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毅 李叶:市场化关系嵌入中的“义尽利散”与“互惠共赢”*

——基于某农贸公司亲缘关系实践的案例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18 次 更新时间:2020-07-22 08:23

进入专题: 市场嵌入   情义期待   关系回报  

沈毅   李叶  

【内容提要】 本文以典型案例研究为基础,厘清了某农贸公司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及其两种不同的亲缘关系合作之结果:义利紧张失衡的“义尽利散”与义利转化融合的“互惠共赢”。第一个阶段,核心血缘的亲兄妹关系虽然前期合作较为和谐,但施恩自居式的 “恩义负欠关系”认知,往往使得一方产生较高的“关系回报”预期,由此加剧的义利紧张失衡最终导致了关系破裂与合作失败的“义尽利散”。第二个阶段,相对疏远的表亲关系由雇佣关系发展成为生意上的合伙人,两者之间原有关系基础的“情义期待”预期较低,双向尽力付出更多的“情分”反而可能发展为义利融合的感恩互惠式“深度感情关系”。因此,双方动态交往过程之中相互的“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的认知匹配与义利判定,往往是影响市场化合作关系进退及其经营后果的核心机制。

【关键词】 市场嵌入,情义期待,关系回报,恩义负欠关系,深度感情关系


一、市场化“关系”嵌入的研究问题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引发了学界对市场转型及其内在机制的思考,进而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学近年来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符平、杨典,2019)。在市场化进程之中,除了规模化的正规经济,个体商户也从当初的凤毛麟角发展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农村,个体商户已然成为农村经济社会最重要的构成者,不仅为农业生产生活提供了物资便利,也通过发展代收代售业务打通了农村市场与外部市场相连接的渠道,进而由商业资本运作建构了农产品加工、运输和销售网络一体化的流通体系(黄宗智,2018)。对此,艾云(2016)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华北乡镇的田野调查,提出了“市场链”这一分析概念,进而认为当代中国农产品交易市场主要形成的是“农民-中间商-厂商”的交易结构,“中间商”的内外社会网络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之中往往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与之类似,有经验研究也同样发现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市场交易嵌于相互信任与合作创新的人格化交易之中,即农产品供应链的超常收益获取来源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共同作用(李季芳、冷霄汉,2016)。

以上一些研究看到了非市场因素尤其是社会关系在农产品商业流通中的作用,但它们往往聚焦于外部市场网络的整体结构分析,其最终的立足点并没有走到“关系”研究的内涵之中,因而对社会关系如何嵌入市场体系的微观互动机制尚缺乏深入分析。应该看到,诸多扎根于农村的个体商户初具组织规模,甚而已经发展为在法律上正式注册的农贸公司,其逐渐突破了以往仅仅局限于核心家庭的作坊式经营,并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表现出以核心家庭为主、扩大化的亲缘关系为辅的雇用合作特点。以血缘和地缘优势为核心的乡土亲缘关系在生意领域的延伸,一方面使得亲属间的合作成为可能,为生意扩大提供了人员和资金上的便利;另一方面,由于亲缘关系原有的非市场特性,导致其中的利益诉求表达得更加含蓄隐晦,其关系交往的状态必将对最终的经营合作方式及其发展后果产生实质性作用,这就为探析当下中国市场化关系嵌入及其进退的内在机制提供了可能。

事实上,新经济社会学的一些经典研究,已开始聚焦于经济运行中的社会关系网络机制。如格兰诺维特通过探讨关系网络的“嵌入”问题,进而将经济行为分析纳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旨在强调具体的社会关系嵌入有助于产生经济交易中的社会信任,防止机会主义的欺诈(Granovetter, 1985)。事实上,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 1973)的“强连带/弱连带”研究在中国学界取得了非常广泛的影响,其根本原因应该也在于中国人的特殊主义人际信任更为凸显,然而侧重于以交往频率为基础的“强连带/弱连带”理论框架始终忽略了关系交往的内容及其强弱转换的深化分析。应该说,与趋于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关系”嵌入相比较,中国人在经济交易或“关系合同”中所嵌入的“约前关系”往往是需要考虑的先决性因素,并且原先的嵌入关系结构与合同治理结构常常可能是交错而不一致的(刘世定,1999)。同时,中国人在市场中的“约前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有的“先赋性关系”,“先赋性关系”及人伦角色的发展起点固然重要,但私人“关系”的进退还是更多取决于后期的交往历程,即“自己人”与“外人”之间的关系认知及其分类可能随着交往历程而不断调整(杨中芳,1999;杨宜音,2000)。

具体而言,笔者以为对“关系”动态历程的考察,可能还是更适合从“关系”交往内容之“情义”与“利益”的内在张力加以切入。究其根源,中国社会人伦关系“义”“利”糅合的特性始终源于儒家伦理的文化设定,即梁漱溟(1987[1949])所谓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的本质特征,人伦导向下的“情义”始终构成了从儒家思想到关系实践的核心维度(翟学伟,2016;周飞舟,2018)。应该看到,尽管费孝通的“差序格局”(1985[1947])概念本质上也是对亲疏远近的人伦化私人关系的形象比喻,但费孝通关于“差序格局”私德性关系的“自我主义”论断与梁漱溟(1987[1949])的“伦理本位”观点恰好是截然相反的:“伦理本位”更多体现了儒家伦理之“义”的利他价值取向,“自我中心”则突出了自我利益之“利”的工具现实取向,社会关系实践之中“义”与“利”的紧张与融合反映了儒家伦理与现实资源的内在张力。

事实上,“差序格局”在现实之中的资源配置本质上是沿着血缘与地缘,特别是血缘关系而展开的(孙立平,1996),其中的人情交往也就有着理性计算、道德义务和情感联系三个重要维度(阎云翔,2000[1996])。由此,笔者曾认为对“差序格局”的不同阐释,都确认了义务、工具、情感(即义、利、情)三种关系要素,而将“情”包容于其中的“义”在价值层面上是“差序格局”之核心性要素,现实中既紧张又交融的“义利之辨”构成了“差序格局”的内在张力,且这种“情义”与“利益”混合之“人情”实践决定了关系之“差序”进退(沈毅,2007)。就“义”与“利”的内在转化而言,中国人社会关系交往的深浅通常取决于彼此在原有关系基础之上“施”与“报”的人情交往结果(金耀基,1993;翟学伟,2007)。然而,上述着重于关系要素及相关概念关联的研究,尚未就中国人社会关系进退的具体机制展开分析,基于关系交往内容的有效关系分类始终是展开相关问题研究的实质基础。

在既有的对“差序格局”加以解读的“关系”类型研究之中,黄光国(1988)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由内而外分为情感性关系、混合性关系和工具性关系,以分别对应现实经验中的“家人”“熟人”与“生人”(杨国枢,1993)。笔者在对这一分类方式加以批判的基础之上,提出可以从“既有情义伦理嵌入”与“未来利益需求预期”两个交叉维度出发,将中国人的社会关系分类区分为“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功利交换关系”“普通人缘关系”四种类型,其实质是将黄光国“混合性关系”的“熟人”区分为“恩义负欠关系”与“功利交换关系”,从而厘清某种既有基于当下及未来“情义”面相的伦理化关系与某种更为明显的权力与利益考量的功利化关系之区别(沈毅,2019)。应该看到,传统“官场”更为盛行的“功利交换关系”常常缺乏真正的情感认同与人际信任,而在乡土社会亲缘关系为主导的“差序格局”中,则常常构成了“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及“普通人缘关系”由内而外的人伦式关系的连续统。其中,在受恩方曾经深受重要恩惠而予以认同的单向性“恩义负欠关系”中,如果受恩方能够给以重要回报使彼此互惠不断深化,则可能发展成为双向深度嵌入的核心性“深度感情关系”。(如表1所示)

