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清:始终确保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在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20 次 更新时间:2019-11-0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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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清  

众所周知,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党在新时期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作出了全党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一时代精神的指引下,思想解放的春风吹拂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党在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对建国以来的文艺政策作出了符合实际的相应调整。此种调整既体现在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与《目前的形势与任务》的相关论述中,也体现在1980年7月26日的《人民日报》社论即《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相关阐释中。毋庸置疑,文艺政策的相关调整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理论遵循与可靠制度保障。四十年来,中国当代文学在创作、理论、批评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置身于新时代,如何才能使当代文学理论话语、批评话语具有更加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众多学者已从不同方面对此做出了令人十分钦佩的、十分难能可贵的理论探索。为了避免重复,笔者拟围绕“如何才能确保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在场’”这一话题来谈谈自己对“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重建”这一问题的粗浅认识。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再次证明:文学是时代风雨的晴雨表,它的繁荣兴盛离不开清明政治、正确的文艺政策等的强力“支撑”;文学的繁荣不只是创作的繁荣,文学的繁荣也不只是理论的繁荣,文学的繁荣还是批评的繁荣。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文艺而言,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重建”过程中,无论存在主义、结构主义、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思潮多么异彩纷呈,也无论精神分析、形式分析、新批评、生态批评等批评流派如何争芳斗艳,我们都必须始终确保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批评的“在场”。所谓“在场”,它一方面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能够始终居于主导性地位,另一方面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批评能够始终起到引领性作用。但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困难不在于观念层面的共识,困难恰恰来自于如何才能把它们具体化。鉴于此,我们十分有必要就它们在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所呈现的整体性问题作扼要论析,进而才能提出有一定针对性的策略与办法。

总体看来,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领域的相关研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平衡”问题:就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而言,存在着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经典作家文论的相关研究与对法兰克福学派、伯明翰学派等“西马”文论的相关研究不平衡问题;就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而言,不仅存在着它与其他批评流派研究的“不平衡”问题,它自身也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不平衡”问题。

首先,由于对何谓马克思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在理解与把握上的不同,历史上形成了林林总总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研究者个人旨趣的不同,由此导致了相关研究的时代偏好与理论关注点的迥然相异。具体而言,自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中期,文学理论界尽管已有对霍克海默、阿多诺、哈贝马斯等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相关译介及研究论著的问世,但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基本理论问题以及文学思想的相关研究仍居于主导地位。这一时期的相关研究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其一,研究者对原有的基础理论命题进行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完善、丰富、拓展、深化。比如,在此前的“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等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文学是一种特殊的反映——审美反映”。再比如,在此前的“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意识形态”以及“文学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等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文学艺术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它的本性的主要方面就是审美的意识形态性”等。如果从理论问题提出的现实针对性与原创性看,尽管“审美意识形态”“审美反映”这两大理论命题自1999年以来再度引发各方争论,但其重要性已不能与1980年代相提并论。其二,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留下系统性、体系化的文学理论论著,但他们不仅给我们提供了作为世界观与方法的理论,还给我们提供了具有理论标识度的文论概念,比如,“艺术生产”“不平衡”“莎士比亚化”“席勒式”“典型环境的典型人物”等,1980年代中期前的文学理论界对这些问题都做了比较集中、比较深入的探讨。但是,从研究队伍及研究成果看,1985年至今,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研究的“重心”已转向了法兰克福学派、伯明翰学派等“西马”文论,而对经典作家文论的相关研究则处于相对比较边缘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平衡”乃至“失衡”问题。此外,按照理论界的习惯用语来表述,四十年来的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还呈现出另外一种总体状况:1985年之前呈现出“苏联化”特征,1985年之后则呈现出“西马化”特征。换言之,尽管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研究在某些方面已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但在总体上呈现要么“苏联化”要么“西马化”的特征;它们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尤其是21世纪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研究还十分缺乏“中国特色”,还十分缺乏标识性的理论范畴、话语体系等,这是另外一种不平衡的表现。因此,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重建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不仅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居于话语体系的主导地位,但如果生搬硬套相关理论范畴与话语体系,最终不仅不会产生充满生机的创新理论,反而只会催生出杂乱无章的“拼盘”理论,最终不仅不会确保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恒久“在场”,反而只会导致它的永远“离场”。这是我们目前面临最为严峻的理论挑战。

