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毅:“大跃进”与地方社会*

——从长沙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看20世纪50年代地方社会结构的变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39 次 更新时间:2017-02-0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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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毅  

【内容提要】陶真人是近代湖南较有影响力的地方神之一,肉身是其成为神的重要基础。1958年9月20日,陶真人肉身在“破除迷信”的名义下被毁,但实际上,肉身被毁与工业“大跃进”缺乏资源有关。伴随工业“大跃进”进程的发展,修建热水瓶厂和大炼钢铁先后成为肉身被毁的真正原因。透过肉身被毁事件可以发现:肉身被毁标志着榔梨原有的社会结构的解体,以陶真人为权力来源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大跃进”成为新的主要权力来源,社会结构以“厂”等新的社会单元重组。同时,笔者也发现“大跃进”运动在地方的实践会受到地方干部个人因素的影响,其动员程度与社会领导的变化、民众内部不同的价值和利益诉求相关。

【关键词】陶真人 “大跃进” 民间信仰 破除迷信 地方社会


一、 前言

1958年9月20日晚,在距离长沙市城东三十里的榔梨镇上,武装民兵手持苏式卡宾枪封锁了通往该镇陶公庙的所有通道,实行戒严。对此,人们猜测纷纷。不少人都很害怕,因为一看见枪,他们就担心会出什么大事。与此同时,二十多个不速之客迈进了陶公庙的大门,圆空主持急忙迎上前去,但来者并不答话,既不烧香,也不求签,只是在大殿内低声议论着什么。主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叫一名姓汤(俗姓)的和尚盯着他们。过了数小时,这群人并没有进一步行动,像无所事事似的,只是抽着烟,说着话。和尚们见此情景,放松了警惕,于是走进禅房,安寝去了。但天还未亮,忽然有人反扣了禅房的门,只听见外面乒乓、叮当声响作一团,两位和尚想出来阻止但又出不来。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只见两人手持利斧,把据说有着千年之久的两尊陶真人肉身劈成了碎块,接着将其扔进了庙旁边的浏阳河里。香案被踢倒,卦、卜也被烧之殆尽。一群人在庙内四处搜寻,凡是值钱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大殿外两边的铜钟和鼓也难逃此劫,因为太沉,他们就把钟从48级高的台阶上顺势推了下去,惯性使然,钟滚下来后并没有立马停止,一直撞到了山门后的戏台石柱上,至今石柱上还留下了当时被撞的裂缝。这场行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大约两小时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①

陶真人是近代湖南最有影响力的神祇之一。清咸丰以降,陶真人因“亢旱火灾祈祷辄应”,不断得到朝廷加封,并纳入祀典,成为正祀。②民国初年,湖南每逢大的水旱灾害,陶真人便被请进省城长沙祈晴祷雨,威望不减。③陶真人所在的陶公庙,坐落在榔梨镇上。榔梨镇(也称榔梨市)位于浏阳河畔,是长(沙)浏(阳)河道必经之地,为明清以来长沙一较为繁华的商业市镇。陶公庙与榔梨镇的关系极为密切,有“因庙成集,因集成市”的说法,民谚有“榔梨街上不作田,两个生期吃一年”。④可见陶公庙在榔梨地方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性,而肉身的存在是陶真人成为神的重要基础。《康熙长沙府志》记载:“陶真人庙,有肉身,在榔梨市”。⑤在此以后关于陶真人文献的叙述中,大多以肉身不腐作为起点展开。⑥肉身于陶真人和榔梨社会如此重要,为什么要被毁?捣毁肉身的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们知道,1958年是“大跃进”的开启之年,那么,“大跃进”的发动与肉身被毁是否有关?笔者试图借助档案文献、报刊和访谈等材料⑦,探寻1958年长沙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国家强势推动的“大跃进”运动与民间信仰和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目前,中国大陆学界关于“大跃进”的研究方兴未艾,成果主要集中在“大跃进”的发动、原因、内容、影响和评价等方面,多是比较宏观的论述,集中在中央政府、国家领导人和省级地方政府层面。笔者目力所及,讨论“大跃进”与基层社会结构变化的论著尚少,从民间信仰角度切入者更是付之阙如。同时,在民间信仰的研究中,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亦少,英国学者斯蒂夫(Steve A. Smith)对此有过讨论⑧,但该时期民间信仰的解释仍主要是被“破除迷信”所笼罩,至于“迷信”为什么要破除,破除所产生的影响等,仍亟待深入讨论。本文以陶真人故事为个案,尝试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了解20世纪50年代国家政治与地方社会权力结构提供一点新的认识,同时深化既有的1949年以后关于“破除迷信”的论述。


二、 谁是“始作俑者”,肉身何时被毁?

关于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在地方档案和报纸当中均无记载,仅在文史资料和私人笔记中略有提及。但在当地人的历史记忆中,这件事却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淡忘。笔者利用地方文献和口述资料,试图找出“始作俑者”和肉身被毁的具体时间。⑨

捣毁陶真人肉身的主要人员是民兵,而领导者是当时的榔梨镇镇长黄某。⑩较早记载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的是柳克文的《长沙胜境陶公庙》一文,该文明确指出是民兵捣毁肉身。“一队民兵进入庙中,将和尚支入方丈室。由民兵队长刘✕✕(木工)持斧带人进到陶公神座,几斧头就把二陶遗蜕劈碎,抛入河中。”11柳克文,榔梨本地人,1928年出生,1957年起任榔梨缝纫社等处会计,住榔梨上正街。12从柳的经历判断,他应该是1958年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的亲历者。另据1958年在榔梨完小读书的曹明辉证实,捣毁肉身的是一个木匠。“是木匠砍的,毁得一塌糊涂。”13刘再清也说,“肉身是伢子搞的,民兵毁的”。141942年出生于榔梨的刘建林,他的叔父正是参加1958年毁肉身行动的民兵之一,他讲道,“我的叔父是武装民兵排长,他拿一个卡宾枪,站在陶公庙前,大码头十字路口,他也不知道干啥子,有人通知他,让他站岗。镇长通知他的,姓黄,叫黄✕,他是镇长。他们的木器厂有好几个去搞的,刘✕✕呀”,“刘✕✕是我叔父的师兄弟呀,木工”,“他是毁陶公庙的急先锋”。15刘所言与前引文相吻合,可以断定民兵是砍毁肉身的主要执行者。另外,刘提到的镇长黄某也确有其人,在长沙县史志档案局档案中发现,黄在当时任榔梨镇镇长。16刘所言非虚。那么,是镇长黄某领导民兵捣毁肉身的吗?杜强国在《榔梨情趣》中谈到肉身被毁的经过时,证实确有其事。“榔梨镇镇长王✕神秘地来到庙里,召集镇上的20多名受管制的人员开会。……到天亮边,王✕向那20多人下令:立即动手,砸掉肉神及庙内各物,将肉神丢往浏阳河里。”17杜提到的“镇长王✕”应是黄某之误,“20多名受管制的人员”中应该就有民兵。