应该说,乡土民营企业及个体商户经营合作的核心常常是依靠家人或拟家人的亲缘关系(郭于华,1994)。在此种“深度感情关系”的亲缘关系之中,彼此深度嵌入的“义”与“利”之间的紧张矛盾与交融转化往往是不同情境下的一体两面。这些有着地缘优势的亲缘关系一方面在农村个体商户发展的初期和成长期在资金借助、人员补充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这种关系中不受契约约束的情义与利益因素的纠葛使其合作具有不稳定性,最终对这些个体商户的组织化发展形成制约。进言之,商业合作亲缘关系的特殊性在于深入的人情往来使得互动双方对彼此的情感和义务有着更高的期待与要求,往往多数原先就是核心血缘关系的“深度感情关系”,其中长期性“义”“利”交融转化的施予与回报的动态平衡始终是合作关系得以维系与深化的重要基础,然则“义”“利”的内在紧张性又可能造成彼此的“关系”危机以至于破裂。此种商业深度合作的亲缘关系或者说嵌入市场化之中的“深度感情关系”的进退及其维系的内在机制,应该是本文所要聚焦的主要问题。①


二、 H村生姜种植与代收背景及研究个案简介

本文的田野调查地点H村位于山东省L市的中西部。L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麓,历史悠久。当地靠近儒家文化的诞生地,儒家影响由来已久,表现在礼俗方面则是极强的人伦差序倾向,非常重视人们姓氏的异同以及宗族、亲戚之间的辈分高低,这在日常称呼与人情往来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由此,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要模式,同时辅之以紧密的亲缘关系联结,为L市当地民营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实质基础。

H村全村共有700余户人家,总人口2000余人,耕地面积2214亩,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适宜的自然环境促使该村农业和农产品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81年,H村成为其所在公社最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庄,原生产队种植粮食作物的农田,大多数改种了生姜、大蒜,经济作物已占全村土地面积的2/3,农民收入比之前翻了几十倍。1996年生姜价格一跃再跃,达到每斤10.50元,仅这一年该村就出现了160多户“万元户”,有的甚至年收入达到十几万,轰动一时。“劳动致富”一直是H村人信奉的生活法则,农闲之余,有200多户村民分别从事着不同的经济事业,依靠生姜发展起来的条编、代收代购、农副产品加工行业更是其中的翘楚,供销、饭店、建筑、养殖等也遍地开花。到2000年之后,随着科学种田的推广,生姜亩产量得以大幅提升,生姜种植几乎全覆盖了H村2000余亩耕地, H村现已成为其所在的L市最重要的生姜种植基地之一。

H村的生姜代收贸易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随着运货工具从80年代的小推车或自行车发展到90年代的货车,输出量越来越大,而生意经营者们的合作关系也经历了从第一阶段朋友或亲戚合伙投资居多到第二阶段以核心家庭为主、亲缘关系为辅的经营模式变化。其中,本文所重点调查的Z代收点,就属于第二批中成立较早(1993年)的一家从事生姜代收代售业务的个体商户。在过去近三十年的发展中,该代收点从倒卖生姜业务开始,逐步扩大经营范围,如今已经发展成为H村最大的集代收、储存、代售为一体的农副产品贸易加工公司,其主要创立者郑梅也因为经营上的成功被称为村里的“经济女状元”。纵观这家农贸公司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创始人郑梅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具备地缘优势的亲缘关系)在其整个经营历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郑梅于1960年出生于H村,并于1983年与同为H村村民的丁利结婚,也就是村民们常说的“当庄亲”。无独有偶,郑梅父母的婚姻也是这样一种同村结合的方式,由此便决定了她在本村的亲属关系网络不仅包括其婚后的小家庭和丈夫的家族,还包括其娘家父系家族中的宗亲以及母系的舅舅和表亲们。这些具备血缘和地缘优势的亲属关系便成了后来郑梅生意创立、发展和扩大不可或缺的助力。在郑梅的这些亲属关系中,对经营生意产生实质影响的主要是早期阶段的娘家二哥郑富、三哥郑平以及后期阶段的舅舅家表弟周勇。不过,在两个不同阶段的关系往来中,二哥、三哥两家最终与郑梅家的合作破裂,而表弟一家却与郑梅家相处融洽,最终发展为合作共赢的“合伙人”,两个阶段的交往模式及其合作后果完全不同。

相同地缘之下,血缘和情感本应更加亲厚的亲兄妹家庭之间在生意合作中反而可能以矛盾激化和关系决裂告终,血缘和情感亲密程度本不如亲兄妹的普通表亲关系却最终走向了合作双赢一体化。市场化关系合作之中常常会形成这样的反差,其中恰恰可能蕴含着市场化关系嵌入及其进退的作用机制,这正是本文所调查的该典型案例的意义之所在。由此,本文主要采用了深度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除了对郑梅及其家人的深度访谈之外,还重点对与其相关的重要亲属与邻里展开了细致访谈,由此了解到多位相关者对同一事件的各种态度与行为选择的初衷,进而看到了诸多事件中每个人的期待以及现实的回馈,而这其中的一致与偏差及其所引起的社会行动决定了关系和经营的最终走向。在此基础之上,本文着重对同一调查对象在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关系交往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初步厘清了两个发展阶段的两种关系相处模式的差异,并从中抽象出中国人在市场化进程之中关系进退及商业合作成败的基本机理。


三、施恩自居式的“恩义负欠关系”认知:义利矛盾与关系破裂

Z代收点创立于1993年,其后二十多年的经营恰恰是代收点的主要创立人郑梅与其兄长(及家庭)之间分分合合的见证。从最初由二哥引荐第一笔订单开始,到后来与二哥及三嫂两家发生争执而不相往来,二十多年的时间里,郑梅的生意不断扩大,收入也逐年增加,只是逢年过节村里人忙着走亲戚时,她家总显得有点冷清。尽管郑梅笑称这是“难得的清净”,言语之间还是流露出些许遗憾。从兄妹家庭之间的合作到决裂的过程中,单方乃至双方一旦从双向“深度感情关系”退化为某种施恩自居式的“恩义负欠关系”认知,便有可能对对方产生过高预期而逐步积累矛盾。这种以施恩者自居进而认为对方欠自己“人情债”的关系判定,常常使得双方关系从尽力互助付出到心有芥蒂,最终可能由于临时性事件的触发而走向“算总账”的决裂。

(一)代收点初创:与二哥家从兄妹互助到关系破裂

1. 与二哥家之间兄妹互助:Z代收点的创立

Z代收点虽然创立于1993年春,但创始人郑梅与丈夫丁利所身处的社会关系网络,早在他们从事代收经营之前就开始发挥作用了。20世纪80年代,郑梅与丁利借着郑梅娘家远房亲戚的介绍,在本来与二人毫无关联的济南得到了工厂临时工的工作,几年的辛苦劳动,他俩有了些积蓄。但外出打工并非长久之计,随着去济南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收入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可观。权衡之下,夫妻二人1992年又回到了H村。回到H村的郑梅和丁利虽然有村里分下来的责任田,但两人长期在外做工,对务农始终没有特别高的热情。只是刚回到老家的前几个月,迫于生计,他俩在双方父母的帮衬之下种了几个月的田。后来,郑梅受到同村二哥郑富的邀请,与丁利开始在二哥的生姜代收点帮工。

郑梅的二哥郑富是最早在H村设立生姜代收门头的村民之一。由于入行较早,郑富在生意初期面对的竞争非常小,加之头脑灵活,且挑货时给的价钱也公道,很多村民都愿意把货卖到他的代收点,所以总是十分忙碌。由于郑富的妻子身体较差,只能做一些轻活,而代收生意需要抬运货物的劳动力,所以郑富找来辞工在家的郑梅和丁利帮忙,并按月支付工资,郑梅和丁利由此开始了他们的代收之路。后来,随着郑富的订单越来越多,其门头和仓库都不足以支撑较大的收货量,面对这样的问题,起初他选择将货物暂时放置在邻居家,后来慢慢转移到郑梅家。那段时间里,郑梅和丁利白天在二哥的代收点上帮忙收货,晚上再和二哥一起将收到的货物运到自家暂时储存,等客户来运货时再从郑梅家里将货运走。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郑富提出在郑梅和丁利家开一个分点,一方面他俩对生姜收购生意的各个环节都比较熟悉了,可以“独当一面”,另一方面兄妹之间比较信任,有钱可以一起赚。由此便形成了生意链条:郑富帮外面市场的客商收货,郑梅和丁利帮郑富收货,他们分别从中赚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利润。

