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滨 李钰娟:失重、迷失与失足:流动青年吸毒的一个解释框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6 次 更新时间:2018-02-09 23:39

进入专题: 流动青年   吸毒  

刘成滨   李钰娟  

问题的提出


据《2016年世界毒品报告》估计,2014年全球范围内一共约有2.47亿成年人(15~64岁)非法使用毒品,约占全球成年人口的5.2%,并且这一比例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稳定。毒品使用类型主要包含大麻、鸦片类可卡因、安非他命类兴奋剂、摇头丸等。同时该报告指出,2012年全球超过18万人口的死亡与毒品有关。

根据《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50.5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同比增长6.8%。2016年,全国禁毒部门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82.1吨;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100.6万人次,其中登记新发现吸毒人员44.5万人;依法强制隔离戒毒35.7万人、责令社区戒毒24.5万人次、社区康复5.9万人次。这一系列的惊人数据表明,我国的吸毒问题已成为一个非常严峻、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全国毒品犯罪的重要中转站、中部枢纽,H省吸毒人口规模较大。2016年H全省共有18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收戒毒人员8010人,解除隔离7569人,年底在押戒毒人员9033人。本研究以H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为背景,探索流动青年群体中部分吸毒青年的共性人生经历与社会结构性原因。


文献回顾


吸毒问题在国内外的学界主要涉及法学、犯罪社会学、人口移民等研究领域。青年人群的吸毒问题还牵涉到青年领域的特定研究,如青年社会工作、家庭研究等。

1.国外关于吸毒人群的理论研究

作为犯罪现象的吸毒在相关领域颇受关注,鉴于不同国家对毒品的法律规定不同及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本研究只回顾相关的理论命题。美国的犯罪学家罗伯特·金·默顿提出的社会反常论认为,流动人口由于社会规范缺乏,个人的需要和欲望无法正常满足,因此采取不恰当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于是就产生了犯罪行为。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提出差别交往论认为,在现代化社会里,人们交往既有对他人生活起积极作用的人,也有放任自流的人,青少年犯罪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青少年具有强烈的模仿欲望,加之他们还受到成年罪犯的教唆与鼓动,更加大了他们犯罪的可能性。索尔斯坦·塞林提出的文化冲突论认为,不同的文化环境形成了独特的社会规范和个人人格,同质文化下形成的社会规范与个人人格是一致的,而异质文化形成的社会规范和个人人格各不相同,当个人遭受异质文化的冲突时,就容易产生犯罪。由于移民在迁移过程中普遍遭遇文化冲突或文化震惊,移民群体是文化冲突最具代表的群体,所以,移民群体中出现的自我放弃、堕落(如吸毒)的越轨行为也较为典型。

2.国内关于流动青年吸毒的研究

在流动青年吸毒方面,国内学者主要关注心理原因、社会交往原因及认知行为原因等方面。

首先,心理学界及思想政治教育类刊物及部分医学类研究认为,青年人群正处于身体发育快、第二性征突显及性冲动较为强烈的时期,这种身体变化同时孕育着追求刺激、好奇心重、对新事物具有强烈的敏感度等特征。尤其是敏感而好奇的青年人群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还容易受到诱导、蛊惑从而出现吸毒风险。

其次,社会学界与人类学等相关领域偏重文化分析,将吸毒作为一种亚文化进行研究。认为青年人群吸食毒品的亚文化是由于这些人具有共同、共享的吸毒认知理念或人生价值观,并将毒品作为一种特有的群体内文化载体的现象。此人群内部的亚文化形成一种“内群体”游戏规则,共同分享吸毒感受、相互交流犯罪经验甚至是逃避打击的技术。因此,他们通过吸毒得到一种反叛式快感,毒品亚文化在表达年轻人的自我、废弃道德、摒弃传统甚至是反抗主流文化的影响力方面,不亚于20世纪60年代席卷欧美的嬉皮士文化。

最后,部分学者从青年的认知特征入手,着重分析青少年的思维方式对吸毒的影响,如有学者研究发现,对有关毒品知识方面的认知偏差导致部分青少年人群具有了吸毒的发生条件,在毒品朋友的教唆下,与毒品的可得性形成毒品扩散的“过程链”。