在厘清是谁毁掉肉身之后,接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肉身何时被毁。因时间久远,人们对此事的记忆变得比较模糊,有的人甚至已经记不清是发生在哪一年,不过大多数对此有印象的人都认为是1958年。与人们的记忆一致,在有关此事的文献记载中也提到是1958年。所以,可以比较肯定陶真人肉身被毁是在1958年。接下来的问题是具体日期。在笔者所访谈的对象中,当被问及肉身是什么时候被毁的,知道的多会脱口而出是在陶真人生期之前,“不准过生”。两位陶真人的生期分别是农历正月十三和八月十七,但具体是哪个生期之前,不同的人回答并不相同。易玉斌认为“总是八月十五十六,八月十七之前”18,刘再清则认为是“58年,正月十三之前”19。曹明辉提到,“毁陶公菩萨肉身是58年毁的。毁的时候是‘大跃进’,搞革命的时候。他毁的时候,我们还在读书,在榔梨完小”。20据此判断,肉身被毁的时间是在上课期间,如果是正月十三之前,可能性比较小,因为正是学校放寒假期间。又据汤特华回忆,“58年国庆节期间,才被毁坏了的”,后又说“(青年农场)58年7月办起,是古历七月,毁神像是古历八月十二三四毁了的。为什么我们晓得是这个时候呢?我们在那边做事,刮的风,东北风的味道,我们在那边闻到供香,香气,香气扑鼻,就有感觉。回来第一天第二天,就听到讲毁陶公菩萨”。21陶真人肉身被毁之时,汤有亲身感受,所言比较可信。他先说是国庆节期间被毁,而查1958年农历八月十七是阳历9月29日,如果是国庆节期间则是生期以后,“不准过生”就讲不通。汤后来说是“八月十二三四”,则是在生期以前,较有可能。可以判断,肉身被毁的时间应该是在1958年农历八月十七即9月29日之前。柳克文则明言是“9月20日(阴历八月初八)”22,与前面的结论相符。《临湘山揽胜》和《续修临湘山志》也均记载是这一天。23笔者认同柳克文的记载,肉身被毁的时间是1958年9月20日,在其中一位陶真人生辰前9天。24

综上所述,陶真人肉身是在1958年9月20日这天,由镇长黄某带领民兵所毁。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毁掉肉身?


三、“名”与“实”:肉身何以被毁与陶公庙的存废

相对于肉身是被谁毁、何时被毁(历史事实),肉身何以被毁则是一个历史解释的问题。由于立场和观点的不同,不同的人对这一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有的讲述者也会无意之中用现在的说法进行解释,这都需要我们保持高度警惕。如何拨开这层层迷雾?笔者试图尽可能地将搜集到的文献和访谈资料中的历史碎片拼接起来,展现一幅解释肉身何以被毁的历史图景。综合考量之后,人们对于肉身被毁的解释有如下四种,并解释了陶公庙为何得以保存。

(一)破除迷信

民间信仰被建构为迷信是20世纪初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事情,破除迷信被现代知识分子视为建立现代国家的必要政策,因此不论是在民国时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都被执政者所接受或推行。25在被问及肉身为什么会被毁时,破除迷信是我们首先听到的回答。“58年毁肉身,是破除迷信呀。”26“破除迷信政策呀,一窝蜂,喊破除迷信咯。”27“破除迷信”是讲述者现在对肉身被毁的解释,还是当时的认识,存疑。我们知道,破除迷信是官方的一贯政策,但什么是迷信,破的是什么,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可能不尽相同,也就是说“破除迷信”只是官方对外的一种解释。讲述者用破除迷信来解释肉身何以被毁,显然是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官方的说法。

当我们再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破除迷信时,一些讲述者会说是“不准过生”,“不准人过生了”28,“晚上打的,准备过生之前。不准过生”29,“天都没有亮。不准过生”30。“不准过生”是什么意思?在民众的信仰世界中,神与人一样,都有生辰,每当神的生期来临之际,便会举行祭祀、庆祝活动,榔梨人称之为“过生”。陶真人生期前后,榔梨镇上便会举行盛大的庙会,远近香客都会来祭拜陶真人,并参加庙会中的娱乐、贸易等活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庙会虽然不被政府所提倡,但也没有被强行禁止,仍然在地方社会如期举行。刘建林就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庙会中扮演了“小放牛”故事中的角色,他甚至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庙会的热闹情景。他认为1954年水灾过后,榔梨经济萧条,庙会才无以为继。31另据在1950年和1951年担任过榔梨完小校长的肖建中回忆,1950年庙会虽然“不准搞”,但实际上“也搞了”。后来“没有搞庙会”,但是“敬菩萨的还是有”。32也就是说,在1958年之前,政府不同意举办庙会,但不论庙会是否举办,均会有人前来给陶真人“过生”。所谓的“不准过生”,即不准人们在陶真人生期前后来祭拜陶真人。在他们看来,“不准过生”是肉身被毁的原因。无疑,与“破除迷信”相比,“不准过生”更为具体,是当地人自己做出的解释,因为肉身确实是在生期之前被毁。但如果说因为“不准过生”,所以把陶真人肉身作为迷信破除,那为什么这一举措不更早进行,而是选在1958年呢?

(二)修建热水瓶厂

在肉身被毁之后,柳克文提到“庙内所有匾额、楹联运到后山新办的热水瓶厂做家具和工作台”33,肉身被毁与新办的热水瓶厂有没有关系?热水瓶厂是什么时候创办,有哪些人?为什么热水瓶厂要用陶公庙的匾额、楹联做家具和工作台?

榔梨热水瓶厂的建立与1958年全国大办地方工业分不开。1958年,农业“大跃进”与工业“大跃进”先后在湖南展开。1957年底,中共湖南省委通过了“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决议。1958年1月到4月,湖南粮食产量指标从280亿斤不断提高到400亿斤。34从2月初开始,工业“大跃进”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央和毛主席提出要求地方工业总产值在5年或者稍多一点的时间内赶上或者超过农业总产值。”35在全国各地纷纷表态发展地方工业之时36,湖南也不甘落后。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明确指出,湖南要用5年时间实现工业产值增长7倍的目标。371958年的基本目标是工业总产值翻一番,湖南因此提出了“今年县县乡乡大办工业,把地方工业办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要求。38长沙县很快出台了地方工业“大跃进”的计划,决定当年主要是发展投资少、收效快、能够迅速增加积累的工业。394月份,该县“4个乡和900余个农业社,均办起了联合工厂和农副产品加工厂”。40在大办地方工业的浪潮下,到1958年10月,榔梨就办起了杜衡五金厂、日用品厂、木器合作工厂、榨油厂和热水瓶厂。41

