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庆鹏:网络协商民主的成长轨迹及障碍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6 次 更新时间:2016-06-29 23:18

进入专题: 网络协商民主  

唐庆鹏  

摘要:在经历了技术互联网向政治互联网的变迁后,网络之于协商民主也由早期的工具辅助作用转为更深刻的政治价值建构,呈现出从最初的协商中嵌入网络技术到发展网络公共领域协商民主的趋势。但是,与这一进程相伴随的还有困难与阻碍,既包括信息超载、信息异化、信息鸿沟等技术性障碍,还包括政治参与有限与失序、协商遗失与“巴尔干化”、公共责任与激励匮乏等政治性障碍。鉴于此,至少可以从技术发展、制度建构与文化养成等三个递进的层面来推动未来网络协商民主之良性发展。

关键词:网络;协商民主;公共领域


20世纪90年代始,西方政治学界掀起一股协商民主的研究热潮。不同于近代以来西方主流的代议制民主,协商民主强调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决策讨论来践行“实质性民主”(substantivedemocracy),因此它被广泛地视为“强势民主”(strongdemocracy)或“高能民主”(high energydemocracy)。协商民主的研究由此不断深入,在经历了早期理论研究的集体狂热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让协商民主运转起来”的重要性,进而迫不及待地将协商民主的理论付诸实践。因此,注重实践议题研究正成为协商民主研究的一种风向和趋势。对此,博曼明确指出,对实践可行性的重视,可能是近期协商民主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发展,而这个发展将促成理论与实践上更加丰硕的成果。[1]

然而,现实的发展并未像协商民主人士所乐观预期的那样。协商民主的实践面临诸多困境,甚至频遭挫折。其中,尤受诟病的是协商民主的成本及可行性问题。这让倡导协商民主的人士懊恼于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巨大落差,特别是如何大规模推行协商民主应用的问题。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兴盛,人们似乎看到了协商民主广泛应用的可能。实际上,“历史表明,当一项新技术(如电视、收音机等)引入公众生活时,政治学领域往往会迸发关于怎样使用这项新技术以振兴民主进程的讨论,互联网同样也不例外”[2]。那么,当协商民主与网络相遇,会碰擦出怎样的火花?站在民主政治发展的角度,对这一命题的思考将最终呈现为一个递进的问题集,即通过网络,能否克服协商民主可行性困境、使民主的理想走向更广泛的现实?其中的障碍何在?我们应该怎样探索以及推动网络协商民主的未来发展,以使其更好地运转起来?


一、协商中嵌入网络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关于网络协商民主的学术探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早期的研究者主要从工具层面探讨网络对协商民主的作用,认为技术上的困境使得大量公民无法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但是计算机通信技术的革新使这一问题的解决成为可能。也就是说,通过嵌入网络新技术,可以有助于解决民主政治的现实可行性问题。

在现实中,较早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协商民主实践的是一种大规模的协商民主形式——21世纪城镇会议。21世纪城镇会议是由美国非营利组织美国之声(America-

Speaks)于1997年策划并组织的一种协商民主实践。目前,他们已将这一方法广泛应用于全美50个州以及其他国家。该方法将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与小组面对面协商相结合,推动数千人就复杂公共政策问题展开协商。鲁肯斯梅尔注意到了21世纪城镇会议的出现,特别看到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重要性,认为“通过键盘轮询、联网电脑、电信会议以及其他技术的组合,21世纪城镇会议可以使一个大型群体中的参与者同时参加密切的讨论并对集体智慧作出贡献”[3]。可以看出,为克服大规模协商的可行性困境,协商民主的实践者开始尝试借助互联网技术这一新工具来进行一些改变。但是,早期的这种应用是有限的,主要起辅助性作用。之所以如此,与其时互联网发展还不成熟有关。此后,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愈加注意到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政治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协商民主实践方法中开始尝试采用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对协商民主实践的吸引力主要源自自身的技术优势。作为工具的存在,互联网是一种虚拟现实的技术、一种信息传递迅捷的技术、一种数据处理海量的技术以及一种多样交互的技术。这些技术特征使网络在推动协商的实际运作方面,蕴含了巨大的潜能。在笔者看来,早期的民主实践者在协商中嵌入互联网技术,大体上旨在实现四个方面的协商民主目标:(1)大型协商(large-scale更