然而,这样的合作并没有维持太久。与郑富在郑梅家设立分代收点的同一时期,H村又有两家代收点陆续开张,其中一家的老板在初创时还曾向丁利借钱作为初始资本,不过没多久就还上了,对方还钱的速度使郑梅和丁利萌生了单干的想法。有了自己单干的想法之后,郑梅和丁利便与郑富的生意作了拆分,之后,郑富的货物不再存放至郑梅家。另一方面,考虑到郑梅和丁利刚开始独立经营,与外面市场上的客户打交道较少,郑富还介绍了自己的几个客户给他们。按照郑富的说法“这都是应该的事情”,他在回忆当年的拆分时曾说道:

我很了解郑梅,她两口子早些年就有出去卖菜打工的那个劲头,肯定是想自己闯出一片家业的。至于他俩从我这里分出去单干,我早有心理准备,咱这里干代收基本上都是一家子一家子单干的,两家合伙短期还可以,不过没有能长久的。兄弟姐妹们都没结婚时在一个家里长大,这是一家人,都结了婚之后姊妹们还是姊妹们,但是各自就有各自的家庭,想问题都是先为自己的小家庭考虑了,不能硬绑到一起啊,分伙也算是必然。我不是很想这么早分,但是他俩既然提出来了,我也不能说不同意,对吧。还有就是前面几个月他俩在我这里忙前忙后出了不少力,他俩开始单干,当哥哥的还是得拉拢她一把,她刚开始和外面的客户都不算熟悉,所以订单还是跟着我的几个客户走。((H村村民郑富,2017年8月17日)

生意拆分后,郑梅和丁利从郑富的客户那里拿到了第一笔订单,并以此为起点设立了自己的Z代收点,走上独立代收代售的道路。

2. 姑嫂反目:与二哥家关系的破裂

Z代收点初创的几年里,郑梅因与二哥郑富为相同的客户供货,所以时常相互帮助,往来也十分密切。以至于在许多村民眼里,还是习惯将两家当作一家,其结果便是有些村民在卖货时不会对两家做特别明确的区分,有时答应将货卖给郑富,却将生姜运到了郑梅的代收点上,或者答应郑梅的村民将货运到了郑富家。遇到这种情况,兄妹俩的默契都是将错就错,货物运到谁的代收点上,就是卖给谁家的,不会再做调整。虽然差错产生以后他们会主动告知来人两家生意已经拆分,以后答应哪家最好是将货物运送到哪一家的代收点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差错无关紧要。长此以往,它给郑梅和郑富带来的影响是在彼此的潜意识里都倾向于认为对方抢了自己的货物,情感上也不自觉地开始有一些疏远。

直到有一次村民丁维送错货物,无意中成为引发郑富和郑梅争吵的导火索,兄妹二人的关系便急转直下了。一般按照惯例,村民卖姜通常是挨着谁家近就卖给谁家,也有着原来的邻里关系与人情往来嵌入其中。丁维是丁利哥哥的邻居,以往生姜一直都卖给郑梅家,有一次郑梅承担了一个客户两万斤的收购订单,正巧丁维在街上碰到郑梅主动要求给他留两千斤的单子。可当郑梅收齐了另外的18000斤生姜,客户也已经提前来了,就在等丁维这2000千斤姜交货装车走的时候,丁维却把这批货送到二哥郑富家去了。

我还在家里左等右等不来,出门准备去他(丁维)家催一下的时候,正好遇见他媳妇从南边过来,半身泥巴,说是遇见郑富媳妇让把货放到他家里,他俩刚把货送到郑富那里。还问过几天拿钱的时候是找我要还是找郑富要,我这才知道他们还以为俺在为郑富收货,我耐着性子给她解释清楚,她立马又和我一块跑到郑富那里,丁维也在,还没走。她把情况和丁维说清楚了以后,我又和郑富商量让他先把这两千斤卖给俺,虽说那段时间货是不太好收,但是我按代收的价给他钱,把利钱算进去,俺一分钱不挣,就当这两千斤是他帮俺收的,先救救急让俺客户装满车运走了再说,本来说好的就是客户在俺家吃完晚饭就带着货走。(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5日)

郑梅的要求看起来合情合理,执行上也并不存在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但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协调要求,却遭到了拒绝。郑富本来就有些吞吞吐吐,不说行也不说不行,看上去就是怪不情愿的样子。就在郑梅滔滔不绝地做郑富的工作时,一旁郑富的妻子发言了。

郑富还没说行不行,他媳妇就在一边吵吵开了,上来就说以前没有这个规矩,货到了谁家就是谁家的,没有再抽回去的道理。还说人家丁维第一次来他这里卖货,得顺顺当当的,我半路上来截着就是不怀好意,不想让丁维把货卖给他们。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最后当着我的面告诉丁维过几天尽管去找她拿姜钱,保证一分不少。(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5日)

在郑梅看来,二嫂的这番话并非无缘无故,细细解读开来,这番话的指向并不是当天2000斤生姜的归属问题,而是二嫂借题发挥,想把自家邻居丁维拉拢到她的供货农户范围中。想到这一层,郑梅非常气愤,当场便与二嫂争吵了起来。

我也是个急脾气,一听她说的那些话差点气死,忒不讲理了,忍不住就和她理论起来了。我就非问她凭什么,她是凭着什么好意思收丁维家货的,明明知道这是我的货还抢了不放。郑富一开始在旁边听着一言不发,等到我和他老婆吵起来了,他担心邻居听到影响不好就赶紧过来劝架,丁维两口子这个时候也觉得过意不去,怕因为这个事再给俺造成什么矛盾,人家感觉不合适,也跟着郑富劝。他们不劝我可能说几句发发火也就算了,他们一劝,特别是郑富还说我当妹妹的应该顾全大局,不应该和嫂子因为一点小事吵架,话里话外向着他老婆,我那个脾气就彻底爆发了,和他两口子一起吵开了。他四邻都出来看笑话,也有几个过来劝的,最后他一个邻居把我拽到别人家里,才给俺把架拉开了。(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5日)

经过这一吵,郑梅与二哥郑富之前互帮互助一起做生意的情分被吵得一干二净。尽管后来有郑梅的三哥郑平作为中间人帮两家和好,效果却不甚明显,至今两人之间的相处仍是可有可无的,再无以前合伙做生意时那般亲密。除非大家族里有重要的事情非要碰面,否则两人都不会主动去看望对方。这次吵架看似有相当的偶然性,其导火索,即丁维为什么突然舍近求远把本该卖给郑梅的生姜送到了郑富的代收点,笔者在补充调查时也做了了解,丁维的解释是:

以前货都是卖到郑梅那里,但是那回要卖的那一批姜不是很好,听别人说郑富挑拣的时候不像郑梅那么严格,以前他两家是一家,卖给谁都一样,什么时候分的伙我也没听说。那天也是巧了,路上正好遇见郑富媳妇,她还说郑富在家,让我把货直接运过去就行,我也想着一车姜郑富挑拣不严格,同样的斤两可以多卖一点钱,谁知道一个不小心还给他两家挑起麻烦来了。(H村村民丁维,2017年8月20日)

丁维的话也表明郑梅与郑富争执的起因并不是一件有原则问题或者不可解决的事情,而双方之所以发展到用最粗放的方式解决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中存在着深层原因。

俺二哥他两口子到现在都认为要是没有他俩,我和老丁干不了代收这个活。俺两口子之所以能有今天都是他当时手把手教出来的,最早的客户也是他给介绍的,所以他从心理上感觉俺俩应该记他一辈子的情分。以前俺给他帮忙的时候,吃的那些苦,下的那些力,起早贪黑,用着俺家的房子,吃着俺家的饭,他俩是全忘了,光记着他对俺的好了,念着俺欠他的情了。(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5日)

