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地 张旺鉴:谁阻碍了民营经济成长

——基于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国有经济关系的观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72 次 更新时间:2017-10-29 16:01

进入专题: 民营经济  

谢地   张旺鉴  


谢地,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旺鉴,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一样,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高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三足鼎立的新格局。目前,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民营经济发展困境的成因复杂,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家和部分学者强调诸如国有经济垄断、政府行为等外部环境因素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但作为外部环境因素的外资经济对中国进行产业控制给民营经济造成的严重影响却很少被关注。在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有限的条件下,在资本、技术、品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外资已经成功控制了中国竞争性产业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经济的成长。“新常态”下,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出路在于充分借鉴外资在资本运营、技术研发、品牌孵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加快与国有经济的整合步伐,在与外资经济、国有经济的博弈中进一步成长壮大。相应地,政府要调整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像重视引进利用外资一样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像关注国有经济发展一样关注民营经济的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已经形成了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三国演义”的格局。同时,应当看到,中国民营经济仍然良莠不齐,民营企业数量虽多但竞争力不强,存在诸如产品与服务低端化、融资瓶颈、技术进步乏力、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一系列问题。关于造成民营经济成长困难的外部环境因素,人们通常将其归结为国有经济垄断和政府行为。例如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遭遇到的所谓“铁门”“玻璃门”以及“弹簧门”等等。[1]据此,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困境的对策也被归结为进一步降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使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甚至退出如自然垄断领域等国民经济命脉部门,不再“与民争利”,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让出足够的“空间”。而同样作为民营经济成长外部环境的外资因素对中国进行产业控制、给民营经济造成的影响却很少被指出。事实上,在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有限的条件下,在资本、技术、品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的外资已经成功控制了中国竞争性产业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经济的成长。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是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通过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状况,大范围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集中,着力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入21世纪后,中国国有经济比重持续下降,甚至已经低于某些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战略退出,为民营经济的成长释放出极大的市场空间,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外资经济在中国的长足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并在中国竞争性产业领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成功地实现了对许多竞争性产业的资本控制、技术控制、品牌控制。但如果把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某种困难的外部原因归结为国有经济及政府的相关政策,而外资经济对中国主要竞争性产业的控制、民营经济竞争乏力的因素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掉,恐怕有失公允。把国有经济进一步退出竞争性产业,甚至退出某些自然垄断领域当做民营经济发展的救命稻草,也不利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内省,不利于从更深层次挖掘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内部原因,更不利于民营经济在整合外部环境方面采取正确的策略行为。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以中高速增长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约束会日趋明显。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出路在于充分借鉴外资在资本运营、技术研发、品牌孵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加快与国有经济的整合步伐,在与外资经济、国有经济的博弈中进一步成长壮大。相应地,政府要调整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像重视引进利用外资一样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像关注国有经济发展一样关注民营经济的成长。

