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华文化“走出去”内含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而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又关系到文化“走出去”所必须具备的文化自信,二者密不可分。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既可以通过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化的“内向”诠释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文化走出去的“外向”诠释形式进行。它包括两大历史性课题:如何对中华传统价值观进行现代性转化,如何对人类共同价值观进行合理的中国诠释和发展。这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内含的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合内外”之道。文化“走出去”作为国家战略,是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球化的世界新格局”为背景条件和诠释空间,蕴含从“家国天下”到“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拓展。由文化“走出去”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要上升到国家文化战略高度来理解,其关键在于促进文明对话、文化理解和价值共识,重点是“人”的诠释,核心是共同体伦理,根本则在于中国现代性之建构。“走出去”是为了更好地“回家”,而只有建立在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基础上,中华文化“走出去”才会在伦理上或精神上“回归”。
关键词:中华文化“走出去”/中国价值观/道德诠释/家国天下/命运共同体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资助项目
中华文化“走出去”①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从它涉及到的文化样式看,由哲学、宗教、语言、文学、电影、艺术到工业设计、戏曲表演、中医药、中国饮食、中国服饰等各种文化样式,都可以成为文化“走出去”的样式。从它采取的形式看,中国近年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创办孔子学院,就是在探索文化“走出去”的集约形式。以孔子学院为例,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在140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建立了512所孔子学院和1073所孔子课堂[1]。“自2004年全球第一所孔子学院成立至今,孔子学院已然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2]273而“一带一路”建设的启动,更可看作是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奏响了前行的号角②。
然而,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和国家行动中,我们除了探索各种不同的文化“走出去”的形式外,还需要进一步面对更为实质性的课题,即如何通过文化“走出去”的“姿态”或“表情”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
一、文化“走出去”的深层内涵:对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
2014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又是一种大德,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3]两年后,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4]上述两段讲话内含两个相互关联的论断。前者提出了“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德”的重要论断,是从更高远的视角上指明了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重要任务。后者提出了“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的重要论断,是从当今世界大格局和文明大视野出发,指明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以及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前提和方向。
我们把上述两个论断关联起来,就会看到文化“走出去”内含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而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又关系到文化“走出去”所必须具备的文化自信。这两个方面是互为前提、相互关联的一个整体——实际上,两者密不可分。一方面,我们只有在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方面建构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文化自信”,才能更有力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为当代中国发展构筑更有利的“文化软实力”或“文化软环境”。这要求文化“走出去”的姿态和表情能够充分体现中国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以“我者”为根本,面向“他者”,融入世界,进而更好地(也是更根本地)回归“我者”。另一方面,我们只有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大前提下实质性地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才能让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稳定、更坚实、更自信的步伐,为当代中国发展提供一种更具普遍性的“价值观向导”或“价值观引领”。这内含一种基本诉求,即要求任何一种成功的文化“走出去”的实践形式,都应该是对中国价值观的最好的道德诠释形式。从上述两个方面看,中华文化“走出去”内含的重要使命,就是通过文明对话和文化理解的多种形式,以中国现代性为出发点,以“核心价值观”为立足点和方向指引,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