在郑梅的解释里,隐含着中国人对“报”的执着。与传统道德更高要求的“施恩不望报”不同,在小农社会中人们常常对“报”存有一种心理期望,尤其是当自己对别人施以“滴水之恩”时,内心已经对对方的“涌泉相报”产生了相当的期待,而当这样一种期待持续落空时,日常失望的积累便会在某一件小事上被点燃,从而引发矛盾甚至发生直接争执。村民们劝架后常说的一句话也佐证了这样的观点——“吵架不可怕,怕的是眼前的事还没说清楚就开始翻旧账”。“翻旧账”通常意味着数落和抱怨,承载数落和抱怨的内容则常常是自己曾经给予对方的付出以及对方带给自己的失望。说来说去道理从来只有一个,那便是“自己的付出并未在对方身上得到应有的回报”,道德上的“伦理本位”倾向与现实中“自我利益”之间的张力为这种纠缠不清的矛盾提供了巨大的生长空间。

(二)代收发展阶段:与三哥家从兄妹互助到姑嫂反目

1. 与三哥家兄妹互助:从雇用到租赁

2000年之后,由于科学种田技术的推广,H村的生姜产量由2000公斤/亩迅速增加至3000公斤/亩。亩产利润的提升使得生姜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几乎全覆盖了H村2000余亩耕地,H村生姜总产量因此有了跳跃式增长,并在其后的时间里一直稳定在高产量上。对于H村的几个生姜代收点来说,生姜产量的增长一方面意味着极为重要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也隐含着更大的挑战——生姜冲洗设备的更新投资将以前一些规模较小的商户逐步逼退市场。可以说,这个阶段是H村生姜代收商户重新洗牌的时期,对剩下的几家规模较大、资金较充足的商户而言,小商户的淘汰意味着更加集中的货源和更高的收购产量,Z代收点便是抓住了这个机会发展壮大的。郑梅家由于有去济南打工攒下的钱,很早就用上了洗姜机,于是在生姜销售上拥有明显的优势。生意上的繁忙让郑梅和丁利不得不考虑再雇用一个人来帮忙,郑梅首先想到了自己娘家的三哥。

俺这几个兄弟姊妹里,我和俺三哥年龄差得最小,所以俺俩关系也最好。那几年和俺二哥闹矛盾,也是俺三哥怕我面上不好看,主动提出来给俺两家和好,在家里这些事上,他也一直很帮我。不光是这个,我和丁利收姜成天忙代收点上的事,顾不过俺地里庄稼来,这么些年了,都是俺公公种着,收入了东西俺对半分,农忙的时候俺三哥基本上每年都来和俺帮忙,我印象中是一年也没落下。所以我和丁利一直都记他的情分,代收点上需要人帮忙首先想到的还是他,一个是习惯了有事先找他帮忙,再一个也是觉得跟着俺在代收点上干活比去地里轻快而且还能多挣点钱。(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6日)

2003年,郑梅的三哥郑平开始在Z代收点帮工,工资为100元/天,按月支付,同时兄妹两人约定,如若郑平某月的工作时间超过了20天,则本月可另加300元奖金。这300元虽然是以奖金的名义发放,但在郑梅看来实际是给予三哥的一点补贴,也是对三哥之前帮忙的一种答谢,郑梅与郑平这一约定持续了7年时间。直到2010年,已经在代收点生意迅速发展阶段获得可观收益的郑梅和丁利,在H村西部投资建立了一座D冷库,试图以生姜、大蒜为核心发展多种经营。之后,郑梅与丁利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冷库的经营上,准备将Z代收点租赁给三哥郑平经营。三哥因为儿子成了家,工作不行,他还在帮儿子还城里的房贷,所以也希望通过租赁Z代收点多挣点钱。双方于是很快拟定了合同,代收点的设备和客户一起租给三哥,租金每年3.5万元,合同一年一换。

Z代收点出租之后,郑梅和丁利便将住处也搬到了D冷库,空出了新盖的与代收点相连的沿街楼房。郑平租赁了代收点之后,他的妻子也开始参与到代收生意中,没过多久,郑平的儿子也从城里辞职,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回到了老家,一家人一起经营代收点。为了方便照顾生意,郑平又以每年一万元的租金租下了郑梅家的沿街楼房,一家5口均居住于此。直到2016年郑平因病去世,郑梅因与三嫂之间的矛盾升级而收回代收点,郑平的家人又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另谋生路。

2. 姑嫂反目:三哥的逝世与关系的破裂

2014年,郑梅的三哥郑平在村里组织的健康体检中检查出疑似胃癌,后在L市人民医院复查确诊为胃癌中晚期。得知自己生病之后,郑平开始了四处求医问药的治疗之路,此时的Z代收点主要由他的妻子和儿子支撑运转。郑平很快进行了手术,手术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在药物和手术的共同作用下,其病情曾经明显好转,后来的几次检查结果都显示出康复的迹象。但就在郑平和家人以为病情得到控制之时,癌细胞再一次扩散,癌症的复发给郑平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死亡。郑平的死亡引发了郑梅和三嫂之间的姑嫂矛盾,使得郑梅在三哥的葬礼上与其三嫂激烈争执,并当着众人的面与三嫂和侄子断绝关系,两家关系最终破裂。

不说这个事情我不生气,一提起俺三哥的死来我就替他不值。你说说他这一辈子,辛辛苦苦一天福也没享,为了一大家子的吃穿累出病来,到了临死的时候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他儿在丈母爷家陪着人家的爹喝酒,他媳妇还在代收点上闷着头挣钱,成天就是怕少挣了钱。死的时候身边就是一个男护工,那个地步了肯定也就不好好管他了,人都凉透了,家里才得着信儿往医院里赶,衣裳(指寿衣)都是死了以后才穿上来的,这就是他儿子不孝啊。(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6日)

对于郑梅的控诉,三嫂在访谈中有自己的解释:她需要挣钱给丈夫看病,仅第二次丈夫重新病发的住院医药费及最后的看护费就花了十几万。并且,丈夫郑平离世当天,自己还去医院给他送了饺子,当时感觉丈夫精神还挺好的,没想到晚上看护就打电话来说丈夫不行了。

我上午在医院的时候,他还赶我赶快回来别耽误干买卖,到晚上看护给俺打电话,说是人不行了,让家里赶快去人把衣裳也送过去。我叫上郑梅还有二哥一块从家里去的,俺儿就从他丈人家往那赶,俺这伙到医院的时候,人就已经咽气有一会儿了。郑梅当时帮着我给她哥换好衣裳,也没多说什么,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在葬礼上看见我和俺儿就开始骂人。(H村村民刘菊,2017年8月18日)

郑梅坚持认为三哥去世时没有家人守在身边就是三嫂和侄子的过错,既然他们不讲人情,那么她也不必再与他们谈什么亲戚情分了。事实上,郑梅与三嫂在几年的相处中也已经累积了一些小矛盾使双方在心理上产生了隔阂。特别是当初冷库刚投入使用时的成本较高,郑梅希望由三哥租借的代收点帮忙收一部分生姜存储,这样可以等市场价格升高时再出售以赚取其中的差价,结果谈话中三嫂的态度让郑梅很不舒服。

这个时候代收点已经租给三哥了,我就去找他商量去,让他有时间帮俺收万数斤,我按客户给的成数另外给他钱就行。俺三哥好说话,我一开口他就答应了,非说是用着俺的代收点,他帮俺收点货是应该的,别谈什么钱不钱的。这批货收以前就和人家农户说好是给冷库收的,到时候他这边过好称,多少斤,直接让人家卖姜的找我拿姜钱就行了。他说不操钱的心,俺也不用另外再给他钱,反正他就是帮忙长长眼挑挑货。他话刚说完,他媳妇在一边就不同意了,一会儿说太忙没工夫顾不过来,一会儿又说兄弟姊妹们谈钱伤感情,但是一些事上不谈钱也伤感情。这话虽说是说给俺三哥听的,但是说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坐着,说来说去还是怕俺不给他辛苦费。我倒不是非和她计较千儿八百的钱,我是生气这个事儿,别说你现在住在我的宅子里,用着我的代收点收货,就算这些东西都是你的,我来找你帮忙收点货,你也不能货还没收就先挑出一堆理儿来吧。你在外头和客户和卖货的计较计较也就行了,在家里和我还玩这一套这么不痛快,很明显就是没拿俺当一家人啊。(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6日)