一、外资产业控制背景下的市场规模、市场范围约束

基于经济浪漫主义的想法,市场规模、市场范围似乎是可以无限放大和扩充的,没有时间限制,没有空间障碍。中国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在经由经济相对落后、人民普遍贫穷的状况走向生活小康和经济富裕的转变过程中,中国的市场规模和市场范围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似乎任何一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都可以容纳无穷无尽的厂商登台表演,而大家都有机会赚得盆盈钵满。我们承认,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中国的市场规模是巨大的,市场范围是广阔的,可以给包括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背景的企业创造无限的可能性。但是,应当看到,市场以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为支撑,市场规模和市场范围不仅是动态的、变化的,在一定的时点上,市场规模和范围还是相对稳定的。对于垄断行业是这样,对于竞争性领域也是如此。在经济发展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的“新常态”背景下,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的相对稳定性就变得更加明显。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急速扩张,影响需求也是影响市场规模和范围的因素十分复杂,成本、价格、技术、品牌、物流等等都在发挥作用。民营经济在成本、价格竞争中具有某种优势,但在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价值方面却处于相对劣势。随着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普遍化以及国内竞争的国际化,外资经济与民营经济的短兵相接不可避免。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来观察,市场规模是同种商品及服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不是一个不加区分、包括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一个笼统的有支付能力需求的概念。相应地,市场范围是同种商品及服务分布的地理空间,而并非所有商品及服务的地域分布。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来就没有什么无限扩张的市场规模和无限延展的市场范围,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从来都是有限的。如果考虑到由技术、品质、品牌、营销等因素塑造的巨大产品差别(物理的与心理的),以及由资本规模与企业组织行为孵化出来的市场支配力,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受到限制。民营经济一般集中于竞争性行业。在市场形成初期,以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也许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但在市场逐渐成熟后,通过技术、品牌等因素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水平,增强消费者的心理偏好,在市场规模与市场范围分割中就会处于越来越有利的地位。中国民营企业数量大、规模小,在中国市场开放程度较低的环境中,利用成本和价格优势会有一个井喷式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的开放,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外商直接投资普遍化,外资企业在华的投资,不仅资本规模大、研究开发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而且也不乏成本与价格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资经济运用资本、技术、品牌优势,逐步对竞争性行业完成了不同程度的产业控制,在与民营经济的竞争中渐渐赢得了优势。据新浪财经报道,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排名前5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2]以汽车行业为例,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占有率自2010年以来一直在下降,目前已经低于40%[3],而国外品牌汽车市场份额却一直增加。目前,6成多的汽车销售市场被外资经济占有,而中国高端汽车大多为国外品牌,中国本土自主品牌的高端汽车基本没有。如果按销售额来计算的话,中国汽车销售额的90%都来自外国品牌。[4]在外资汽车控制中国市场大量份额的情况下,民营经济在中国汽车行业中的地位不言自明。不仅整车是这样,零部件生产也是如此。虽然国家有明确的利用外资推进外资品牌汽车国产化率的政策,但外资企业除了控制发动机、变速箱等核心技术转让外,原来给外资整车生产企业配套的境外高附加值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纷至沓来。

如果说乘用汽车行业起步较晚,民营企业很难与历史悠久的外资企业竞争的话,那么诸如化妆品类的充分竞争行业的状况同样令人汗颜。目前,外资品牌已占据中国化妆品市场90%以上的份额,中国化妆品市场已被外资占领这一事实已毋庸置疑。商场里充斥着欧莱雅、玉兰油、妮维雅等外国品牌,而国产品牌寥寥无几。尽管像孔凤春、谢馥春等中国老字号的化妆品有着不输于国外化妆品的300多年的历史,并且曾经一度占领全国80%的市场,但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后却一败涂地。中国的一些知名化妆品也没有逃过被外资收购的命运,如大宝被美国强生收购、丁家宜被科蒂集团收购,等等。在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排名前10的化妆品中,除最后一名隆力奇是中国品牌外,前9名都已被外资掌控。[5]外资经济不仅利用品牌等竞争优势控制市场份额、压制民营经济的发展,还通过控制或垄断核心技术来攫取大量的利润,抑制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世界工厂,中国虽然制造出全球最多的产品,但大多产品的核心技术都由外国控制。正是由于没有核心技术,中国制造业领域的民营经济大多扮演着跨国公司“打工仔”的角色而难以摆脱来自跨国公司的压榨和控制,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品牌,利润被不断摊薄,被锁定在国际产业链的低端不能自拔。

二、国有经济战略性有序退出与民营经济接续进入乏力

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是与国有经济的改革、调整相伴而行的,并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运动轨迹。具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1年。众所周知,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结束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民营经济一度绝迹。1978年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早期的乡镇企业虽然多为集体经济性质,但在后期的产权改革中大部分乡镇企业都改制成为民营企业。在此期间个体经济也开始发展。随着大量的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城镇就业压力增大。面对汹涌的就业压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1979年全国就批准约10万户个体工商户,到1980年年底全国个体户的总数达到40万户。1981年颁布的《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赋予个体、私营经济合法的身份,标志着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正式起步。在此阶段,国有经济在经济生活中仍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个体、私营经济(后来被统称为民营经济)只是被当做一种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渠道被加以利用。外资经济也开始试探着进入中国,但增长幅度并不大,分布也不均匀,虽然优惠政策对外资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由于外资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不是很了解,在此期间来华投资的外国企业并不多。应当指出,虽然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特别是1981年)以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形还时有发生。例如1981年的打击“投机倒把”和1982年的经济整顿,令民营企业噤若寒蝉,大大延缓了民营经济的成长势头。1985年,国家宣布取消对企业计划外自销产品价格的限制,实行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双轨制”在滋生“官倒”和腐败现象的同时,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并进一步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早期的某种投机性。1989年苏联、东欧地区的政局恶化使得意识形态争论变得非常敏感,随后出现的治理整顿对民营经济冲击很大,可以说给个体私营经济带来了重创。1989年个体工商户增长率为-14.2%。[6]