什么是“中国价值观”?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理解,存在一些争议,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当前我们所说的“中国价值观”,就其主流形态而论,就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换言之,作为引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价值观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多个层面的“中国价值观”[5],既有国家层面的价值理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又有社会层面的价值原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还有个人层面的价值规范(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依此而论,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我们就要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们必须回答“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国家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第二,我们必须回答“我们要建设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第三,我们必须回答“和我们在一起工作、生活和劳动的人民是什么样的人民”。这些问题就其实质而言,涉及到三种“德”(“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和“个人的德”)及其道德诠释的维度。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层面上,用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来回应这三个问题,但是,通过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各种具体形式凸显这三个问题的重要性并对之作出回应,无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是最为直接又最有说服力的形式。因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其本身就应该被理解为是中华文化生命力“再次生发”的伟大进程,也是中华文化价值观“再次重构”的历史进程。它需要立足于中国现代性的伦理基础及其道德认知,由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转化和开发诠释中国价值观的历史内涵,从当今世界文明进程或现实生活出发回应现代性价值认同难题及其构建路径。
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③,既可以通过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化的“内向”诠释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文化走出去的“外向”诠释形式进行。它包括两个历史性的课题:第一,我们如何对中华传统形态的价值观进行必要的现代性转化;第二,我们如何对人类共同价值观进行合理的中国诠释并寻求中国发展。
第一,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是以“我者”为根本,在参照“他者”时描画“我者”之形象。对于中华文化之多元一体的复杂系统而言,所谓“古—今”、“中—西”之争,“内—外”、“我—他”之别,重点当不在“族群”之间,而在对作为文化价值观之“我者”的体认与感知上,并缘此重构体现中国现代性的“国族”价值理念。因此,中华文化在文化价值观上的自省和反思重构,不能缺少“他者”的参照。这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根本前提。如果离开了这个根本,文化“走出去”只能是一种没有生气的“博物馆的展览”,一种无所归依的“游魂”。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文化“走出去”就是要用活泼的中国文化的现代性去“平抑”(或者抵抗)西方现代性的话语暴权。它不是要与“西潮”在价值观上一较长短、一比高下,而是要为我们自己的文化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提供合理化根基和合理性论证,进而回答“我们拿什么走出去”的问题。从历史的维度看,虽然中国现代性的重构遭遇多重挤压,经历艰难曲折,但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它已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的主导方向,是今日中华文化的主流形态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人文命脉之所系。我们只有在面对西方现代性的强大压力下推进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才能回答“我们拿什么走出去”的问题。
第二,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中国阐释和中国发展,既是面向“我者”,又是面向“他者”的道德诠释。当它在这两个方面进行内涵拓展时,其在今天更为重要的使命,是通过让“我者”主动地“走出去”并在向“他者”表征或展示“我者”时描画或塑造“我者”之形象。因此,这里要特别强调指出,“面向他者”并不是不要“我者”,也不是以“他者”来置换“我者”,而是在尊重他者、包容他者的前提下更好地展示和塑造“我者”。我们只有在“他者”中坚持“我者”,才能真正洞察到“我者”之“自由”并真正成就“自由”之“我者”。在当今互联网、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时代,世界的融合以超出人们想象的方式推进。“我者中融入他者”、“他者中融入我者”的进程在加速进行。这前所未有地改变了今天这个世界的文化政治的“地理版图”,使得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中华文化“走出去”要避免成为一种“无墙博物馆之展览”,关键在于重新焕发中华文化的生命活力,使其成为中国现代性之建构和展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不能在“思古之幽情”的意义上定位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价值取向或价值态度。不是“往昔的荣耀”或“逝去的美好”,而是“不断展开的未来”,构成了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根本动力。我们必须向前走,必须“走出去”,才能重新整顿和诠释我们文化中这一大片属于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世界文明共同遗产的博大精深的内涵,积极融入人类未来的共同文化和共同价值观,并使其内涵更丰富、视野更开阔[6]140。不可否认,西方现代性文明在其三百多年的发展中业已暴露出西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文化所固有的致命的痼疾。愈来愈多的有识之士转而从中华文化的精神资源中寻找启示或出路。中华文化强调整体和谐的整体主义和责任优先的伦理型特质,则无疑地展现出丰富和发展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广阔前景。