尽管如此,郑平还是帮郑梅的冷库收了几次姜,相应的劳务费郑梅后来也一分不少地给了郑平,但是三嫂起初对这件事的态度总令郑梅耿耿于怀。在郑梅看来,三哥在代收点发展阶段对自己有恩,自己将代收点租赁给他是“应该”的,但她并不欠三嫂与侄子的。加上后来一些生活琐事上的摩擦,使郑梅彻底放弃了对三嫂和侄子一家的期待,三哥去世之后她最终与三嫂和侄子决裂,而Z代收点也因此停业。总之,Z代收点得益于创始人郑梅与其二哥、三哥之间的“情分”互助而建立与发展,但最终同样因兄妹(家庭)关系往来中“情分”的消失而停业。可见,即使在核心血缘关系之中,依然存在衡量付出与所得的认知比较,一旦某方乃至双方觉得自身付出更多而产生了施恩自居式的心理,就可能使得彼此在面对利益与义务时产生分歧并逐渐积累矛盾,最终使得双方的经营合作或互助关系以破裂告终。


四、感恩互惠式“深度感情关系”发展:义利融合与合作一体化

随着生意的不断扩大,郑梅家意识到建立冷库的重要性:可以先利用手中的资金收购生姜、大蒜及苹果、地瓜等农产品,然后将收集起来的农产品存放至冷库中,等到市场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之后再转手卖出,赚取中间的差价。2010年,D冷库的建立过程之中,郑梅的表弟周勇(其父为郑梅的舅舅)一家在资金借贷与土地审批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构成了郑梅内心真正认同的“恩义负欠关系”。此后,表弟周勇从给郑梅打工到成为冷库的合伙人,展现了从单向受恩方所认同的“恩义负欠关系”向双向感恩互惠式“深度感情关系”不断发展以至合作一体化的某种可能性。

(一)D冷库的建立过程:“四两拨千斤”的表亲关系

1. 资金贷款与土地审批:舅舅与表弟一家的重要帮助

虽然早在2008年左右郑梅就有了建立冷库的想法,但当想法真正付诸实践的时候,一切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顺利。在代收点经营阶段,由于生意比较简单,而且门头设立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所以郑梅和丁利并不需要与政府尤其是镇政府过多地打交道,按照郑梅的说法就是“只需要照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可以了”。冷库与代收点不同,无论资金贷款还是土地审批,需要借助与政府工作人员的人脉关系进行运作的环节变得多了起来,然而之前经营代收点的郑梅和丁利并没有关注过一些所谓的“外部资源”,且先天的直系亲属关系中也缺乏这些人脉关系,以至于冷库的建立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阻碍。

首先是资金问题。郑梅与丁利十几年的代收生意虽然为他们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但是这些收益的大部分在二人决定建立冷库时已经变成了不动产:2007年郑梅与丁利将其代收点所在的宅基地由一层的平房加盖成了两层的沿街楼房用掉了近十万元现金,2008年他们给儿子在市里买房又花掉了五十多万元现金。因此,与其他多数冷库经营者一样,D冷库的建立同样需要借助银行贷款。然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不是单单有项目就可以,往往需要通过一些熟人,尤其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作为中间人,银行大多也会选择一些信用度高而且还款能力强的人作为银行借贷的对象。此外,借助不同的中间人,还可以拿到不同利率的贷款,如能争取到更大的金额与更低的利率,对贷款人而言无疑是成本上的巨大节约。在冷库贷款的过程中,郑梅表弟周勇的妻子发挥了重要作用,表弟媳妇娘家的表哥是镇上农村信用社的行长,在表弟媳妇及其表哥行长的帮助下,郑梅的冷库建设项目获得近15万贷款。

资金问题的顺利解决给了郑梅和丁利很大的希望,但是接下来冷库用地审批的难题又摆在两人面前。D冷库建立在H村村西一家农户的责任田上,这块地原先属于农业用地,郑梅当时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从该村民手中将地买过来,但是就在签好合同准备建房时,却受到了村里和镇上的阻拦。当村委会主任告知违规建筑随时会被拆除的时候,郑梅认为其他村民可以在责任田里自由盖房而不用跟任何人任何部门打招呼,自家建冷库与他们盖房子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异,但对村委会下达的通知又不可无视。无奈之下,她只好按照村主任的说法去村里报备村西的土地流转,以证明自己对那块地合法的使用权。这个环节比较简单,丁利分别带着一些小礼品去村支书和村主任家走了一趟,村里的环节便顺利解决了。但按照村主任之前转述的镇政府说法,这块地并不在当年的土地建设规划里,所以从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需要本地规划局的许可,还要在村里公示通过了才能使用,这样的条件对当时的郑梅来说显然是难以满足的。

在与同行了解之后,郑梅终于明白了问题的关键:确实是有相关的规定,但规定是可以变通的,只不过因为村里、镇上没有可以说得上话的人,难免处于被动的境地。想到这一层的郑梅和丁利开始思考人脉关系运作的问题,他们先是找到村支书,但是由于H村近些年集体经济已经没落,所以与镇上的往来并不频繁,这导致村支书在收了丁利的一些礼品之后并没有把事情办成。后来郑梅也请托过税务上熟识的工作人员,自己也直接跑过镇政府,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听到的基本都是官方话语、外交辞令,言下之意都是要按规定来,该交钱交钱,该审批审批。这种情况下,没有吃到定心丸的郑梅和丁利只得暂时将冷库的建设计划搁置下来,一边经营代收点,一边打听可以利用的人脉关系。直到这年春节过后,郑梅和丁利去看望郑梅在本村的舅舅,即表弟周勇的父亲,饭桌上谈到用地审批的事情,郑梅的舅舅说自己以前当兵时的一个同乡战友转业转到了本镇,现在也是办公室主任级别了,虽然二人平时关系不怎么密切,但是这几年断断续续也有一些往来,可以说得上话。年后开集,郑梅的舅舅借着赶集的名义去找老战友“叙旧”,很快便将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

我跑到俺战友那里,才知道这个事在人家手里一点都不难办。说白了就是一句话的事儿,郑梅之所以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办不成,是因为分管这个事的那个主要负责人看她和丁利两个人在镇里没关系说不上话,所以这么一直吊着,想讹他俩的钱。人家算盘打得可精明着哩,你冷库前期的投资投进来了,不盖,那些钱就全打水漂了,想盖就得过镇政府这一关,所以他俩一开始托大队书记送礼人家不收,就是想拖一阵子等他俩真金白银地送过去,人家好发财。只不过没想到咱和老牛还有这么层关系,老牛一出面,那个人态度就软下来了,虽说他俩不是上下级,但是老牛好歹是个主任,那个人才是个副主任级别,不能不给点面子。老牛主任一说郑梅是他的外甥女,那个负责人态度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以前是托了那么多关系还见不到他的面,现在说辞变成了名单上这些商户都是有待考察的,让村里去问就是核实一下到底有没有问题,只要村里那边说没问题的都可以划掉。(H村村民周友,2017年8月21日)

就这样,借助舅舅前战友的关系,D冷库终于被移除出了那份不合规的名单。这一过程中请客送礼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事情总算顺利解决了,郑梅和丁利终于放下心来,开始将大部分精力投放到冷库建设上。经过这一番波折之后,D冷库的建设终于在2010年10月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

2. 雇用表弟帮工:彼此的深度共处

D冷库的建立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是建成之后的确为郑梅和丁利的生意带来了质变。冷库建成之后,郑梅和丁利将Z代收点租赁给了郑梅的三哥郑平一家经营,每年收取固定租金。此时的郑梅和丁利几乎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冷库经营上。D冷库步入正轨之后,其业务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姜的储存和倒卖,这部分货物的主要来源还是郑梅租赁给三哥家的Z代收点;第二个部分是租赁给别人储存货物,基本的收费情况为300元/吨/月;第三个部分则是生姜之外的其他农产品的加工与储存,这其中占大头的是大蒜,此外还有丁利从其他村庄收购的苹果、土豆、红薯等农产品,一些好的大蒜经过深加工后还可以进入外贸市场。

