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92 次 更新时间:2017-08-15 10:29

朱英 (进入专栏)  

行会的产生、发展与演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发展变迀的历史轨迹。早在19世纪末叶,就有一些在华的外国人开始以田野调查的研究方式对中国行会进行考察。进入20世纪以后,一部分中外学者开始着手对行会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颇具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50—60年代中国史学界探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时,行会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讨论议题。80年代以后,史学界开始关注和研究商会、同业公会等近代新式商人社团,这一时期的研究同样与行会相联系,并且更拓宽了行会研究的视野。


相比而言,中国史学界对商会史的研究迄今不过20年的历史,目前已经发表了多篇评介商会研究的文章;而行会史的研究至今虽已有百余年的漫长历史,却难见到回顾与展望行会史研究的文章。据笔者所知,目前除了两篇评介会馆史研究的文章之外,尚无其他相关文章比较全面地评介百余年的中国行会史研究(1)。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后来的研究者能够充分参考和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学术研究的重复,显然不利于行会史和相关研究领域更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有鉴于此,笔者深感有撰写本文的必要。需要说明的是,撰写这样的评介文章必须查阅各方面相关的论著,笔者虽尽量收罗也不能确保没有遗漏,特别是外国学者的一些研究论著更难收集。因此,本文的评介以中文研究成果为主,为了便于说明和比较各个时期的研究概况,也会适当参照介绍国外学者的有关论著。


一、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发展概况


(一)中国行会史研究的起步


中国行会史研究的起步,最早可以追溯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初期阶段主要是一些田野调查性质的论著,带有较多的直观性,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由于这些文字主要是以外国人写的著作为主,虽也有国人为配合清政府制定商法,在调查商事习惯过程中留下的相关记录,但现在已多作为史料看待,而且由于年代久远,至今已不易查阅。所以,介绍这一时期的研究概况,较多的是以外人的论著为主。即使是外人的相关著作,也很难看到。长期致力于行会史研究的彭泽益先生,将他多年搜集的有关史料和论著编辑成《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下两册出版,该书辑录了一部分这方面的论著,使我们能够对当时的具体情况获得初步的了解。


1883年,美国人玛高温(D.J.Macgowan)就上海出版的英文刊物《中国评论》(China Review)上发表了《中国的行会及其行规》(Chinese Guild and their Rules)—文(2)。这大概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有关中国行会的论著。但该文严格说来还称不上是真正的论著,因为除简短的前言外,主要是辑录了有关行会的行规。1886年,玛高温又在上海出版的另一份英文刊物《亚洲文会杂志》(Journalof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发表了一篇长文,题为Chinese Gildsor Chambers of Commercearid Trades Unions(3),中文翻译为《中国的行会》。该文将当时的中国行会分作商会(Chambers of Commerce)和工会(Trades Unions),实际上指的是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者行会。玛高温通过实地考察,在这篇文章中不仅简略介绍了宁波、温州两地工商行会的基本情况,还涉及有关行会的其他问题。例如行会的起源、行会内部的管理、行会的功能与作用、行会与政府的关系、行会与外商的关系等。尽管该文对这些重要问题的论述都非常简略,而且不集中,但在研究的起步阶段能够提出这些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同样有其价值,这使得玛高温这篇作为最早论述中国行会的长篇文章,在这一研究领域具有了开创性的作用与影响,20世纪初期一些西方人所写的相关研究成果,大都曾参考该文。


原籍美国、后改入英国籍的马士(H.B.Morse)于1909年出版了《中国行会考》(The Gilds of China)。1874年马士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即来到中国,长期在中国海关任职,直至1909年退休,晚年定居于英国。他曾撰写多部中国对外关系史、中国贸易史的著作,被誉为西方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所以,《中国行会考》一书也是当时西方学者有关中国行会史的著作中学术研究性质较强的一部代表性论著(4)。


《中国行会考》将中国行会分为手工业行会、商人会馆和商人行会三个部分加以考察,认为手工业行会(即一般人所称之公所)是一种行业社团;“中国行会的第二种形式是会馆”;“商人行会是由所有本地商人所组成的”(5)。该书关于手工业行会的论述较为详细,内容包括手工业行会的起源、成员、与政府的关系、收入来源、行业崇拜、行会控制、行会雇工及收徒、行会裁判权等。关于会馆,则从起源、会员、管理、收入、行业崇拜、贸易控制以及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加以分析。至于商人行会,主要以牛庄和汕头两个口岸的情况为例,从标准计量、贸易控制、商事仲裁等方面进行论证。全书既有综合性的论述,也有具体的个案考察,而且以中西方行会的比较研究见长。


19世纪末叶,日本人也开始对中国行会进行考察与研究。《中国经济全书》中的有关论述,即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日本人研究中国行会的主要观点(6)。该书第二辑的内容全部与商人、商业和手工业相关,其中第四编专论“会馆及公所”,书中强调:“欲知中国商贾之内容,而兼探究其规则习惯者,均须先研究其会馆、公所之真相,苟既熟悉其会馆、公所之规约习惯,则中国商人重要之机关,不难尽知,可断言也。”(7)该编共分为总说、会馆设立手续、会馆之构造、入会与退会、会馆岁入之财源、会馆之事业等六章,各章标题中虽只列出会馆,但其具体内容实则涉及会馆与公所,是当时论述中国行会十分详尽的著作。该书的另一特点是,提出了一些值得研究的新问题和独到的学术见角解,如关于不同会馆的异同,会馆与公所之间的差别,会馆、公所与各帮的关系等。编末的附录部分,还列出“北京、天津、汉口、上海、杭州各省人设立之著名会馆并其所在地”。该书第五编虽系论述“组合规约”,包括工业组合和商业组合,实际上也有相当的篇幅论及工商行会的行规,与行会问题有直接关联,并且涉及手工业和商业的许多具体行业。


这一时期国人虽无真正研究行会的论著问世,但一些地区配合制定商法开展商事习惯调查时,也开始对行会进行了调查,并留下了一些相关的文字记载,这也可以说是国人对行会的最早论述。这些文字大多已被视为珍贵史料,而且很难查寻。例如目前所能见到的《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即有专章介绍湖南各县的会馆(8)。该报告书根据对湖南商界的调查,“考见商业团体之内蕴”,介绍了会馆的经费、董事、会议、罚则以及同业、同籍商号加入公会等相关问题。另外,该报告书后还附录湖南各县商业、手工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的条规共计二百余件,实际上多属行会的行规(9),是研究清代行会的重要资料。除此之外,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人中的有识之士目睹中国面临西方国家的经济渗透和侵略,意识到中国必须采取新的应对举措,也开始重视探讨传统行会组织的缺陷与变革趋新,有的还注意到当时的行会实际上已在功能上发生了某些变化(10)。


由上可知,在中国行会史研究的起步阶段,最初主要是在华外人出于各方面原因,开始对行会进行调查和研究,并发表了一些相关的成果。但是,整体说来早期的研究主要还只是以实地调查和一般性介绍居多,尤其是国人的有关研究十分薄弱。即使是外人的论著,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


(二)中国行会史研究的早期发展


20世纪上半期,中国行会史研究在初期起步的基础上逐渐取得发展。这一时期,国人对行会史的研究较诸起步阶段也获得了明显的进展。


其表现之一,是开始陆续有国人撰写的专文问世。例如20年代中期郑鸿笙发表《中国工商业公会及会馆公所制度概论》一文,论述了会馆、公所与一般社团的不同(11)。另外,这一时期还有数篇专门论述行会的论文(12)。尽管这些论文的数量不多,而且现在看来学术水准不是很高,但却是国人由以往侧重对行会做一般性调查和介绍,转为开始进行学术研究的具体表现。可以说,这一阶段是国人研究行会史的开端。30—40年代,一些相关的论著也曾论及会馆、公所等行会组织。例如窦季良的《同乡组织之研究》一书,从乡土观念、组织演变、集体象征、功能分析等方面,对包括会馆在内的四川同乡组织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是当时中国学者研究会馆史的重要成果(13)。不过,该书主要不是从行会研究的角度来探讨会馆,对上海、北京和苏州等城市中的会馆也较少论及。此外,全汉升出版了专著《中国行会制度史》,该书是中国人撰写的第一部专门研究行会的学术著作,可以说是国内行会史研究在这一时期取得明显进展最重要的代表作(14)。该书首先探讨了中国行会的起源以及早期的手工业行会和商业行会,然后按时间顺序对隋唐、宋代、元明时期的行会分别加以论述,另对会馆以专章进行了阐述,同时也论及近代的手工业和商业行会,最后的结论部分则分析了行会制度的利弊与衰微原因。


然而也不得不承认,相比较而言,这一时期仍然是以外人的研究成果居多,并且更为全面,也更为深入。特别是日本学者的一批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始超过西方学者而居于领先地位。20年代到40年代,日本学者对中国行会进一步进行实地调查,陆续编写了六辑《北京工商ギルド资料集》(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出版),进而开展深入研究。例如和田清对会馆和工商行会起源的探讨(《会馆公所の起原に就ぃて》,《史学杂志》第33卷第10期);加藤繁对唐宋时期中国“行”的分析,以及对清代北京商人会馆的考察(《论唐宋时代的商业组织“行”并及清代的会馆》和《清代北京的商人会馆》,中译文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2、3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仁井田升利用第一手资料撰写的《中国の社会とギルド》(岩波书店,1951年),分析了行会的分化和分类,行会与社会的结合以及行会的组织结构、职业伦理;根岸佶则不仅对行会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而且对上海行会作了翔实的区域性考察和分析,先后出版《支那ギルド研究》(斯文书院,1932年)和《上海ギルド研究》(日本评论社,1951年)等多部有分量的专著;今崛诚二也发表了不少有关的论著,对清代和民国时期的行会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中国封建社会の构造》,日本学术振兴会,1955年)。30年代中期,另一位日本学者清水盛光撰写的长篇论文《传统中国行会的势力》,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论述了中国行会的产生、行会政治无力的“外延限定”和“内涵限定”、行会的经济政策和统制力、行会内部的上下关系等许多重要问题,视角也比较新颖(15)。


上述情况表明,这一时期日本学者研究中国行会的论著,远远多于同期中国和西方学者的成果,可以说是日本学者研究中国行会史的高潮。同时,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大多论述比较深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理应受到后来研究者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后一些中国研究者并未对这些成果予以重视和借鉴。


(三)中国行会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行会史的研究获得了更为显著的发展。这一时期,海峡两岸学者的行会史研究实际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下面分别予以简略介绍。