以上两大课题表明,中华文化“走出去”需要在面对“他者”时反观我们自己,并通过在“他者”那里的自我坚持中获得“我者”之自由。区别只在于,虽然以内向的道德诠释寻求传统的现代转化非常重要,更是文化“走出去”不可或缺的前提,但是,如果仅仅专注于此,它的内向诠释的视野使得其不可避免地固守“我—他”之隔而落入“华—夷”之辨的窠臼。这使得文化受到“我者”本位立场过强的自我羁绊,不能真正进入文化价值观的反思建构。通过文化“走出去”以推进一种外向的道德诠释,则有助于摆脱自我中心论的束缚和文化特殊主义的“价值任性”的“浸染”。
不难看到,上述两个方面的结合,形成了“内向诠释”和“外向诠释”的互补,它表征着中国现代性在文化的“拿来”和“走出”的互动中要努力营造和进入一种富有生机的文明对话和文化理解的良机之中。这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内含的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合内外”之道。
二、文化“走出去”的伦理情结:从“家国天下”到“命运共同体”
从中华文化的空间分布看,它既集中存在于几个东亚华人区域,例如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以及东南亚的新加坡,又分散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从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时态分布看,这是一个从历史走向未来的形态过程,是一个“未完成时”,它本身就有一个蹒跚而至的过去,关联着一个朝气蓬勃的现在,必将开启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走出去”的复杂性表明,我们今天所提的中华文化“走出去”作为国家战略,与历史上一切文化融合和文明对话的形态是有着实质性区别的。它是在综合其多形态空间分布和多时态时间分布的基础上的一种“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的国家行动,是彰显“文化自信”的国家战略。这赋予中华文化“走出去”以国家文化战略的意义,进而产生了一种与日俱增、无法割舍的“伦理情结”④,即将个体与边界不断扩展的共同体整体(甚至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贯通起来的根本伦理诉求,这种文化战略是对中华文化的普遍性及其伦理精神的一种时代性吁求。
在此,我们回过头来追问一下本文预设的问题: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到底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中华文化“走出去”作为国家层面的文化战略和国家行动,有鲜明的文化政治功能、经济发展意义和意识形态色彩,因而蕴含着对中国价值观进行政治诠释、经济诠释、文化诠释等多种可能的诠释进路和诠释学效应。这些当然是必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各种不同的诠释进路中,我们为什么特别强调“道德诠释”的重要性呢?关于这个问题,一种常见的、普泛而论的理据就是,道德诠释是更根本、更深入、更实质性的诠释形式。它透过国家文化战略的总体布局,透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外交的等各种表象形式,旨在展现其中隐含的伦理道德前提。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更深层次的理据在于,尽管“道德诠释”存在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因时而变的表现形态,但从总体形态看,“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最为核心的关切,体现在对中华文化至关重要的“家国天下”四个字的道德诠释之中。
毫无疑问,“家国情怀”和“天下意识”是一种兼具了特殊性关切(“家国”)的伦理普遍性诉求(“天下”)。究其根本,“家国天下”是中华文化“走出去”始终不变的“主旋律”。无论走向何方,中华文化都不能割舍“家国天下”的道德前提和伦理情结,不能丢掉“家国情怀”和“天下意识”所呈现出来的“精神底色”。如果再稍作分析,不难发现,这四个字(“家国天下”)描绘了三种共同体或伦理实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第一,“家”或“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本原意义上的伦理实体或最小意义上的共同体,是中华文化所承诺的最直接意义上的伦理“普遍物”,它构成了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出发点。第二,“天下”概念是中华传统文化独特的“世界”观,是具有最大普遍性的伦理实体或共同体,也是中华文化所承诺的最抽象的伦理“普遍物”,它构成了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归结点。第三,在一种情感本体的意义上,中华传统文化赋予了“国”以“家”之扩大的内涵,名之曰“国家”,同时又将其关联于一种超越性的世界之想象,名之曰“天下”。因而,“国”是一种最具现实性和存在感的伦理实体或政治共同体,是连接“家”与“天下”、“个人”与“世界”的权力纽带,它构成了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中介”。“家国天下”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伦理主轴和道德诠释的中心。
这里,我们看到,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在起点上不同于西方个体本位、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根本之处,就在于它所承诺的家庭本位或家庭主义。这种“家—体系”的价值承诺的最大特质,是强调整体和谐与伦理认同的优先性,因而内含两个方向的拓展:一是由“家—国”的价值关联构建伦理认同,二是由“家—天下”的价值承诺预设整体和谐。前者凸显中华文化的“家国情怀”,后者彰显中华文化的“世界格局”。因此,“家国天下”本身就遵循由“家”到“国”、由“家”到“天下”的情感逻辑。这从根源上预设了由文化“走出去”来深化“我者”之自我理解和自我回归的一种开放性的道德诠释的进路。从这里,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动机结构或文化无意识深处,在于它对“家”的伦理重要性的价值承诺。