榔梨热水瓶厂的建立与国家要求增加热水瓶的产量亦有关系。在1958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工业厅局长会议上,要求1958年轻工业产值比去年增长44.3%,明确指出热水瓶的产量到1962年,要比1957年超过1倍以上。42因此,新建热水瓶厂成为湖南兴办地方工业的任务之一。而1958年以前,湖南只有建湘窑业工厂生产热水瓶,在这一形势下,平江、浏阳、长沙和常德等地都新建了热水瓶厂或保温瓶车间。43

长沙县选择在榔梨建热水瓶厂与榔梨长期生产热水瓶壳有关。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生产的热水瓶以竹壳热水瓶为主,榔梨热水瓶厂成立以前,榔梨竹器生产合作社就主要生产热水瓶竹壳。一定程度上说,榔梨竹器生产合作社就是榔梨热水瓶厂的前身。1958年,榔梨镇和榔梨竹器生产合作社共同决定合办热水瓶厂,成立了以镇长黄某为主任的“热水瓶厂筹建委员会”,并选定陶公庙后山和榔梨完小的操场为厂址。44从前文可知,带领民兵毁坏肉身的正是黄某,黄此时又担任热水瓶厂筹建委员会主任一职,无疑增强了热水瓶厂是肉身被毁原因的可能性。那么,新建热水瓶厂有没有动机捣毁肉身?

“大跃进”时期的大办地方工业,资金缺乏是各地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榔梨热水瓶厂也不例外。据《长沙县志》记载,“1958年,县人民政府投资20.9万元,几个月时间新建暮云市炼铁厂、黑石铺水泥厂、飞跃煤矿、福临铜矿、麻林耐火材料厂、沿江山造纸厂、榔梨搪瓷热水瓶厂、高桥细菌肥料厂等9家国营厂矿”45,榔梨热水瓶厂具体分到多少钱不得而知,但显然不足,否则就不会有柳克文提到的那一幕。易玉斌也回忆道,“组织起来的人,都是那年办厂子,需要单位上的钱来办厂子。把肉身毁了,庙里头有铜呀、金,主要有钱咯,钱多,钱办厂。起先办的是搪瓷厂,又喊热水瓶厂”。46易的解释不无事后追忆的嫌疑,但考虑到要解决当时大办地方工业面临的问题也确有可能。我们接着要问,如果新建热水瓶厂需要资金,为什么要拿陶公庙开刀呢?

在当时兴办工业的具体指导意见中,利用庙宇建厂就是办法之一。在1958年3月3日湖南省委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上,工业交通部长于明涛在谈到如何发展地方工业时,明确指出,“厂房应尽量利用庙宇和机关多余房屋”。47《新湖南报》在社论中进一步阐释,“今后新的厂矿必须切实贯彻少花钱、多办事、因陋就简的原则,坚决减少非生产性投资,或者干脆不用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厂房、仓库可以用庙宇、祠堂、旧民房”。48毫无疑问,在当时庙宇是兴办地方工业可以利用的主要资源。另外,这也有历史性依据。国家没收寺庙产业归公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项政策。1950年10月份,长沙市人民政府将祠堂、庙宇和会馆等项产业,划入了地方公益产业的范畴,对庙宇产业无用之于消防和学校者归公,“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务期各项收益点滴归公”。49陶公庙的田产和房产也在此前后整理归公。寺庙是公有产业,现在建设非私人性质的热水瓶厂,动用陶公庙的资源似也在情理之中。

建厂需要资金,而陶公庙正好可以作为资金来源进行利用,接下来的问题是,“热水瓶厂筹建委员会”有没有能力动这座在榔梨地方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陶公庙?柳克文提及,“因节省经费,经镇委同意,于9月20日夜间将陶公庙内的钟、磬、香炉、石碑、木匾取走,大小菩萨破坏无遗,用作建厂所需材料”。50“经镇委同意”,镇委即中共榔梨镇委员会,也即是说,动陶公庙是在榔梨镇委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为什么是榔梨镇委,其为何要同意?这与当时工业“大跃进”的政策相关。在1958年工业“大跃进”的宣传和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工业“大跃进”的实现主要靠党。在周小舟关于工业规划的意见中就有,“全党办工业”、“加强党的领导”51,湖南省委工业交通会议对办地方工业工作方针的首条指示便是“书记动手、全党动员”52。若榔梨镇委支持热水瓶厂的行动,为何民兵是毁陶真人肉身事件的具体执行者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榔梨镇民兵直接隶属于榔梨镇党委。53

毋庸置疑,修建热水瓶厂与陶真人肉身被毁有莫大嫌疑,“破除迷信”选择在1958年,正是与热水瓶厂在1958年建立有关。没有资料显示热水瓶厂筹建的具体时间,但从大办地方工业的时间进程来看,其筹建应该早在肉身被毁的9月20日之前,为什么不更早行动而是选在9月20日(陶真人生期前9天)?从肉身被毁的经过来看,破坏肉身者想尽可能减弱地方信众的抱怨和反抗,选择在生期临近之时捣毁肉身显然不符其意,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非得在此时动手?

(三)大炼钢铁

当工业“大跃进”进行到1958年8月份时,大炼钢铁成为中心工作。与粮食产量指标一样,钢的产量指标在1958年也不断攀升。1958年5月底,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把钢的产量提高到800万吨—850万吨。这比1957年钢产量535万吨增长了50%—59%。到8月份,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讨论决定1958年生产1070万吨钢,比1957年翻一番。湖南因此分配到了72万吨生铁、15万吨钢、3万吨轧钢的任务,而当时湖南炼铁量只有10万吨(截至8月底统计,比1957年全年多出了1万多吨)。若此,湖南要在剩下的4个月当中完成60多万吨生铁的任务。54在9月2日“动员全省人民向钢铁进军”的广播大会上,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周惠要求,“赶前不赶后,不能把60万吨炼铁任务都放在11、12月来完成,因为还要用它炼钢、造机器,搞基本建设。所以,我们要尽一切可能把大部分任务提前到9月和10月份完成”。551958年9月份,正是湖南大炼钢铁的关键阶段,陶真人肉身于9月20日被毁,与大炼钢铁有无关系?

肉身被毁之后,陶公庙内的钟鼎香炉成了炼钢原料。杨名山提到,“这个‘仙踪’保存了一千四百余年,毁于1958年‘大跃进’中,巨大的香炉铜鼎,作为‘大炼钢铁’的炉中物,千年不毁的两具遗蜕,被砍成几块抛入河下”。56杨虽然没有直言肉身被毁是因为大炼钢铁,但显然,二者在他看来是有着直接联系的。陈伯勋也持较类似的看法,“把(陶公庙内的)铁来炼钢”。57为什么大炼钢铁要用陶公庙内的香炉铜鼎做原料呢?