冷库中大蒜的深加工需要一部分短期劳动力,处在农闲期的表弟周勇与表弟媳成为郑梅的最佳人选。

找他俩干活就是图个放心,俺表弟干活是出了名的仔细,种地是把好手,干其他的自然差不了。他在俺冷库里主要负责这些货的装卸和搬运,表弟媳妇领着她带过来的几个妇女挑拣蒜头,工资按天结算。(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9日)

在做短工的几个月时间里,周勇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表现深受郑梅与丁利的肯定,他们也渐渐将一些更重要的事情交给周勇去处理,而周勇在冷库帮工的时间里也获得比之前工作更可观的收益。于是,次年开春,丁利与周勇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周勇正式成为D冷库的一员。

俺表姐这个冷库招人也很巧,正好是我上半年从鸡场辞了出来,她下半年就问我去不去她冷库帮忙。还说让俺两口子都去,我干的活重,一天发100块钱,俺家里妇女干的活轻一点,一天发80,这样一来俺俩一天挣180,(20)10年的时候,这个工价可以说是比较不错的了。俺表姐、表姐夫给我这么高的工价,我干活自然得对得起人家,反正都是力气活,我干活又是个不惜力的,时间一长他俩都觉得我干得不错,到(20)11年年后再去就和我商量着签长期。我心里自然是乐意,反正都是打工,给谁干都是出一天的力赚一天的钱,给表姐干的好处是不用跑到外头很远的地方,每天还是在咱自己村里上下班,比很多打工的条件都好得多。(H村村民周勇,2017年8月21日)

如前所述,2016年三哥郑平去世后,郑梅与三嫂关系破裂而收回了Z代收点,同时由于冷库的业务繁忙而无暇顾及代收生意,所以Z代收点收回之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停业。直到2017年,郑梅在L市工作的儿子丁智因为工厂发展不景气而回到老家,开始接手Z代收点的代收生意,并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迅速独当一面。郑梅与丁利在其儿子丁智完全熟悉代收生意之后,将Z代收点与D冷库合并到一起注册了D农贸公司。丁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并主要负责代收业务,郑梅和丁利是主要经营者,其中丁利更多负责农产品成品的销售和运输,而郑梅则掌握着整体的财政大权,尤其是年底工人们工资的发放及年末的结余都由郑梅来安排。表弟周勇平时主要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等实际工作,年末则帮助郑梅和丁利招聘并管理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短工,逐渐成为农贸公司冷库业务的核心人员。

(二)入股合作:表亲关系的深度发展

1. 生活上表亲关系的深化

在周勇与郑梅的表亲关系互动中,除了生意上的合作之外,在生活上周勇的母亲也主动给予了郑梅一家更多关心,郑梅在访谈中每每谈起这位舅妈都啧啧称赞。郑梅原先和舅舅舅妈的感情就比较好,春节时郑梅都会主动带些鸡蛋点心去看望他们,两位老人在中秋时也会带月饼来走亲戚,这样一种较为密切的互动得益于近距离的地缘优势。当然,郑梅与舅妈的情分往来并不限于此。2012年,郑梅的孙女出生,按照H村的习俗,小孩出生满一个月之后需要去姥姥家住几天,一则是让姥姥见一见自己的外孙,二则隐含着小孩子换个地方长得快的期盼。但是郑梅家的情况有一点特殊,由于郑梅儿媳的娘家与H村距离较远,孩子又刚刚出生一个月,并不适宜长距离走动,郑梅早先也与孩子姥姥商量等孩子长得大一点之后再去姥姥家小住。然而,出乎郑梅意料的是,就在孩子即将满月的前几天,周勇的母亲打电话来说体谅孩子姥姥家远,所以她已经将自家的屋子收拾出来了一间,到孩子满月那天,郑梅的儿媳可以带着孩子来小住几天,刚好成全了孩子的满月礼。

这是我实在没想到的事儿。本来我都和俺孙女的姥娘商量好了,以前孩子不好养活,非说得满月了挪挪窝才长命,现在大家都相信科学了,咱也就不讲究这么多了,反正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孩子这么小,从俺家到她姥娘家这么远,路上不生病才怪。不过我是真没想到俺妗子还为俺考虑到这么一层。她和俺儿媳妇娘家(原先)是一个镇的,从俺儿媳妇进这个家门,俺妗子就觉得和她是自己人,从心理上觉得跟她很亲,每次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这回俺添了孙女,俺妗子也没少往这跑,我忙冷库没时间,俺妗子给孩子做了一套小棉袄、小棉裤,还有一床小孩的被子,比俺婆婆待孙子媳妇和重孙都周到。她这么为俺考虑,说老实话,俺一家人都非常感激,这些事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老人家的心意,让咱知道她是真心盼着咱好,盼着咱家里人丁兴旺,小孩健健康康地成长。(H村村民郑梅,2017年8月19日)

舅妈对郑梅一家,尤其是对郑梅的儿媳和小孙女的付出,郑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生活中,郑梅的儿媳按照辈分应该称呼周勇的母亲为“妗姥娘”,她却常常直接喊 “姥娘”,这样一种称呼上的变化,体现出的是郑梅一家对舅妈用心付出的感激与情感距离的缩小。这种情感上的认同也会投射到经营活动中,并进一步拉近两家在经济往来上的距离,或多或少地为周勇入股农贸公司产生了推动作用。

2. 生意入股与合作一体化

2017年年底,郑梅因为资金周转有些紧张向表弟周勇暂时借用了3万元作为当季收货的本钱,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次年3月,郑梅前一年冬天投入了15万元成本的货物,在除去储存、运输等费用之后净赚2万元,周勇也因此获得4000元的分红。当货物全部卖出后,郑梅把本利合计34000元一起还给周勇时,周勇提出自己只收取4000元的分红,希望3万元的借款可以当作本金继续跟着郑梅和丁利投资存货。尽管周勇已经在D冷库工作了近8年时间,且工作期间与郑梅和丁利相处融洽,但是出于风险的考虑,郑梅从来没有主动邀请周勇与她一起投资存货的生意。直到这次周勇主动提出想入股,一方面金额不是特别大,另一方面,周勇的入股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郑梅收货时的资金紧张问题,所以双方一拍即合。事实上,这次的3万元只是周勇入股农贸公司的开始,在这3万元之后,周勇又陆续入股了另外几批货的投资,2018年D农贸公司设备升级,周勇又参与了更新设备的投资。此后,周勇从D农贸公司获得的分红已经基本与年工资持平,而D农贸公司的资金构成里也有了周勇的那一部分,郑梅与周勇的关系由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伙人关系。

可以认为,郑梅与舅舅、表弟一家表亲关系的往来主要体现在生意和生活两个层面:生意上,无论是D冷库初创时资金上贷款的获得还是土地使用权的审批,都离不开舅舅一家的帮助,经营过程中,周勇的加入以及后来的入股,也对郑梅冷库生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生活上,舅妈给予郑梅一家主动的关怀也在无形之中拉近了双方的心理距离。尽管这两个层面看起来似乎关联不大,实则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总之,在冷库建立过程之中,舅舅一家给予了非常重要的帮助,其事实上构成了郑梅有所亏欠并加以认同的“恩义负欠关系”,而在后续的关系交往中,舅舅一家屡次在郑梅需要生活帮助的时候主动帮忙不推脱,给予郑梅高于期望的“情分”关怀,郑梅同样也通过雇用周勇及最终给予的股份分享,推动着双方的关系进一步向彼此深度认同乃至趋于一体化的“深度感情关系”方向继续发展。

在双方关系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而又难能可贵的是,表弟周勇在D冷库帮工期间,从未因之前家人给予郑梅一家在冷库建立过程中的重要帮助而要求更高的利益回报,也没有把这种关系简单理解为施恩自居式的“恩义负欠关系”,反而始终恪守本分、认真工作,这应该是双方关系能够不断深入的重要前提。有了这些积累,当周勇在工作多年后提出入股郑梅的存货生意时,郑梅一家也并不认为这是非分的要求,反而觉得有义务拿出一部分合理的利益与周勇共享,最终周勇从D农贸公司的员工变成郑梅生意上的合伙人。由此,血缘上并不处于差序格局核心圈层的舅舅和表弟,在生意合作与交往互动中打破了表亲血缘关系的限制,双方日常“情分”不断积累进而发展成为密切的合作伙伴,充分展现了感恩互惠式“关系”认知的互动模式及双方彼此间“情义”不断深化而发展成一体化“深度感情关系”的可能。

