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政治代表理论最近发生的“建构主义转向”虽然使该理论的整体概貌得到了扩展,但它仍然存在对其他理论传统视而不见、对话语的重要性反思不足的缺陷,其关注点也只是集中在西欧和北美。本文旨在通过一种全球视角来推动该领域的研究。作者没有接受那种想要界定政治代表的“本质”的尝试,而是提出代表的两种含义:一种与象征型代表有关,另一种与法定型代表有关,并进而区分了法定型代表的两种子类型:委任型代表和体现型代表,分析了现代政体中一些体现型代表的变体。本文的论点有助于重新思考21世纪的代表概念。
关 键 词:政治代表 建构主义转向 选举 代表类型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政治代表”?①它是一种“本质上存在争议的”观念②,还是一个具有包容性和严格性的概念?它是否涵盖如下大部分行为:通过这类行为,委托人赋予代理人以其名义发言和决策的权力,而这类决策反过来又对委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现代政治中,合法的政治代表是否依赖选举,即由选民明确授权?最初,“代表”的观念是历史地建构起来的,高度依赖拉丁语的特定语言资源。随着西欧赢得全球霸权,关于“代表”的词汇及其概念化被传播到世界其他地区。然而,概念史和比较政治社会学告诉我们,英语中“代表”一词所包含的一系列实践远远超出了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代表的选举。英语世界的政治学理论最近发生了“建构主义转向”,这一转向虽然使其理论的整体概貌得到了扩展,但基本上仍然对其他理论传统视而不见,对话语的重要性反思不足,其关注点也只是集中在西欧和北美。
本文旨在通过一种全球视角来推动该领域的研究。汪晖认为,正是由于传统政党政治的危机,西方国家和中国都不得不面对一种普遍的代表危机。该理论的整体概貌的扩展需要增加限定性条件:许多“新兴民主国家”也遭遇了政党政治的合法性危机,但是印度产生了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群众党——印度人民党,与此同时,此前占据支配地位的国大党则急剧衰落。③什么样的“代表”概念可以解释这些变化?在第一部分,我没有接受任何想要界定政治代表的“本质”的尝试,而是提出代表的两种含义:一种与象征型代表(symbolic representation)有关,另一种与法定型代表(juridical representation)有关。在第二部分,我会区分法定型代表主张的两种子类型:委任型代表(mandated representation)(主要表现为选举)和体现型代表(embodiment-based representation)(可以依靠更广泛的动态机制)。第三部分将分析现代政体中一些体现型代表的变体。结论部分将总结本文的论点及其适用范围,以有助于重新思考21世纪的代表概念。
一、象征型代表与法定型代表:英语世界的政治理论所发生的建构主义转向的局限性
尽管对卡罗·金兹堡(Carlo Ginzburg)而言,“我们对那些构成我们日常用语一部分的词汇——例如‘代表’——拥有一种颇具欺骗性的熟悉感,而破坏这种熟悉感”④似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英语世界中有关代表的政治理论主要是基于这种“颇具欺骗性的熟悉感”而构建起来的。汉娜·皮特金(Hanna Pitkin)在她那部标志着盎格鲁—撒克逊式的理论表述产生了分歧的开创性著作中指出,代表不是一种“模糊不明和变动不居”的观念,而是一种“单一的、高度复杂的概念,其基本含义自17世纪以来没有多大变化”,代表的词源是“使其在场或显现,或使其重新在场”,因此可以赋予它一个广泛的定义。⑤不过,皮特金提出的综合性定义是基于该词在英语中的含义,主要关注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尤其是为了理解选举。英语世界中政治理论的近期转向倾向于超越委托—代理框架和选举框架来对政治代表进行概念化,但仍保持在特定的英美范式之中。
研究德国概念史的著名德国学者哈索·霍夫曼(Hasso Hofmann)已经对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和德国传统中的这种简化主义和本质主义提出了反对意见。⑥基于他的深刻见解,我提出需要形成另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必须区分“代表”一词在英语中的语义内容与更一般地在新拉丁语中的语义内容。这使我们更容易拒绝那种依据选举来界定政治代表的做法。我们正在经历政治性“代表主张”⑦的多元化以及代表类型的激增和分化。即使在现代西方民主国家,选举型代表的合法性虽然很重要,但仍然存在其他至关重要的方面。