第一个阶段是50年代至80年代初。此阶段的行会史研究,主要是因史学界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而得到明显扩展。50—60年代,中国大陆史学界展开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研究领域,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正是其中之一。初期的讨论围绕着明清时期中国是否已经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展开,具体涉及一些行业的雇佣关系,尤其是手工业者雇工的身份地位是否已摆脱封建依附关系,行会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什么影响?这些问题与行会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也促进了行会研究的发展。


这一阶段行会史研究的发展,首先表现在相关的研究论文发表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学术水平较诸前一时期在许多方面明显有所提高,并以后者的表现更为突出。例如有学者比较详细地分析了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的基本情况,并论述了苏州手工业行会的制度以及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同时还较为系统地论证了苏州手工业行会的特点与作用(16)。另有学者对19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趋势、重整行规对市场竞争的抵制,以及行会在19世纪后期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学术观点(17)。


其次是在专著方面,1966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了何炳棣著《中国会馆史论》,该书虽然主要是论述会馆,而且并非专门从行会的角度进行探讨,但它的出版在某种程度上仍可看作是这一阶段行会史研究取得进一步发展的又一具体反映。该书针对以往国外学者,尤其是日本学者对地缘性会馆制度未作系统研究,不能圆满解答“我国明清及当代大都市中究竟有多少会馆和兼具地缘性的公所行会”的缺陷,依据大量史料,从籍贯观念的形成、北京会馆的起源与演变、会馆的地理分布、会馆与地域观念的逐渐消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阐明“地缘组织表面上虽反映强烈的地域观念,但无时不与同一地方的其他地缘业缘组织经常接触,发生关系,谋求共存共荣”,促进了“大群意识的产生”(18)。


再次是有关资料的整理与出版。这一阶段出版的碑刻资料集,实际上可以说是有关会馆、公所等行会组织的专题资料。50年代末,三联书店即出版了江苏省博物馆编辑的《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为其后海内外学者研究行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另外,50—60年代出版的由彭泽益编辑的多卷本《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李文治编辑的多卷本《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三联书店,1957年)都辑录了不少有关行会的资料,对后来的行会史研究也多有裨益。80年代初,又有数种碑刻资料出版发行,它们是李华编辑的《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资料选编》(文物出版社,1980年)、上海博物馆编辑的《上海碑刻资料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苏州历史博物馆编辑的《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等。


中国行会史研究获得进一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80年代以来,中国商会史成为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科中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新研究领域,也带动了行会史研究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更重要的是扩展了行会史研究的新视野,使行会史研究更加深入。特别是商会与行会的比较研究,促使一部分学者开始思考和研究过去行会史研究中未曾涉及的一些问题。例如商会与行会二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与联系?商会成立之后,行会的组织结构、功能作用发生了哪些变化?不少学者还曾就这些问题发表专文,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和争鸣。有台湾学者更专门针对大陆学者的一些相关学术见解撰写了颇具分量的博士学位论文,探讨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之间的关系(19)。


对商会与行会的比较研究,还涉及传统与近代的关系这一中国近代历史上更加宏观和具有理论性的问题。一部分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有的侧重于分析商会与行会的不同性质,强调商会的近代特征和行会的传统色彩较多地将传统与近代作为对立的关系;有的则认为晚清的行会也已具有近代因素,与商会的近代特征并非完全对立,亦即传统与近代具有某种统一和交融性(20)。


近年来,部分学者又开始对近代中国的同业公会进行探讨,这对促进行会史研究的发展也有所帮助。行会和同业公会都是行业性的组织,但二者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却有着很大的差异,其功能与作用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着许多不同。从行会到同业公会,是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然而不能否认,同业公会尽管是民国年间诞生的新式行业组织,但它的诞生和商会一样,同样与行会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远远超过了商会。因为商会是跨行业的新式商人团体,而同业公会则仍然是行业性的工商组织,许多同业公会完全由行会发展而成。于是,传统的行会如何向近代的同业公会转化?二者之间有何区别与联系?功能与作用有何异同?这些正是以往行会史研究中所未曾涉及的新问题(21)。


这一阶段,除商会史研究的兴盛和对同业公会的探讨带动了行会史研究的扩展外,就行会史的自身研究而言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新发展。无论是研究会馆还是公所,这一阶段中国学者发表的有关论文明显增多,研究的问题也更加广泛,已开始逐渐改变了大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学者研究行会史远远落后于外国学者的状况。


会馆史研究在这一阶段所取得的成果显得尤为突出。据初步统计,仅1994年至2000年,中国大陆学者发表的与会馆相关的论文即有近50篇,内容涉及会馆的性质与功能、会馆的公益善举、会馆与社区地方事务、会馆公所与商会的异同、工商会馆的演变等,有的学者还开始重视从社会整合与文化融合的角度,对会馆进行新的探讨。王日根的《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是这一时期出版的研究会馆的一部重要著作。该著的特点是从社会变迀的大视野出发,将会馆置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大环境中,考察会馆的演进、内部运作、社会功能、文化内涵以及历史地位。


对行会问题综合性的论述,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出版了台湾学者邱澎生的《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0年)一书,该书采取区域研究的方法,对明清时期(主要是清代)苏州会馆、公所的出现、组织发展、权力运作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另外,一些有代表性的论文,在总结和分析以往国内外学者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不少颇有见地的学术见解。例如彭泽益发表的有关系列论文,即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许多具体问题的论述取得明显的突破(22)。王翔发表的论文,也从新的角度探讨了行会在近代的发展演变(23)。此外,这一时期新出版的有关中国近代经济史(包括区域经济史)和商人的著作,如傅筑夫的《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年)、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段本洛、张圻福著《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唐力行的《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等,均以较大篇幅论述行会。这些新的论著,使中国史学界对行会史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有关资料的整理出版,在这一时期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彭泽益主编的《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是中国学者辑录的第一部大型行会资料专辑。全书分上下册近90万字,具体内容包括中外文书有关中国工商业行会论述、地方志有关工商会馆记述、各省工商行业条规选辑、通商口岸有关商业会馆公所调查报告、晚清报纸有关手工业商业行会新闻摘编、上海工商业公馆公所征信录选辑、档案史籍中有关工商业行会记事杂录、清末民初有关商会工商同业公会法规选录等。苏州市档案馆编《苏州丝绸档案汇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收录了该馆馆藏大量苏州各丝绸行业性会馆、公所的档案资料。与行会内容紧密相关的碑刻资料,在这一时期也出版了若干种。较重要者有广东省社会科学等编《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彭泽益编《清代工商行业碑文集粹》(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王国平、唐力行主编《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等。已出版的商会档案如《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也收录了一部分有关行会的资料。会馆资料的出版同样取得了新成果,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会馆史料》(中国档案出版社,1997年),该书辑录的资料均系北京市档案馆收藏的相关会馆档案,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除此之外,近几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档案馆,还曾相继在有关的杂志上刊布一些会馆、公所的档案,也颇具史料价值(24)。


二、中国行会史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回顾史学界对中国行会史的研究,必须了解在这百余年的研究中学者主要探讨了哪些问题?又在哪些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以下从几个方面作一简略介绍。


(一)中国行会的产生时间及特点


中国的行会究竟产生于何时?早期曾有人认为,中国“行”的存在最早可以远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也有人认为,在周末至汉代己有工商业行会存在。例如全汉升指出:说中国行会在远古已具有雏形,以及以为中国行会至少有二千年或二千年以上历史的说法,都难以得到证实。“然而,无论如何,从周末至汉代这个时候起手工业行会己有存在的事实了”(25)。但从后来的情况看,全汉升的这一结论并未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长期以来,中外学者对行会始于何时这一问题有种种不同的见解。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的行会始于唐宋时期的“行”。日本学者加藤繁曾对唐宋时期的“行”进行过专门探讨,虽然他没有明确地说唐宋时期的“行”就是行会,但却认为“行的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是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的机关。而共同利益中最主要的,大约就是垄断某一种营业”(26)。这实际上是认为唐宋时期的“行”已具有了一些行会的特征,是“有几分类似欧洲中世纪基尔特的商人组织”。50年代末,刘永成即非常肯定地指出:“中国行会开始于唐代”;“到宋代,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行会也日趋兴盛”。(27)此后,持此观点的学者为数不少。彭泽益也较为明确地指出:“一些散见的史料表明,至迟在八世纪末(公元780—793年),唐代已有行会组织的雏形存在。”(28)刘永成、赫治清后来又撰文进一步论证这种观点,认为中国行会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唐宋是行会的形成时期,明清是行会的发展时期”(29)。魏天安也指明:宋代的“行”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具有防止或限制竞争、垄断市场的作用,是一种封建性的组织,“不管这种作用同欧洲行会相比是强是弱,也不管其组织内部是否具有欧洲行会那样的平等原则,其性质都是行会”(30)。陈宝良不仅认为“中国商业性行会的组织,大概从唐代已经形成”,而且指出“这种商业社团与民间的宗教社团关系非浅”(31)。另外,在80年代中期还有个别学者认为,“行会在中国的正式出现,应始于隋”(32),但赞同此观点者并不多。


然而,也有部分学者对中国行会产生于唐宋时期的见解持不同意见。例如傅筑夫强调宋代的“团”与“行”都不是商人自主成立的,而是缘于外力的强制,即因应官府科索而设立,并且主要服务于官府,也没有任何管制营业活动的规章制度,因而并不是工商业者自己的组织,与欧洲的行会相差甚远,当然不能称之为行会(33)。许涤新、吴承明也认为,宋代的“团”与“行”虽然有时也维护工商业者本身的利益,“但它毕竟是官府设置的机构,不是本行业自己的组织,这与西欧的行会或基尔特的建立,有根本的不同。”另外,在行业内部也“并不贯彻均等的原则,存在着兼并之家和大小户分化的现象,也未见有限制开业、扩充或限制雇工、学徒人数的记载,这也与西欧的行会有基本的不同”。(34)


关于手工业行会产生的时间,有学者认为,在苏州、杭州从元代甚至从宋代起就已产生丝织手工业者建立的公所,即机神(圣)庙,并将其视为中国最早的手工业行会。段本洛、张圻福即指出:“早在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丝织业同行就在苏州样符寺巷建机圣庙,这是行会的雏形。明神宗万历(1573—1620)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苏州工商业行会发展起来”(35)。但是,也有许多学者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有的还通过对有关史料进行比较细致的分析,说明“无论是杭州的机神庙、或是苏州的元妙观、样符寺的机神殿,在明代,还都看不出有丝织业行会组织”(36)。汪士信认为中国手工业行会出现的时期和商业行会大致相当,大概还要稍晚一些。具体来说,手工业“行会在清顺治年间还不见,康熙、雍正时才开始出现,乾、嘉以后逐渐增多,最多是在道光以后”(37)。也就是说,中国的行会产生于清代的康熙、雍正时期。