总体把握中国价值观的道德前提和伦理基础,不能脱离中华文化所系缚的从“家国天下”到“命运共同体”之不断延展的文化命脉。无论人们称之为政治共同体或经济共同体,还是“孝”共同体、“社”共同体或族群共同体,甚至想象的共同体,等等,我们寓居其间的社群或共同体无不负载着“家国天下”之命运。以这种方式看待“家”体系、“国”体系和“天下”体系,就是用一种关联性思想或“相互依系”的思维把个体与整体相贯通。这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深层的“家—国—天下”的伦理观。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精神实质,在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意义上,就是强调用这种伦理观来“观”家、“观”国、“观”天下。以此观之,则一切人(无论是“家人”、“国人”,还是“天下人”)无不生活在一个相互关联、唇齿相依的“命运共同体”之中。“家国天下”的伦理情结本身蕴含了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拓展的方向,是中华文化“走出去”且以“天下体系”为旨归的一种持久的伦理普遍性诉求。共同体的想象及其“由家及国而天下”的拓展,承载着中国价值观以“家”为始点、“国”为中介、“天下”为旨归的道德诠释进路。这表征了中华文化“广大和谐”的文化德性及其对外部世界秩序的政治想象和处置态度。
这里,我想到历史学家许倬云在《说中国: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中提出的问题:“中国究竟是什么?我们究竟是谁?”按照他的说法,“中国”这个共同体,与其说是国家,毋宁说是“天下”。“因为有多元并存的空间,中国体系容易接纳外来新因素,也因为没有阶级割裂,容许社会流动,易于进行内在的调适。”[7]2许倬云以历史学家的眼光洞察到“中国”这个不断变化的复杂共同体有两大精神气质:一曰能容纳,二曰能调适。他写道:“我终于认知,这一复杂共同体,不能仅仅由国家、族群或文化,各单一角度讨论,却是看作三者的混合体。由于很早就凝聚了一个核心,才有不断转变与成长的依托:因能容纳,而成其大;因能调适,而成其久。这一共同体,经历了目前进行的全球化,应以其特性,融合各处人类,共同缔造人类共有的大同天下。”[7]卷首语
中华文化的精神深植于这种“大同天下”的价值拓展中。“家国情怀”是其坚实的核心,而“家国”之上,一种“天下格局”以其开放性不断扩展出一种“走出去”的世界意识。这使得中国人的价值观内蕴一种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觉解⑤。例如,儒家倡导的“天下为公”、“天下大同”、“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礼记·礼运》),就是这种世界意识比较早的经典表达。这个传统预设了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文明路线和中国路径,可以把它写作“家—国—天下”⑥。中华文化“走出去”面临的价值论课题,不论是对中华传统形态的价值观进行现代性转化,还是对人类共同价值观进行中国诠释和中国发展,都离不开从“家国天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拓展及其深蕴的伦理情结。这需要我们以“家—国—天下”的伦理情结和伦理思维来看待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文化战略和国家行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彰显的文化自信,建立在从“家国天下”到“命运共同体”的道德诠释的基础上。
中华文化“走出去”要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世界新格局”为背景条件和诠释空间,把“家—国—天下”的情感逻辑诠释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意识。一方面,“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自身条件。我们的道德诠释必须立足于这个历史背景,把中国文化共同体至为坚实的情感认同与中华文化至为开放的世界意识贯通起来,重述“旧邦新命”之使命,使文化“走出去”切实地生发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效应。另一方面,“全球化的世界新格局”是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外部条件。“走出去”的中华文化只有通过回应全球化的文明发展或文明重建的课题,才可能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或缺的精神资源。我们必须具备全球化的胸怀和视野,把“家—国—天下”的情感逻辑诠释为建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上的“天下伦理观”。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也要以全球化为背景条件和诠释空间,在全球化的地平线上重构中华文化或中国价值观的世界图景。
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自身条件和外部条件,构成了一股强大而持久的合力,它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球化新格局影响的内外因的作用下,将我们的目光引向中国现代性的重构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观的建构。
三、由文化“走出去”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