英语中“代表”观念的主要概念矩阵(conceptual matrix)是什么?根据时间顺序,首先它是指霍夫曼所谓的模型和图像的辩证法(原型/摹本)以及我们依据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观点所提出的“象征型代表”,它指的是“象征性”一词的通用含义:符号、图像、迹象、仪式,它们使人类能够构建关于社会存在和自然存在的意义。⑧“repraesentatio”一词出现于罗马帝国时代,至今西方的神学、哲学和美学都对其进行过讨论。从那以后,它既可以指使不在场的事实或人重新在场的行为(这是英语中最常见的含义,也是皮特金所唯一考虑的含义),也可以指在场的实际展示。⑨
中世纪的拉丁语和大多数从拉丁语派生的现代语言最终将上述两种含义归于一个词汇之下,一种含义是象征型代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则涉及法定型代表,即被代表的个人或群体所服从的代表与其法人完全是同一个人,这使得代表能够替被代表者发言和做决定。在大多数其他语言中,象征型和法定型这两个层面的含义由不同的词语表达,如表1所示。
这种配对具有的丰富意义超越了拉丁语时期和后拉丁语时期欧洲的历史和语言背景:任何法定型代表都要涉及被代表的共同体形象的形成以及当权者在他们应该代表的人面前的表现(表演、展示、画像、描绘)。虽然政治仪式在现代工业革命之前是欧洲绝对主义特别重要的一部分⑩,但人类学将象征型代表视为政治权力的一种结构特征(11)。建构主义者认为,社会团体不是自然的事实,而是“想象的共同体”(12),并强调代表在被代表实体的建构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这在德国政治理论和政治史上一直很重要(13),艾瑞克·沃格林(14)(Eric Voegelin)、弗兰克·安克斯密特(15)(Frank Ankersmit)以及布迪厄(16)也强调了这一点。布迪厄写道:“正是因为能指(signifer)的存在,因为它(通过象征性举动)所实施的代表行为,被代表和被象征的群体才得以存在,反过来,被代表和被象征的群体的存在也导致了其代表能够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而存在。”
相反,大多数采用委托—代理模式和自由主义视角的盎格鲁—撒克逊式政治理论常常假设,被代表者的构成先于政治代表。其论据如下:代表必须得到被代表者的正式授权,并对其负责。在契约论的传统中,市民社会先于国家存在,只是因为契约的存在,政治代表才可以合法地为人民作出决定。选举是使其良好运转的工具。因此,代议制政府实现了(合法的)政治代表的本质,因而代议制民主也成为民主的同义词。从皮特金到纳迪亚·乌尔比纳蒂(Nadia Urbinati)(17),他们主要讨论的是如何让选举型代表“实质性地”对其选民负责并作出回应,而不仅仅是正式授权。
在过去的20年里,这一理论领域的整体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18)英语世界的政治理论已经发生了建构主义转向。经验主义政治社会学和历史学坚持认为,政治传播和象征型代表影响着公共舆论和群体身份的形成,这一观点很难与非建构主义理论达成一致。建构主义转向非常重视象征型代表。简·曼斯布里奇(Jane Mansbridge)(19)、杰夫·格林(Jeffrey Green)(20)和迈克尔·萨沃德(Michael Saward)(21)等一大批学者已经认识到,政治代表的行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网络的形成,因而也推动了那些应该得到代表的群体的建构。因此,政治代表的含义不能仅从自由主义视角出发,将其理解为某一群体向负责捍卫其利益或者代表其发言的某个个人授权,在社会群体的身份比以往更具流动性的现代社会更不能如此。萨沃德对代表主张的著名定义强调了这种关系的动态特征和复杂性:“代表的创造者(maker,M)提出一个代表某个目标(object,O)的议题(subject,S),而这个目标又与其所指对象(referent,R)相关,并且是针对某个受众(audience,A)提出的。”(22)
这种建构主义转向体现了重要的理论发展。它使西方国家与中国这样的国家之间的对立变得相对化,因为在这两类国家中,代表都有助于被代表者的身份和意见的形成。(23)不过,这也引发了一些问题。这一转向依赖英语中“代表”一词的多义性,同时又没有对其保持足够的反思距离(reflective distance),因而没有充分重视象征型代表与法定型代表之间的差异。这引发了概念上的缩减和分析上的混淆,当人们试图将这些词汇转译为非拉丁语系的语言时,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此外,英语(24)中代表的两种基本含义的混淆往往促使这些学者将象征型代表视为正式代表的唯一形式,或至少主要关注的是正式代表的象征性活动。这种倾向与古老的霍布斯传统结合起来,其中代表往往将被代表者吸收进来。这一思想孕育于德国的政治理论,并明确出现在布迪厄的观点中。但必须强调的是,象征型代表并不特指当选代表或官方发言人。在日常交流和公共领域中,从艺术家到媒体、社会运动的组织者和普通公民,多样化的行动者都能扮演象征型代表的角色。(25)这一点对于博客空间中的互动型网络代表(E-representation)尤其重要。(26)底层民众也能发声。(27)像中文这样使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象征型代表和法定型代表的语言更易于避免语义上和分析上的混淆。