在这个阶段,由于理论认识的局限和政策的不稳定,民营经济发展确实受到了来自国有经济和政府政策的诸多限制,把民营经济发展困难的板子打在国有经济的屁股上应该不算冤枉。

第二个阶段,1992-1996年。国有经济改革成效不明显,亏损面扩大,外资经济全面进入中国市场,来自国有经济和政府方面的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减少。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讲话”及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后,政府逐步放宽了民营经济、外资经济发展的限制性政策,民营经济迎来了大发展的新机遇,“投机倒把”终成历史名词,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如火如荼。与此同时,外资企业也开始蜂拥而入。由于吸引和利用外资被认为是振兴地方经济的捷径,在很多地方外资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超国民待遇。例如,当时有一个普遍的税收政策是“三年两减半”,即外资及合资企业在创办的前三年,所得税全免,后两年所得税则减半。在所得税征比例上也有不同,合资企业的税率是15%—33%,而国内企业则被征收55%。[7]另外,为了吸引外资,各地纷纷建立开发区,在工业用地上推出优惠的政策。外资在“超国民待遇”的庇护下获得飞速发展。

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的迅猛发展相比,这个阶段国有经济的发展黯然失色。经过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亏损面进一步扩大,又出现了诸如“三角债”等新问题。在清理“三角债”的基础上,中央政府决定推广“诸城经验”,向社会出租或出售国有小型企业,国有经济开始试水“抓大放小”。无疑,这对于民营经济发展而言是一次新的机会。

第三阶段,1997-2001年。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开始,“抓大放小”,“国退民进”,民营经济被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作为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入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经济要鼓励,引导其健康发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大大催化了国有经济改革的步伐,其主要特征就是“抓大放小”“国退民进”,大量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被转让给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相应地,国有经济也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大范围退出。2002年的一份《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在1999-2002年间有25.7%的私营企业是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而来。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由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减少了40%。[8]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此消彼长的关系明显。

第四阶段,2002-2008年。国有经济经过“抓大放小”的战略性调整,在重要领域包括资源型产业中的支配地位得以增强,大型国有企业风光无限。民营经济在外向的低端加工制造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但频频遭遇来自境外的反倾销调查,贸易摩擦加剧。外资经济继续在中国市场取得突破,对华产业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从道理上讲,在此阶段,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存在领域有所差别,此消彼长的矛盾运动日趋平缓。而外资经济在中国加入WTO以后,逐步开始从竞争性领域进入垄断或准垄断领域;逐渐强化在资本、研发、技术、品牌等方面对中国产业的控制,对同在竞争性领域的中国民营经济产生很大的钳制力量。这种情况在此阶段出现的一轮重工业化浪潮及其稍后出现的治理整顿中暴露无遗。伴随着一场轰轰烈烈的重工业化浪潮,民营经济跃跃欲试,但却纷纷遭遇滑铁卢。在2004年的钢铁行业整顿中,为制止钢铁行业的盲目投资行为,民营企业江苏铁本铸钢有限公司因大规模的投资建厂生产钢铁被严格惩处,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叫停,相关政府官员和银行人员因没有在土地供给和信贷投放上把住关也受到了严厉的惩处。但就在铁本事件发生的同时,宝钢与当时世界最大的钢铁公司阿塞勒、第二大公司新日本钢铁合资开建1800毫米冷轧工程;澳大利亚博思格钢铁公司投资2.8亿澳元的钢铁项目顺利通过,并且只在7天就拿到了营业执照,而按照国家标准一个2亿元以上的项目程序没有一年半载根本不可能批得下来。[9]但是,应该看到,调整的差异性与国有经济无关,而只与政策设计实施者的意图有关。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不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而是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在资本、技术、品牌、经验、企业形象等方面的直接较量。[10]

第五阶段,2008年至今。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全球经济低迷。为了应对危机,保持中国经济的稳健增长,国有经济利用战略性调整蓄积的势能,在国内外积极并购重组整合资源,大大提升自身的影响力、控制力和竞争力。这种情况被称之为“国进民退”。来自民营经济的对国有经济的批评声浪再起。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后,如何处理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延续中央对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的一贯思路,习近平在关于国有经济问题的一系列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国有经济应该有所作为的领域,其覆盖领域更加宽泛。例如,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等等。这些阐释,不仅拓宽了国有经济作用的领域、范围,而且凸显了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国有经济及其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11]。企业者,企划事业也;在中国,“国企”乃国家企划事业,应该而且必须体现国家战略意图。