综观上述内容,已有文献为本研究了解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与分析提供了重要参考,但现有文献比较着重关注青年人群吸毒发生的心理内因即个人因素、群体亚文化、文化冲突与变迁等维度,而忽视了青年人群吸毒风险发生的结构性、社会共性的制约力量。青年流动人群作为吸毒青年的重要构成,其流动性在哪些方面对吸毒风险的发生具有诱发作用,是本研究拟突破的重点面向。


流动青年人群吸毒的解释框架


根据调查发现,流动与吸毒存在相互促进的影响。一方面,流动人员从原住地到外地,脱离了初级群体的监管,受到吸毒亚群体的引诱,加上青年自身的叛逆心理,为接触毒品提供了机会窗口,增加了其吸毒的风险。另一方面,吸毒人员由于标签顾虑,为了躲避原社会圈子的压力与排斥,会离开原住地而强化流动。本研究通过对戒毒人员的访谈、档案查阅、教官访谈,深入分析其在流动过程中的心理行为特点或潜在的风险点,探索其流动经历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1.社会环境切换与秩序失重

调查发现,H省强制隔离戒毒所里的流动青年涉毒的时间往往是流动初期,大都在流动初期三年以内的时间阶段。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涉毒青年的年龄往往较低,甚至是未成年。

“十六七岁时辍学,然后就跟着一些朋友出去玩,十八九岁开始吸食海洛因。”(HNLY)

“16岁时,妈妈资助,姐姐协助,在苏州开了个小饰品店,半年多,不赚钱开不下去了,关了店子。之后......吸上了毒。”(HNWYJ)

“18岁时,就出社会,打工,在酒店当服务员,接触了一些社会朋友,染上了毒品。”(HNSFY)

年龄低、辍学、就业层次低,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次级劳动力,甚至是面临较高失业风险,这些共性的因素意味着此类青年或青少年在从家乡外出到陌生的城镇中时,自我鉴别能力、社会控制能力均比较弱。在此背景下,其就业、经济条件、思想动态、认知与社会把握能力都处于一个急剧的转换、冲突状态。青年流动人口在外出务工前,处于农村熟人社会或校园文化生活,社会秩序是信息对称、信任充分、人际交往比较亲近、自然状态下的熟人秩序。但外出务工后其人际交往圈切换为陌生人社会,信息不再对称—管理人员与工作交往人群的信息完全不同于学校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与村里的亲邻关系,由此人际关系信任的社会基础不再具备,或者说务工青年尤其年龄较低而心智还不够成熟、社会经验还不够丰富的部分青年在切换到新的不熟悉、无信任基础的新社会秩序中时,这种切换与过渡阶段容易出现心理失重。

“我当时初二不上了,就过年之后跟着一个同村的堂姐到武汉,刚刚到武汉是在一个餐馆打工。过了两个多月,堂姐因为家里有事,她就回去了。我一个人在武汉继续打工。我对武汉觉得很新奇,就喜欢到处玩,特别是到一些景点和逛街,就玩不够。但我知道自己没钱,当个服务员也挣不到钱,根本就不够我花的,所以,只能看不能买。尤其是晚上,总感叹自己命不好,太穷了。就想找个男朋友,给我些钱花。后来就找了个搞装修的,然后就跟男朋友在一起了。当时没觉得什么,后来同居了一个多月我才知道他吸毒。后来我也跟着吸了。”(HNJSX)

“在家里面的话,就不会出去玩。我家族比较大,我家之前在农村,亲戚很多,就这样的事,担心叔伯们会看笑话,说我家没教好、没家教啊,担心爸妈被他们指点,抬不起头来。”(HNWXN)

“那时候不知道这个是毒品,但感觉这个东西不对劲。三四天后,朋友又约一块玩,我问他们才知道这是毒品,是犯罪的,问会不会上瘾,他们说不会。我半信半疑,有点侥幸心理,认为没事,就又吸了一次。后来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去吸。”(HNYXQ)

我们从前述三个案例的吸毒“经历”可以发现,他们在接触到“吸毒”人群或面临吸毒风险前是“信息不对称”的—他们不知道他们遇到的朋友甚至是恋人是“风险”,交往初期由于陌生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这种信息不对称又没有第三方其他人可以进行了解,家人等更不可能在场给予借鉴或帮助。特别是在所谓的“朋友”刚开始就故意隐瞒的情况下,这种信息不对称就导致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在“未知”的情况下陷入涉毒的风险中。失重就是在本来信息对称的熟人社会秩序转向陌生秩序过程中,流动青年新的社会经验与秩序系统尚未健全甚至未建立时,面临一些风险或诱惑时丧失自我意识、鉴别能力,尤其是丧失行动控制能力而失去生活重心的状态。

