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以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多个地方城市相继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稿,对户籍、车型、车龄等做出了严格限制。10月17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地方网约车发展与规制研讨会。以下为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何霞的发言整理。
网约车是移动互联网与交通运输的深度集成应用,它将推动互联网与交通的深度融合,深刻影响汽车、交通运输、金融保险与交通管理等多个行业,带动出租车行业的智能升级,但同时,也将对现有出租车的服务方式与管制体系构成强烈的冲击。“十一”之后,北上广深的网约车新政陆续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四限”即限户籍、限牌照、限车型以及限次数。为此,将从推动“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创新发展、实施审慎监管的角度提出四点看法。
1、地方新政要有体现产业政策与监管政策的协同
经过三年的发展,网约车从小众的市场发展到大规模用户市场,从北上广深向二、三线迅速延伸,涌现出众多本土创新公司,新业务层出不穷,形成了多元化产品线,已成为“互联网+”中最具代表性、最具融合性和最具创新性的前沿领域,带动大数据及云计算、保险、软件等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新空间。同时,我国正处于“三期叠带”关键时期,淘汰产能是地方经济转型、推动供给侧改革的关键,而网约车作为疏解下岗就业的有效途径,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从更远看,网约车的发展方向是自动驾驶的汽车分享服务,并与我国汽车产业服务化转型同步,带动大数据及云计算、算法、精准地图、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与行业的发展政策频频出台,推动“互联网+”的创新发展。2015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6年8月,交通部发布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推动运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运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各自优势,鼓励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服务。发掘和满足旅客潜在需求,积极整合线下资源,通过定制承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方式,发展“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并逐步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些规定释放了政府推动“互联网+交通”新业态发展,助力创业创新的政策信号。
从行业监管政策看,7月28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网约车终于获得了合法身份,也体现了发展政策对新业态的支持态度。但从“十一”之后陆续发布的北上广深网约车新政看,均不同程度提出了“四限”,即限户籍、限牌照、限车型以及限次数。这似乎与交通部的《暂行办法》目标有差异,更与“互联网+交通”的政策目标有冲突,导致发展政策与监管政策的不一致性。因此,需要协同产业政策与监管政策的一致性,落实“互联网+”指导意见以及“互联网+便捷交通”实施方案,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对网约车实施包容性监管,调整地方新政策中的过度监管的内容,给网约车留出发展空间。
2、地方新政要兼顾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与缓解交通拥堵
网约车市场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由于不同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不一样,因此,网约车新政策应不尽相同。在北上广深四个特大城市中,面临交通拥堵的压力,发展网约车需要兼顾交通状况。我们看到,消费者经过几年的使用,已经形成了网约车出行习惯,“四限”将大幅压缩网约车数量,必将导致合法供应大规模的减少,大量出行需求无法满足,这将导致消费者另辟新径,一部分将流到曾一度萎缩的黑车市场,我们可以设想,如果黑车盛行也同样导致交通拥堵,更无法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与运营安全。过去,曾运用大量的执法力量打击黑车,其效果有限,黑车泛滥,打而不尽。只是在网约车发展后,黑车才呈现逐步下降,新政大量缩减供给又将再度激活黑车,又形成社会隐患。因此,任何公共政策都需避免极端,避免大幅减少市场供应,导致需求无法满足,产生政策的负面效应。但是,在北上广深之外的二、三、四线城市,不存在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没有必要跟风北上广深新政,严格限制网约车,而是要根据本地交通状况来确定地方新政。因此,要平衡消费者的多元化出行需求与化解交通拥堵的关系,不同区域要根据自身特点调整相关政策,适度放宽网约车供给资格,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出行需求。同时,北上广深这些特大型城市除了车辆总量控制这类传统手段外,更需要通过车联网和大数据分析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准管理,来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3、地方新政要有利于促进出租车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任何一个产业的转型都是迫于技术变革与市场竞争的压力,传统出租车的转型升级源自网约车的强烈冲击,如果
一味通过限制新业态,为传统出租车留出空间和时间,是达不到效果的。只有保持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发展态势,才能有效推动传统出租车的转型升级,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为此,一方面,要推动出租车向线上拓展,创新现有出租车的服务方式,抓住新技术革命的机会,改革运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让客户有更多的信息交互、人文关怀和商业精神的极致体验;另一方面,也需要网约车平台向线下拓展,延伸服务链条,推动流量融合、服务融合、技术融合,积极探索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因此,通过新业态发展带动传统出租车转型升级,推动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以及产业链相关主体间的有效互动,提升服务规模与服务品质,做大做强。
4、地方新政要体现改革方向,合法合规,避免歧视
具体到本次地方新政提出的“四限”政策,要区别对待。“限车牌”是限制外地车辆滞留本地,这与“限号、摇号”等交通管理规定相吻合,还有一定合理性;但“限户籍”不能认同,这是对外地人在本地就业资格的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行政许可法》的具体规则,也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劳动权的法律限制;“限车型”目的是让网约车定位于中高端车型,从而导致运价提升,实现网约车定位要高于巡游车的所谓差异化竞争,这一点更为认同。因为,任何业务的市场定位是市场决定而非政府或者政策确定,“差异化”更重要的体现是服务方式与服务品质的差异化,而不仅是产品本身的差异化。“限车次”是指限制每位司机每天合乘的次数为两次,这不利于分享经济的发展,更与绿色发展相背离,我们更应该鼓励顺风车出行,而不应限制次数。
综上,北上广州深网约车新政应从满足消费者需求出发,顺应“互联网+交通“的发展态势,协同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实施审慎监管。具体建议:一是,建议北京、上海等城市放宽户籍限制,增加一定年限以上的,拥有本地居住证者也可具备网约车司机的资格;二是,放宽车型限制,将差异化重点放在服务方式与服务品质上来;三是,鼓励车辆分享,增加每天每车合乘次数在4次以上,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