二、委任型代表与体现型代表
值得注意的是,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来研究政治代表这一子领域的政治理论家们一直只关注西欧和北美,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其他理论传统先前的研究成果。这一领域的研究没有将世界范围内政治代表的技艺和经验所呈现出的丰富多彩的现状整合起来。首先,它几乎完全忽略了法定型代表中的二分法,即委任型代表与体现型代表,这种二分法对于德国概念史和政治理论至关重要。政治学通常能够提出两种基本的代表主张:一种主张使用诸如“我被委任”、“我是代表”、“我已当选”等表达方式;第二种更倾向于表述为“我是政治共同体的化身”、“我即国家”、“我们即人民”。这两种代表主张指向西方历史中不同的历史矩阵。
在北半球,如下这一点在当今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即法定型代表依靠委任,通常要由被代表者通过选举来委任。然而,无论是对古希腊人还是罗马人而言,都不存在一个词汇使得他们能够以一种统一的方式来指称所有那些与我们现在理解的法定型代表相关的活动,如大使、选举、发言人的行动,等等。事实上,委任型代表的概念相对较新,可以追溯至中世纪巴托鲁斯(Bartolus de Saxoferrato)的著述。随着拉丁文中“代表/显现某人的人”(persona aliccuis repraesentare)这一表述的出现,“通过在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建立虚拟法律联合体来代表其他人是可能的”这一观念在多个领域得以形成,如私法、外交和政治等领域。(28)这种意义上的代表不一定与被代表者的同意有关(无需同意也是如下状况的特点,即某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型代表采取行动)。尽管如此,随着自然法理论的兴起,17世纪和18世纪委任型代表在政治上逐渐占据支配地位。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之后,此前旧制度(Ancien Régime)所特有的、各种身份群体在国王座前的代表让位于使得市民能够将权力委托给代议制政府的选举。
委任型代表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传统所特有的。它部分衍生自基督教神学的源头。注意到如下这一点颇为有趣,即为什么中文里的“天命”被翻译为the mandate of Heaven。“天命”观念出现于周代,在数个世纪里,它对帝王统治的合法化而言一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观念。其含义在不同年代存在实质性差异。(29)在宋代,“天”往往被理解为一种人格神,是皇天上帝。然而,在元明时代,主流儒家学者将“天命”解读为一种命运。为了具备合法性,皇帝必须体现人的美德,并遵循种种迹象(自然灾害、人民起义)所揭示的宇宙秩序,这些迹象可以通过人们的感受来理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或由文人官员进行阐释。来到中国的耶稣会士根据对“天”的更具基督教色彩的理解,谨慎地尝试重新阐述中国经典,将其解释为人格神。因而,他们用“mandate”来翻译“命”。直到后来,即明末清初,在耶稣会士和民间宗教的影响下,一种更古老、更个人化的关于天的观念才在儒学界得以复兴。
此外,在欧洲,法定型代表绝不能被简化为委任型代表。几十年前曾出现过另一个概念矩阵“身份代表”(repraesentatio identitatis)。(30)这个概念是由帕多瓦的马希利乌斯(Marsilius of Padua)以及随后的塞戈维亚的约翰(John of Segovia)所提出的。它基本上起源于行会和共同体的法律,但也受到神学辩论的影响。与委任型代表相似,当时这一观念在代表与被代表者之间建立起了虚拟法律联合体。不过,其目标在于合法地通过使群体中的某个人代表该群体(根据部分代表整体的计划)来稳定这些需要不时采取行动的群体。这并不需要给予明确的委任。“在某种意义上,就具体行为而言,[政治]议会‘是’共同体,宗教理事会是教会。”(31)在这里,相对于“为某些人而行事”(acting for)而言,代表更意味着“以某种角色来行事”(acting as)。论证的最关键之处是要确定谁能够“成为”整体。我的观点是,以身份代表作为起点,我们可以构建起法定型代表的第二种理想类型,我称之为“体现型代表”,以使其更具包容性,同时淡化其与上述特定起源的联系。