与同时期全国各地一样,榔梨大炼钢铁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铁矿石等原材料的不足。政策要求,“没铁的地方可以收废钢、废铁、废铜”。58陶公庙依靠长时间的积累,庙内有不少铜铁所铸成的钟鼎香炉,如果能用到这批资源,显然对榔梨炼铁极有助益。从9月份开始,炼铁任务成为湖南省各级党委的第一工作,榔梨镇委亦是如此。“各级党委,特别是任务重的地方的党委,要把钢铁任务特别是炼铁的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59如果说榔梨镇委在是否因修建热水瓶厂而毁陶公庙的问题上举棋不定,那么大炼钢铁的迫切任务,最终迫使其下定决心。事实也证明,“钟鼎香炉拿到学校操场去炼钢,木菩萨就成了炼钢的燃料”。60由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毁肉身的行动发生在9月了。9月20日,距国庆节只有10天的时间,《新湖南报》打出的口号就有“日产万吨铁,迎接国庆节”,“省委号召全省党政军民必须紧急动员起来,大战一场,坚决实现9月底生铁日产量达到万吨,向国庆节献礼”。61可想而知,9月底的生铁任务更加急重。所以,笔者判断,选择在20日这天,不仅仅与“不准过生”有关,更是出于现实的考量,为钢铁增产迎接国庆节不无关系。

(四)修建学校

从清末开始,中国各个地方庙宇改作学校的事例非常普遍,“庙产兴学”运动在陶公庙的历史上也曾出现。621915年,在庙产兴学的冲击下,陶公庙把左侧侧殿借给县立第二高级小学作校舍。63当被问及肉身为什么被毁时,修建学校也是我们听到的一个原因。“原来有个学校,榔梨镇的完小”,“58年把菩萨毁了,小学就扩大了,就在庙里面做学校”。64“毁了之后,58年就做了学校,办了榔梨全小。”65“肉身毁了之后,庙没有做什么,做小学、幼儿园咯”,“58年,没有住了,住人咯。大厅两边做成了学校,榔梨完小”,“陈✕✕,榔梨完小的校长,她参与毁庙了的。破四旧,她积极嘛。榔梨完小是毁了陶公庙以后建的”。66榔梨完小(全小)是什么时候建立?肉身被毁之后陶公庙是立即就改做了学校,还是中间有其他的利用?如果说修建热水瓶厂是触发肉身被毁的原因,为什么陶公庙没有建厂而是做了学校?

榔梨完小,即榔梨第一完小,位于临湘山上,即陶公庙东侧。榔梨完小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原县立第二高小校舍基础上兴办的。1950年和1951年,肖建中曾任榔梨完小的校长。67所以,汤特华所言1958年“办了榔梨全小”,可能是榔梨完小利用陶公庙做学校之意,而方应乾所说的“榔梨完小是毁了陶公庙以后建的”,显然有误。但是,方提到的陈某某,实有其人,据长沙县史志档案局档案记载,陈 1956年到榔梨完小工作。68而方后面所说的“破四旧”是“文革”之事,所以,很可能方把与陶公庙有关的事情记混淆了。尽管如此,从他们的表述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事实,即在陶真人肉身被毁之后,榔梨完小将陶公庙做了校舍。易玉斌也曾言,“庙并没有被砸,做了学校”。69为什么陶公庙没有改建成热水瓶厂,反而是做了学校?

(五)毁庙与保庙

陶真人肉身被毁以后,热水瓶厂打算把空置的陶公庙重新改造成热水瓶厂的厂房,但未成功。谭世明告诉笔者,“陶公庙没有毁,是因为榔梨区的一个区长,他保护了这个庙,他晓得了,他是一个老地下党员,叫陈✕✕”,“他当时配了手枪的,他晓得后边的搪瓷厂拆围墙,已经挨到庙了,陈✕✕晓得了,就把手枪抠出来了,‘还有哪一个敢搞,我就打倒他’。他为什么有这个权力呢?这是人民公社的财产,你经过哪个许可呀?就是这样没有拆庙,庙就保留下来,不然庙就被拆了”。70谭提到的陈某某不是榔梨区区长,而是时任榔梨人民公社的书记。71在1958年到1959年间榔梨行政区划有所变化。1958年8月26日,高塘人民公社成立,辖原黎圫、榔梨、长冲、高塘四个乡,1959年高塘人民公社更名为榔梨人民公社。虽然榔梨镇在名义上一直是单独建制,但实际是隶属于榔梨公社的。72直到1962年,才设立榔梨区,榔梨公社和榔梨镇均属其管辖。73所以,谭提到的内容虽然不尽准确,但所说还是极有可能,1958年9月以后,陶公庙确实属于公社财产。但为什么原来受到榔梨镇委积极支持的热水瓶厂,现在却遭到了反对?

或许,我们可以通过热水瓶厂性质的变化得到答案。在毁陶真人肉身之后不久,10月,正式成立了“长沙县热水瓶厂,属合作工厂(大集体性质)”,到1959年2月,转为“地方国营长沙县热水瓶厂,县委派朱长庾任支部书记,胡庆云为厂长”。74在1958年10月到1959年2月期间,热水瓶厂作为合作工厂(大集体性质)时归谁领导,并不清楚。但从榔梨木器厂判断,极有可能是属于长沙县管理的。“1958年10月,(圆木社)与建筑木器社合并为大集体的联社木器厂。1959年春,联社木器厂下放榔梨公社。改名东风联合工厂。”751959年,大集体性质的联社木器厂下放到榔梨公社,表明之前其可能是隶属于行政级别高于榔梨公社的长沙县的。当热水瓶厂转为“地方国营”之后,无疑是隶属于长沙县。从长沙县国营企业的管理来看,作为地方国营企业的热水瓶厂与榔梨镇基本上没有多大关系。76而县委派来的朱、胡二人都不是从榔梨本地的干部当中产生的,这无疑更加深了热水瓶厂与榔梨地方的隔膜。

热水瓶厂性质所发生的变化,造成了其与筹建之时在榔梨处境的极大不同。我们可以从1959年榔梨镇与榔梨公社党委的一次座谈中看见些许端倪。榔梨镇委在谈到榔梨镇手工业的变化时提到,“去年‘大跃进’以来”,“由于全民办工业,全镇14个手工业合作社(组)全部转变为县办或社办工业。原来的铁业、篾业、染织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分别过渡为县办地方国营工厂;其余11个合作社(组)分别合并为4个社办工厂”,“转变以后,历来生产的许多种产品都停止经营,一时影响了市场,特别是农业生产的需要”,并以热水瓶厂为例,“篾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以后,专门为搪瓷厂加工热水瓶壳,成为该厂的附属车间,而原来生产竹制农具和生活用具等产品都不再制造了”。于榔梨镇而言,热水瓶厂的成立造成了手工业的人才流失、产品种类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在生产安排的问题上,再次提到热水瓶厂过渡为县办工厂的影响。“原来的篾业生产合作社担负起供应榔梨、梨圫两乡和高塘乡一部分地区的篾制农具和生活用具的生产任务,自过渡为县办工厂以后,单纯生产热水瓶壳,原来供应的其他产品都不再制造,使这些地方需要的篾制农具和生活用具不得不依赖外地供应。”77以上谈到的问题当然是存在的,但更为重要的核心问题是热水瓶厂领导权的问题。篾业生产合作社在转变为热水瓶厂之前,直接归榔梨镇领导。热水瓶厂筹建之时,筹建主任是榔梨镇镇长黄某,也可以说是由榔梨镇主导。但当热水瓶厂转变为地方国营以后,直接隶属于长沙县,榔梨镇即失去了领导权。黄某在会上一语道破问题的核心,“目前镇委管不了县办工厂”。78回到前面的问题,当作为县属国营工厂的热水瓶厂,不能为榔梨镇带来实际效益时,即便在大办地方工业的“大跃进”时期,也不能侵占作为榔梨镇和榔梨公社公产的陶公庙。由此,我们或许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榔梨公社书记陈某某会阻止热水瓶厂侵占陶公庙。此后,陶公庙“大殿先后改作公社文化学院、卫生院及完小校舍”。79至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陶公庙会成为榔梨完小的校舍,而不是热水瓶厂的厂房,因为榔梨完小是直接隶属于榔梨公社的,而热水瓶厂是隶属于长沙县县委的。80