简单地讲,失重,是流动青年在面临社会秩序系统发生切换时失去重心的状态。这种失重是流动青年面临风险时失控的诱发机制。从人的社会化进程而言,外出流动务工的青年由原来比较熟悉的家庭和学校环境进入一个陌生的流入地,由农村进入城市,其生活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内心受到较大的文化差异的冲击,甚至是产生文化震惊。这种冲击与震惊导致流动青年的日常生活与心理重心失去了稳定。他的社会认知系统与心理平衡机制被打乱,家庭的约束、亲朋好友的借鉴与帮助、熟人社会的信息透明机制与信任机制通通“失效”或根本不具备,社会学称其为初级群体的脱离与社会秩序系统的切换。

在流动青年外出务工前的初级群体秩序中,成员之间的交往是充满感情的、深入的,成员之间的互动是频繁的、持续的。初级群体成员之间的交往互动既有信息的通透性,更具有精神支持、情感慰藉、心理认同的稳定性。但因为流动而发生社会秩序切换后,青年远离初级群体,部分青年缺乏家人的关怀、朋友的支持、社区的帮助,就像沙漠里的一棵小草、大海里的一叶扁舟,面对大都市的芸芸众生却充满内心的匿名感、自卑感,而缺乏存在感、融入感,找不到把握社会秩序的重心。

这种失重状态的出现,就导致青年面临风险点时而不自知,也没有其他力量帮助他们鉴别或筛选、过滤这些风险因子。比如,在家乡,吸毒是很严重的、不被接受的行为,而在大都市流入地,流动青年由于缺乏亲密的、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会产生一种匿名感受,行为的约束性降低,容易引发吸毒行为。所以,失重状态的青年很容易发生越轨、失范,吸毒只是其中一种可能。其他可能性还包括卖淫而成为职业的性工作者、成为盗窃犯罪团伙成员等。所以,从社会秩序切换的失重风险而言,流动青年的吸毒及其他类型的越轨风险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建构前提。一旦这种建构条件出现,而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与第三方(政府的、公益的)救助机制又不健全的情况下,部分青年人群往往会不自觉地陷入失范泥潭。由此,失重状态是一种社会秩序、信息机制、价值观念的切换与混沌、冲突与重建的过程,而风险点在此过程中出现就很容易形成越轨行为。

2.认知规范模糊与生活迷失

失重状态主要关注的是社会秩序层面,社会支持缺席。如果在青年失重状态产生的初期,有社会支持力量帮助或给予指点、约束,就会中止失重而返回正常的社会秩序中去。如果是社会支持力量缺席,流动青年往往会过渡到生活的迷失状态。所谓迷失,就是指流动青年的认知、规范、生活方式的变化。相对于外出务工之前,青年在学校是以“升学”为明确的目标,整个生活系统都是围绕学习、升学为目标的,生活系统的目标清晰促成整个生活状态的清晰,日常生活的感觉也很明朗。在家庭生活方面,原来整个生活规范也是非常明确的,在熟人社会系统内的每个成员在情感、存在感、归属感方面都处于自然融合的状态。但失重状态出现后,原有的社会支持缺席,生活系统就会陷入迷失而找不到正确的人生航向。

迷失状态,其个性、情感、生活等方面都迷失了自我,随波逐流。流动青年生活系统、社会系统失重之后,他们的交往朋友圈、他们的情感世界、他们的生活就业都会变得迷茫,他们不知道该建立怎样的生活方式,没有方向目标,没有方法途径,迷茫地探索前行。

首先,青年的叛逆心理决定青年人群本身就处于一个迷失的状态。青年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其知识不断增加,认知得到发展,其自我独立意识也日渐增强。青年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急于挣脱父母长辈的管教,表现自我,展现自己独特的人格,因而对生活中的任何问题都要用自己的观点加以评判。部分青年过于坚信自我,对父母、老师的建议不辨好坏、一律驳回,形成了青年时期的叛逆心理。加上青年正处于精力旺盛的时期,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和认知空前高涨,对于任何事物都具有强烈的好奇心,越是不让做的事情,越想去做,以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刺激快感。尤其是对于毒品等封闭禁锢的事物,更为好奇、向往。