可见,2008年以来国有经济的发展并不表明国有经济的战略定位发生改变,也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国进民退”,而只不过是对国有经济的身份、地位以及应该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国有经济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一种载体形式,承载国民福祉和共同利益,与民营经济并不存在竞争关系,而应该是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的基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国有经济的角色扮演将更加趋于合理。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确有龃龉,但从增长速度看,民营经济并不逊色于国有经济,甚至也不输于外资经济。

张维迎的研究证实,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中,总的趋势是国有经济领域的收缩和私有领域的扩张。国有企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从1978年的80.7%减少到2010年的26.6%。而同一时期私企的份额从几乎是零攀升到了30.5%。在39个行业中,到2010年国企退出了其中的20个。从GDP贡献率来看,国企贡献了不到40%,而非国有企业(主要指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贡献率超过了60%。[12]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确实呈现出某种此消彼长效应。

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轨迹看,民营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是健康的,特别是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的背景下,民营经济更是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不存在所谓国有经济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那么,在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有序退出的领域,民营经济是否做到了有效的填补和扩充呢?或者换句话说,在非国有经济60%以上的GDP贡献率中,民营经济又占几成呢?真实的情形可能是,民营经济作为本土企业数量确实很多,分布领域十分广泛,增长速度也非常快,但是在国有经济退出的很多一般竞争性领域里发展质量并不高,与同样染指这些领域的外资经济相比,无论是企业理念、组织管理、资本规模,还是研究开发(R&D)与技术进步能力、品牌的孵化能力、并购重组及整合市场的能力等都还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在外资经济咄咄逼人的产业控制面前,除了少数民营企业以“亮剑精神”迎难而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表现平平。以研究开发与品牌建设为例,很多民营企业始终对“山寨”外国品牌和技术乐此不疲,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自有品牌方面缺乏动力和能力,这也是很多产业为外资成功控制的重要原因。[13]相对弱小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或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外资经济的产业控制、市场限制。

三、“新常态”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层次分析

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以中高速增长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新常态”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全社会都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新常态”也将是中国经济重新洗牌的过程。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样要直面“新常态”带来的新挑战、新变化。总体来看,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进入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期。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民营经济发展在理论依据、法律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不存在任何障碍,结构调整与优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要依靠民营经济;以负面清单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方法的变革将使民营经济直接受益;国有经济深化改革也为民营经济参与垄断行业发展创造充分的条件。外资经济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垄断利润减少的条件下可能出现部分退出中国市场、弱化对华产业控制的态势,这无疑更加有利于民营经济的成长和壮大。中国民营经济必须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政府管理和全社会则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发展路径应该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作出努力。

第一,在微观层面,民营经济的发展亟待自我超越。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民营经济发展困境首先源于民营经济自身。为此,一是要不断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实力,在企业信仰、企业理念、研究开发与技术进步、品牌孵化、精细精准生产服务、产品质量与安全、企业组织管理等方面学习借鉴外资企业先进经验,在“中国制造业2025”“互联网+”战略实施过程中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在与外资经济的激烈竞争中能够浴火重生、凤凰涅槃;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超越,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赢得全世界的尊重。二是民营企业家应该充分认知国情与世情,提升战略思维能力。例如,民营经济应该正确认识国有经济及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承载全民福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标识。在当代的全球博弈中,国有企业说到底是国家企划事业,涉及中国的“身家性命”。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国有经济的全面深化改革,国有经济将扮演好其应该扮演好的角色,并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全社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基于这样的战略思维,民营经济应该选择与国有经济合作共赢而不是相反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在国有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经济的“三国演义”中自我壮大。据此,按照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传统上一直由国有经济控制的自然垄断行业及资源垄断领域将吸引民营经济以包括公私合作(PPP)在内的多种混合所有制形式进入,民营经济应该将其视为一次历史性的机遇而不能视为所谓的“陷阱”。