现在,我们或许可以解释陶真人肉身何以被毁了。在中国近现代史中,无论是革命史叙事,还是现代化叙事,开启民智、提倡科学都具有无懈可击的正当性,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要破除封建迷信。如果把陶真人作为“迷信”破除,自然有不言自明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但实际情况并非仅止于此。在工业“大跃进”的背景下,陶真人肉身在1958年9月20日被毁,与修建热水瓶厂与大炼钢铁关系匪浅。热水瓶厂的筹建需要资金,大炼钢铁需要原料,陶公庙成为他们可资利用的资源。在榔梨镇委的支持下,镇长黄某率领民兵捣毁了陶公庙,获得了他们需要的东西。而陶真人肉身之所以被毁,主要是为了给此次行动提供一个正当的理由,意在表明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陶公庙的资源,而是破除迷信,砍毁肉身是破除迷信的体现。

同时,我们会发现,当“大跃进”与地方经济利益发生不一致之时,也会受到阻碍。高华在研究江苏“大跃进”时,注意到了国家权力伴随“大跃进”而扩张的情况,并描绘了一幅社会如何接受“大跃进”并被其支配的图景。81在本文的案例中,尽管在工业“大跃进”推动下建立起的长沙县热水瓶厂与大炼钢铁联手破坏了陶公庙,但当热水瓶厂性质发生变化,变成由长沙县直属而不再由榔梨地方政府领导,不能为榔梨当地带来经济效益时,热水瓶厂的扩建随即遭到了榔梨公社的反对。陶公庙得以保存,也显示出即便在“大跃进”时期,基层政府仍有一定的自主性。


四、 从肉身被毁看地方权力结构的重塑

在民国及其以前,陶公庙在榔梨地方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陶真人是当地社会主要的权力来源。陶真人处于榔梨神祇体系的高层,陶公庙是榔梨社会的中心。在浏阳河畔的榔梨段,有许多以颜色命名的龙王(庙),有老青龙王、老黄龙王、老红龙王和战白龙王等,每近端午,龙王庙的龙船都要下水赛龙舟,下水后敬陶真人则是少不了的仪式。每年元宵节,各社区亦会派出各自“玩龙”的队伍,到陶公庙敬香。82显然,在当地神祇体系中,陶真人是高于各个龙王的“大神”。而龙王庙是各个村落社区的中心,通过划龙舟和“玩龙”的仪式,隐喻了陶公庙在榔梨地区的中心地位。同时,陶公庙的管理由榔梨地方精英负责,介入陶公庙的管理和维持彰显其地位,也是他们获得权力的重要途径。每届庙会,榔梨八大行会选出头人负责庙会秩序和演出活动。83管理陶公庙的精英,亦是榔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重要人物。以陶公庙的主要管理人黄仲元为例。黄的主要身份是榔梨最大牙行信昌行的老板,在民国初年曾担任榔梨商会会长,更是当地望族经铿黄氏族人。从1947年出版的《临湘山志》中,我们可以发现倡修者多是榔梨的“大人物”,其中就有榔梨乡乡长、榔梨竹木业同业公会代表周荫赓,榔梨商会会长、同丰厚布铺老板杨月生。他们积极倡修山志,既可以表明他们的社会地位,而更重要的是获得当地民众的认可。无论是管理和维护陶公庙,还是倡修山志,都是在向陶真人示好,这无疑会赢得信奉陶真人民众的支持。肉身是陶真人成为神的基础,肉身一旦被毁,承载陶真人作为神的属性也随之破灭。所以说,陶真人肉身被毁标志着以陶真人为权力来源的社会结构的解体。

需要指出的是,在榔梨原来的社会结构中,陶真人作为权力来源,主要表现在当地民众精神世界和经济体系中。除陶真人之外,还有地方政府、国民党党部、圈子会(即哥老会)、慈善堂和教会等多种力量,他们一起构成了榔梨社会结构的权力体系。通过查阅地方文献和档案可以发现,这些力量背后的人群均与陶真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伴随国共战争和1949年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这些力量先后均被打破。若在“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陶真人无疑是作为社会权力来源的代表。与哥老会、教会等社会力量不同,其一直延续到1958年,这与其力量强弱有关。无疑,陶真人肉身被毁也是当地社会力量明显削弱的一个标志。

肉身被毁,客观上造成榔梨地方社会的权力来源重新分配。从根源上来说,捣毁肉身是当时工业“大跃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造成的。由于违背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修建热水瓶厂和大炼钢铁在缺乏足够资源的情况下仓促上马,不得不挤压陶公庙的资源。而这一切要顺理成章,“破除迷信”成为不二选择。与此同时,“破除迷信”也成为打碎陶公庙权力的工具。陶公庙的权力来源即是肉身不灭,只要肉身存在,陶真人信仰就有存在的物质性基础,要打倒陶公庙剥夺其权力和财富,就必须毁掉肉身。顺理成章的,工业“大跃进”成为新的权力来源。因为谁完成了工业“大跃进”的各项指标,谁就能在权力结构中占据主动,并获得提升。这也是“大跃进”能在地方造成如此大的影响的重要原因。84