“20岁时,跟朋友来武汉黄石玩,在这认识了一些朋友,给介绍了工作,就在这边打工。家里人不知道我到这边,从家都是自己跑出来的,那边对女孩管得比较严,不让出来,我偷偷地出来,家里知道了还不打死我?在家里都不会吸毒,连吸烟都不知道,更别说吸毒了。那不行的,家那边,连吸烟都看得蛮严重的,一个女孩子,这样不行的,不能跟他们说,他们接受不了,不敢说。”(HNSFY)

“爸妈叫我回家去,不想回去,那时候叛逆,想自由一点。”(HNYXQ)

“当时玩得有点疯,朋友又说,少玩一点(毒品),第二天就醒了,别人也看不出来。”(HNWXN)

“男朋友,刚开始我不知道他吸毒,他问我说,‘我吸毒你信不信?’我说不信,然后他又说可以为了我戒毒,当时我就想,不是说毒很难戒吗,他都愿意为了我戒毒,那肯定是还不错的,就在一起了。”(HNNM)

其次,受越来越开放的文化影响,流动青年的情感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加开放化、快餐化,而缺少婚姻的责任感和神圣感,形成同居式的伴侣关系而非稳定的婚姻夫妻关系。一是同居和婚姻具有不同的性质。婚姻具有社会属性,不仅有伦理道德的约束,更重要的是有法律的保障,婚姻的夫妻双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相互支持,共渡人生难关;而同居多是一种人性本能的驱使,没有法律的保障,只是彼此情投意合,伴侣双方追求个性和独立,没有共同的责任,大难临头各自飞。二是婚姻和同居的社会认可不同。婚姻夫妻双方共享资源,具有经济的保障和社会的情感支持,使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更为稳固,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而同居的双方由于彼此的独立性,没有得到双方的家庭认可,不具有稳定的社会支持网络,会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三是婚姻和同居带来的幸福感不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较为专一,生活幸福感较高,有利于身心健康;而同居伴侣的专一性、生活的幸福感和预期寿命,都低于婚姻中的夫妻。

“一年后,我发现男友吸毒,K粉和冰毒,劝其戒毒,无果。2010年,快年底,两人去武汉进货,我跟男友吵架,男友在水果批发市场忙,我就出去转转,偶遇宜昌的朋友,问我搞不搞,我想着男友吸我为什么不吸,然后就跟着一块吸了。第一次试了冰毒和麻果,男朋友不知道。听说冰毒不上瘾,对自己有信心,也想证明给他看,能吸也能戒。”(HNZCL)

“有一次有一个月都没吸了,后来因为两个人吵架,心情不好,他打电话让人送来一点,两个人就坐在屋里,各吸各的。后来有一次被拘出来后想戒,意识到要脱离这个圈子,但男朋友不想,就算了。”(HNYXQ)

“也是跟我老公吵架,心情不好,就去买货,又复吸了。”(HNLY)“回了县城,发现前男友有了新女友,心里很不

平衡,伤心,觉得自己无用,又复吸了。”(HNZCL)

流动青年在城市打工,由于情感上的空虚,往往会与他人较快地形成性伴侣式的同居关系。这种关系,缺乏社会规范的认可,缺乏正式的约束,一旦遇到问题,很难调解,既然不能调解,伴侣双方就会通过别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如逃避事实,通过吸毒来麻痹自己。这种伴侣关系,对双方的人生发展都没有促进作用,甚至会出现报复、竞恶的现象。

3.群体交往压力与人生失足

失重与迷失是强调流动青年面临秩序切换时出现的社会系统与生活系统混乱状态,而导致流动青年吸毒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吸毒亚群体。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吸毒青年几乎没有是“一个人自我吸毒”的,都是在他人教唆或者是在群体玩乐时吸毒的。这一现象笔者概括为群体交往压力,具体是指失重与迷失的青年即使个人内心有抗拒毒品的本能性自我保护意识,但由于在群体交往的场面压力或情形压力下,也往往会导致人生失足而陷入吸毒。失足,是指吸毒的行为结果。失重与迷失的流动青年人,在参与群体活动的时候,本身就有急切寻求社会支持、寻求归属感、存在感的强烈需要,这时他们对自己、对环境都失去了控制,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

“有一次,有个朋友生日,晚上到酒店里,朋友拿出麻果和瓶子,说这个最近很流行的,想和他们一起玩嘛,然后我和男朋友就试了试,那是我和男朋友第一次吸。第一次被拘出来后想过戒,但朋友一叫,就一块去了,不能不给朋友面子。”(HNYXQ)