法定型代表的两种类型在拉丁文中已经融合为一个单词,之后在英语中也融合了,正如在大多数后拉丁时代的语言中那样。由于西方在经济和政治上的霸权地位,这个概念在19世纪对外输出进入其他语言。最值得注意的是,日文中的“代表”(Daihyo)一词是在明治时期创建的,在19世纪末经过改造后被引入了韩文(daepyo)和中文(Dàibiǎo)里。(32)不过,在德语中,委任型代表与身份代表之间的二分法在语言上的区分得以保留下来。第一种类型通常以Vertretung或Stellvertretung来表达。且不说英语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名词Reprsentation往往用来指第二种类型的代表,尤其是在格哈德·莱布霍兹(Gerhard Leibholz)(33)或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所代表的理论传统里。因此,伟大的奥地利法学家弗里德里希·特兹纳尔(Friedrich Tezner)在1912年指出:“代表(Reprsentation)所指的并不是……一种依据可撤销的委任所授予的代理(Stellvertretung),而是在历史上获得的权力地位的体现……政府(State)并不是代理着(vertreten)作为全部人口的人民(people),政府就是、也只有政府就是人民或者该词在法律意义上所指的国家(Nation)。”(34)代表(Reprsentation)指的是更高一层的存在主义现实(特别是,人民或国家在此与经验层面所讲的人们不同),它与代理(Vertretung)是不同的。代理是指多种社会利益群体的委任型代表,它被指责无法确保构成真正的政治共同体。这也是德国政治理论家为代议制政府中的“自由委任”(free mandate)进行辩护的原因,即一旦当选,代表们可以不遵守其选举承诺或人民的实际意愿而行事,这在私法中完全与法定委任相背离。
几个世纪以来,体现型代表在欧洲政治领域具有决定性意义,而委任型代表则处于次要地位。从12世纪到14世纪,当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与教皇之间的纷争达到极致时,前者并不希望借助人民让渡给他们的权力转移来取得首要地位,而是声称他们是政治共同体的具体体现,并因此代表着这一共同体。(35)在“西方教会大分裂”(Great Western Schism)以及对立的教皇之间争论不休的时期,当宗教委员会超越教皇取得首要地位这一点引发了激烈辩论时,教会会议的支持者提出了他们的要求,主张教会会议是教会的化身。(36)
在其发源于行会法和共同体法的最初形式中,身份代表的重点通常是大量平等的个体的共治,代表们轮流进行挑选,任职周期短,在大部分情况下,代表的挑选以混合方式进行,包括自上而下的指定、抽签和选举。然而,在现代社会早期,当霍布斯提出当时最为完善的代表理论时,他依照反宗教改革(Counter-Reformation)和绝对主义的思路提出了一种关于“吸收型”代表(absorptive representation)的理论。(37)从字面意义上讲,主权的身体吸收了全部个体,只允许政治体的存在,《利维坦》的卷首插图最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38)霍布斯对绝对主义的辩护并不是从上帝的委任中导出主权的合法性,而是开创性地提出要将委任型代表与体现型代表综合起来:“一群人经本群中每一个人个别地同意、由一个人代表时,就成了单一人格;因为这一人格之所以成为单一,是由于代表者的统一性,而不是被代表者的统一性。承当这一人格而且是唯一人格的是代表者,在一群人中,统一性在法国需作其他理解。”(39)这种吸收型代表可以用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名言来形容:“朕即国家。”
体现型代表的基础性矩阵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诸如亨利·帕克(Henry Parker)等议会主权的辩护者们所接受,但他们对其做出的阐释却迥然不同。在1640年代,他们妄称人民是一种统一的政治体,议会“恰恰是人为聚集起来的人民自身,而非其他”,因而“也就是国家自身”。他们补充说,“通过代表”,议会无异于“整个王国”。(40)他们就是这样为议会主权理念辩护的,该理念仍然在英国发挥着作用。议会代表们是如何挑选出来的,这无关紧要。关键在于,君主在行事时只拥有议会赋予的委任型代表权,他/她仅仅是一个处于次要地位的实体。
三、现代政体中体现型代表的变形
体现型代表不只是与旧制度有关,它并没有随着代议制政府的出现而消失。在现代政体中,这种理想类型的代表结构经历了众多变形。
(一)各种版本的现代共和主义中的体现型代表
事实上,虽然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促成了代议制政府的形成,其中委任型代表处于这一制度的最前沿,但这两场革命把它与体现型代表所特有的模式混合在一起了。当美国的国父们宣布美国脱离英国独立时,他们写道:“我们……大陆会议上集会的美利坚合众国代表,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郑重宣布:这些联合的殖民地是而且有权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41)这是委任型代表的胜利,体现在“无代表,不纳税”这一口号上。然而,几年后,美国的国父们在美国宪法的前言中写道:“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42)“我们合众国人民”这句话可能是美国宪法史上最著名的一句,暗示了一种体现型的代表主张,将代表等同于美国人民。