在肉身被毁的整个事件中,地方干部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镇长黄某和榔梨公社书记陈某某可以作为案例讨论。在热水瓶厂筹建时期,黄某兼任热水瓶厂筹建委员会主任,也是他领导了捣毁肉身的行动,这些事实反映出他对建厂的热情,至少他是支持兴建热水瓶厂的。但当热水瓶厂建成之后,该厂的领导权并不归属于榔梨镇时,黄的态度就发生了很大变化,向公社抱怨热水瓶厂不听镇委的话。在榔梨热水瓶厂一事上,是什么原因造成黄前后判若两人?其中缘由,无法获知,但黄的个人权力变更可能是原因之一:热水瓶厂筹建时他是主任,大权在握,而热水瓶厂成立后,厂长与书记均是县委空降来的,他对热水瓶厂无法施加任何影响。与黄某在毁陶真人肉身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反,榔梨公社书记陈某某成了保护陶公庙的“英雄”。陈虽然是以陶公庙是榔梨公社的财产为由阻止了热水瓶厂侵占陶公庙的行动,但是如果没有他个人的决绝,可能又是另一种结局。谭世明在提到陶公庙得以保存时,意在表明陈某某个人的作用。至于他有没有真的拔枪保卫陶公庙,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陈在保卫陶公庙的行动中,有过比较积极的行为,不然就不会有他拔枪的故事了。从后来陈的历史来看,他保护陶公庙,可能与他对陶真人信仰是有关系的。据谭世明讲,20世纪80年代陶公庙重新修复后,每年的庙会,陈几乎都要到场。85由此推断,陈阻止热水瓶厂保全陶公庙,可能也有他个人的因素。陈的个人行为,也可视为地方社会保护陶公庙的反映。黄、陈两位地方干部对待陶公庙截然相反的态度,虽然有时间上的差异(热水瓶厂性质发生变化),但他们个人的因素不可忽视。一定程度上说,陶真人肉身被毁和陶公庙的保全,工业“大跃进”对地方资源汲取到什么程度,均与地方干部个人的作用有关。86

在地方工业化的背景下,各种“厂”如雨后春笋般在榔梨出现,它们也成为榔梨新的社会单元。榔梨原有的社会组织是以街道和行会等为划分单元,通过陶公庙会来展现各自的实力。但1949年以后,行会逐渐解散,并被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组织所取代。原来以街区为边界的组织,其主要是通过在庙会中出演故事而形成一体,因为庙会的荒废,街区组织也自然而然地解体了。到了1958年,除热水瓶厂以外,还成立了电机织布厂、豆作酒精厂、木器合作工厂、日用品厂、度衡五金厂等,87榔梨民众大多都分布其中,形成了以“厂”为基础的新的社会结构。通过探究热水瓶厂的前世今生,我们亦可以发现榔梨地方权势的转移。1954年2月8日,易启杨、易燮林和盛汉秋等9户,“自发组织‘唯一竹器生产组’,由易启杨任组长,工人刘鼎祺任副组长”。88易启杨即榔梨旧商铺易启盛号经理。在1951年11月榔梨篾业资产登记中(共19户),易启杨是其中之一,当时的资产共265万元。891955年4月10日,生产组改为合作社,成立“长沙县榔梨竹器生产合作社”,成员也进一步增加,发展到79人,刘鼎祺任主任。90竹器生产组和竹器生产合作社的成立均与当时的国家政策相关,但前者是“自发组织”,与后者相比,参与者的主动性要大些。从此点考虑,易启杨担任组长可能是大家公选的结果。但一年以后,当生产组扩大成生产合作社时,刘鼎祺担任主任。我们现在无从知晓其中的变化缘由,也不知易后来的经历,但一个事实是易乃旧商人,刘可能是个体手工业者或雇工。在以阶级出身论的时代,榔梨竹器业由商人主导变成了以工人主导。与竹器业一样,其他继续保留的行业也发生了相同的变化。现在没有可靠的证据显示热水瓶厂职工在肉身被毁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但联系当时的国家政策,生产合作社社员与国营单位职工相比,后者的待遇与福利要好很多,所以在肉身被毁之后他们是获益的。

榔梨社会民众的不同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也深深地影响着陶真人事件的进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陶真人并未因此而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是继续在榔梨社会中扮演着原来的角色。在肉身被毁之后的第二天,民众见此情景,不禁潸然泪下,有的将肉身的遗骸捡起来掩埋,有的则将其收藏起来,甚至悄悄供奉在家中。91也许正是出于减轻影响的考虑,执行者进行了周密的布置和安排,并以“破除迷信”为理由采取行动。显然,当时陶真人仍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肉身被毁造成的影响可能并没有因为“破除迷信”而减小,裴海望在解释陶公庙为何没立即做厂房时感叹道,“因为影响大了,影响太大了”92。与信仰陶真人的民众不同,榔梨的民兵恰好扮演了相反的角色。民兵至少有两重身份:一是榔梨本地人;一是国家编制下的“兵”。作为本地人,他们当然知道陶真人肉身的重要性,是什么原因驱使他们去做这件事?有些执行任务的民兵并不知道任务的目的,但毫无疑问,9月20日晚进入陶公庙的民兵是知道的。民兵队长刘某某为什么会是“毁陶公庙的急先锋”,是因为担任民兵队长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是因为认为陶真人是迷信,还是有其他个人利益的考虑,无法获知。93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最终是他们亲手捣毁了陶真人肉身。这也说明,“大跃进”能在基层社会发动,与社会民众的选择分不开。陶真人肉身被毁,社会内部的分裂也是重要原因。


五、 简短的结语

陶真人肉身被毁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较好了解20世纪50年代地方社会结构变化的窗口。在此之前,陶公庙是榔梨地方社会结构的中心,陶真人是当地社会权力的主要来源。1949年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逐渐改变了榔梨传统社会的结构。在镇反运动、取缔反动会道门之后,榔梨原来的地方权力体系被打破,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榔梨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因素使得陶公庙失去了政治和经济支撑。陶公庙本身在这些运动中也无法置身事外,田产和房产收归公有,行香求神受到政治批判。所以可以说,1958年的“大跃进”只是彻底打破榔梨原有社会结构的最后一根稻草。举全国之力发动的“大跃进”,由于不符合当时中国的工农业发展现状,造成国家向社会大量挤压生产资源的事实发生。陶真人肉身被毁看似是“破除迷信”政策的实践,实际与榔梨发展地方工业缺乏资源密切相关。肉身被毁之后,客观上造成了榔梨地方社会结构的根本性变化。以陶真人为权力来源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大跃进”成为新的主要权力来源,权力格局由宗族、士绅和商人主导变成工人、民兵和地方干部主导,社会单元从街区和行会等变成合作社和厂等。

同时,榔梨社会民众不同的情感态度和价值取向,也参与形塑了榔梨新的权力结构。回顾这一事件,在新编的《湖南省志》、《长沙市志》和《长沙县志》中,榔梨热水瓶厂被放在了建立地方工业体系基础的位置。与方志中的叙述不同,在社会民众的历史记忆中,陶真人并没有因为肉身被毁而消失,而是还在不断显灵。从国家书写的历史与民众的历史记忆来看,两者演绎的是不一样的叙事。无疑,二者不同的叙事版本,也参与建构了这一历史本身。

*本文初稿曾得到华东师大刘昶教授和中南大学李斌博士的指点,并在2016年3月华东师大当代史中心举办的“社会变迁中的民众精神生活”学术研讨会上宣读,得到华东师大张济顺、冯筱才、韩钢等教授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对导师姜进教授及各位老师致以深深的谢意!