由上可知,关于中国行会究竟产生于何时,史学界仍有较大分歧。严重分歧的焦点有二:一为行会是否只能由工商业者自行设立,不能由官府出面组织?由官府出面创立行会并加以控制,是不是中国行会产生过程中不同于西欧行会产生的特点?这主要关涉到行会的理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探讨。二是唐宋时期的“行”是否具有限制竞争、保护同业垄断利益的行会特征?这方面主要只是史实的考订问题,需要发掘更多的相关史料进行更为充分的论证。


关于中国行会的产生特点,有些学者在论述行会产生的时间时也附带进行了说明。彭泽益认为中国行会的产生有中国的特色,它是在专制统治高度强化,宗法等级极其森严和富商大贾畸形膨胀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当然会有别于在政治分立、商业资本相对弱小的环境中,按马尔克原则组织起来的西欧行会(38)。魏天安比较了中国与中世纪西欧社会、政治、经济的诸多不同,阐明在宋代行会产生的过程中,由于参加行会的人并不具有西欧行会成员所拥有的市民权利,大的工商业行会都与官榷商品和政府消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在经济上常常成为政府的附庸,各个行会只能在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前提下,谋求自己的存在和部分经济利益(39)。汪士信认为,中国和西欧的诸多不同是导致中国行会出现时间较晚的主要原因。如官营手工业和与之相适应的匠籍制度,地方官府为科索目的而采用的编行制度,中国封建城市的成因和西欧不同,在清代以前中国手工业发展程度低下,都是限制中国行会产生的相关因素(40)。傅筑夫则断言,直至宋代,中国的手工业生产结构仍以家庭为基本核心,生产技术亦完全由家庭保密,这是中国手工业没有欧洲中世纪那种基尔特型行会制度的一个直接结果(41)。


(二)中国行会的功能与作用


行会的功能与作用,主要体现在限制招收和使用帮工的数目,限制作坊开设地点和数目,划一手工业产品的规格、价格和原料的分配,规定统一的工资水平,维护同业利益,并举办迎神祭祀活动和公益救济事业(42)。对中国行会的这些功能与作用,绝大多数学者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其他一些方面论述了中国行会的功能与作用,并且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上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例如,行会是否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就是一个意见分歧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行会限制同业竞争、保护同业独占垄断利益的功能,必然会阻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50年代中期,黎澍指出:“行会制度是与资本主义经营相反对的制度,只有在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才可能被突破,并使得在它控制下的手工工场成为资本主义的。”(43)60年代初期,彭泽益也曾提出“行会组织妨碍着城市手工业资本主义的产生,这是已为大量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结论(44)。


当时,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刘永成指出:在清代苏州地区的各业作坊中那些带有浓厚封建性的行会陈规,对于当时手工业作坊的生产活动不起主要的作用。他还以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的情况为例,说明“不是自由竞争被禁止,而是有所发展”(45)。洪焕椿以明清苏州地区的工商会馆为例,也认为应该肯定其积极作用,“根据苏州工商业碑刻资料所反映的具体情况看来,把会馆、公所不加区别地一概看作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封建行会组织,而看不到它在商品竞争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46)。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具体考察了明后期几个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认为“并未发现行业组织阻碍萌芽产生的事例”(47)。戴逸主编的《简明清史》强调清代前期的行会对手工业的发展,起着束缚、延缓的作用,但也不能过分夸大这一作用,那种认为凡是有行会存在的行业中,就绝没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过于机械呆板(48)。


90年代以后,彭泽益认为史学界对行会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矛盾和模糊的认识,使之成为长时期困惑学界的问题。完全否认某些行会对当地本行业中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起了阻碍作用的观点,是一种回避事实的态度。因为“行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阻挠和干扰资本主义的兴起,已为大量历史事实所证明,几乎成为尽人皆知的历史常识”(49)。


除了从经济上探讨行会的功能和作用,也有学者从其他一些方面进行了分析。全汉升认为,行会在道德方面可以培养成员勤勉、信用、互助和提高人格地位的积极功能(50)。近年来,又有一些学者开始重视对行会、尤其是会馆的社会功能进行深入研究。王日根的专著《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迀》即是探讨这一问题的力作。该著论述了明清会馆对地方社会整合以及中外文化整合的影响,说明会馆是流动社会中的有效整合工具,也是对家庭组织的超越,以及对社会变迀形势的适应与创造,在推进中国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邱澎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迀: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1995年)是着力研究商人团体在社会变迀中的作用与影响的代表作,该文主要从结社法令、经济政策、市场经济、都市社会四个方面,考察了会馆、公所和商会等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迀的关系,尤其是对会馆、公所的功能与作用提出了不少新的学术见解。


张忠民对清代上海会馆、公所在地方事务中的作用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认为上海会馆、公所在地方事务中的职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地方公益事业的捐助,对地方政府所需行政经费的报效以及代办某些政府税捐,代地方政府对同乡成员实行有效的管理,以及当晚清社会剧变之际对地方自治的积极参与等几个方面(51)。王笛认为具有行会性质的会馆在功能方面是不断扩展的,“会馆的设立,起初主要目的是在保护各省间往来贩运的商人和远离家乡移民的权益,但后来会馆逐渐发展到在政治、宗教、社会各方面都有相当影响的机构”(52)。


(三)会馆、公所的区别以及是否具有行会性质


中国的行会在组织形式上独具特色,以致在行会史的研究中同样引起了一些争议。其中,对会馆是否属于行会性质的组织争论较多。西方和日本学者早期在对会馆、特别是工商业会馆进行调查研究时,大多倾向于认为会馆是行会的一种组织形式。国内学者早期同样也大多如此,如全汉升明确指出:会馆一方面是同乡的团体,另一方面又是同业的组合,可说是同乡的行会(53)。50年代至80年代初中国学者讨论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时,也较多地仍然是将会馆等同于行会组织(54)。


例如50年代末刘永成撰文认为,在会馆制普遍出现后,会馆便成为中国行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可以看成是中国行会发展史上的重要变化(55)。李华认为明清时期北京的行会大体可分为三类,其中之一即是同乡同行或同乡数行商人,为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建立的行会组织(56)。稍后,李华又撰文进一步指出,工商会馆具有行会的性质,它从表面上看是以地域性而组织起来的,但有着共同的经济目的,有着为发展自己而制定的行规,因而不能一概视为同乡会(57)。胡如雷将明清时期的会馆、公所乃至行、帮都视同为行会,认为“明清之际,我国才真正形成了类似西方行会的工商业组织,或称会馆,或称公所,或称行,或称帮”(58)。


80年代以后,开始有学者对明清时期的会馆是行会性质组织的结论提出了质疑。吕作燮接连撰写了两篇论文,认为将明清时期的会馆视作与西欧行会相同性质的组织,系沿袭早期日本学者的成见,值得商榷。早期明朝会馆与工商业者毫无关系,是同乡组织而不是同行组织,也并非工商业行会。对于苏州、汉口、上海等工商重镇的工商业会馆,吕作燮也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些城市的公所具有行业组织的特点,而行业性会馆同样多属于地域行帮组织,与行会有很大区别(59)。


李华在具体论述清代湖北县镇的会馆时,也提出了与他过去不同的观点,认为这些会馆虽明确记载系“商人公建”、“商民共建”,却不是行会性质的组织。因为从这些会馆的建馆宗旨来看,大多是“诞神公祭”,看不出还有其他什么活动,也没有发现会馆当中有限制行业间自由竞争的条规(60)。马敏也认为不能不加区别地笼统将会馆看作是行会组织,他以明清时期会馆、公所数量最多的苏州为例,说明尽管苏州90%左右的会馆都与工商业有关系,但其中绝大多数只是以地域性商帮为基础的同乡会性质的组织(61)。还有学者认为会馆和公所都不能说成是行会性质的组织,例如谢俊美指出:“会馆公所同行会组织有联系,行会在相当程度上利用了会馆公所,加强对工人的控制,但它却不是行会这一类组织。”(62)


但是,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徐鼎新指出:将会馆、公所截然区分成不同性质的社会团体,是拘泥于会馆、公所的称谓,而忽视了对其实质的考察。就上海的情形而言,会馆、公所在一部分同乡、同业团体中是通称的。因而会馆、公所的名称既不是划分同乡、同业团体的标志,也不是区别是否行会组织的依据(63)。王笛则以四川的会馆为例,说明“会馆在当时发挥着工商行会的作用”,因为会馆既是地域观念的组织,又是同业的组织(64)。彭泽益认为,“明清时期的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的结论在逻辑上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因为明清时期的会馆虽的确有部分并非工商业会馆,但有的会馆则是属于工商业会馆,且为数不少(65)。


蒋兆成通过考察明清时期江南部分地区的情况,明确指出会馆、公所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规格标准、市场价格、原料分配、学徒人数、年限等,均有比较具体的规定,所以其行会组织性质及其经济职能是非常清楚的(66)。吴慧通过综合分析许多地区会馆而得出的结论是:手工业会馆的行会性最强,专业性行业会馆次之,地域性包括几个行业的同籍商人的会馆又次之。纯地域性会馆(内部不分行业)只起着同乡共聚、祀神宴会以敦乡谊之所的作用,但这种性质的会馆数量并不多(67)。


还有学者阐明同乡与同业并不是划分会馆和公所的绝对标准,有些虽名为会馆,实际上却是同业组织;有些虽名为公所,却又是外乡工商业者团体。高洪兴以上海的会馆、公所为例,说明上海最早建立的商船会馆,即完全是行业组织。另外,“还有一些会馆、公所的组织者既是同乡,又是同业”(68)。彭泽益也指出:在一些地区,会馆、公所名虽不同,实则性质无异。中国行会机构所在地的名称除了会馆公所以外,还有许多名目,如流行于广东、广西等地的“堂”即是其中的一种,另有一些地区还以庙、殿、宫、会等名设立行会(69)。范金民综合各家之说,认为会馆、公所有着一定的共同点,在名称上往往是相通的。考察其内部实质,应从地域或行业的角度,将会馆和公所分为地域性和行业性两大类。但他仍然认为只有行业性会馆、公所才属于行会组织(70)。


(四)行会的发展演变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的行会产生之后,在其发展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相关政策的演变,行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产生了诸多值得重视的变化。全汉升认为,由于商业资本的空前发达,宋代的行会制度即已出现不同于以往的变化。其具体表现包括手工业者因资本缺乏,受高利贷资本压迫而改变其从前独立的状态,成为商业资本的附庸(71)。