此外,人们并不理解为何代议制政府的核心特征一直是“自由委任”(43),而没有以体现型代表的观念作为基础。这是因为当选代表的主张是整个政治共同体(通过一般利益的定义)唯一的意见表达,他们拥有决策方面的垄断权。(44)在英语世界的政治理论中,最常被引用的关于代表的文本之一是埃德蒙德·柏克(Edmund Burke)撰写的如下著名段落,他在该段落中反对那种认为代表的决定必须遵循其选民的意愿的观点,并捍卫了代表的“受托人模式”(trustee version):“议会不是这样的一种集会:代表不同的、甚至是敌对利益的代表们(会聚在一起),他们作为代理人兼代言人,必须维护其所代表之利益,并对抗其他的代理人兼代言人;与此相反,议会是一个国家的审议机构,它只有一种利益,即整体利益,在这里,引导议员们思考的不应该是地方利益或地方偏见,而应该是以全体人民的普遍性为基础的普遍利益。你确实选择了一个议员;但是当你选择他时,他不是布里斯托尔(Bristol)的成员,而是一名议会议员。”(45)伊曼纽尔-约瑟夫西耶斯(Emmanuel-Joseph Sieyès)提出了类似的论点,坚持认为公共协商具有重要性。(46)启蒙运动以来,这种观点比较典型,但直到现在的新型社交网络时代,“自由委任”和政治代表的受托人模式才如此具有弹性,新型社交网络使得公民们能够跨越其所属的地方共同体的边界来一起展开讨论,而无需以体现型代表的矩阵作为基础。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中的政治理论由于忽视了概念史所提供的背景,因而没有抓住这一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德国的政治理论家中,整体趋势是把象征型代表与体现型代表融合起来,并在一种自由主义民主的层面上重新解释它们。除了委任型代表,他们还提倡另一种代表类型,这种代表主要是象征性的,它使得围绕各种象征和基本民主价值来具体体现政治共同体单元成为可能。他们反对哈贝马斯的观点,主张其捍卫的“宪政爱国主义”不能仅仅依靠协商,而必须整合一个强大的象征性维度,这一象征性维度使得共同体能够团结起来并体现在宪政的制度设计中。(47)
(二)民粹主义和横向网络中的体现型代表
体现型代表对民粹主义领导更为重要,该领域最著名的理论家恩斯特·拉克劳(Ernesto Laclau)已经阐明了它的作用。(48)法兰西第二帝国的理论家德·拉·古罗尼埃(De la Guéronnière)在1853年写道:“皇帝不是个人,他是人民。”(49)这似乎在委内瑞拉前总统乌戈·查韦斯(Hugo Chávez)的声明中得到了回应:“我要求(你们)绝对忠诚于我的领导,因为我不是我自己……我不是一个人,我是人民。”(50)他的这一声明得到了其支持者的回应,两年后,他们聚集在他的葬礼上,接受了国家提出的“我们都是查韦斯!”(51)的口号。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在拉美的民粹主义中,对魅力型领袖的认同也是群众动员的有力工具,无可否认,领导者一直使群众处于从属地位,但又呼吁他们以及他们的组织去改变现有的秩序。就此而言,是代表向被代表者授权,而不是把他们作为被动的追随者吸收过来。(52)此外,自我标榜为“人民的体现”这一做法并不专属于专制的民粹主义领导人。在英国统治印度的末期,达利特(Dalit)的领导人和未来的宪法委员会主席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Bhimrao Ramji Ambedkar)提议,应允许“贱民”分开选举自己的代表。甘地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这将终结印度政治共同体的团结,甘地为自己以达利特的身份而发声的合法性进行了辩护:“我本人宣布,自己代表了广大的‘贱民’。”(53)
有趣的是,旨在使普通公民获得合法地位的激进民主观点也借用了体现型代表的观念。在2011年美国的“占领”运动期间,示威者否认他们是以代表的身份进行活动,并表示他们只是在为自己代言。然而,他们最流行的口号之一是“我们是99%”。在拒绝被视为代表的时候,这些示威者也否定了委任型代表的逻辑和政治阶级,并且否定了代表必须受法律约束的观点。然而,通过声称自己是“99%”,实际上正如我们在网上数十张图片中所看到的,通过声明“我是99%”,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有能力作为人民的一部分进行发声,像(like)人民一样而不是为(for)他们发声。每一个拿着标语牌的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是人民的体现。
