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历史的因果关系都是无边际的。因果脉络无法确定,相关因素的界限、因果演变的临界点等都模糊不清。这给我们的研讨带来了一系列疑难:如检验上的困难,书写中运用了许多易生歧义的概念术语,因果分析的相对性及其背后主体的多样性所导致的研讨角度、立场的差异等。而本已漫无边际的、表述上缺乏清晰确定性界定的历史因果的论断,更会因学术之外因素的掺入而使问题越发说不清。
关键词:历史因果关系; 边际; 历史认识论;
在进入正文的讨论之前,先对本文的题目及讨论的思路做点解释:本文只在历史领域内讨论因果关系,故在因果关系之前加有“历史”一词;至于此种因果关系能否适用于当下或预言未来,此处不加讨论。历史是过往的事,它虽曾真实地存在,但并不会自我呈现,它之能呈现在我们面前,总离不开我们的认识,总是我们认识的产物。历史因果关系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不得不在认识论中讨论本体论,即由反思我们的历史认识入手,来推测、揣摩历史的因果关系。“边际”一词意指事物在时空上的界限。历史的因果关系是否有边际?这或许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
追寻历史的因果关系,无非从纵、横两个方面展开。然而,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说历史因果关系的边际不清晰,还不如说它没有边际。对象没有边界,我们的思考也就没有界限,这是我们思考因果关系时遇到的一个问题。1851年起事的太平天国,仅十余年就遭覆灭,100多年来,有关它的覆灭原因的探讨,几乎已是题无剩义。然而还是有学者能找出它的新原因,说“太平天国对科举制度的改革使太平天国不仅没有网罗到栋梁之才,还遭到了当时文人士子的强烈反对和抵制,成为太平天国最后覆灭的又一原因”。[1]说是“又一原因”,可见之前的研讨,已经提出了许许多多的原因。如果科举制度的改革失误确是太平天国最后覆灭的“又一原因”;那么,与之类似的原因还可以找出许许多多:如它的后宫制度、男女别营、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礼仪制度、文书制度,等等。谁也不能说它们与天国之覆灭无关,历史学者便可以写出一篇又一篇论文,提出一个又一个原因。这是在横向上寻找原因,它已是无边无际、无法穷尽。
关于工业革命的起因,是历史因果探讨中的严肃课题,也有过各种各样的思考解释。罗素的回答别具一格,他说:工业制度缘自现代科学,现代科学缘自伽利略,伽利略缘自哥白尼,哥白尼缘自文艺复兴,文艺复兴缘自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缘自突厥人移民,突厥人移民则缘自中亚的干燥。因而,寻求历史原因的根本在于研究水文地理学。[2]罗素的这一番因果推论,略带嘲讽的口气,但按这样的逻辑来追踪历史的原因,在历史著述中比比皆是。所谓“史之为态,若激水然,一波才动万波随。旧金山金门之午潮,与上海吴淞口之夜汐,鳞鳞相衔,如环无端也”。[3]然而,詹京斯对此提出了质疑,他说:“为了要令人满意地分析1789年事件的必要和充分原因,需要回溯到什么时候?需要谈到多远呢?”[4]若要回答这样的疑问,恐怕只能是“鳞鳞相衔,如环无端”。可见,纵向的因果追踪也是茫无边际。
文学名著《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为了不让他姐姐和侄儿遭受饥饿的折磨而偷了一片面包,被捕入狱;又因几次越狱加刑,在监狱内服苦役19年。作家雨果想要告诉读者的是,造成冉·阿让悲惨命运的原因,既不是他的偷窃面包,也不是他的几次越狱,而是那个罪孽深重的法国社会及其一系列不合理的政治制度等。如果一位辩护律师以这样的方式去为偷窃者做辩护,那他一定会被轰出法庭。可见,有的学科有属于它自己特有的学科领地,有属于它自己的学科原因。然而,文学没有。与文学类似,史学也没有属于自己独特的原因。一方面没有属于自己学科特有的原因,一方面是“史外无学”,什么都可以是它的原因。公元11年,恺撒在元老院门口的台阶上被布鲁图斯用匕首刺死。这个历史事件给后来的历史学者留下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恺撒何以会死?历史学者可以从社会、政治、经济、民族、阶级、团体、个人、心理、动机等方面寻找它的原因。有些探讨还涉及地理的、气候的原因。这原本分属于许多不同的学科,但都被纳入历史学的范围,都可以属于历史学的原因。
历史因果之探讨,与其说是趋同,毋宁说是求异。美国史学界多用“冲突史观”来解释美国历史的动因,但同是“冲突史观”,特纳着重于地域间的文明冲突,帕林顿关注思想文化的冲突,而比尔德最看重经济利益的冲突。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都信奉用唯物史观来解释历史的动因,但同是以马恩经典为依据,也发展出阶级斗争动力说、生产力动力说、经济基础动力说、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说、历史合力说及人之物质利益动力说等十多种。今日的新文化史研究,一反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主张文化的影响甚至决定了政治和经济行为。关于资本主义的起源,也有韦伯的宗教动力机制论,桑巴特的世俗化的消费因素论,还有世俗的市场游戏规则论。[5]同一问题,常常有截然不同的因果解读,如果不是学者好创异立新,那一定是历史本身能“任人打扮”。