 

五、典型个案的阶段比较:“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的认知匹配

乡土社会中,同时具备血缘和地缘优势的亲缘关系一直是人们选择生意合作伙伴的首选考虑。一方面,这类亲缘关系之间往往有着长期的共同生活经验,彼此十分熟悉,情感上相互信任和彼此依赖的程度都比较高,因而更容易产生合作;另一方面,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人们往往习惯于在自己的人际圈子里依照严格划定的“自己人”与“外人”界限,并以之作为利益共享与义务担当的依据。个体商户的组织合作格局也由此建构——倾向于以核心家庭为主、亲缘关系为辅的“差序”经营合作模式。本文的个案资料中,无论是前一阶段郑梅与其二哥郑富、三哥郑平在代收生意上的往来,还是后一阶段郑梅与其舅舅及表弟在生活与生意上的关系互动,都是以亲缘关系作为起点的,只是两种关系交往模式最终引发了关系进退的不同趋势并进而影响到了生意合作的最终结果,两者之间的内在差异及其机制成因值得深入分析。

在Z代收点阶段,对郑梅的生意产生实质影响的是她与二哥、三哥的关系,他们在生意上的往来主要体现为雇用与租赁。Z代收点正式成立之前,郑梅与其夫丁利受雇于二哥郑富的代收生意,两人又在郑富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代收点,之后两家因为生意竞争而决裂。其后,郑梅的生意扩大,她又雇用同村的三哥郑平为自己帮工,直到D冷库建立,无暇顾及代收生意的郑梅将代收点租赁给三哥,最终又因三哥的去世与三嫂发生争执而收回代收点。至此,郑梅与二哥和三哥两家全部决裂,几乎再无往来。总体而言,郑梅与二哥、三哥两家在生意上的冲突与矛盾并不能简单归结为金钱之争,最终导致他们分道扬镳的是一种所谓“情分”的消失殆尽。当然,这种“情分”优先于“利益”的价值内涵,贯穿于其关系往来的始终。无论是早年受雇于二哥还是后来雇用三哥,郑梅与其兄长们的合作都是以“帮忙”的名义开始的,尽管这种“帮忙”是以明确的金钱回报作为前提,在涉及明确资金的“工资”“租金”上有着在商言商、亲兄妹明算账的一面,但双方在语言上却极力回避“工资”“交易”这样的表达,他们在生意合作中其余的利益诉求也多是通过伦理,即彼此之间的“情分”来表达的。即使在最终的矛盾冲突里,让郑梅感到失望的仍然是兄嫂的“不讲人情”,而不是简单地归为金钱或者利益上的矛盾或冲突。

中国人的日常利益表达向来比较隐晦,尤其在较为亲近的关系中,光明正大地谈“利益”常常被视为一种不讲情面的做法,这导致人们的日常利益表达不得不通过交往双方在伦理认知上的默契与人情回报的自觉程度来实现。交往双方的付出与所得虽然不同于明面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业形式,而是一个漫长的“欠”与“还”的社会过程:郑梅的二嫂认为Z代收点的建立离不开二哥郑富的带动,所以即便扣押了郑梅的货物,仍然理直气壮;郑梅认为三哥一家代收生意的开展得益于租赁自己的代收点,所以当她提出让三哥帮忙收货而差点被三嫂拒绝之后,则心生不快,认为这是三嫂对自己的亏欠。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是郑梅的二嫂对待郑梅,还是郑梅自己对待三嫂,在其关系认知中都存在着比较明显的“施恩者”自居的心理——容易以自己过往为对方的付出为依据,期待对方在未来给予更多的回报,而当对方未按这种期待给予相关回报或退让牺牲时,便会习惯性认定对方对自己有所“亏欠”。原先兄妹之间双向互助的“深度感情关系”,此时已然退化为某方认定对方亏欠自身的“恩义负欠关系”,一旦另一方对此并不认同或不准备给以更多的回报,彼此的矛盾就会不断累积而可能在一个恰当的时点爆发,最终造成“算总账”的关系破裂。

与之相反,在D冷库发展阶段,对郑梅的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是与表弟周勇一家的关系往来,他们在生意上的往来主要体现为雇用帮工与入股合作。D冷库建立之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大,人手不足的郑梅找来同村的表弟周勇帮忙,由于周勇做事认真细致,深得郑梅和丁利的欣赏,故而从短期临时工成为冷库长期员工。后来,出于冷库存货资金的需要,郑梅向周勇借钱周转,周勇以此为契机入股郑梅的存货生意和冷库设备更新,从冷库员工成为郑梅生意上的合伙人。此外,周勇的妻子和父亲(即郑梅的舅舅)分别在D冷库建设过程中给予过郑梅重要帮助,周勇的母亲在生活中也对郑梅一家多有照顾。对于郑梅而言,舅舅一家所给予她的不仅仅是生活和生意上的支持,更多的是一种亲戚之间的“情分”。总之,舅舅一家高于郑梅期望的付出,拉近了双方的心理距离,使得郑梅也愿意以更高的回报回馈给舅舅一家,所以当周勇提出入股时,郑梅并未觉得这是一种“非分”的要求,而且愿意在经营中留出一个合理的利益空间与表弟周勇共享。由此,原本血缘上相对疏远的表亲关系逐步向差序格局的内核发展,最终反而比亲兄妹的关系还要亲近,彼此以对方为重的尽力付出成为推动双方关系发展直至合作的核心动力。

可见,同一个案的两个发展阶段的亲缘关系模式及其对生意合作的影响形成了鲜明对比。先赋性的亲缘关系是生意合作的基础,获致性的关系交往成为决定合作走向的关键因素,差序格局的动态性演化特征得到比较充分的呈现。在交往过程中,“情分”成为双方衡量关系质量的标准,代表着一方在另一方关系格局中的位置与对方对自己的重视程度。就本质而言,“情分”是一种伦理要素,其内涵可以被拆分为“情”与“分”两个部分。“情”多指交往双方在长期共同的生活经历中所培养起来的“感情”,“分”则多指向“义务”层面,取决于血缘亲疏的角色伦理规范与关系往来中双方的付出与获得。当关系互动双方的付出或回报都不低于对方的情义期待时,关系更容易走向融洽与合作;当一方的付出或回报低于另一方的情义期待时,则容易产生隔阂,并在日积月累中逐渐形成矛盾。越是亲近的关系,就对方“无私”的期待要求也就越高,发生“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失衡的情境与事件反而可能会更多,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亲兄弟(妹)即便在生意经营的账目上已经做到明算账,还是容易发生争执或矛盾,因为账本之下的“人情账”是难以算清却又是贯穿合作始终的。

无论是代收阶段基于“施恩自居”心理的关系互动,还是冷库阶段基于“感恩互惠”心理的关系交往,都体现着关系双方在往来中对彼此“情分”的顾念与重视。“情分”,即“情义”的深浅,取决于人伦角色的亲疏远近以及既往互动中付出和所得的感知,进而在生意合作中影响着双方的行为倾向及利益格局。因而,关于亲缘关系在市场化合作层面上的讨论,可以从阶段性逐渐调整的“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的认知维度展开,这两个因素之间的认知比较与匹配程度决定着双方的当下关系定位及未来关系走向,也影响着经营合作的最终结果。其基本的内在逻辑应该是:义利匹配比较(关系回报/情义期待)→关系认知定位→未来关系趋势→经营合作结果,基于原有亲缘关系基础与长期交往而进行的义利匹配比较,双方会就彼此人情往来的总体状况加以认知定位,进而影响未来的关系投入、趋势走向,乃至经营合作的成败。(如表2所示)