在托马斯·海贝勒(Thomas Heberer)和安娜·什帕科夫斯科娃(Anna Shpakovskaya)所称的“连接型网络代表”中,出现了一些可以与先前的代表形式形成对比但又相当不同的情形,这种连接型网络代表是“非等级性的、自发的和包容性的”,在这一类型的代表中,个人所提出的各种主张之所以能获得代表性维度,原因是主张的提出者共享了同一个平台。
本文并不想妄称已经纤悉无遗地描述了象征型代表、委任型代表和体现型代表如何能够相互融合以及与其他类型的代表相融合。应该特别提到的是“描述型代表”(54),在这一类型中,代表们往往是在统计学的意义上代表着他们声称代表的人。美国和法兰西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们反对这种代表观念,而为一种“特殊型代表”(distinctive representation)辩护,在这一代表类型中,代表宣称凭借其社会地位、性别、种族、美德或教育而在社会上优于被代表者。(55)描述型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重要特征,在工人运动中,代表主张往往是由那些声称自己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因而能够代表工人阶级的人所提出的。(56)在过去几十年中,描述型代表出现了强有力的回归。它在印度的民主经验中至关重要。(57)被授权的参与式机构也揭示出有关委任型代表的传统自由主义观点的局限,在这些参与式机构里,国家和选举产生的代表与声称代表民间社会的其他代表共享某种决策权。这些混合制度尤其在南半球得到了发展,以巴西的参与式预算、参与式政策委员会或协商会最为引人关注。(58)这些发展部分地模糊了国家与民间社会的界线,它们不依靠(或只是部分地依靠)正式授权和问责制,其合法性取决于这些机制的内部过程、最终结果以及它们宣称自己代表了人民的方式。
本文的主题是提出历史的、理论的和社会学的论据,使选举在政治代表中的核心地位变得相对化。首先,本文定义了几种形成对比的政治代表类型:象征型与法定型、委任型与体现型。虽然可以提出许多有趣的由部分类型构成的组合型代表,但试图给“代表”强加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或者定义其本质的尝试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其次,作为选举的矩阵以及对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政治理论极其重要的委任型代表,其实只是当代英语中所谓的“代表”的一个特例。最近英语世界中的政治理论所发生的“建构主义转向”承认了这一点,但是,当把这一转向置于一种更具全球性的视角来看时,它在某种程度上仍旧是偏狭的。即使在西方代议制政府中,当选政客的合法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参与其象征性建构,如何体现他们宣称所代表的群体,以及他们如何与被代表者相似或者相异。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如果认真对待上述结论,那么关于全球范围内政治代表的实际状态的判断就会与通常的自由主义观点看起来有很大不同。在西方,与选举有关的委任型代表正部分失去它历经两三个世纪才获得的核心地位,而其他形式的政治代表正在出现或重新出现。在世界其他地方,混合型或替代型的政治代表正在形成之中。历史的终结尚未到来。
本文系作者直接供稿。
①我特别感谢塞缪尔·哈亚特(Samuel Hayat)对本文第一稿的评论。
②Walter Gallie,"Art as an Essentially Contested Concept",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Vol.23,No.6,1956,pp.97-114.
③Niraja Gopal Jayal,"Contending Representative Claims in Indian Democracy",India Review,Vol.15,No.2,2016,pp.172-195.
④Carlo Ginzburg,"Représentation:le mot,l'idée,la chose",Annales ESC 6,November-December,1991,p.1219.
⑤Hanna F.Pitkin,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2,pp.8-10.
⑥Hasso Hofmann,Reprsentation:Studie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ntike bis ins 19,Jahrhundert,Berlin:Duncker & Humblot,2003.
