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教育部委托相关机构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5年进行了中期评估,可以看到,5年以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都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取得了靓丽的成绩,这与我国教育财政投入的努力密不可分。
《纲要》指出: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据统计,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3.59%,经过政府的努力,2012年达4.28%,并在之后得以持续。应该说教育财政性投入占GDP4%的战略目标自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以来,历经19年的努力终于得以实现,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局面得到根本改观,生均经费、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在看到我国政府为教育财政投入作出了巨大努力、促进我国教育获得飞跃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说,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依然有巨大的改善空间。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持续的高水平教育投入。早在2000年前后,绝大部分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教育财政经费支出占其GDP的比例就已超过5%。高水平的教育投入,极大地支撑了国家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素质劳动力。2012年,OECD国家25岁~34岁人口中高等教育学历者占比约为40%,挪威、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人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韩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早在1986年其教育财政投入就达到了GDP的3.9%,1995年则达到4.2%。因此,与发达国家、新兴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的教育财政投入还需要做出持续的努力。而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与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需求相比,我们的教育财政投入仍有很大差距。
我们应该看到,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我国的教育财政投入是严重欠账的,1978年至2011年,投入强度一直在2%~3%上下徘徊,始终处于世界各国的中下游水平,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并未落到实处,办学投入的历史欠账太多。因此,我国的教育财政投入还有一个补偿性增长的需要,以弥补历史欠账的巨大缺口。
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教育经费的结构尚不合理,经费来源渠道过于单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财政投入差距较大。尽管中西部地区财政教育支出占全国比重从2009年的54%提高到2013年的60%,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长效保障机制经费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也已调整为8∶2。但是,中西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比例偏高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的问题仍十分突出;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等问题依旧困扰着我们,我国的高等教育生均经费的地区差距巨大等问题也亟待解决;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以及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有待提高。
鉴于此,我们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尤其要防止教育财政投入懈怠的思想。4%仅仅是一个初级目标,绝不是高水平要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持续接力。《纲要》要求,各级政府依法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这一要求不可以打半点“折扣”。
同时,我们的教育投入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经费投入渠道的多元化是国际共同趋势。我国社会蕴藏着巨大的教育投资热情和潜力,但我们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让这样的潜力得到发挥,让社会的积极性得以调动。当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也是当务之急。随着我国教育投入规模的越来越大,在理念上树立使用效益的观念、制度上重视教育投入管理规范和绩效问责等日显急迫。
(作者:袁本涛,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