对于涉及行会发展演变的某些具体问题,学者意见并不完全一致。刘永成注意到清代乾隆以后,苏州不少会馆向公所转变的现象。这个转变包含着极其深刻的内容,是行会制度发展到鼎盛时期最后阶段的重要特征。另外,因手工业作坊在生产关系方面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的手工业行会也带有时代特点,“逐渐变成了对付工匠罢工的组织”(72)。也有学者认为,清嘉庆、道光以后工商业组织以公所命名的逐渐多起来,这是从会馆时期向公所时期的转变;公所时期比之会馆时期,工商业组织的地域、乡土性减退,而行业性则大大发展了(73)。吴慧也指出会馆与公所的消长兴衰,表明中国的商人组织经历了一个新的历史性的转折时期。公所的行业性不仅与会馆的地域性有明显的区别,而且与“团”“行”制度下的行业组织也有不小的差别(74)。


高洪兴论述了清末民初上海会馆、公所向新型同乡会发展演变的趋势,认为近代上海的同乡组织经历了由同乡的会馆、公所向同乡会发展的过程,同乡会取代了会馆、公所的地位之后,原先的会馆、公所依然存在,但逐渐成为只是为死者服务的慈善机关(75)。但徐鼎新认为新型的旅沪同乡会出现以后,原有的同乡会馆、公所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影响和作用,有不少仍以其素有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作为团体代表参加上海总商会,成为“合帮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会馆、公所的入会数和会员代表数,均超过新型的同业公会、联合会、同乡会的数字,说明这些传统的工商团体在上海工商界还有相当的实力和能量(76)。徐鼎新还论述了行会在近代的另一种引人注目的发展变化,即跨省区同业总公所的出现。他以清末民初由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为例进行具体考察,阐明该总公所是既不同于旧式行会性的会馆、公所,又不同于新兴的商会,而是兼有新旧两种经济因素的独特同业团体(77)。


传统行会在近代的发展演变,也吸引了不少研究者的关注。虞和平认为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城市经济结构和功能的外向化和资本主义化上海、汉口、广州、天津等外贸中心城市的传统行会走上了近代化的历程(78)。在另一篇论文中,虞和平主要论述了行会在西方影响下所产生的变化。他认为作为传统工商业组织的行会,进入近代以后在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和影响下,并非如有的论者所言转向衰落,相反还在数量上呈现出一个新的发展高潮,而且在性质上开始逐渐资本主义化(79)。钟佳华考察了清末40年间汕头行会由漳潮会馆到万年丰会馆,再由保商局过渡到新式商会的历程,认为行会以商人保护人的角色出现,奠定了它作为城市发言人的地位,这种演变趋势体现了商业组织权势的上升,为商人迈向城市自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80)。


还有学者考察了行会在近代向同业公会的转变。20年代美国学者甘博尔(S.D.Ganble)即通过调查,用表排列出北京前清旧有的手工业和商业行会在同业公会组织形式下的演变状况。此后,一些中国学者也进一步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李华认为鸦片战争之后至清末民初,北京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渐发展,行会组织也相应地发生了某些变化,不少行业的资本主义同业公会组织相继成立。“这些资产阶级同业公会,其中有一些是由封建行会组织转化来的”(81)。彭泽益也主要以民国时期北京的情况为例,指出原有工商业行会在民国时期有些衰落下去了,有些仍照旧维持其存在,但在同业公会的组织形式下发生了演变,可以说“同业公会是转化中的行会变种”(82)。王翔剖析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由云锦公所向铁机公会嬗变的个案,认为同治年间“重建”的云锦公所性质已经开始变化,逐渐由苏州丝织业的全行业组织向纱缎庄“账房”的同业组织演变,亦即由旧式行会组织向资产阶级的同业团体转化,具备了早期资本家同业组织雏形的特征,只不过仍然沿用着旧的习称而已。到民国年间,云锦公所不仅完成了自身的转化,由资产阶级同业组织的雏形演变为它的成熟形态——“纱缎庄业同业公会”,而且从其内部还派生出了一个“铁机丝织业同业公会”(83)。魏文享指出:同业公会的根本目的仍是为维护同业发展,这一点与旧式行会保持了一致,但由于公会产生与发展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不同,其会员所采取的生产方式与管理方式不同,又使公会的效能与行会产生了几乎迥异的分野(84)。彭南生则从成员构成、经济功能、活动机制等方面比较了同业公会与旧式行会的诸多不同,认为从行会到同业公会的转化,标志着工商同业组织近代化的基本完成(85)。


徐鼎新认为20世纪初上海行会开始向同业公会转变,进入新旧工商团体并存的历史时期。到民国建立以后,又有不少行业组织相继把原来的公所改组成公会,或建立跨地区的公会、联合会。但较多的同业团体仍然沿用公所或会馆名称,或者一个行业内公所与公会并存,各立门户,各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和组成人员。因此,在近代中国“行会制度的多种变化”确实是存在的(86)。宋钻友认为从会馆公所到同业公会的制度变迀,是同业组织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大致分为从开埠通商至1904年,从1904年商会诞生至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工商同业公会法》,从1929年至1948年这三个阶段。推动同业组织现代化的主要动力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清末西方民主思潮、法律知识的广泛传播,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有关政策也产生了重要作用(87)。黄汉民指出:辛亥革命前后上海已有较多的从旧式行会演化而成的商业同业公会,民族工业行业中也开始有少数试办“公会”,但大多还没有完全摆脱旧式行会组织的影响,是“一种具有资本主义经济某些特征的混合型同业组织”(88)。魏文享也认为,近代工商同业公会最常见的是由旧的行会组织改组、分化或合并而成,其次是由新兴行业直接遵照有关工商同业公会法令建立。虽然行会的衰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但由于维护同业发展的根本需求、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恶劣以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与掠夺的需要,行会仍有继续存在的可能与必要(89)。朱榕通过考察上海震巽木商公所到上海特别市木材同业公地的发展演变,阐明行业组织近代化进程的快慢、程度的深浅,往往与其内部成员的构成、观念的更新、组织形式的演变、功能设置的转化,以及外部社会环境(尤其政治环境)变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因素与作用相互关联,互为因果(90)。


关于行会制度在近代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工业兴起之后的分解与衰落,西方学者(如玛高温、马士、甘博尔等人)的早期研究成果一般都认为,晚清和民初的行会仍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强制同业者遵守行规,包括产品价格、工资和劳动条件、招收徒工的数量等方面的规定(91)。但后来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刘永成认为,清代乾隆以后行会即己开始分解,“标志着行会开始分解的重要特点,是大量的会馆向公所的转变”。进入近代甚至到民国时期,之所以还存在着行会制度,是因为这种分解有一个较长的过程(92)。彭泽益则认为此说所举的例子,如苏州武林会馆改为杭线公所等等,都是清末的事情,不能作为乾隆年间行会“分解”标志的论据(93)。


全汉升认为行会的衰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究其根由则既有内在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94)。柯昌基强调行会在近代的功能与影响已明显消减,特别是辛亥革命后,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行会的势力日减,只在少数古老的行业里留下了一席容身之地。有些地方的行会即使勉强保持,“也是有名无实,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95)。彭南生也认为,清末民初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行业变迀的加速以及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旧式行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代之以新式工商同业公会(96)。王翔认为工场手工业和近代机器工业的兴起,是对行会制度的致命威胁,而手工业行会很少能够组织起坚强的抵抗,无法阻止自身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但是,也不能说处在衰落过程中的行会已全然不起作用。许多手工业行会仍然试图对其成员之间的竞争加以种种限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和影响(97)。唐文权认为苏州商会诞生之后,其作用大大加强,使工商各业公所名存实亡,呈现出解体的种种迹象”(98)。


(五)行会与商会的区别及联系


如果说行会是中国传统的工商组织,那么诞生于清末的商会则是新式商人社团,二者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对此大多数学者并无异议。但是,行会与商会究竟有哪些具体的差别?在哪些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共同点?学术界对这些问题仍多有争议。


日本学者中有的将商会视为全市性的商业行会,即旧式行会的联合体,认为商会与行会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如根岸佶即指出:中国“商会的外观同外国商业会议所无异,而其实质,征之于它的内容和进行的活动,显然是行会性”(99)。仓桥正直也认为,晚清中国的行会,“是具有强烈行会性质的商业会议所”(100)。中国学者对这一问题则持有不同的意见。


马敏、朱英分析了苏州行会与商会的区别及联系,认为“近代的商会与传统的行会有着许多原则性的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视商会为行会的联合体”。不过,行会与商会又存在着比较密切的联系,也可以说是一种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101)。朱英在其专著《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并明确将会馆、公所作为“前近代社团”,将商会作为“近代社团”,以示区别这两种组织是性质完全不同的工商团体(102)。邱澎生则对这种将商会与行会两相对立的划分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这种划分忽略了行会在组织发展过程中不同籍贯、不同职业的动态变化(103)。


邱澎生还进一步指出商会与会馆公所既相异又相似,相异之处是商会成员的跨行业性特征,不同商会彼此间的联络能力较强,以及商会组织规章具有全国统一性和结构完整性;相同之处是经费都来自结社商人的捐款,具有详细的组织章程,并自行设立团体的管理人员负责商人捐款的管理工作。另外,商会成立以后还与会馆公所形成了密切的互动关系(104)。王翔也指出商会与行会关系密切,各地商会次第成立,大多都是利用原有行会制度的基础,将原有的工商业行会组织汇聚一处(105)。吴慧同样强调:作为特定地域工商各业联合体的商会,不是对公所的否定或取代,而是以公所为其成员基础(106)。张恒忠以上海的情况为例,说明清末上海作为区域结社的行会,“不但在数额上增加了,其性质也与前有相当的差异”,是构成清末民初上海总商会的主体,尤其在清末上海商务总会时期,“上海商会可说是这些区域结社的职盟”(107)。


虞和平也认为行会与商会既存在着不同,又有许多相同之处,商会的功能集中在经济和政治方面,不像行会那样还有宗教、联谊和福利方面的功能;行会是合一业而成一会,商会则是联百业而成一会。“行会与商会的结合是以它们两者的某些同质因素为基础的”,如果将商会的组织特性与行会的潜在适应性相对照,“就可以发现商会的主要特性正是行会所具有的潜在适应性的放大”(108)。范金民也阐明:行会与商会的关系“是发展与进一步发展的关系”,商会不仅并未替代会馆、公所的作用,相反它还必须通过会馆、公所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109)。黄福才、李永乐则从另一方面指出商会与行会的相同之点,认为商会虽然是新成立的商人社团,但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封建性和买办性”,与行会有某些相似的一面,也有着共存的基础(110)。


