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的国家安全观虽然保持着比较强的延续性,但是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因而有较大的变化。我们大致可以把这一演变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阶段是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观;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80年代末,这一阶段是以综合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观;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前,这一阶段形成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内容的新国家安全观;第四阶段是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阶段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中国国家安全观的日臻成熟和完善。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这对维护中国国家安全以至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系统、全面、整体视角认识和把握国家安全问题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后又多次就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从而进一步深化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系统、全面、整体视角认识和把握国家安全问题。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2017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他同时强调:“要积极塑造外部安全环境,加强安全领域合作,引导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国际安全。”在全球化时代,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中国要维护内部安全,就必须重视外部安全,在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国际新秩序、共同维护国际安全方面发挥作用。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以往中国的安全观比较重视国土安全,而对国民安全重视不够。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这一点上有很大改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安全。2016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传统安全主要涉及政治和军事领域内的安全威胁,最突出的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范畴内的安全威胁。自从有国家以来,传统安全威胁就成为国家安全威胁的核心问题。非传统安全威胁是相对传统安全威胁而言的。非传统安全主要涉及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内的安全威胁,当前,非传统安全威胁已经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并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是密切联系而不可分离的两个问题。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GDP已经居世界第二,但是,人均拥有的财富还是相对较少,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工商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亟待提高,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突出的国内问题和社会矛盾也需要时间来解决。同时,中国现在正处于高速现代化时期,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使社会稳定面临严重的挑战,潜藏着较大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这使得中国的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紧密交织在一起。中国要发展,必须要有安全的环境;而中国要安全,也必须不断发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也就是既重视中国的国家安全,又重视国际社会的共同安全。近年来,中国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实现共同安全,以及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安全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推动世界安全理念升级,维护世界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中国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来,中国国家安全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重构,加强了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和制度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对于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强化总体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体制。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构建总体安全战略和总体安全体系的第一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开始正式运转。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优化了中国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为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提供了领导保障。
第二,制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加强总体国家安全体系的法治建设。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新《国家安全法》)。新《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新《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界定,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新《国家安全法》的通过和实施,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安全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为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国家安全法》涵盖了国家安全各个领域的内容,很多都是原则性规定,重点解决国家安全各领域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亟待立法填补空白的问题,为今后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预留了空间。例如,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就是针对具体安全领域——网络安全领域进行的立法。新《国家安全法》对网络安全做出过原则性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网络安全法》对此进行了具体化,此法制定的目的就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了对涉及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防护能力,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自十八大以来,中国国家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到“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从“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到“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工作正从各领域全面展开,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实践层次得到了具体落实。
特别是在一些安全问题尖锐和突出的领域,近年来的力度明显加强,显示出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决心。以国际安全领域为例,中国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主权维护,以及与周边国家关系方面,都采取了更有力的措施,来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及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希望和平,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放弃维护国家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近年来,中国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处理南海问题、钓鱼岛问题方面,中国采取多种灵活手段,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收到了明显效果。同时,中国也注重与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关系,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方针,力争塑造和平的周边环境。此外,中国也加强了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工作,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网络安全领域,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他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今天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西方反华势力妄图以这个‘最大变量’来‘扳倒中国’,我们在这个战场上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近年来,各级党和政府加强和改进了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负责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同时,党和政府加强了对各种类型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管治力度,专门出台了关于治理网络诈骗、网络募捐、网络借贷、网络直播、网络信息搜索、网络传销、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虚假新闻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意见措施,在一些领域采取了专门行动,收到较好的效果。
(本文发表于《人民论坛》2017年7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