⑦Michael Saward,The Representative Clai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⑧Pierre Bourdieu,"La délégation et le fétichisme politique",in Langage et pouvoir symbolique,Paris:Fayard,2001,p.213-258.
⑨Roger Chartier,"Le sens de la représentation",La vie des idées,2013,http://www.laviedesidees.fr/Le-sens-de-la-representation.html; Yves Sintomer,"The Meanings of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Uses and Misuses of a Notion",Raisons politiques,English edition,2014,pp.13-34.
⑩Louis Marin,Le portrait du roi,Paris:Minuit,1981; Doris Kolesch,Theater der Emotionen: und Politik zur Zeit Ludwigs XIV,Frankfurt-am-Main:Campus,2006.
(11)Clifford Geertz,Local Knowledge:Further Essays in Interpretive Anthropology,London:Basic Books,1983.
(12)Benedict Anderson,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London/New York:Verso,1998.
(13)Diehl Paula,Das Symbolische,das Imaginre und die Demokratie.Eine Theorie politischer Reprsentation,Baden Baden:Nomos,2015.
(14)Eric Voegelin,The New Science of Politics:An Introductio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2.
(15)Frank Ankersmit,Political Represent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16)Pierre Bourdieu,"La délégation et le fétichisme politique",in Langage et pouvoir symbolique,Paris:Fayard,2001,p.260.
(17)Nadia Urbinati,Representative Democracy:Principles and Genealogy,Chicago,IL: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6.
(18)Nadia Urbinati and Mark E.Warren,"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Democracy",The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Vol.11,2008,pp.387-412.
(19)Jane Mansbridge,"Rethinking Reprensentation",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7,No.4,2003,pp.515-528.
(20)Jeffrey Edward Green,The Eyes of the People:Democracy in an Age of Spectatorship,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21)Michael Saward,The Representative Claim.
(22)Ibid.,p.36.
(23)Duan Demin,"Making Democracy Strange Again:The Meanings of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a",in Duan Demin and Yves Sintomer(eds.),Political Representation:A Comparison Europe-China(in Chinese),Peking University Press,forthcoming.
(24)法语世界、西班牙语世界和葡萄牙语世界的政治理论也是如此。
(25)Bruno Latour and Peter Weibel,Making Things Public:Atmospheres of Democracy,Cambridge,MA:MIT Press,2005.