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离不开文明对话。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使命,就是要向自己,也要向世界,讲述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中国人民是什么样的人民。文化“走出去”的前提条件是要对我们自身的文化有正确的认识和清晰的概念,不仅要客观地评估我们自身的文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还要正确地看待和评估中华文化在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繁荣昌盛的过程中应有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因此,我们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以及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关键,在于通过“走出去”的文化催生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文明之间的对话和文化之间的理解,从而在“家—国—天下”的伦理情结中拓展出一种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共识。通过文化“走出去”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是当今全球化时代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过程中推行的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重点是对“人”的理解(或诠释)的问题,是通过“人”的理解来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它的核心是共同体伦理,即通过从“家国天下”到“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论拓展,使文化“走出去”能够真实地担负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重任;而从总体形态上看,其根本则在于一种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伴随的中国现代性的建构。
在中华文化“走出去”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人”走出去。在文化“走出去”的队列中最具有道德诠释力的是“人”,特别是那些具有中国情怀和世界格局的“人”(包括“中国人”、“海外华人华侨”和传播中国文化的“国际友好人士”)。他们起到跨文化沟通、跨国别合作、跨领域对话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这一明显不过的事实表明,道德诠释的重点,其实是“人”的诠释。不管人们给出何种复杂的关于“文化”的定义,人们最终会发现,理解文化最简便的视角永远只有一个,就是“人”。文化“走出去”,某种程度上就是“人”走出去。中华文化“走出去”就是要让世界各国的人们更好地认识“中国人”。“文化”作为“人”之“人文化成”,当然离不开人的生产活动和交往实践。所谓文明对话其实就是人与人的对话。从这个意义上看,为了更好地“走出去”,我们必须更好地回归。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要立足中国人的生活实践,融入当代中国人的情感世界和精神追求之中。因此,中华文化“走出去”,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要回答我们拿什么与世界诸文明进行对话。而问题之根本,则关乎人走出去的表情、姿态、精神气和总体文明样态。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中国人(不论他或她是否“走出去”)都是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者。而每一件打上了“中国”印记的文化产品、作品或器物、理念、制度,都是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表征。
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关键在于,“走出去”所表征或诠释的“中国价值观”能否在促进文化理解和文明对话的意义上有助于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建构。这是道德诠释的大方向。它不止步于显见的分歧,而是要在分歧中继续寻找一致的方向。它不同于西方启蒙现代性对个体化道德的强调,不是通过价值任性谋划一种文化或文明类型对其他文化或文明类型的霸权,也不是确立一种价值观对另一种价值观的支配地位,而是强调多样性和谐的总体化的伦理认同,因而是建立在共同体伦理预设基础上的一种文化理解和文明对话。缺少了这种理解和对话,我们就不可能有“家—国—天下”的共同体想象,并从中生发和拓展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问题的关键是主体问、文化间或文明间以不同方式对人类共同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因此,由文化“走出去”的战略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是为了增进文化理解和文明对话。共同体伦理(从“家国天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拓展)是中国现代性重构的背景和路径,其实质是用来平衡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价值泛滥的一种总体化伦理,因而是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出发点。应当看到,在全球化时代,个体化道德与总体化伦理的张力无处不在。单子式的个体化生存及其日益碎片化的道德世界,使现代人或现代世界面临前所未有的“共识坍塌”的危机,亟需借助共同体伦理和总体化认同所形成的张力来平衡个体化所造成的社会道德的“脱域”或“弥散”⑦。
中华文化“走出去”是国家文化战略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文化“走出去”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要上升到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来理解。从这个意义上看,道德诠释的根本旨趣,指向中国现代性的伦理自觉。概而言之,它围绕中国“国民性”和中国“国家特性”两个方面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展开。其一是“国民性”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这个问题与我们讲述“中国人民是什么样的人民”的道德诠释主题有关。从文化“走出去”的战略高度反思,我们不难发现有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国民性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关乎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文化自信之根本;而现代公民权利意识的伦理觉醒又关乎国民性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之根本。