应该说,在经营合作的亲缘关系的深度交往与发展过程中,多数“深度感情关系”能否实现长期性“义”“利”交融的良性转化取决于彼此的关系认知,这往往不同于个人主义式社会交换论的付出与回报之间利益成本比较所内含的工具理性主义。个人主义式的商业合作基于利益选择的自然分离或资源不平等的权力面相往往被视为当然,关系主义式的商业合作则常常在价值上排斥自然的利益分离及资源不平等基础之上的权力面相,其关系进退常常受原有关系基础的影响而有更强的伦理义务性特征。换言之,此种关系合作的嵌入过程之中,约前关系的伦理等级性与资源拥有量的权力差异性常常并不一致。约前关系的伦理等级常常优先于雇佣关系的权力等级,如本文个案之中三哥郑平是被雇用者,妹妹郑梅是雇主,这种伦理关系与权力结构之间的交错张力应该接近于刘世定(1999)所关注的嵌入关系结构与合同治理结构之间的错位分离。在传统乡土社会之中,明确的合同治理权力结构往往尚未成形,雇佣关系或资源拥有量所带来的权力优势常常也不能凌驾于伦理等级性之上,“伦理本位”的社会文化根本上是重视伦理辈分等级基础之上的“情义”,在此基础之上展开长期性的互相“施”与“报”深度嵌入的商业合作历程。

由此,合作双方对“情义”或者说“情分”的认知判定是至关重要的,所谓的“情义期待”常常也是根据彼此的现有情分深浅程度而期待对方的某种回报,对方的“关系回报”虽然可能会受限于资源拥有量或个人能力,但必须出于真心付出而不能有明显的自利私心。进言之,儒家伦理所强调和谐利他之“情义”,反映到现实亲缘关系的深度合作之中,个体常常会去考量比较双方所付出的难度乃至各自作出的重要牺牲,并更多关注对方在关键性事件或某些利益矛盾中所呈现出的态度倾向,由此“情义期待”本质上正是个体基于对双方原有关系基础及长期交往状态的阶段性判断及其回报预期。与之相对应,所谓就对方“关系回报”的认知判定固然一方面体现为对于具体回报利益价值的认定,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取决于所感知的对方呈现出的回报态度以至于可能做出的重要牺牲。总之,“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构成了个体认知层面的匹配比较,同时由于“情义”的认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在“利益”层面的实际付出与态度倾向,进而暗含了双方长期交往与合作过程中“义”“利”之间的阴阳转换。在双方长期交往中,“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两者之间的“义”“利”动态平衡,构成了“深度感情关系”得以维系及合作一体化的根本条件。


六、市场化关系合作的“义”“利”问题展向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个体经营者而言,具备地缘优势的亲缘关系通常是其生意扩大之后选择合作伙伴的首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合作都会走向理想状态,市场化合作中的关系走向往往会成为影响生意合作发展的关键要素。基于施恩自居式的认为对方亏欠自己的“恩义负欠关系”认知判定,在合作中常常易于引发矛盾甚至最终以合作失败和关系破裂告终,而感恩互惠式“关系”的认知定位无疑能够加深生活和生意上的往来,使得双方关系认同加深并最终可能成为“深度感情关系”的一体化伙伴。通过个案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差序格局”中的先赋性关系对于开启合作的重要作用,同时发现原先核心性“深度感情关系”可能退化为某种施恩自居式“恩义负欠关系”的认知判定,彼此关系认知的错位而逐渐累积的矛盾最终有可能导致“义尽利散”的关系破裂;反之,较为疏远的“普通人缘关系”却可以通过建构与深化让他人真正感恩的“恩义负欠关系”,而有可能发展成为深度认同与互助一体化的双向“深度感情关系”,这应该是市场化合作之中能够长期“互惠共赢”的基石之所在。②

进言之,在市场化的长期性经营合作过程之中,只有双方的关系认知都更多地看到对方的付出,承认对方的关系回报与自身的付出牺牲相匹配,双方的心理距离与彼此感情逐步拉近,关系才会趋向融洽以及更进一步的尽力付出,进而推动关系的均衡发展乃至达成合作一体化。感恩互惠式“深度感情关系”的深化与发展,需要互动双方能够彼此以对方为重,双方通常也更关注于长远的往来收益,故而选择在交往中降低对对方的期望或更多地为对方付出,才能够在经营合作上发展为“互惠共赢”的局面。然而,只要双方中的某一方开始更为关注自身的付出,觉得对方更多地亏欠自己,进而认为自己拥有“施恩者”的道德话语优势,便会倾向于对对方产生较高而难以达成的“情义期待”,一旦对方没有达成,必然会使得双方的关系走向紧张乃至破裂。要言之,市场化关系合作之中大量存在着“施”与“报”、“欠”与“还”的长期关系互动,虽然绝大多数普通人难以达到“施恩不望报”的仁义境界,但相当数量的个体还是具备“施恩不言报”的基本修养,彼此之间只有更多地自我付出或力所能及地还报于对方,才能够达成彼此“义”“利”之间的良性融合,进而有效发展及深化两者合作一体化的“深度感情关系”。

应该看到,以血缘与地缘为核心的乡土亲缘关系,不仅是基层在地化的市场化关系合作的基础,同时也是非在地的“同乡同业”等跨区域经济行业合作的重要基础。非正规经济的“同乡同业”问题,本质上正反映了中国的市场化与城市化进程,很大程度上是嵌入于传统乡土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吴重庆,2014)。由此,本文对乡土亲缘关系的案例比较研究,可以呈现出市场化进程中的两种不同社会关系模式,进而分析市场化关系基于“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的认知匹配所导致的关系进退机制。先赋性关系虽然是经营合作得以展开的启动条件,但后续合作过程中义利认知匹配的失衡常常是产生矛盾乃至关系破裂的重要动因,而某种互惠共赢及至最终一体化的“关系”联结却可能发展自一些原有关系基础相对较弱的关系连带,这说明其彼此的“情义期待”往往不能过高,双方共同的“感恩”且“克己”的“伦理本位”付出是发展长期“深度感情关系”并得以持续深化的根本要义。总之,此种人伦式市场化关系之中,某种去权力化的“情义”与“利益”的内在张力与阴阳转化,往往导致了市场经济之中私人合作经营成败的不同后果。未来可以考虑沿着“情义期待”与“关系回报”的认知匹配问题,就自发性市场之中“关系”运行的“义”“利”核心问题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经验研究与理论建构。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重大项目“儒家道德社会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6ZDA107)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当代中国人社会关系的历史变迁及其‘个体化’进程研究”(项目编号:15BSH001)的阶段性成果。感谢刘世定、翟学伟等老师对文章初稿的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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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当然,本文的这种问题意识很大程度上也是来自案例调查本身。在笔者上述关系分类的理论建构之中,“深度感情关系”与“恩义负欠关系”的区分能否成立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而又容易被质疑的问题(沈毅,2019)。笔者发现本文的调查恰恰可以较好地厘清两者的差别,进而以市场化关系为切入点揭示不同情义嵌入程度的人伦式关系之间相互转化及其动态进退的内在机制。

② 某种程度上,本文这里的分析也指出了“恩义负欠关系”不同于“深度感情关系”而需要加以区分的必要性。“深度感情关系”是双向深度嵌入而彼此界限趋于模糊的一体化关系,“恩义负欠关系”则应该是单方负欠更多而存在相当边界的社会关系形态。只有当受恩方真正认同的“恩义负欠关系”在彼此人情互动不断深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发展成为“深度感情关系”,从而构成“普通人缘关系”→“恩义负欠关系”→“深度感情关系”的人伦关系发展之可能。反之,一旦双向深度嵌入的“深度感情关系”退化为主要是施恩方所单方认定的某种“恩义负欠关系”,就极有可能造成未来彼此的关系紧张乃至破裂,亦即“深度感情关系”→“恩义负欠关系”的关系退化路线,有时反而不能再进一步退化至人伦角色较为疏远的“普通人缘关系”。由此,“恩义负欠关系”作为一种非角色化的重要变动性关系形态,在本文表1的关系分类之中应是侧重于受恩者真正认同的“恩义负欠关系”,是某种曾经受有重要恩惠而未来利益需求预期较低且并不明确的较为纯粹的受恩关系。


【作者简介】 沈毅:南京大学社会学院(Shen Yi, 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

李叶:河海大学社会学系(Li Y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Hoha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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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开放时代》2020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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