凡事都有因果关系,但有因果关系不等于有因果律。能否将因果关系提升到因果律,从而避免那种无边际的状况呢?关键是看我们能否将因果的关系式一一辨析厘定。
自然界中的有些因果关系,非经反复的实验验证,我们绝不会相信这里有着如此这般的因果关系。如1928年弗兰明意外地发现,暴露在室外数天的培养皿已经被霉菌污染,细菌被溶解,而霉斑四周不存在细菌。这就是青霉菌的发现。青霉菌的产生条件相当“苛刻”,在自然状态下极为罕见,其间的因果关系完全出乎于我们的想象。然后,理解人之行为及其背后的动因,主要的手段是内心体验、逻辑推理,这就是俗话所说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些可领会体认而不能直接验证的因果关系,它的“因果脉络往往无法确定,而且相干系统的边沿何在根本难以摸清”。[6]
恺撒是因流血过多而死的,这是一个可以确定的原因;倘若不信,可以实验。而从社会、政治、经济、民族、阶级、团体、个人、心理、动机等方面去寻找恺撒之死的原因,那只能以体验、推理的方式来加以证明。阿克顿的名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它概述的是权力与腐化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们试着进一步辨析,那么“权力”与“腐化”之间一定存在着许多原因,如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机制、个人的道德修养不好、思想品行差及社会的一般状况等,都是导致腐化的条件。但是,哪些是必不可少的?何谓权力的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之缺乏达到何种程度会腐败丛生?我们难以清晰地厘定,难以对条件项做出确定性的界定。有时,缺少某一、二个条件,或者某一、二个条件得到极度的发展,某一现象(腐化)也会产生;有时各种条件似乎已经具备,但某一现象却并不产生。正如有学者说:与许多自然领域不同,社会有机体的演变具有自己明显的特点,这就是社会演变的进程不决定于初始条件,社会更多地决定于机遇、环境和相互作用的即时状况所做出的选择。这植根于社会行动者———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7]说历史演变“不决定于初始条件”,自不能误解为不要“初始条件”,但“初始条件”具备之后,其如果演变常常需要由“机遇、环境和相互作用”来决定。而机遇、环境、即时的相互作用,却难以一一清晰地确定。
一方面难以厘清,一方面又确实存在着某种重复性。研究者便退而求其次,认为历史中的因果关系并不能表现为必然性,通常只能用概率性来加以描述。如亨佩尔认为:“历史学提供的某些解释是基于或然性假设而不是普遍的‘决定性’规律。”他举例说,美国大草原干燥地带的农民移居加利福尼亚,是因为持久的干旱和肆虐的风沙对他们的生存威胁越来越大,是因为加利福尼亚可能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这一解释基于这样一种普遍假设:人口总是向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的地区迁移。[8]然而,根据勒南的观察,人类的行为是千变万化的。居住在沙漠中的人并不以同样的精神对待周围环境。缺水的区域反而会产生成群的市民,水源丰富的地方却人口稀疏。除非人们真正把靠近泉、井、塘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否则,人们往往首先考虑安全或协作,甚至仅仅是为了群居,而不愿与其他部落靠得太近,哪怕那里有丰富的水源,或者相反,如撒丁地区,人们把住所造在自己的小花园中间,他们喜欢离群索居,而宁肯绕远路去打水。[9]与亨佩尔的叙述相比,勒南所列举的概率性更低。不管怎样说,如果历史的因果关系只能用概率性来描述,那它的原因(条件)总是理不清的。
二
以上讨论,都是为了显示历史因果关系本身的“无边际”,这给历史认识带来了许多特有问题。首先是历史因果论断在验证上的问题。一个论断要能通过我们的检验,论断之陈述必须是清晰和确定的。否则,检验者就无从下手。比如,说“明天下雨”,那是可以检验的;说“明天下雨或不下雨”,那就无法检验。前者的陈述清晰而确定,检验者可依之操作,后者则否。又如,说“水在很冷很冷的情况下会结冰”,这个论断也很难检验,因为论断没有清晰和确定地告诉我们如何才算是“很冷很冷的情况”(暂且不论什么叫“水”、什么叫“结冰”)。这就是常识真理的特点。对于这一类常识真理,我们往往是依据事态的结果来推断它的原因———如看到水结冰了,那就判断必定是“很冷很冷”了;如看到水还没有结冰,那就说还未达到“很冷很冷”。
