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心鉴:国家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内在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7 次 更新时间:2021-06-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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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心鉴 (进入专栏)  

百年大党,千秋伟业。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所取得的最辉煌成就、所进行的最壮丽事业,莫过于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并成功推进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完善,从而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根本制度基础和治理体系支撑。党领导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深刻彰显了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制度建设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的内在逻辑力量。


新国家:以根本制度的建构保障社会主义新秩序


调节社会矛盾,是国家制度形成的内在逻辑;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价值。20世纪50年代的国家制度建构,成功解决了在经济文化基础十分薄弱的特殊条件下如何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社会主义新秩序这一根本问题。


以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国家制度建构的重要价值。毛泽东突出强调,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必须是恭恭敬敬地听话的”。正是由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地坚持国家制度建构的人民性,从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支持。


新中国成立后,为确保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毛泽东紧紧抓住国家制度建构的两大根本性环节,一是亲自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二是筹备和胜利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国家机构。


以建立社会主义新秩序作为国家制度建构的根本职能。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充分运用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威力,在全国范围既完成没收官僚资本为国家所有、推进新解放区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又开展了“三反”“五反”斗争等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从而在短短3年之内即建立起良好的社会新秩序,为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组织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国家制度建构的根本任务。1954年,毛泽东在领导起草国家宪法时就明确提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总目标和“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的总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四个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党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后,即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新时期:以制度体系的改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也开启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新纪元。新时期的国家制度建设,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层面明确回答了如何确保“社会公共权力”的本质、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一重大问题,深刻彰显了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和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上的政治胆略和政治智慧。


以清除官僚主义弊端作为国家制度改革的根本动因。邓小平认为,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机构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总病根”;官僚主义问题归根到底是制度问题。从制度体系层面清除官僚主义弊端,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制度改革的主要指向。这一重大改革,对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增强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以理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为国家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以推进制度创新定型作为国家制度改革的价值。改革开放确立并不断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理论中蕴涵着深邃的制度改革思想:一是改革是发挥国家制度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政治功能的必由之路;二是改革是促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手段;三是改革是使社会主义制度适应时代潮流、赶上时代步伐的强大动力。正是从制度变革的三大维度,邓小平高屋建瓴地赋予当代中国改革以深刻的革命性意义。也正是基于对制度改革的深刻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战略思考,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改革面临重大考验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十年制度定型论”。在制度改革中实现制度定型,在制度定型中深化制度改革——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内在逻辑。


新时代:以制度现代化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国家制度改革与建设迈向了新进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个突出标志,是开启了以制度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确立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的党的建设新任务,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正是在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制度建设新成就、新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从而使制度优势更好向治理效能转化。正是在全面推进制度现代化这一时代“大坐标”上,新时代的国家治理与国家建设,蕴涵着极其深刻的时代价值和时代逻辑。


新时代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创造性地揭示了制度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规律。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制度体系建设的最关键环节是加强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价值,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制度自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变化要求,把制度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相互联系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必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制度现代化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辉煌历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根本制度建构,为新时期的制度体系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础和政治条件;新时期的制度体系改革,为新时代的制度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而新时代的国家制度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本身就包涵着继续推进制度完善和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把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时代高度。


(作者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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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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