【注释】

①本段文字系根据当地民众口述和相关文献整理而成。不少论著将陶真人归入道教,但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道教接管陶公庙以前,是由削发的僧人看管的。历史上,陶公庙的住庙僧人人数不一,当时确只有两人。至于当时两位和尚为何没有破门而出,不得而知。

②参见刘采邦等(修):《同治长沙县志》卷十四,“秩祀二”,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版,第270页。

③参见1915年—1927年的湖南《大公报》等。

④万里(主编):《湖湘文化辞典》第8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

⑤苏佳嗣等(修):《康熙长沙府志》卷十四,“胜迹”,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年版,第186页。

⑥随着时间的推移,陶真人的记载越来越丰富,大多以肉身不腐为基础。参见吕肃高等(修):《乾隆长沙府志》卷三十五,“方外志”、“寺观附”,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969页;《嘉庆长沙县志》卷二十一,“寺观”,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2289页;刘采邦等(修):《同治长沙县志》卷十四,“秩祀二”,第270页。

⑦陶真人肉身被毁作为一个地方性事件,相关资料甚少。直接涉及的资料主要出现在《长沙县文史资料》《临湘山揽胜》《陶公庙的历史和传说》《榔梨情趣》等地方小册子之中。这类资料多是后人根据见闻和调查所编写,均非一手材料。虽然记载该事件的文本资料较少,但当地仍健在的老者,对此事仍有记忆。笔者通过实地调查,访谈相关知情人士,从而获得不少口述资料。笔者在查阅长沙市和长沙县档案馆的档案中,虽均未发现有直接记载肉身被毁一事的档案,但与之有关的人物和事件仍有斩获,为故事的完整性提供了一手材料。与档案一样,当地报纸《新湖南报》亦无直接涉及陶真人的报道,但却为我们提供了当时湖南和长沙的政治、社会背景。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田野调查中获得了柳克文先生编写的《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手稿,该手稿虽然主要编写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但内容涉及不少1949年后榔梨生产和生活情况,且从记载内容判断,多是利用了当时榔梨的档案材料。

⑧参见董玥(编):《走出区域研究西方中国近代史论集粹》,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66—392页。

⑨陶公庙此后进一步遭到破坏,雕梁壁画作为“四旧”被毁。

⑩出于对历史人物的尊重,本文对部分出现的历史人名以姓氏加“某”或“某某”代替,下同。

11柳克文:《长沙胜境陶公庙》,载《长沙县文史资料》第8辑,1989年,第173页。

12柳克文:《晚晴斋主自编年谱》,手稿,柳若夫提供。

13曹明辉(女,73岁),2015年8月15日,东湖。

14刘再清(男,65岁),2014年7月7日,梨江广场。刘父于1956年加入榔梨竹器生产合作社。后来,其叔伯哥哥都在榔梨热水瓶厂工作。刘1958年时正在榔梨完小读书。

15刘建林(男,73岁),2015年9月1日,榔梨横街。同样出于尊重历史人物的考虑,本文对直接引述材料中涉及的人名以姓氏加“✕”或“✕✕”代替,下同。

16中国共产党长沙县委员会:《县委组织部 关于大圫、跳马、榔梨、谷圹、五美公社干部名册 1959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17-1-160。

17杜强国:《榔梨情趣》,出版信息不详,第13—14页。

18易玉斌(男,83岁),2014年8月31日,榔梨下正街。易家在榔梨,到易玉斌已有五代,从祖父开始在榔梨做瓦货生意。毁肉身之时,他在金井大队,不在家中,毁肉身的具体情况是听别人讲述。

19刘再清,2014年7月7日。

20曹明辉,2015年8月15日。

21汤特华(男,80岁),2015年8月30日,潭阳洲汤特华家。潭阳洲与榔梨镇隔浏阳河相望,两地关系密切。汤氏世居潭阳洲,以农为生。汤特华在陶真人肉身被毁之时,在潭阳洲青年农场工作,当时曾听闻肉身被毁之事。

22柳克文:《长沙胜境陶公庙》,载《长沙县文史资料》第8辑,第173—174页。

23柳克文(编著):《临湘山揽胜》,临湘山道院刊印(时间不详),第69页;《续修临湘山志》,2006年,第138页。

24杜强国在《榔梨情趣》中提到,陶真人肉身被毁的时间是“1958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第13—14页)。杜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任榔梨镇副镇长、书记等职,但1958年并不在榔梨。《榔梨情趣》一书虽然出版时间不详,但从内容判断应该是2006年以后出版的。所以,相对柳克文的说法来看,可信度要低一些。

25相关研究可以参见沈洁:《现代中国的反迷信运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沈洁:《“反迷信”话语及其现代起源》,载《史林》2006年第2期;宋红娟:《“迷信”概念在中国现代早期的发生学研究》,载《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8年第4期;徐志伟:《一种“他者化”的话语建构与制度实践——对清季至民国反“迷信”运动的再认识》,载《学术月刊》2009年第7期;罗检秋:《清末民初宗教迷信话语的形成》,载《河北学刊》2013年第5期;Rebecca A. Nedostup, Superstitious Regimes: Religion and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Modernity, Harvard Univeristy Press, 2009;Shuk-wah Poon, Negotiating Religion in Modern China: State and Common People in Guangzhou, 1900-1937, Chinese of Hong Kong, 2011;Vincent Goossaert & David A. Plmer, The Religious Question in Modern China,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1;Paul R. Katz, Religion i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Brendeis University Press, 2014。

26易玉斌,2014年8月31日。

27裴海望(男,69岁),2015年8月22日,榔梨新建路。裴家住榔梨镇附近的大园村,1958年,裴正在榔梨完小读书。

28刘再清,2014年7月7日。

29黄顺蓉(女,76岁),2014年8月31日,榔梨下正街。黄是易玉斌的妻子,娘家在长沙县五美乡。1958年与易结婚,毁陶真人肉身时正在榔梨镇家中。

30黄顺蓉,2014年9月6日。

31刘建林,2015年9月1日。

32肖建中(男,90岁),2015年8月22日,榔梨镇上正街。

33柳克文:《长沙胜境陶公庙》,载《长沙县文史资料》第8辑,第173—174页。

34雷国珍(主编):《湖南党建90年》上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7页。

35《提前五年实现十年规划 今年粮食产量要达到280—300亿斤》,载《新湖南报》1958年2月17日,第2版。

36《甘肃、安徽、江西决以5年到7年时间使地方工业总产值赶上农业》,载《新湖南报》1958年2月9日,第4版。

37《提前五年实现十年规划 今年粮食产量要达到280—300亿斤》。

38《省委工业交通会议擂起跃进战鼓,五年内建成支援农业的工业体系》,载《新湖南报》1958年3月4日,第1版。

39《开展群众性工具改革运动,长沙县大力实行农业十二改,同时组织地方工业大跃进》,载《新湖南报》1958年3月20日,第1、2版。

40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县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2页。

41参见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手稿,柳若夫提供。

42《轻工业乘风疾进,今年产值将比去年增长四成以上》,载《新湖南报》1958年3月15日,第4版。

43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9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5页;长沙市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市志》第7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140页。