一般说来,史学著作中因果关系的陈述大都属于上一种情况。如上文所引的“权力使人腐化,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这一条因果关系,理论陈述本身是不清晰的,它既没有列出导致腐败的条件项,也没有对条件项做出清晰和确定的界定,更不用说确定“权力”导致“腐败”的临界点。又如“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也是我们经常运用的一个因果命题。但什么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发展到如何水平、如何程度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命题本身并没有给出确定的、可操作性的界定。于是,我们便用“最终”两字来“等待”结果的出现。在检验的操作上,通常有二种方式:其一,凡是生产关系变革了,我们便说这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其二,凡是生产关系还未变革,我们便说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程度还不够。运用第一种方式,我们可以从结果来推断原因,可以从古今中外历史中举出大量生产关系改变的史实来为命题做佐证。运用第二种方式,我们借助“等待”的托词来应对任何对命题的质疑和诘难。通常的做法当然是两种方式的交替使用或相辅相成,这也给历史学者造成了错觉,似乎因果命题已经通过了史实的验证。其实,这种验证是非常弱化的,只有将因果命题用之于预言时,检验上的“漏洞”才会显现。
检验上的困境,使得对历史因果关系的解释大都属于假设性质。某些因果关系的提出,我们不能断其必有,也不能断其必无;有些因果关系的回溯,我们不知道追踪到哪里。历史因果关系的难以理清,它的范围茫无边际,这给历史学者开拓新的课题带来了便利———他们有许许多多可写可议的论题,还可致力于原因(条件)的深浅、远近、轻重、主次等差异的辨析。这又是历史学中的特有问题。(1)
如果我们讨论的是因果关系,那么,原因之原因也是原因;如果我们讨论的是因果律,那么原因之原因就不是原因。于是,我们对因果关系的陈述就有两类情况:一类能以一种形式化的语句来表述,即“如果具备了某些条件(C1,C2,直到Cn),就必然产生某种结果(E)”。如关于水的形态变化的因果式,可以表述为:液态之水,在具备了C1、C2、C3……Cn条件,就会转变了E(固态或气态)。如果这里的C1是指温度,C2是指压强,那么就导致某一结果E而言,这里的C1、C2、C3……都是同等重要的,没有轻重、主次的差异,也不能区分出根本、最终的原因,也不存在原因之原因仍是原因的问题。此类因果关系的表述,不会特别强调其中某一原因(如温度或压强)的作用,不会使用根本的、最终的、唯一原因等概念术语。这一类情况在科学研究中较为常见、较为明显。
另一类情况可以历史学为典型。在历史著述中,虽然不少因果关系的归纳也采取形式化的语句来陈述,其实它只是一种陈述上的简化,一种历史书写的修辞方式,其目的是要强调某些原因的重要性、根本性。比如,“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原因”、“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说某某是最终的、真正的原因,并不是说没有其他非最终的、非根本的或次要一点的原因。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说,历史因果关系的研究,往往会按照强弱、主次、深浅等原因的梳理辨析来不断推陈出新。史学史上关于历史发展的动因研究,最先提出的是阶级斗争说,进而强调生产力说,稍后又强调“人对物质利益的需求,是社会历史发展最根本、最终极的动因和动力”。[10]对物质利益的需求比之于经济活动,经济活动比之于政治活动,确有着深入与表层、本源与派生上的等第差异。于是,历史书写便使用了诸如主要原因、次要原因、根本原因、最终原因、决定性原因等概念术语,它们不仅有着等级次第的差异,还有先后顺序的链接排列。为了适应这种等级次第、链接顺序之复杂性,历史书写还会演化出许许多多更为细化的概念术语。如梁启超的《历史研究法》曾以“因缘果报”四个概念术语来论述“义和团事件”的前因后果。“义和团事件”就活动时间论,不过半年;以活动区域论,不过数百里,然而它的因果关系“广远而复杂”。时间上可回溯千年的民族心理,下及作者书写时的当下社会;空间上发自山东一地,外及俄、日、英、法等国际形势;就社会而论,上及宫廷政治斗争,下及底层民众的日常谋生。故而梁氏又使用了心理因、环境因、亲缘、主缘、助缘、间缘、外缘、正果、直接业报、间接业报等一系列更为细化的概念术语,以描述此事件因果之等级、次第、顺序、链接等的错综复杂。(1)又如布罗代尔用长时段、中时段、短时段的时间划分,来表示历史因果关系的深浅、主次的差异。
与对物的研究不同,有关人的行为及其背后的动因,有时虽缺乏证据,但可以通过移情式的体验来断定它的存在。如阿克顿的名言“权力使人腐败”,实在不需要列举什么贪官污吏的案例来加以证明;只要你还良心未泯、只要你还能面对上帝而扪心自问,权力与腐败之间的因果联系,不必举例论证也能领会体认其存在。钱穆《国史大纲》论范仲淹改革时说:“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11]成千上万的官僚、秀才为着自己的特权而反对范仲淹的改革,这在古书上找不到一点儿证据,但我们不需有太多的举例,凭着内心的移情体验就能察觉到它的存在和作用。