“那时候我18岁吧,在宾馆,朋友生日聚会,我喜欢这种热闹,想跟大家一起玩儿,当时有很多人,有吸K粉的、溜果子的、玩冰毒的、摇头丸的。朋友给我了个摇头丸吃,然后吸了点K粉,又溜几口果子,一样试了一点点。后来朋友聚会就一块玩,有烦心事就溜果子,就没那么痛苦了。被拘、被抓后,想过不吸了,但是朋友一约,又去了。”(HNWYJ)

“哥们结婚,参加完婚礼后,一群人聚一起玩,大家一起当时是很高兴的,我不能扫兴,我也跟着一块搞。”(HNZCL)

在聚众吸毒的过程中,不管别人有没有教唆,处于这个吸毒的环境中,就会出让自己的控制权,跟随他人吸毒。流动青年的自我意识迷茫、家庭系统缺失、社会规范模糊,再受到吸毒亚群体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吸毒的越轨行为。

“刚开始出去玩,他们吸(毒),问我有没有玩过,我说没有,他们也没有劝我。后来时间长了,跟他们去玩多了,感觉跟他们成了一个圈子的人,大家都是好朋友,融合在一起了,都是自己人,就对他们也有一些信任,看他们吸完了就跳舞啊,觉得好像还挺好玩的,就吸上了。”(HNWXN)

“朋友开卡拉OK的,刚好我那两天有些生病,难受,朋友说搞两口就不难受了,他没有非要我吸,只是建议性的,但我相信他说的,我就吸了两口。”(HNNM)

从调查材料可以看出,在流动青年失足的过程中,吸毒亚群体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流动地同龄群体对流动青年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同辈群体的规范和价值观是流动青年继续社会化的重要参照系。流动青年为了更快地融入同辈群体中,起初会选择性地模仿流动地同辈群体的某些行为、爱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到这种亚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流动青年的整个人生价值观、思想行为都会发生同化。

流动青年深陷毒品的泥潭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标签顾虑。标签理论认为,一个人之所以在越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是由于社会环境中的人们给其贴上了越轨的标签。个人对自我的认知来自于周围人们对自己的评价,当周围的人们都认为某个人是个罪犯,那么这个人自己也会觉得自己是个罪犯,从而继续扮演着罪犯的角色。吸毒青年由于一次失足,就会被毒友认定为是吸毒同伴,拉着他一起吸毒;会被家人、社会怀疑个人品行败坏,不被接纳、信任,把他推向吸毒的圈子。因此,一旦吸毒,就很难摆脱吸毒的标签,很容易在毒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吸毒后,跟亲戚、以前好友的联系都淡了,心虚,不好意思。第二次进拘留所,出来时我爸去接的我,跟我说两个选择,一是从此断绝父女关系,二是离开县城出门去。那我肯定选第二个了,小县城里,什么事都知道,我爸估计觉得不好意思,我也觉得再留下来没脸见人,然后我就去了温州。想过戒,但是怕闺密、父母、警局知道,不敢寻求他们的帮助,每天担心、着急、害怕、恐慌、空虚。”(HNZCL)

“好久没回过家了,对不起家人,不敢接他们电话,不好意思接他们的电话,不敢面对他们,怕。”(HNSFY)

“我还挺怕现在回去后,怕我爸妈伤心。我爷爷以前是地主,家族蛮大的,奶奶她们会说我妈没管好我,我爸自尊心很强,怕他们会伤心,都有点怕回去。”(HNWXN)

由于流动青年被贴上了吸毒的标签,无法避免地会受到来自社会中不公正的待遇,会被区别对待,使得这些吸毒青年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边缘化,难以融入主流社会中。而且对于正处于人生黄金期的青少年来说,原先美好的人生规划很可能难以继续发展下去,失去对美好人生的期望,流动吸毒青年就缺失回归正常生活的动力。加之流动青年心理承受能力和自身认知能力的不完善,再被贴上吸毒的标签后,很容易造成自我的迷失,不知道今后自身的角色该如何去定位,从此深陷泥潭。