44《竹器社——长沙县热水瓶厂》,载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长沙县工商联:《榔梨镇关于木业、园木业、木器业、蔑业、纸扎业资产登记表 1951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35-1-1。

45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县志》,第433页。

46易玉斌,2014年8月31日。

47《省委工业交通会议擂起跃进战鼓,五年内建成支援农业的工业体系》。

48《迅速地放手地发展地方工业》,载《新湖南报》1958年3月26日,第1版。

49《市政府有关地方公益产整理办法及整理工作总结》,长沙市档案馆藏,档案号:91-1-11。

50《竹器社——长沙县热水瓶厂》。

51《提前五年实现十年规划 今年粮食产量要达到280—300亿斤》。

52《省委工业交通会议擂起跃进战鼓,五年内建成支援农业的工业体系》。

53我国民兵的体制,建立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和军事系统对民兵工作的双重领导制度”。具体参见孙君、龚耘等(主编):《军事法学导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0—91页。

54《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决定,今年全国一定要产钢1070万吨,同时讨论了明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当前生产及建立人民公社等重大问题》,载《新湖南报》1958年9月1日,第1版;雷国珍(主编):《湖南党建90年》上册,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9页;《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钢铁生产》,载《新湖南报》1958年9月3日,第1版。

55《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钢铁生产》。

56杨名山:《陶公庙的历史和传说》,长沙县文物管理所,1988年,第34页。

57陈伯勋(男,81岁),2014年9月6日,榔梨横街。

58《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钢铁生产》。

59同上。

60柳克文:《长沙胜境陶公庙》,载《长沙县文史资料》第8辑,第173—174页。

61《日产万吨铁,迎接国庆节》,载《新湖南报》1958年9月26日,第1版。

62庙产兴学的最新研究,可参见祁刚:《清季温州地区的庙产办学》,载康豹、高万桑(主编):《改变中国宗教的五十年(1898—19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5年版,第39—74页。

63《续修临湘山志》,第137页。

64柳先生(男,73岁),2014年7月7日,榔梨镇梨江诗书社。柳的祖辈就已经住在榔梨。柳是退休工人,在榔梨关工委活动室即梨江诗书社做一些公益活动。

65汤特华,2015年8月30日,潭阳洲汤特华家。

66方应乾(男,63岁),2015年8月30日,榔梨镇新建路。方曾住在陶公庙对面的牌楼房里,他的干爹和父亲曾把砍碎的肉身捡回家收藏起来。

67长沙县人民委员会:《县文教科关于全县各区公私立中小学校登记表 1950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63-1-9。

68长沙县文教科:《县文教局:关于大圫、跳马、榔梨、五美、黄花区教职员花名册(一) 1963年》,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63-1-364。

69易玉斌,2014年8月31日。

70谭世明,2015年8月22日。

71中国共产党长沙县委员会:《县委组织部 关于大圫、跳马、榔梨、谷圹、五美公社干部名册 1959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17-1-160。

72长沙县榔梨区革命领导小组:《关于一九五九年长沙县原榔梨公社(大公社)有关文件资料 1959年》,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130-1-1。

73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县志》,第57页。

74参见《竹器社——长沙县热水瓶厂》。关于热水瓶厂性质在时间上的变化,柳克文在《榔梨镇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回忆》中有不同的说法:“1958年10月,‘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兴起,竹器社转产热水瓶,变成‘地方国营长沙县热水瓶厂’”。这里以其专门记述热水瓶厂一文为准。

75《圆木社——木器厂》,载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

76参见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沙县志》,第433页。

77长沙县榔梨区革命领导小组:《关于一九五九年长沙县原榔梨公社(大公社)有关文件资料 1959年》,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130-1-1。

78同上。

79柳克文:《长沙胜境陶公庙》,藏《长沙县文史资料》第8辑,第173—174页。

80热水瓶厂后来没有坚持利用陶公庙做厂房,可能也与其经济效益有关。湖南“大跃进”期间兴办的热水瓶厂经济效益可能并不太好。长沙县热水瓶厂在1961年并入建湘搪瓷热水瓶厂的原窑业厂,在同时期兴办的浏阳、平江热水瓶厂则均停办(参见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 第9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5页;《长沙市志》第7卷,第138页)。1963年热水瓶厂在榔梨的厂房与民政局儿童教养院在黑石渡的房屋交换,榔梨厂房随即做了儿童教养院之用,现在是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参见《市地局调整生产用房的文件》,长沙市档案馆藏,档案号:91-1-310)。

81高华:《革命年代》,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4—256页。

82谭世明(男,75岁),2015年8月22日,潭阳洲。

83柳远:《榔梨市的公益事业》,载《长沙县文史资料》第7辑,1989年,第162页;易玉斌,2014年8月31日。

84已有关于“大跃进”发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因素和高层政治,对“大跃进”如何在省级以下的地方发动还缺少反思。

85谭世明,2015年8月22日。我们无法获知陈某某对陶真人的信仰始于何时,是80年代以后还是在1958年时就有,只能作为一种推断的可能性。

86在既有关于地方干部的研究中,主要集中在建政初期,中央对干部任用的政策和策略、南下干部在地方接管中的作用、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和冲突、地方干部在土改中的表现等方面,未见有从地方干部个人本身出发的考察,或许本文是一个新的启发。相关论著参见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 1》,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4—411页;杨鹏燕:《南下干部与城市接管——以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江西省南下干部为研究对象》,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王才友:《土地革命的地方因应:以东固根据地分田运动为中心》,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8期;田原史起:《新解放区县级政权的形成——南下干部与地方社会之互动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编):《全球化下的中国与日本——海内外学者的多元思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82—216页;郝正春、张玮:《新区土改时期的地方干部群体——以晋中新区为例》,载《安徽史学》2013年第1期。

87《榔梨镇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回忆》,载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

88《竹器社——长沙县热水瓶厂》,载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长沙县工商联:《榔梨镇关于木业、园木业、木器业、蔑业、纸扎业资产登记表 1951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35-1-1。

89长沙县工商联:《榔梨镇关于木业、园木业、木器业、蔑业、纸扎业资产登记表 1951年1月至12月》,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号:35-1-1。

90《竹器社——长沙县热水瓶厂》,载柳克文:《榔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

91有关肉身遗骸被拾捡的情况,可以参见杨名山:《陶公庙的历史和传说》,长沙县文物管理所,1988年,第34页;杜强国:《榔梨情趣》,第13—14页;谭世明,2015年8月22日;方应乾,2015年8月30日;汤特华,2015年8月30日。

92裴海望,2015年8月22日。这是裴现在的解释,至于当时是不是真的如此,不得而知,但可作为一种可能性。

93曹明辉告诉笔者,“木匠不砍,把他押起去砍”,“用枪逼到他去砍。不然他不会砍”。曹坦言这只是后来的传闻。这与木匠是民兵队长、“急先锋”完全相反的一种说法。事实是否如此不得而知。曹明辉,2015年8月15日。

庞毅: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Pang Yi, Department of History,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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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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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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