(26)Thomas Heberer and Anna Shpakovskaya,"The Transformation of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through Digital Technologies:The Chinese Case and Its Theoretical Implications",Foreign Theoretical Trends,forthcoming.
(27)Gayatri Chakravorty Spivak,"Can the Subaltern Speak?",in C.Nelson and N.Grossberg(eds.),Marxism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Basingstoke:MacMillan,1988,pp.271-313.
(28)Hasso Hofmann,Reprsentation:Studie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ntike bis ins 19; Adalbert Podlech,"Reprsentation",in Reinhart Koselleck,Werner Conze and Otto Brunner(eds.),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Historisches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land,Vol.5,Stuttgart:Ernst Klett,2004,pp.509-547.
(29)我要感谢台湾“中央研究院”的吕妙芬研究员提供上述信息。
(30)Hasso Hofmann,Reprsentation:Studie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ntike bis ins 19.
(31)Ibid.,p.213.
(32)Hong Chulki and Kim Taejin,"Translating 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Daigi(代議)and Daihyo(代表)in the Late Nineteenth-Century Japanese Constitutional and Political Thought",Paper for the ECPR panel "The Polysemy of Representation in Western and Non-Western Contexts",Oslo,Nov.09,2017.
(33)Gerhard Leibholz,Das Wesen der Reprsentation unter besonderer Berücksichtigung des Reprsentativsystems.Ein Betrag zur allgemeinen Staats-und Verfassungslehre,Berlin De Gruyter,1929.[new edition Das Wesen der Reprsentation und der Gestaltwandel der Demokratie im 20.Jahrhundert,Berlin:De Gruyter 1966].
(34)转引自Hasso Hofmann,Reprisentation:Studie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 tike bis ins 19,p.349。
(35)Hasso Hofmann,Reprsentation:Studien zur Wort—und Begriffsgeschichte von der Antike bis ins 19,pp.224-226.
(36)Hasso Hofmann,"Der Sptmittelalterliche Rechtsbegriff der Reprsentation in Reich und Kirche",in Ragotzky Hedda and Wenzel Horst(eds.), Reprsentation.Das Zeremoniell und die Zeichen,Tübingen:De Gruyter,1990,pp.17-42.
(37)Ernst Fraenkel,"Die reprsentative und die plebiszitre Komponente im demokratischen Verfassungsstaat",in Zur Theorie und Geschichte der Reprsentation und Reprsentativverfassung,Darmstadt:Heinz Rausch,1968.
(38)Horst Bredekamp,Thomas Hobbes-Der Leviathan:Das Urbild des modernen Staates und seine Gegenbilder.1651-2001,Oldenbourg:Akademieverlag,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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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9月17日。
(42)Bernard Manin,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44)Marcel Gauchet,La révolution des pouvoirs:La souveraineté,le peuple,et la représentation,1789-1799,Paris:Gallimard,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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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引自Rochana Bajpai,Group Rights and Liberal Democracy in India,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dia,2016,p.42。
(54)Hanna F.Pitkin,The 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
(55)Bernard Manin,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1997.
(56)Samuel Hayat,L'invention de la République:Participation et représentation autour de la révoltion de 1848,2014.
(57)Yogendra Yadav,"Understanding the Second Democratic Upsurge:Trends of Bahujan Participation in Electoral Politics in the 1990s",in Frankel Francine R.et alii(eds.),Transforming India:Social and Political Dynamics of Democracy,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p.120-145; Christophe Jaffrelot and Sanjay Kumar,Rise of the Plebeians? The Changing Face of the Indian Legislative Assemblies,Abingdon-on-Thames:Routledge,2012; Rewal Stéphanie Tawa-Lama and Archana Ghosh,Democratization in Progress:Women and Local Politics in Urban India,Delhi:Tulika,2005.
(58)Leonardo Avritzer,Participatory Institutions in Democratic Brazil,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09; Debora Rezende De Almeida, além das :repensando as fronteiras entre Estado e sociedade,Jundiaí:Paco Editorial,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