借助移情,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范仲淹的反对者们所提出的政治理想、政策分歧,都是写在纸面上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既得利益则是他们阻挠并导致这场改革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后,即使有证据,有关因果关系中主次、轻重等原因的判断,总是与判断之角度、立场而因人而异。这是历史因果关系研究中的第三个问题。科林伍德曾以“汽车在某处转弯时撞上街沿翻车事故”为例,列举不同的角度如何判断事故之原因:从司机的角度看,事故原因是转弯太快;从地方检察官的角度看,原因在于道路表面的拱弧不易防滑;从汽车制造商的角度看,原因是车子设计有缺陷。[12]这就是因果关系的相对性。然而,相对性不仅体现在角度、立场,还有隐藏在背后的利益考量。(2)对此,卡尔曾这样说道:“法国历史学家勒费弗尔有意开脱法国革命对拿破仑战争中的灾难与流血应负的罪责,而把这些灾难归咎于‘一位将军的独裁……这位将军的脾气……就是很难于接受和平与克制的。’德国人今天很欢迎对希特勒个人的邪恶进行谴责,认为这就很满意地代替了历史学家对产生希特勒的那个社会作道德上的判断。俄国人、英国人以及美国人也都欣然参与对斯大林、张伯伦或者麦卡锡的个人攻击,把他们当作了大家的集体错误行动的替罪羊。”[13]显然,历史因果关系研讨,往往因其强烈的主体意识(国家的、民族的、阶级的、集团的等)而众说纷纭,它已不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在事实背后还牵连着这样那样的利益关系。因为牵涉到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肯定或否定某一个因果关系,揭示或掩盖某一个历史原因,不只是是否符合历史实际的问题,而是纠缠着对谁有利、对谁有害的问题。[14]如此,原本就是漫无边际的、表述上缺乏清晰确定性界定的历史因果的论断,更会纠缠于学术之外因素的掺入而使问题越发说不清。
三
我们知道,史学研究的方法,有些是有成法可依的,有些则没有;虽然论说起来也可以一套一套的,但方法的学习运用,全靠学者自己去揣摩、领会。历史因果关系的学习运用,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正如沃尔什所说:对历史学的反思研究,并不能增加我们历史知识的总量,也不能形成我们对历史的新理解;不过,它对历史思维特点、历史研究的逻辑前提以及历史知识性质的反思,有助于澄清史学研究的实际困难。[15]所以,本文更像是一份反思检讨的调查报告,如果能明白历史因果的“无边际”,那么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有关历史的因果问题总是众说纷纭
参考文献
[1]华强、马洪涛:《太平天国科举制度是太平天国覆灭的原因之一》,《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9期。
[2]转引自[英]尼尔·弗格森:《未曾发生的历史》,丁进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序言第19页。
[3]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153页。
[4] [英]詹京斯:《历史的再思考》,贾士蘅译,台北:麦田出版社,2006年,第166页。
[5]陈晓津:《资本主义起源的动力与道德制约机制》,《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6] 殷海光、林毓生:《殷海光林毓生书信集》,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第144页。
[7]王锐生、陈荷清:《社会哲学导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84页。
[8][德]亨佩尔:《普遍规律在历史中的作用》,何兆武主编:《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859-860页。
[9][英]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143页。
[10] 周朝民、庄辉明、李向平:《中国史学四十年》,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69-471页。
[11] 钱穆:《钱宾四先生全集·国史大纲(下)》卷28,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第632页。
[12] [英]科林伍德:《形而上学论》,宫睿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3页。
[13][英]卡尔:《历史是什么?》,吴柱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83页。
[14]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页。
[15][英]W.H.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