其次,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理论尤其在批评标准这一问题的探索上具有格外鲜明的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诚如一些学者所论,标准问题是一切文学批评的中心问题。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任何阶级社会中的任何阶级,总是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无可避讳的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批评理论界在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认知与理解上的偏差,在具体的批评实践中造成了一些无可挽回的负面效应,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创伤记忆。新时期伊始,如何才能从理论上彻底纠正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所出现的这种偏差,如何才能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图谱中对文艺批评的标准问题进行新的理论阐发。经过努力探索,1980年代的批评理论界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那里寻找到了创新批评理论的“突破口”,即把恩格斯在《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一文中以及1859年就《济金根》问题致拉萨尔的信中所提出的“美学和历史的观点”阐释为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力图通过这种追本溯源的方式来重构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标准的理论向度与价值取向。在我看来,“美学和历史的观点”之所以在1980年代初成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基本问题、基本原则乃至最高标准,这既是当时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批评理论重构过程中的不二选择。因此,把“美学和历史的观点”视为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并非是恩格斯本人的理论自觉,恰恰相反,它是1980年代初的中国批评理论界的集体理论自觉与理论创新,它是1980年代初的中国批评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独到理论贡献。继毛泽东关于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恩格斯关于“美学和历史的观点”的相关论述之后,习近平在2014年10月15日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文艺批评“要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继承创新中国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优秀遗产,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打磨好批评这把‘利器’,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作品,在艺术质量和水平上敢于实事求是,对各种不良文艺作品、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倡导说真话、讲道理,营造开展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不难看出,在文艺批评的标准问题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经历了两个标准、两种观点、四种观点的前后变化,它们都具有独一无二的话语方式与核心范畴,它们都具有十分鲜明的理论个性、时代特征。

瑕不掩瑜,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领域也存在着两大不可忽视的不平衡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从文艺政策层面对批评标准问题进行解读的过多,从学理层面对批评标准问题展开探讨的则相对不足;第二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在批评理论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令人感佩的成就,但在批评实践方面的探索则不尽如人意。如果说第一方面的不平衡所引发的相应后果体现为,由于研究者只注重立场、态度的正确性而忽视了以理服人的重要性,最终把批评标准简单化为一种宣示性的姿态话语或正确的政治行话,那么第二方面的不平衡所引发的相应后果则体现为,由于研究者把批评理论纯粹知识化、讲坛化从而导致他难以把理论转化为对作家作品进行批评的能力。相比较而言,第二方面的不平衡问题在历史和当下的现实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若要真正解决第一个方面的不平衡问题,关键在于正确区分党的文艺政策与学术研究的关系问题。文艺政策当然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红线就意味边界的划定,但只要在红线和边界内就可以自由讨论包括文学批评的标准等任何学术问题,根本无需重复强调边界的限定性而无视学理探讨的重要性。若要真正解决第二方面的不平衡问题,就需要下大力气打破现有的学科壁垒。现实的真实情况是,尽管文艺学专业从事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研究者们一直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基本理念,也一直希望把批评理论运用于对作家作品的相关评论中,但由于他们对当代作家作品不够熟悉,因此所持理念终究难以具体化,所抱希望自然难以实现;对从事当代文学批评的批评家们来说,他们对作家作品十分熟悉且拥有诸如存在主义、结构主义等思想武器,但由于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还不够深厚,因而他们就很难被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批评家。总之,尽管文艺学专业拥有人数众多的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的研究专家,尽管现当代文学专业拥有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文学批评家,但两者都缺乏有相当代表性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这一状况离我们的社会主义文艺的要求甚远。诚如瞿秋白所言,要想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仅有无产阶级的思想还不够,还需要无产阶级的感觉,反之亦然。因此,只有打破文艺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这两个专业之间的现有壁垒,即文艺学专业的研究者补齐文学作品这一短板,现当代文学专业的批评家需要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理论与实践真正统一起来。

最后,需要再次强调指出的是,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重建”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批评必须始终“在场”,必须始终处于主导性、引领性的地位,这是社会主义文艺性质的必然要求。不过,话语的理论创新需要经历十分艰苦的学术探索过程,这个过程也许十分漫长,它需要研究者以平和的而非浮躁的心态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之,“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重建”属于实实在在的学术探索,它不是贴标签更不是喊口号,它最需要的是现实情怀与思想激情,它最不需要的是无谓的创新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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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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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浙江社会科学》 2018年1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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