关于会馆与商会的关系,王日根指出:不能简单地认为会馆与商会的区别在于有无同乡关系,也不能笼统地讲会馆具有褊狭地域性而商会具有开放眼光,或者说会馆是传统社会组织而商会是现代社会组织,实际上会馆与商会在许多方面有着共同的追求,这是会馆能成为商会“合帮会员”的前提(111)。丁长清认为,商会与会馆的不同在于它已不是以地缘为纽带组成的某地区、某帮商人的组织,而是各帮商人的全国性组织;与公所的不同则在于它不是某一行业的组织,而是各业全体商人的共同组织(112)。


(六)行会与政府的关系


从截至目前的研究成果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中国的行会与政府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其原因一是政府必须利用行会达到各方面的目的,二是行会也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发挥某些方面的职能,因而二者之间有着互用互补的关系。如同刘永成所说:手工业作坊主及其行会组织如果不在某种程度上依附封建政治势力,或与之勾结,便很难开设作坊;封建官府为了保证税收以及通过行会雇募工匠,对手工业作坊进行征物征役等等的方便,也得对作坊主和行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给以保护(113)。


中国行会的建立即与政府不无关联。政府对于行会的建立往往采取比较积极的态度,并对行会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刘永成、赫治清认为:封建政权为确保赋税收入和满足行会会员为垄断市场的要求,加强对城市工商业的管制和剥削,必然要对行会组织进行干预和控制,以至把它变为官府对工商业者实施统治和征敛的工具(114)。全汉升认为“免行钱”的实行是行会与官府之间建立的一种新经济关系(115)。柯昌基指出:中国行会的两大特征之一,就是一开始便从属于国家,始终未能争得对城市的自治权。政府凌驾于行会之上,行会不过是它属下一个可以任意欺凌的走卒而己(116)。李华认为承值官差,负责替代官府向工商业者摊派徭役,征收赋税,是行会与封建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表现,同时行会组织也要依靠和勾结封建官府,对会员进行控制(117)。


在太平天国农民战争期间,行会曾遭受严重破坏,19世纪后期行会组织迅速重建和恢复,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彭泽益认为:这一时期行会的重建与恢复,一方面是各地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仍然是为了适应官府差务的需要,官府也在各方面利用行会组织为其服务(118)。还有学者认为19世纪后半期会馆、公所的恢复,是旧式行会的卷土重来,“行会的重建体现着封建统治秩序在城市里恢复,对城市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造成极其严惩的障碍”(119)。王翔则对此种观点持有异议,认为不应将会馆公所的“重建”与行会组织的“重演”混为一谈。一些重建的公所,实际上已不是旧式行会,而是新型同业组织(120)。唐文权以苏州的情况为例,也阐明太平天国之后重建的各业公所虽“继续保持着传统封建行会的模样”,但由于时代和社会性质的演变,其内部也相应出现了新变化(121)。


(七)中外行会比较研究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的行会既与西欧行会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时在某些方面又有不同之处。关于中国行会制度与欧洲行会制度的“共性”,李华认为中西方行会都与封建统治者存在着联系,只有程度的不同,没有实质的差别;中西方行会在初期抑制竞争,但后来实际上都存在竞争;中西方行会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关系,都是用一条宗法关系的纽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的行会内部与西方行会一样存在着学徒制度(122)。但刘永成、赫治清指出,官府将行会变为对工商业者实施统治和征敛的工具,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不同于中世纪欧洲各国的一个重要特征。不过,他们也认为,“清代的工商业行会同欧洲封建社会的行会,在性质和职能上基本相同”(123)。


关于中国行会不同于西欧行会的特点,首先是在产生和形成方面。彭泽益指出,中世纪西欧城市中的行会是随着城市的兴起,在反对封建领主的斗争中形成,并在反对城市贵族的斗争中发展,所以西欧的行会不仅是一个同行业的、经济的、社会的组织,也是一个手工业者战斗的组织;中国行会最初却是官府为了便于管理坊市的“行”,收缴赋税,差派徭役,协助政府平抑物价而建立的(124)。范金民指出,江南相当部分的行业性公所与中世纪的西欧行会在产生目的、成立时的社会背景等方面都不一样,很多都是为了谋求官方保护,还有一些行会的创立或恢复是为了维护行业信誉和产品质量,同时也是为了对付西方经济势力并与之展开竞争,这也与西欧行会的建立原因有所不同(125)。虞和平则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西方的行会一般是在政府的批准下成立的,“中国的行会基本上是自发组成的”;西方行会制定行规时有官府直接参与,“中国的行会则完全由自己制定和修正行规”,然后报请官府备案出示。虞和平还论述了鸦片战争后中国新设的行会,有些是随着本行业在对外贸易的间接影响下获得兴盛而产生的,有些随着出口品加工工业和进口替代品制造工业的产生发展而成立(126)。


其次是在功能与作用方面,中国的行会除具有西欧行会的一些基本功能外,还发挥了某些独特的作用,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在举行祭祀与慈善救济等方面的作用。刘永成指出:中国的“行会以迎神祭祀活动和公益救济事业为其重要内容”,这些活动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127)。洪焕椿认为,各会馆公所兴办的善举,内容不一,虽带有封建色彩“但对于维护同业利益,加强集体行业的内部团结,以利竞争,都是起了重大作用的”(128)。


至于在行会基本功能方面的差异,唐力行指出,与西欧的基尔特相比较,中国商人业缘组织的排他性与专业垄断性都显得较弱(129)。范金民将会馆公所区分为地域性和行业性两类,认为地域性会馆公所无不以联乡谊、祀神祇为宗旨,而行业性会馆公所未必限制竞争、垄断市场,与欧洲的行会不同,既具有救助同业、社会救济等慈善功能,又在镇压工匠反抗、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营业信誉、提倡公开竞争等方面发挥了作用(130)。


由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与形成过程,西欧一些国家的行会在城市中具有自治权,而中国的行会在这方面却鲜有建树。汪士信指出,西欧一些国家的行会确实拥有特权,这不仅表现在每个行会制定的行规具有法令的效力,还表现在各个行会联合起来可以左右所在城市的市政,控制城市议会,拥有自己的武装。中国的行会具有行会所特有的、基于自卫基础上的对同业的全部经济约束力,但没有西欧式的政治上的行会特权(131)。李华也认为,由于欧洲中世纪与众不同的城乡关系,某些新兴城市里的行会组织,逐渐形成了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如争取城市自治、自行管理行政,自行规定税收等,往往和封建庄园主处于对立的地位。中国行会则由于自身特点,不可能具有欧洲行会那样的权力(132)。


再次是在组织形式和类别上,中国的行会比较复杂,不仅有会馆公所等不同的名称,在商人行会与手工业行会的发展方面,中国也具有不同于欧洲的特点。李华认为:中国行会组织在明清时代,地方商人行会占很大比例。“地方商人组成行会,这正是欧洲行会组织所无,是我国行会组织所独有的特殊现象”。欧洲在中世纪行会制度处于初期阶段时商人行会也占优势,但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扩大,手工业者很快从商人中分离出来成立手工业行会,并占居优势地位。中国手工业行会由商业行会分离出来的时间很晚,分离的过程也很缓慢,数量也不多,商业行会得以长期占统治地位(133)。


三、中国行会史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展望


近百年来史学界对中国行会史的研究,虽然呈现出逐步发展的趋势,取得了不少值得重视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发展,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以下试从若干方面谈谈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


(一)理论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初步考察了中国学者有关行会史研究的主要成果之后,给人的总体感觉是迄今为止部分学者虽然在理论运用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但却显得不够充分,特别是与近些年来史学界在商会史研究方面的理论探讨相比较,行会史研究中的理论创新显然有所不及(134)。


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行会史研究,主要是限于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理论框架范围内进行,几乎可以说没有独立的理论研究体系,在研究过程中具体运用较多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西欧行会的理论。西欧的行会虽具有某些典型意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对于中国行会史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如何准确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运用于中国行会史的具体研究,则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正因为理解和运用的不同,才会出现有的学者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理论为依据,提出中国历史上不存在行会的说法,有的学者则只是简单地以经典作家论述西欧行会的理论套用于中国行会史的研究,在许多具体问题的研究中造成不少困惑。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要看到世界各国的行会有多种多样的不同模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论述的只是西欧行会,其相关的理论可以作为研究其他国家行会的一种指导,但却不能将其对西欧行会各方面的论述全部都当作一成不变的主要依据。否则,对于与西欧行会存在着众多不同的中国行会,就很难给予合乎历史实际的描述与分析。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发展,与欧美甚至其他亚洲国家的明显差异人所共知。因此,在研究行会和其他任何中国问题时,除了借鉴西方的理论之外,还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建立符合实际的理论体系。这一点,恰恰是行会史研究中比较缺乏的一个重要环节。


近10年来,参与研究行会史的学者队伍与以前相比较出现了一些变化。早期主要是古代史学者对明清时期行会的研究,后来则有一部分近代史学者开始对明清与近代行会进行探讨,这部分学者大多是从早先的商会史、同业公会史研究进而扩展到行会史研究,由此使行会史研究在理论运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在商会史和同业公会史研究的带动下,一部分学者在商会与行会的比较研究中开始运用“传统与现代”的理论框架,亦即现代化理论,这称得上是行会史研究在理论上的一大进展。有关的具体研究成果在前面“行会与商会的区别及联系”中已作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但是,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运用“传统与现代”这一理论框架研究行会史仍然存在着某些片面性。一种倾向是过于强调行会所具有的传统落后因素,忽略了行会内部自身在近代的发展演变,亦即行会内部现代因素的出现;另一种倾向是夸大行会的发展变化,过于强调行会已具有的现代因素,而忽略其受传统落后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如何准确和全面地考察行会在近代发展演变过程中所存在的传统与现代因素,进而比较客观地分析这两种因素对行会在各方面的作用与影响,还需要以更多的实证研究加以验证。


除了现代化理论的运用,在行会史研究中还可以参考借鉴其他相关理论。在这方面,商会史研究的进展特别值得借鉴。如在商会史研究中除采用“传统与现代”即现代化理论外,还有学者运用“社会与国家”之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透过商会用新视野考察清末民初社会与国家的发展变化,以及商会与政府的新型互动关系(135)。尽管有学者指出,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运用于商会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甚至还有个别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但不可否认,这一理论的运用对于改变以往就事论事的商会研究格局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仍值得借鉴。商会虽然是近代出现的新型商人社团,行会则是较早产生的传统工商组织,但二者都属于工商业者组成的民间团体,因而行会史研究同样可以借用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新的探讨。不仅如此,各业行会又大多是商会的基层组织,商会与政府的互动离不开各业行会的支撑。如果借鉴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将考察国家与社会新型互动关系的对象进一步下移至行会,不仅可以为行会史研究提供新视野,或许还可对商会与政府的互动得到某些新认识。事实上,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分析框架,90年代以后在社会史和其他相关学科领域中也有较多地实际运用,并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受到许多学者的重视与好评。其原因是,“以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作为社会史研究的分析性话语,使得各种选题分散的基层社会研究具有了相对统一的理论指向和更为深刻的问题意识及更加广阔的研究视野”(136)。