讨论


乡村劳动力外出尤其是大规模青少年人群的外出,是与中国全球化和工业化进程相伴而生的。人口流动既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市场支持,也同时面临秩序切换、心理变迁而形成的诸多风险。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而社会配套尤其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青年自身的阶段特征又扩大了包括吸毒在内的越轨风险的发生概率。结合本文中对流动青年人群吸毒的解释,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角度健全社会治理的维度、加快风险防范系统的建设。

1.对失重状态要重建秩序系统与社会支持

一是在人口流动政策方面应当鼓励并切实促进家庭化流动与发展。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城市仅仅是将流动人口当作所需要的劳动力,完全忽视了流动人口家庭生活的需要。很多的青壮年人口不得不选择与家庭分离的生活状态,形成了流出地和流入地都是残缺的家庭的局面,这是一种现实的、无奈的选择。这种残缺的家庭无论对于家长还是孩子都有着消极的影响,流动与留守的经历都会对青少年日后的犯罪风险造成隐性影响。以家庭幸福和社会健康为出发点,我们要创造条件,让孩子能够待在父母身边,跟随父母进城生活,更好地实现家庭的整体流动,更彻底地实现城市化。在今后的一段时期,会有更多的儿童加入流动人口的行列,因此,流动人口众多的城市如广州、上海,应该更合理地安排城市功能发展与人口疏离的关系,在人口承载方面应该更多地着眼于城市的基础设施的长远规划与流动人口的健康发展。

二要建立社会关怀,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城市要顺应农村流动人口进城的趋势,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畴,健全社会保障的衔接制度,逐步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福祉。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把长期生活在城镇的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居民基本保险,把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

2.对迷失状态主要是重建社会生活方式

一是改善流动青年居住环境。流动青年因为收入有限,一般租住在治安比较混乱、环境比较差的“城中村”。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以改造促整治。加大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城中村”的环境、设施,加强“城中村”的管理,逐步消除“城中村”现象,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另一方面,政府或企业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住房福利。政府可根据城市整体发展需要,在城市外围建设一批廉租房或周转房,鼓励流动人口向外围发展,改善居住环境;政府或企业也可为部分城市内的流动人口提供保障性住房或一定的住房补贴等。

二是引导流动青年充分就业。外来务工青年人员找不到工作,无事可做,因年龄相仿、精力旺盛,就容易聚众生事,影响社会治安。政府应积极引导流动青年劳动就业,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地区实时发布招工信息,为其提供就业资源,引导其走进工厂、企业、服务行业、建设工地等,帮助其找到合意的工作。政府可根据实际的用工需求,链接用工单位的资源,为流动青年开办各种技能培训班,把流动人员打造成有用的技术型人才。

三是丰富流动青年文化生活。流动青年的文娱活动多以混迹娱乐场所、赌场、网吧或老乡朋友处,没有什么思想追求,空虚无聊,麻木不仁,喜欢刺激,请客时渐兴Hi粉K歌,朋友老乡聚会要赌酒赌博,往往不经意间染上毒瘾。流动青年文化生活匮乏,用吸毒以打发空虚寂寞。因此将流动人口纳入本地居民文化生活范畴,同样地组织发动,让他们同样地参与,帮助流动青年更好地融入居住地社会生活,减少文化上的匮乏。流动青年社会参与增加,认同感上升,堕落意识减少,将有助于抑制流动青年人群吸毒。

3.对失足状态主要是重建自信和增加关爱

一方面重建吸毒流动青年的自信心。让吸毒青年明确“毒可戒”的信念,并树立“我能戒”的信心,鼓励吸毒流动青年采取行动以戒除毒瘾。在戒毒所中,要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毒品教育,增加其对毒品的认知,了解毒品的类型、特点和危害,了解毒品的作用机制,明确毒瘾难戒的深层次原因,认知到毒瘾是可以通过治疗而彻底戒断,增强吸毒流动青年戒断毒瘾的信心。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对吸毒流动青年的鼓励和关爱,避免给吸毒人员贴标签。人们在对待吸毒人员时,会对其产生隔离和排斥。这种不安全的忧虑使得大部分社会主体不愿意接触吸毒人员,吸毒人员也因为担心家人、朋友异样的眼光,而离正常的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远。要转变社会公众的观念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公众舆论的倡导。媒体宣传方面,可以呼吁广大社会公众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宽容的态度接纳他们,平等地对待他们,至少不要排斥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这个社会大家庭的关怀,在社会中找到一席之地,找回做人的尊严。

本文原载《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1期,原标题为“失重、迷失与失足:流动青年吸毒的一个解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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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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