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一九《陳韡傳》載:“(陳韡)遷將作監丞,又遷太府寺丞,差知真州、淮東提點刑獄。加直寶章閣,依舊提點刑獄兼知寶應州。……明年,以寶章閣直學士起復,知南劍州,提舉汀州、邵武軍兵甲公事,福建路兵馬鈐轄,同共措置招捕盜賊兼福建路招捕使。……賊首晏彪迎降,韡以其力屈乃降,卒誅之。進右文殿修撰。”
按,顧吉辰先生曾以劉克莊所撰神道碑考訂了《宋史·陳韡傳》不少)誤,但對於上引材料則未加詳考。《宋代人物辭典》記載陳韡此段時間的仕履時亦沿襲《宋史》記載,作“(陳韡)以寶章閣直學士知南劍州兼福建路招捕使,率軍鎮壓晏彪暴動。端平元年(1234),進華文閣待制、江西安撫使,鎮壓陳三槍暴動”。
但此處“以寶章閣直學士起復,知南劍州”頗有異議。按照原文之意,陳韡貼職先爲直寶章閣,後遷爲寶章閣直學士,之後又因戰功而遷任右文殿修撰,陳韡貼職的升遷與宋代文官貼職升遷制度頗不相符。“右文殿修撰”與“寶章閣直學士”雖都爲貼職,但品級雜壓存在較大區别。寶章閣直學士爲從三品的侍從貼職,右文殿修撰爲從六品的庶官貼職,紹定二年陳韡不可能因戰功,反而由品級、雜壓靠前的侍從貼職寶章閣直學士遷任右文殿修撰,此處必有)誤。那紹定二年陳韡所帶職名究竟爲何呢?
劉克莊所撰《忠肅陳觀文神道碑》載:“除淮東提刑,尋直寶章閣,依舊提刑兼知寶應州……五月,太師公訃至,奔喪亟歸,二年四月葬太師公。十二月盜發於汀、劍、邵,羣盜蜂起,殘建寧、寧化、清流、泰寧、將樂諸邑,閩中危急。帥王侍郎居安請公提督四隅保甲……尋除直寶章閣、起復知南劍州。”行狀、墓誌銘、神道碑等是研究人物生平仕履最全面、原始的材料。據劉克莊記載可知,紹定二年陳韡所帶職“寶章閣直學士”當爲“直寶章閣”之誤,此點也很符合宋代貼職的升遷規律,諸修撰“以待館閣之資深者,仍多由直龍圖閣遷焉”。並且劉克莊所撰神道碑也明確交待了陳韡起復的原因。綜上所述,紹定二年陳韡所帶職“寶章閣直學士”當爲“直寶章閣”之誤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