近20年来社会史研究中运用的某些理论分析框架,在行会史研究中同样也值得借鉴。例如80年代以后社会史研究的复兴,与借鉴法国年鉴学派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史研究理论和其他新兴社会科学理论,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所以,社会史研究中各种理论框架的运用在中国历史学中也显得十分突出。如区域社会史理论框架的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宗教学、地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的借鉴,在许多社会史研究成果中都不难看到。从学科的分类来说,行会作为社会组织之一种,也应属于社会史的范畴。但迄至目前除个别学者对会馆的研究采取了一些社会史的理论方法外,其他在社会史研究中己较多运用的理论分析框架,却在行会史研究中较少运用(137)。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笔者虽一再强调理论创新对行会史研究深入拓展的重要意义,但并不因此而否认或是忽视具体实证研究的重要性。仅有理论的创新,没有扎实的实证研究,这种理论创新并无任何实际意义。从中国历史学许多分支学科的发展进程不难发现,所谓理论创新说起来往往十分深奥,如果只是单纯探讨这些理论问题会越来越糊涂。实际上,新的理论框架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为我们提供新的研究视野和研究角度,完善我们的研究方法,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入地开展实证研究。


(二)研究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研究方法的改进,往往会对某个研究领域甚至是学科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要想使行会史研究在已有基础上获得更进一步深入发展,也必须从这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在改进研究方法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从以往行会史研究的发展情况看,与缺乏理论创新相似的是,在有意识地改进研究方法上也做得不够。特别是80年代以前的研究成果,大多主要只是采用传统的历史学研究方法,一般性地就行会的某些具体问题开展研究,给人一种比较单一和沉闷的感觉。80年代以后,不少学者开始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使行会史研究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明显的进展。目前所见的比较研究,一是与国外行会,主要是西欧行会进行比较,二是与商会和同业公会进行比较。在比较研究方面虽已取得值得重视的成果,但也仍然存在着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例如中外行会的比较研究,除了与西欧行会的比较之外,还应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各种不同类型的行会进行比较,这样才能更为准确地认识中国行会的特点。目前,中国行会与亚洲国家如日本行会的比较研究也还是一个空白。


即使是与西欧行会进行比较,也应注意西欧各国之间不同的差异,而不能不加区分地将西欧各国行会都视为没有任何差异、在各方面完全相同的组织。因为西欧各国在历史传统、社会结构、文化素质以及民族心理、地理环境等方面,尽管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同样也存在着差异。所以,西欧国家的行会也是同中有异,只是我们没有仔细地予以研究和区别。如果将中国行会笼统地与西欧行会进行比较,而不注意西欧各国行会之间的差异,有时也会得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基于上述,在进行中外行会的比较研究时,最为稳妥和有效的方法是将中国的行会与某个具体国家的行会进行比较,如中国和英国、中国和日本行会的比较,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笼统进行比较带来的缺陷。目前这样的比较研究成果,在行会史研究中尚付之阙如。


以往中外行会史比较研究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比较的对象即外国行会缺乏深入具体的研究。其具体表现,是对外国行会的第一手资料占有很不充分,一些研究成果征引外国行会资料绝大部分属转引的第二手资料。许多涉及中外行会比较的论著,只是直接利用国内外一些研究外国行会成果中的观点和结论,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对外国行会进行深入研究。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其准确度和可信度不能不令人怀疑。事实表明,比较研究是一项非常有实效同时又是非常困难的工作,其前提是必须找准比较的对象,而且要知己知彼,如果对比较的对象既未占有大量第一手的资料,也未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就很难取得真正扎实可靠的比较研究成果。


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都很不平衡的大国,不同地区的行会常常也具有某些不同的特点。例如有些地区的会馆更多地体现出同乡组织的特点,并非完全由商人组成;有些地区的会馆则兼有同乡组织和行会二重性质,商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如果仅仅只是对某个地区的会馆进行考察,而不进行综合分析,就难免以偏概全。因此,除了中外行会的比较,还可进行不同地区行会的比较研究。


分层次的研究方法,在过去的行会史研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里所说的研究层次,主要是指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不同的层次。具体说来,宏观研究是从整体上对中国行会的综合论述,中观研究是对某个城市或区域行会的考察,微观研究则是对某个行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就一般情况而言,比较充分的微观研究应是中观研究的基础,中观研究也是宏观研究的基础。如果微观研究和中观研究都不充分,宏观研究势必缺乏应有的基础与条件,所得出的结论也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欠缺。


从行会史研究的既有成果看,却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某种相反的发展趋势。考察地区性行会的中观研究和从整体上对行会进行综合论述的宏观研究成果为数不少,其中又以宏观研究的成果居多,而深入剖析某一行会的微观研究则难得一见。近年来才开始有个别学者采取微观研究的方法对某一行会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翔实的考察与分析,如王翔通过搜集大量有关资料,比较深入地探讨了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公会的发展变化过程。但类似这样的微观研究,直到目前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这显然是行会史研究中不能忽视的一个缺陷,也是在今后的研究中亟待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说明清时期的行会由于资料大都极不完整,很难对某个行会进行深入细致的微观研究,那么到了近代,在一些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留存下来的部分行会的各种资料已使这种个案研究成为可能。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充分意识到微观研究的重要性,并勇于下苦功去搜集有关的档案、报刊、方志、碑刻等各种资料,沉下心来进行扎实的微观研究。


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有机结合不够充分,是行会史研究方法论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尤其是相关的定量统计,在己有的行会史研究成果中十分缺乏。目前所见比较普遍的情况,大多是一种定性的研究。有些论著虽有一些统计,但主要是限于对一些地区会馆、公所数量的统计,这一统计尽管也有其意义,然而却对阐明行会的各方面具体情况并无多大作用。更重要的是应该分作若干方面,对行会进行具体的定量分析,特别是可以做量化分析的资料,不宜用一般的定性分析取代。如果缺乏比较充分的定量分析,仅仅通过定性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往往难以具有说服力。如同有学者所指出的,论述近代上海行会的现代性演变时,单纯以企业家正在变成这些过渡中的商人团体的领袖人物为依据是不够的,因为上海当时具体有多少行会正在发生此种转变?所占比例如何?在上海的行会组织中,又有多少领袖是处于转化中的“企业家”?所占比例又如何?这些都需要做具体的量化分析,否则其论点不足以服人(138)。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在以往的行会史研究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采用“举例子”论证某一结论的研究方法。如有的论者通过举出某些例子说明会馆不属于行会组织,也有论者举出另一些例子论证会馆是行会组织,从而各自用不同的例子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史学研究中许多学者通常都会采用这种研究方法,对此笔者也并非全然反对,问题是要小心避免这种方法极易导致的片面性。已有学者明确指出:“这种方法颇为流行,却是不科学的,因为举例子往往会离开具体的历史过程。”(139)列宁也曾说明:“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140)因此,采用“举例子”的方法时需要特别小心谨慎,必须随时注意任何一个例子都有其时空的限制,不宜轻易地将其放大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现象。


(三)研究主题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


行会是工商业者组成的经济组织,因而以往的行会史研究大多侧重于经济史方面的研究主题,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作为社会团体,行会也包含和体现着多方面的社会内容,所以仅仅侧重于经济史方面的研究主题又是远远不够的,这或许正是行会史研究在中国历经较长时间但却未能取得较大突破性进展的原因之一。


例如在论及中国行会的功能时,绝大多数论著都会提到行会开展崇拜神灵的活动,并认为这是行会最为常见的活动内容。但是,多数论著对行会的这一主要活动,又只是给予一般性介绍,而且往往简单地将这一活动视为行会的封建迷信活动,视为行会传统的保守性和落后性的具体表现;有的学者还将是否开展神灵崇拜活动作为区别商会(新式商人社团)和行会(旧式传统组织)的标准之一,很少有人对中国行会这种行业崇拜活动真正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拓展研究的主题,结合经济史方面的研究,同时又从文化学、宗教学的角度对行会的这一活动进行分析。中国工商业者的宗教信仰与其经济活动紧密相联,本来就是相关研究中一个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明清到近代,随着基督教的传入,工商业者的宗教信仰发生了值得重视的变化,对其从事的工商活动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然而这一重要问题却一直未引起研究者的重视,相关的研究成果非常少见。李乔的《中国行业神崇拜》(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0年)一书,虽对这方面的问题有所涉及,但该书主要侧重于介绍,在分析论证方面还缺乏学术深度,也没有紧密结合行会进行论述(141)。郭立诚的《行神研究》(台北: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67年)和任骋编《七十二行祖师爷》(台北:木铎出版社,1987年),与上述李乔书的情况也基本相似。笔者认为,对行会崇拜神灵活动及其变化的具体剖析,正好可以为探讨工商业者的宗教信仰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典型事例,在这方面应该进行深入探讨。


又如中国的行会虽主要是一种经济组织,侧重于发挥经济方面的功能,但同时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具有社团的独特功能,在这方面同样也可以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对于各个行会普遍开展的慈善活动,即不应仅仅停留于一般性的介绍和叙述,还应从社会史的新视野加以考察。及至近代,中国传统的慈善活动也开始向近代新型慈善公益事业转化,产生了新的社会影响。行会的慈善活动是一成不变,还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出现了某些新的转变?行会开展的各种慈善活动,对于工商业者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对于维系行会的发展,乃至对基层社会的运转,又有哪些作用?都可以分别进行深入研究。除了慈善活动,对行会在地方基层社会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也应给予重视并进行实证研究。目前,已有学者在这方面开始进行探讨,如张忠民探讨了清代上海会馆公所在地方事务中的作用(142),王日根分析了会馆在社会变迀和社会整合过程中的影响(143),但从整体上看这方面的研究仍十分不足,需要更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层次的考察和分析。


