京学者官员等“同教诸君子”为代表人物的思想高峰,代表性作品为清代末期光绪六年至十九年间(1880年至1893年)编撰的《清真释疑补辑》。2016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山东学派”不囿于纯教派理论的研究,而且在整个伊斯兰教传播中对一些重要理念作出新的阐释,甚至对一些核心理念与儒家传统范畴进行了深度融合和升华。
(一)以共同生存、和谐生活为目标,做到“问题导向、释疑解惑”
金天柱撰《清真释疑》、唐传猷辑《清真释疑补辑》都坚持会通和对话的原则,反对“自说自话”和“无的放矢”,以现实问题为导向,释疑解惑。清乾隆戊午(1738年)金天柱《清真释疑·自序》中说:“‘清真’者吾教之宗。《释疑》何为而作也?由于各教莫能思吾教之行事,蓄疑团于千百年而莫释,未学吾教之书而不知其所以然之故,致使各教之疑愈生而各教之物议愈纷。……种种疑案皆莫能释。”金天柱认为,各种宗教的教义教规都应该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检验,并与本土化的道德伦理评价标准放在同样的平台上去叙说,以便于释疑解惑、解决因做人标准不同产生隔阂而形成的信任问题。
(二)以同心同德、朴实入世为共识,做到“道德优先、伦理准绳”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新春,唐传猷在《清真释疑补辑·重跋》中认为清真教中所言与儒教大同小异,多圣贤理学功夫。“所以自古圣人,代天明道。无论中外,相隔数万里,后先相越数千年,而传心之学,均以身体力行为天下先。甚至于日用饮食之小节,亦载诸《曲礼》《家语》《乡党篇》等书,皆有成法可遵,固望人整躬率物,世世奉行,纳斯民于轨中,尽束身于民教耳。”在唐传猷的心目中,学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好人,是不分宗教种类和派别的共同追求。
(三)以求善求真、忠恕包容为尺度,做到“入乡随俗、见贤思齐”
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其关键是尊重中华文化传统、尊崇孔孟圣贤。王岱舆认为子思《中庸》继承发展了乃祖孔子的天命思想,实乃“理学大原”。“山东学派”清代末期代表人物唐传猷认为:“无论何教,在以儒律之,近于儒则为正,远于儒则为邪,斯千古不刊之论矣。”将伊斯兰教和儒家思想做了比较之后认为,今世完人是孔子,后世完人是穆罕默德。
(四)以理同道合、心同理同为前瞻,做到“文明互鉴、美美与共”
“理同道合、心同理同”是讲世界各地的人彼此之间的文化认同关系。这在孔子那里表述为“天下归仁”,在金天柱等伊斯兰教学者那里表述为“盖天下之大,心同理同”。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伊斯兰教都认为世界虽大,但人们的心相通,理相同,存在沟通与和平共存的基础。当前,中国多种宗教共存,要建设积极和谐的宗教关系,建设“民心相通”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观念是对中国优秀传统天下观的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的天下观与儒家的天下观虽有所不同,但大体相通。王岱舆认为:“吾教大者在钦崇天道,而忠信孝友略与儒者同,可以揭日月而行中天,可以垂金石而昭来许,自古无汉书可传,以典籍皆为天房国本,不及译故耳。”金天柱在《清真释疑》中认为:“盖天下之大,心同理同。”这些理念与儒家的大同世界有相通之处。《清真释疑》的作者金天柱秉承伊斯兰教、儒学的和平天下观,认为世界虽大,但人心相通,理相同,存在沟通与和平共存的基础,代表了中国伊斯兰教传统的天下观,是一种和平的天下观。中国穆斯林应该维护社会安定和世界和平,为中国乃至世界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建设“民心相通”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观念是对中华文化中儒家天下观的继承和发扬。
新时代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要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重中之重的关键任务就在于激活伊斯兰教教义教理、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时代价值。深入挖掘聚焦伊斯兰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通之处、契合之点,聚焦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中所蕴含的和合、忠孝、仁爱等理念,进行深入解读和充分论证,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宗教界人士认清中华文化和宗教文化一体多元的关系,不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自信。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实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而不同”,不同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应当求同存异,和谐相处。因此,在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中,应该由“向西看”向“向东看”转变,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开放包容的精神和文化自信的自觉,搭建宗教平等对话的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以伊斯兰教为主要信仰的国家,在宗教思想、宗教道德、教义教理等方面的借鉴和交流,讲好中国宗教故事,形成具有中国品格的宗教思想、宗教精神,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和魅力。
作者系孔子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