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武:中华文化追求人己和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4 次 更新时间:2021-01-2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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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武  



中华文化把人作为探究的核心,是一种把个人和他人融为一体、追求人己相互依存与和谐共生的文化。

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需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讲清楚,让世界知道中华文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

回顾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先秦时期的春秋战国无疑是中华文化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期。正是这一时期的众多杰出思想家,提出了中华文化的若干基本主张。在诸多主张之中,对个人与他人关系问题的探讨当属最重要的。老子的《道德经》讲,“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最终形成“为而不争”的主张。这样的主张把个人和他人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反映了在中华文明形成早期我们的先哲思考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孔子同老子相呼应,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主张把自己和他人合为一体,设身处地去思考人如何在社会上生活,如何同他人和谐共生,这就是孔子的仁学。作为孔子的后学,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主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礼记》中有很经典的一句话:“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则民作让。”这句话是说凡事要尊重别人,把他人摆在第一位,一个社会若能做到“先人后己”,那么礼让和谐就会蔚然成风。同样的思想还见于《尚书》,该书《大禹谟》一篇记载上古君臣治国之道,主张多方听取意见,甚至可以“舍己从人”。

中华文化始终把人作为探究的核心,而这个“人”并不仅仅是生理意义上的个体,更主要的是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群。正是在追求人己和谐共生的历史演进中,人们不断完善自我,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先人后己”的传统美德。此后,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舍己为人”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崇高精神追求。可见,中华文化是把个人和他人融为一体、追求人己相互依存与和谐共生的文化。

一些西方学者以“为己”一词为依据,认为中华文化是利己文化,这显然是对中国古代典籍的误读。据知,“为己”一词始见于《论语》。在《宪问》中,就弟子所问古今学术差异这一问题,孔子答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何谓“为己”和“为人”?孔子未曾展开讲,这个问题是由随后的荀子解决的。在《劝学篇》中,荀子将“为己”之学定位为“君子之学”,而将“为人”之学称为“小人之学”。荀子的结论是:“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西汉经师孔安国取荀子之说以释《论语》,将“为己”训为“履而行之”,“为人”则解作“徒能言之”。魏晋时期,玄学家何晏著《论语集解》,以孔安国之说为基本依据。从此,把“为己”释作“履而行之”的经典解读一直为历代经师所传承。可见,中国古代典籍中的“为己”,乃是讲修为自己,是指学者个人的道德修持和践履。因此,“为己”与“利己”全然不是一回事,不可混为一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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