有些由同籍商人组成的会馆和公所,在一定程度上同时还具有与同乡会相似的功能,这在许多相关的论著中都曾提及,日本学者大谷孝太郎还撰有《上海的同乡团体和同业团体》一文,但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却很少有人深入进行类似的比较研究。因此,同籍商人组成的会馆、公所与同乡会尽管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二者毕竟不是完全相同的组织,相互之间在组织结构、功能作用等各方面又有哪些差别?进入近代以后,会馆、公所与同乡会的发展变化有何不同?影响又有哪些差异?都可以采取个案考察与综合论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究。近年来,已有学者撰写的论文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但尚未引起更多学者的重视(144)。


在其他许多方面,同样也可以进一步拓展行会史研究的内容和深度。例如行会史的研究虽然已经历经百余年,但有关行会内部的许多具体运作情况,我们实际上并不非常清楚。包括行会内部组织结构的状况与变化究竟是怎样的?行会的领导人与职员如何产生和怎样履行其职责?行会对各种违反行规的成员具体如何处置?其依据主要是成文的行规,还是不成文的习惯法?行会与官府的互动究竟涉及哪些方面的事项?具体采取哪些方式?是被动还是主动?商会诞生后行会如何扮演其基层组织的角色?职能如何分工?等等。这些问题在有关行会的论著中往往只是简略涉及,很少见有扎实的专题研究成果问世。最近,才看到有学者开始注意考察行会内部的运作机制。如任放从制度架构切入,对清代湖南手工业行会的运作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行会条规“是制度架构与经济合同的混合物”(145)。目前,这方面的实证研究仍显得十分薄弱,因而拓展行会史研究的内容和深度,需要进行更多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


由于许多方面的专题研究比较缺乏,导致系统深入的综合研究也没有坚实的基础,相关的成果迄至目前实际上并不多。关于全面研究中国行会史的专著,早期有根岸佶等日本学者撰写的数本著作,20世纪80年代则有美国学者罗威廉(WilliamT.Rowe)的力作《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Chinese City,1796—1889.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146)。特别是罗威廉的专著对汉口商业行会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在西方的中国史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学者除了全汉升30年代出版过一本《中国行会制度史》外,其后再很少有研究行会的专著问世。邱澎生的《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一书,主要是探讨会馆、公所的组织发展与权力运作,虽然作者指明该书在术语上避免采用“行会”这个字眼,但实际上该书仍然是20世纪中期以后中国学者撰写的一部论述地区性行会的专著(147)。


这里还想附带谈谈行会史研究中拓展研究主题和内容值得重视的另一个问题。翻检国外学者研究中国行会史的研究成果,再与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对照,使人时常会产生许多感叹。其中比较明显的一个感受是国外学者的一些成果,包括20世纪上半期的研究成果,已具有相当的学术深度,对有关行会的许多问题的探讨也比较全面,而其中有些问题在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却一直较少涉及。另一个感受是,中国学者对外国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许多论文甚至只字不提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这样既不符合学术规范,也容易造成无创新性的低水平重复研究。例如日本学者清水盛光的长篇论文《传统中国行会的势力》,是一篇研究中国行会的力作。该文不仅论述的问题比较全面,而且在探讨中国行会的起源、中外行会的比较、行会与政府的关系、行会内部的上下关系等许多问题上不乏独到见解。该文1936年发表于《满铁调查月报》之后,又于1985年在台北《食货月干刊》刊出了中译文,但是笔者查检的众多中国大陆学者撰写的行会史研究论文中,却没有一篇提及过清水盛光的这篇论文。即使是前述罗威廉所写在西方中国史学界已产生较大影响的著作,也很少看到中国学者在研究行会史的论著中加以介绍和引用。如果说过去因为与国外的学术交流受到限制,难以看到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出现这种情况尚属情有可原,那么在当今改革开放、与国外的学术交流已十分广泛,而且现代资讯手段已十分发达的状况下,仍然如此,则值得中国学者反思和检讨。


(四)资料的整理与出版尚待加强


近百年来,史学界一部分学者为搜集和编纂行会资料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其中包括早期外国学者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搜集资料,然后加以整理出版。这些资料的出版,特别是数本碑刻资料问世之后,为更多学者研究行会创造了便利的条件。历史研究最基本的前提即是史料的搜集,可以说,不同历史时期取得的行会史研究成果,都与当时相关史料的发掘编纂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与大型成套商会档案的出版相比较,行会史资料特别是有关同业组织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纂与出版仍显得比较滞后。


据笔者所知,其实全国许多地区的档案馆都或多或少地保存着同业组织的档案,有些档案馆的馆藏案卷甚至多得惊人,完全不亚于商会档案。但由于未编纂出版,研究者利用很不方便,而且成本较高,难以负担。例如上海市档案馆即保存了大量同业组织和同乡组织的档案,该馆虽为便于研究者利用,已分期分批将这些档案制成了缩微胶卷,毫无保留地提供给研究者查阅,但因未出版成书,外地研究者查阅仍不太方便。如果能将这些档案编纂出版,无疑将是行会史和同业公会史研究者的福音,甚至能够像商会档案出版后促使商会史研究成为热点一样,也推动行会史和同业公会史的研究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本文刊于《历史研究》 2003年第2期,感谢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研究所硕士张超提供稿件。


注释:

1.参见王日根《国内外中国会馆史研究评述》(《文史哲》1994年第3期);冯筱才《中国大陆最近之会馆史研究》(《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台北)总第30期,2000年9月)。

2.该文原载China Review,vol.XII,1883,中译文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中华书局,1995年)第51—57页。该文发表时署名K,彭泽益先生据步济时(J.S.Burgess)著《北京的行会》(The Guilds of Beking,NewYork,1928)—书的有关资料考订,认为该文作者实为玛高温。参见彭泽益上引书第51页。

3.原文载Journal of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21,no.3,1886,中译文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第2—51页。

4.《中国行会考》初版于1909年印行,1932年印行第2版。其主要内容的中译文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第57—90页。

5.这种提法与后来的研究成果有所不同,马士这里所说的商人行会不是行业组织,而是一种“大行会”,如牛庄大行会“由在牛庄口岸的重要的中国银号、钱庄老板和商人组成”。

6.本书原名《支那经济全书》,全书共12辑,由日本东亚同文会编,1907—1908年在日本出版。清末即翻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发行改名为《中国经济全书》,本书内容全面,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涉及中国清代经济史各方面内容的一部“百科全书”,至今仍不失参考价值。

7.《中国经济全书》第二辑,两湖总督署藏版(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印行),第383页。

8.《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于宣统三年(1911)在长沙铅印出版,彭泽益主编的《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第一、三篇收录了有关行会部分的内容。

9.参见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上册第111—116、199—533页。

10.参见杨荫杭《上海商帮贸易之大势》,《商务官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第12期。

11.本文载《国闻周报》第2卷第19期(1925年5月)。

12.主要有成信《中国的基尔特研究》(《先导月报》第1卷第5期);全汉升《我国古代行会制度及其起源》(《现代史学》第2卷第1、2期);张景苏《平市会馆与行会之检讨》(《市政评论》第5卷第4、5期)、《关于唐宋时代之商人组合“行”》(《国风半月刊》第5卷第1期);谢征孚《我国的行会制度》(《中国劳动》第1卷第1期)等。

13.窦季良:《同乡组织之研究》,重庆正中书局,1943年。

14.本书初版由上海新生命书局于1934年出版,1978年由台北食货出版社再版。

15.本文的日文载《满铁调查月报》第16卷第9号,中译文(陈慈玉译)见《食货月刊》第15卷第1、2期(1985年)。

16.参见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17.参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

18.何柄棣:《中国会馆史论》“引言”,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

19.参见马敏、朱英《浅谈晚清苏州商会与行会的区别及其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徐鼎新《清末上海若干行会的演变和商会的早形态》(《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虞和平《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行会的近代化》(《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丁长清《试析商人会馆、公所与商会的联系和区别》(《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王日根《近代工商性会馆的作用及其与商会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黄福才、李永乐《论清末商会与行会并存的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邱澎生“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迁: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博士学位论文,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1995年)。

20.上一注释所列论文和著作,大都曾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

21.参见彭泽益《民国时期北京的手工业和工商同业公会》(《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徐鼎新《旧上海工商会馆、公所、同业公会的历史考察》(《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第7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王翔《近代中国手工业行会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公会——近代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的嬗变》(《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魏文享《试论民国时期苏州丝绸业同业公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近代工商同业公会的社会功能分析》(《近代史学刊》第1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22.参见彭泽益《〈中国行会史料集》编辑按语选》(《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88年第6期)、《〈京沪苏杭工商行业碑文集粹》序言》(《近代中国》第2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等文。

23.参见王翔《近代中国手工业行会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24.如《清末北京外城巡警右厅会馆调查表》(《历史档案》1995年第2期)、《江苏吴兴市盛泽镇碑拓档案中会馆史料选刊》(《历史档案》1996年第2期)、《清代北京颜料行会馆碑刻》(《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1期)、《清代北京糖饼行靛行会馆碑刻》(《北京档案史料》1994年第3期)、《民国二十一年油酒酱公会重修临襄会馆碑》(《北京档案史料》1995年第3期)、《上海四明公所档案选》(《档案与史学》1996年第6期)等。

25.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台北:食货出版社,1986年,第16—17页。全汉升还认为,独占某种手工业技术的血缘团体是行会的前身,当这种血缘团体不能保障其成员的生活时,行会就起而代之了。从时间上说,血缘团体的崩坏开始于春秋时期,古代直接记载商业行会的虽然绝无仅有,但不能因此便抹煞古代商业行会的存在。(见该书第10—11、23页)

26.加藤繁:《论唐宋时代的商业组织“行”并及清代的会馆》,见氏著《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卷(吴杰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355页。

27.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28.彭泽益:《中国工商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见氏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5—6页。

29.刘永成、赫治清:《论我国行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0—121页。

30.魏天安:《宋代行会的特点论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

31.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5—216页。

32.柯昌基:《试论中国之行会》,《南充师院学报》1986年第1期。

33.傅筑夫:《中国工商业的“行”及其特点》,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下册,三联书店,1980年,第417页。戴静华也在《两宋的行》(《学术研究》1963年第9期)一文中认为,不能将宋代官府立的行,比附为行会,因为这二者是性质不同的组织。

34.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34页。也有学者似乎承认唐宋时期的“行”具有类似行会的一面,认为:“行既然是工商行业的一种组织,就多少有一些维护同行利益的作用,就这一点来说,它有类似行会的一面。但同时又强调,“就行的其他方面来考察,就不能这么说了”。所谓其他方面,仍主要是指“行”系官府建立,在行业内部无限制等。(参见汪士信《我国手工业行会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2辑,第219—222页)