第二,在中观即产业层面,民营经济的发展亟待转变发展方式。一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民营企业跟随式的产业结构调整,找准产业发展的定位。例如,民营经济应该依靠自身的积累,主动参与跨国企业并购,在并购目标企业技术先进而国内技术相对落后的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二是在一些新兴的、初始投资不大、能够“弯道超车”的行业,民营经济完全可以利用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对于由于国内人工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提高而需要逐渐退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民营企业可以逐步把生产制造环节转移到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专司研发与销售环节,加快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四是在已经取得技术领先地位的行业,民营经济应该进一步夯实已有的基础,为可持续发展赢得长期竞争优势做好准备;五是对于已经具有某种竞争优势的传统服务业,民营企业应该不断提升业态水准和服务质量,在国内排浪型模仿式消费向个性化、差异化消费浪潮转变的过程中,站稳脚跟,赢得市场;六是在利益空间日益变窄、风险增大的传统领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混合多角化,向上游、下游及其他相关领域延伸触角,增强获利能力,防范风险;七是在资源及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利用国有经济相邀助力的机会,积极参与其中,分享基础设施发展红利,防止外资先行一步从而造成新的被动,等等。另外,在很多领域中民营企业多而不强,过度竞争的状况十分明显。民营企业要善于通过并购重组、行业协调,主动整合供给与需求、产业与市场的关系,规避过度竞争引发的产能过剩弊病。

第三,在宏观层面,民营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政府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虽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如“铁门”“弹簧门”“玻璃门”的比喻合适与否仍需讨论。但不得不承认,政府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方面确有值得反思之处。例如,一些地方为了吸引外资,给予外国投资者各种优惠政策,使其获得民营经济不敢奢望的超国民待遇,这造成了内外资竞争起点上的不公平。如果说国有经济就是“富国”经济,外资经济是以市场换技术的经济(当然,以市场换技术成功与否仍可进一步讨论),而民营经济是“民生”经济、“富民”经济。在新的发展阶段,政府应该像重视国有经济一样重视民营经济,像曾经特别支持外资经济一样更加特别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为此,一是要针对多而不强这一民营经济发展的软肋,加大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和财政补贴,进一步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利用税收制度,以贴息、补助等手段,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二是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提高公务员素质,坚决清理和取消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和诸多限制。三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民营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等。四是运用宏观调控政策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可以通过财税、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规范民营企业收入,适当减少民营企业税收负担,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在货币政策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融资体制,推动正式融资和非正式融资并举;在收入政策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工资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的收入分配机制;在社会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去除保障差异,创建一个平等的就业环境,支持高质量人才流向民营企业。五是在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借助于混合所有制的各种形式,吸引民营经济进入某些国有垄断行业,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增加有效供给的同时,增加民营经济的盈利能力。

中国民营经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经过经济全球化的洗礼,已经站在一个很高的平台之上,也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转折时点。开启新的30年乃至新的60年,民营经济的发展绩效及其态势,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经济的自我定位,以及对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原因的理性认知。而充分认识到不是国有经济垄断,而是外资经济对华产业控制已经或正在成为民营经济成长的外部约束条件,无疑有利于中国民营经济更多地从自身出发寻找陷于这种尴尬境地的原因,能够知耻而后勇,进而在与外资经济竞争、与国有经济协同的博弈中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公共经济政策的相应调试及配合。

参考文献:

[1]曹宗平:《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解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

[2]时卫干:《外资角色再审视:28个产业中21个外资控制》,http://finance.sma.com.cn/review/observe/20060901/16542878220.shtml,2015年10月10日。

[3]雷振宁:《2014年汽车销量排行榜独家解读自主继续没落》,2015年1月28日,http://news.16888.com/a/2015/0128/832757_all.html,2015年10月10日。

[4]黄树东:《大国兴衰——全球化背景下的路线之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82页。

[5]冯小虎:《中国市场的10大市场占有率化妆品品牌》,2010年3月15日,http://blog.163.com/tigerfeng88%40126/blog/static/54972331201021551430185/,2015年10月19日。

[6]刘迎秋、刘霞辉:《中国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三十年成就经验与展望》,《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11期。

[7][8]吴晓波:《激荡三十年》(上),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4、153页。

[9]吴晓波:《激荡三十年》(下),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314页。

[10][13]谢地:《中国民营企业品牌建设报告》(2014),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第1、6页。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81-182页。

    进入专题: 民营经济  

本文责编:川先生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06640.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辑刊》(沈阳)2015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