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基本判断:中华文化“走出去”要从有利于公民权利意识之伦理觉醒的意义上,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其二是“国家特性”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中国“国家特性”的诠释与国家认同和共同体伦理紧密相关,它从西周开始一直到今天都处于不断地重构之中。其问题内核就是要向人们讲述“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从文化“走出去”的视角看,如果说公民权利意识的伦理觉醒是“国民性”的现代性建构的关键,那么现代社会、国家的责任意识的觉醒就是“国家特性”的道德诠释和道德建构的关键。国民性“再造”是公民权利意识的现代性建构,它与“国家特性”的现代性建构互为表里、相互支持。前者是“个人的德”,是表征“国民性”的德性;后者是“社会的德”、“国家的德”,是表征“国家特性”的德性。它们构成了“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两个方面。由中华文化“走出去”推进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要从有利于国家特性(德性)的责任意识之觉醒和有利于国民性(德性)的公民权利意识之觉醒的双重视角上,诠释“核心价值观”之为“德”的基本内涵。
四、结论:文化“走出去”是为了伦理的回归
人是需要走出去的,文化亦如此。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前提是“家—国—天下”的伦理情结,是“文化共同体”的精神回家,它由此延展出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德想象和道德建构。“走出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回归。中华文化“走出去”,是为了其更好地“回家”。
对中华文化“走出去”而言,一个不能不探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是回归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不论是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还是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中国诠释和中国发展,都需要在伦理的走出去中回归。这是一种精神的自身运动。它只有通过走出去,在他者那里坚持自己,才能在回返中走向自由的创造。中华文化“走出去”就是要让中华文化踏上这样一条精神的回返之路。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就是这个精神回返中的一种“灵魂本质”或一种实质性的价值指引。为此,我们不能回避价值观问题,不能用任何经济的或政治的需要和借口遮蔽价值观问题的重要性,更不能采取价值任性或价值观任性的态度。对于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而言,“走出去”不是目的。走出去的文化要负载对中国价值观进行道德诠释的使命。因此,以什么姿态走出去或怎样走出去才是重点,它关系到文化走出去之后如何的问题。我们只有建立在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基础上,中华文化“走出去”,才不会迷失方向,才会在伦理上或精神上找到“回家的路”。
注释:
①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可追溯到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在这个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并对中华文化如何走向世界作了全面部署。中华文化“走出去”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②2015年3月28日,我国正式对外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志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正式启动。“一带一路”是开放包容的,是沿线各国、各地区的大合唱,其核心理念是以经济为载体的文明互鉴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对话。
③本文对“中国价值观的道德诠释”的含义所作的初步解析在文章的第二部分作为“补问”给出。
④笔者这里使用的“伦理情结”概念,是指个体对其实体性本质或普遍本质(包括类存在)的回归或复归,而个体为了回归或复归其实体性本质或普遍本质,必须从其自在的状态“走出去”而成为自为的实存。黑格尔说:“……伦理性的规定就是个人的实体性或普遍本质,个人只是作为一种偶性的东西同它发生关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89页。)黑格尔的这种思辨的表述是将伦理诠释为一种客观精神。抛开这种神秘化的思辨表达,我们看到伦理情结具有现实性,比如说,个体只有在“走出去”之后,才会意识到它的本有的存在;人只有离开“家”之后,才会有乡愁或“回家”的路。同样,一种文化只有不断地“走出去”,才会在比较或权衡中不断地走向回归。这种基于个体与其普遍性本质或整体之间的张力而产生的距离和亲近的内在关联、“去”与“回”的往返冲动,就是一种“伦理情结”。
⑤在孔孟时代,“天下”的观念高于“国”的观念,“天下”是超越各诸侯国的更大的世界。这可举《大学》中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层层扩展的道德实践领域为例证。当然秦汉后推行郡县制,国与天下合一。但是,由于中国还需要面对中国之外的更为广大的世界,因此,儒家经典中“国”仍然不是最高的概念,国家体系之上或之外,有天下体系。有学者通过阐发此范畴,指认它是中国思想中有待开掘的世界意识,是中华文化中蕴含的“世界观”和“天下观”。参见赵汀阳的《天下体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⑥“家—国—天下”的措词法是强调三种不同伦理实体或共同体之间的既相互区别或独立又相互联系或贯通的内在张力。这是直接用“家国天下”的措词在形式上所不具备的。
⑦比如,我国在构建“一带一路”开放包容的政策环境方面,有明确而具体的行动方案和“愿景”描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包容的;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这实质上是强调“一带一路”作为一种总体化伦理对差异、多元和他者的包容,其目的是让中华文化“走出去”,积极进入区域融合与合作,以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原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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