35.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8页。

36.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第136—139页。汪士信经过对记述杭州等地机神庙材料的考证,也说明“在明代还找不到一份手工业行规,当然更不要说是丝织业的行规了”。(参见汪士信《我国手工业行会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2辑,第245页)

37.汪士信:《我国手工业行会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2辑,第230页。

38.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6页。

39.魏天安:《宋代行会的特点论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

40.汪士信:《我国手工业行会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2辑,第238—241页。

41.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45页。

42.刘永成、赫治清:《论我国行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25—129页。

43.黎澍:《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考察》,《历史研究》1956年第4期。

44.参见彭泽益《鸦片战争前清代苏州丝织业生产关系的形式与性质》(《经济研究》1963年第10期)。不过,彭泽益在该文中比较趋向于对行会的作用给予两方面的认识,即行会对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既有束缚作用,又起了一定的维护和促进作用。

45.刘永成:《解释几个有关行会的碑文》、《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8年第9期、1959年第11期。

46.洪焕椿:《论明清苏州地区会馆的性质及其作用》,《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

47.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第1卷,第305页。

48.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98页。

49.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20—23页。

50.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第197—198页。

51.张忠民:《清代上海会馆公所及其在地方事务中的作用》,《史林》1999年第2期。

52.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中华书局,1993年,第563页。

53.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第101页。

54.也有学者持另一种意见,例如郑鸿笙认为会馆“以捐助行为置备基金成立财产团体”基金用于公益事业,具有“财团法人”和“公益法人”的双重性质;“公所以同业举出代表组织之,为法人之团体”。(参见氏著《中国工商业公会及会馆公所制度概论》,《国闻周报》第2卷第19期,1929年5月,第19、20页)

55.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56.李华:《明清以来北京的工商业行会》,《历史研究》1978年第4期。

57.李华:《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会制度》,《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05页。

58.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书店,1982年,第271页。

59.吕作燮:《明清时期的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明清时期苏州的会馆和公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2期。

60.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61.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7、247页。

62.谢俊美:《清代上海会馆公所述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63.徐鼎新:《旧上海工商会馆、公所、同业公会的历史考察》,《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第80页。

64.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1644—1911)》,第561—562页。

65.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13页。

66.蒋兆成:《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32页。

67.吴慧:《会馆、公所、行会:清代商人组织演变述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

68.高洪兴:《近代上海的同乡组织》,《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第151页。

69.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15—17页。邱澎生也说明清代苏州的商人团体名称其实也不限于“会馆”或“公所”像公局、公墅、公会、堂、局、书院、别墅等名称,都曾被商人用来命名捐款建成的建筑物,只是仍以会馆、公所两名称最为常用。(见氏著“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迁: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第55页)王日根也指明称会馆是同乡组织、公所是同业组织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有的同业组织也称会馆也有的同乡组织称公所,还有的从会馆改称公所。因此,会馆与公所在很多场合往往不易区分。(见氏著《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第53—54页)

70.范金民:《清代江南会馆公所的功能性质》,《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71.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第81—85页。

72.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73.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第298页。

74.吴慧:《公馆、公所、行会:清代商人组织演变述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

75.高洪兴:《近代上海的同乡组织》,《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第121页。

76.徐鼎新:《旧上海工商会馆、公所、同业公会的历史考察》,《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第91—94页。

77.徐鼎新:《试论清末民初的上海(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该总公所1910年正式成立时称上海丝厂茧业总公所,1915年改称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

78.虞和平:《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行会的近代化》,《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79.虞和平:《西方影响与中国资产阶级组织形态的近代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2期。

80.钟佳华:《清末潮汕地区商业组织初探》,《汕头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81.李华:《明清以来北京的工商业行会》,《历史研究》1978年第4期。

82.彭泽益:《民国时期北京的手工业和工商同业公会》,《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

83.王翔:《晚清苏州丝织业“账房”的发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6期;《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公会——近代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的嬗变》,《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

84.魏文享:《试论民国时期苏州丝绸业同业公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第86页。

85.彭南生:《近代工商同业公会制度的现代性刍论》,《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86.徐鼎新:《旧上海工商会馆、公所、同业公会的历史考察》,《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第90—92页。

87.宋钻友:《从会馆、公所到同业公会的制度变迁——兼论政府与同业组织现代化的关系》,《档案与史学》2001年第3期。

88.黄汉民:《近代上海行业管理组织在企业发展与城市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城市企业·社会·空间》,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第175、176页。

89.魏文享:《近代工商同业公会的社会功能分析(1918—1937)》,《近代史学刊》第1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2、49页。

90.朱榕:《上海木业同业公会的近代化——以震巽木商公所为例》,《档案与史学》2001年第3期。

91.详请参阅王翔《近代中国手工业行会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92.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80年代初刘永成与赫治清合写的《论我国行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一文,认为清代乾隆以后行会的内在矛盾也已开始暴露,首要表现就是行会的分裂,其次是行会旧规的“废弛”和行会约束作用的逐渐减弱。(参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30页)

93.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15页。

94.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第205—210页。

95.柯昌基:《试论中国之行会》,《南充师院学报》1986年第1期。

96.彭南生:《民国时期工商同业公会政治参与行为的实证分析一一以民初上海工商同业公会为考察重点》,《近代史学刊》第1辑,第18页。

97.王翔:《近代中国手工业行会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98.唐文权:《苏州工商各业公所的兴废》,《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

99.参见徐鼎新《中国商会研究综述》,《历史研究》1986年第6期。

100.仓桥正直:《清末商会和中国资产阶级》,丁明炤译,《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资料》,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1984年,第50页。

101.马敏、朱英:《浅谈苏州商会与行会的区别及其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102.参见朱英《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章。

103.邱澎生:《评朱英〈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新史学》(台湾)第4卷第3期(1993年9月)。

104.邱澎生:“商人团体与社会变迁:清代苏州的会馆公所与商会”。另外,邱澎生在《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0年)一书中还阐明:相对于20世纪的“商会”与“同业公会”来说,会馆、公所当然是“传统”的工商业团体,但相对于18世纪以前的种种传统工商业团体,会馆、公所这些工商业团体却又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质,所以“传统”也不再是那么“传统”,同样可以称之为“新兴工商业团体”。(见该书第3—4页)

105.王翔:《近代中国手工业行会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4期。

106.吴慧:《会馆、公所、行会:清代商人组织述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

107.张恒忠:《上海总商会研究》,台北:知书房出版社,1996年,第20页。

108.虞和平:《西方影响与中国资产阶级组织形态的近代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2期;《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0—161页。

109.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73、275页。

110.黄福才、李永乐:《清末商会与行会并存的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3期。

111.王日根:《近代工商性会馆的作用及其与商会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

112.丁长清:《试析商人会馆、公所与商会的联系和区别》,《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

113.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114.刘永成、赫治清:《论我国行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22、120页。

115.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第69—71页。

116.柯昌基:《试论中国之行会》,《南充师院学报》1986年第1期。

117.李华:《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会制度》,《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92—93页。

118.彭泽益:《十九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收入《十九世纪后半期中国的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79、209—216页。此文原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

119.茅家琦主编《太平天国通史》下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24—331页。

120.王翔:《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分会——近代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的嬗变》,《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

121.唐文权:《苏州工商各业公所的兴废》,《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

122.李华:《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会制度》,《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92—99页。

123.刘永成、赫治清:《论我国行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23、125页。

124.彭泽益:《中国工商业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导论”,第3、5页。

125.范金民:《清代江南会馆公所的功能性质》,《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126.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第155页;《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行会的近代化》,《历史研究》1991年第6期。

127.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128.洪焕椿:《论明清苏州地区会馆的性质及其作用》,《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

129.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5—106页。

130.范金民:《清代江南会馆公所的功能性质》,《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131.汪士信:《我国手工业行会的产生、性质及其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集刊》第2辑,第217、231页。

132.李华:《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会制度》,《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02页。

133.李华:《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会制度》,《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第103—107页。

134.有关商会史研究中理论框架的运用,参见冯筱才《中国商会史研究之回顾与反思》,《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135.参见马敏、朱英《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王笛《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

136.参见赵世瑜、邓庆平《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137.参见赵世瑜、邓庆平《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138.冯筱才:《中国商会史研究之回顾与反思》,《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

139.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总序”,第24页。

140.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法文版和德文版序言》,《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33页。

141.戴文葆在该书的序言中就行业祌崇拜与行会的关系进行了说明,但认为行会敬祌是借神祇发挥“精祌上宪兵的作用”,遇有同业纠纷、伙友争议、违章事件、本业习惯等等问题,利用祌充当仲裁角色;由于行会本身带有封建垄断性质,神祇的迷信也是雇主业主施展花招的掩护,在商品交换范围日益扩大的情况下,行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钳制和压迫帮工的工具,行会崇拜的祌祇也成为愚弄帮工的帮凶。(见李乔《中国行业祌崇拜》“序二”,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0年,第6—7页)这些结论显然也不是从整体上对行会敬祌活动进行的分析,只是就其中某一方面给予的说明,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142.参见张忠民《清代上海会馆公所及其在地方事务中的作用》,《史林》1999年第2期。

143.参见王日根《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第4章。

144.高洪兴的《近代上海的同乡组织》一文(见《上海研究论丛》第5辑)即论述了上海会馆、公所与同乡会的关系,很有参考价值,但文中的有些结论还需要更多材料的论证。宋钻友的《一个传统组织在城市近代化中的作用——上海广肇公所初探》(见张仲礼主编《中国近代城市企业·社会·空间》)认为进入民国以后,广肇公所即呈显出加强与同乡移民群体联系的迹象,其职能的重心已转移到为全体同乡服务。

145.任放:《论清代湖南手工业行会的运作机制》,《求索》2001年第5期。

146.罗威廉该著作尚无中译文出版,有关该书具体内容的介绍可参见彭雨新、江溶《十九世纪汉口商业行会的发展及其积极意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简介》,《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另见杨念群《“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中国案例:有关两本汉口研究著作的论评》,《中国书评》(香港)总第5期(1995年)。

147.该书之所以避免采用“行会”一词,据作者解释其原因,一是在学术著作长期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欧洲guild为比附对象的影响之下,传统中国工商业团体的全貌已被严重扭曲,“行会”几已成为“中国guild”的同义语,在尚未出现坚强论证之前,不宜用“行会”这个术语;二是在20世纪中国政府明令工商业团体采用“商会”或“同业公会”等正式称谓之前,传统工商业团体几乎没有一个正式而统一的称谓,为免挂此漏彼,不如使用“工商业团体”来称呼。(见该书第2—3页)。

进入 朱英 的专栏

本文责编:邢宗民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近现代史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05536.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历史研究》 2003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主题阅读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