deliberation)。协商并不是自发而生的,高品质协商离不开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而且规模越大,组织管理工作的难度就越高。再加上传统技术条件的限制,既有的协商民主实践,大都呈现为小规模的实验状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特征使得大规模协商变得更易管理。借助互联网迅捷的信息传递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克服物理距离导致的困难,从而包容更多的参与者,为协商民主从“零星实验”走向“大规模实践”提供可能。(2)廉价协商(low- costdeliberation)。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有利于大幅降低协商民主运转的成本(如信息传递成本和参与时间成本等)。此外,一些实证研究显示,网络技术的成本优势随着协商规模的增大而表现得更为明显。(3)即时协商(instantaccessdeliberation)。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协商变得更加自由、灵活,任何有兴趣的公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加入到对话中来。(4)真实协商(idealdeliberation)。如前所述,网络技术在现实协商中的运用,有助于推动更广泛的参与、创造更丰富的协商机会以及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在协商民主人士看来,这些都是实现真实协商(或理想的协商)的基本条件。


二、网络中孕育协商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以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甚至重塑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当下就民主政治而言,网络已经超越单纯的技术互联网层面,政治互联网正在兴起和成长。网络对协商民主的影响逐渐超越辅助工具的定位进入更深刻的政治价值建构层面,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网络孕育协商进而赋予了民主政治新的生命力。那么,网络如何孕育协商并进而促进民主呢?对此,学界通常借用公共领域相关理论来开展这一议题的研究。


(一)现实公共领域的衰退

公共领域是介于权力国家和社会之间、经由理性沟通所建立的公共交往空间。在其中,公民可以就一些公共问题自由表达和讨论,并有可能达致公共的判断和行动。因此可以说,协商普遍地存在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协商民主重要的生成与实践空间。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的转变,现实公共领域却逐渐衰退。

哈贝马斯从宏观的视角出发,很早就注意到公共领域的衰落。他认为,公共领域的衰落根源于“生活世界的殖民化”(colonizationof lifeworld),即人们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生活被来自政治与市场的力量入侵和操控。在这种情况下,公共领域发生了蜕变——原本的理性批判与公共交往在公共领域中逐渐消失,代之以商品化、权力化控制,而公民个体也渐渐成为松散、消极的“单向度的人”。相对而言,普特南从一个较为微观的视野也得出类似的观点。普特南通过对美国公民的日常生活状态的观察,敏锐地发现:尽管平均受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但大多数普通的美国人参与公共活动的热情却不断下降。像过去那样在咖啡馆、俱乐部、沙龙中畅谈的美国人越来越少,他们看上去更愿意留在家里孤独地看电视或打保龄球。

可见,无论是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抑或普特南的“独自打保龄球”,都反映出在工业化进程中,现实公共领域衰落的不争事实。公共领域的衰落制约着协商民主的施行,而公民也不再热衷参与公共议题的协商。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广泛而常态化的协商民主理想似乎变得越来越困难。


(二)虚拟公共领域的兴起

如前所述,现实社会中建构公共领域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但是,随着网络的升级和普及,在虚拟空间重新建构公共领域成为可能。这是由于,一方面,网络具有将人从现实社会等级权力关系以及庸俗金钱关系束缚中解放出来的潜力。在贝希斯坦看来,互联网因而似乎更符合哈贝马斯的民主公共领域规范理论的基本要求:具有普遍性、反阶层化、自由互动性等。[4]也正因此,网络看来是最理想的言说情境。另一方面,互联网可以培育群体性的联系点,如网络社区、线上聊天室、朋友圈等。网络将个人的注意力从其他社会系统中吸引过来,增进彼此的联系,使构建一个公共领域成为可能。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当下网络让人们能够跨越时空障碍和社会限制,聚集在虚拟空间中畅所欲言,大有重现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光景之趋势。在互联网的诞生地美国,如今越来越多的以推动政治讨论为目标的组织开始涌现,例如“网络实验室”(WebLab)、“电子一族”(E-the People)、“信息复兴社”(InformationRenaissance)等。而且,通过网络建构的虚拟公共领域在现实政治活动中的影响力和作用也越来越大。例如调查显示,大量的在线论坛在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中产生了明显的影响,Blogger、Facebook、YouTube等新媒介成功地控制着数百万计的公民和候选人的注意力。


(三)积累协商经验,培养民主精神

如前所述,网络复兴了衰落中的公共领域,让公共领域重新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网络在建构公共领域的同时,也赋予其不同于传统公共领域的特性和功能。首先,不同于传统公共领域的大众导向,虚拟公共领域是利基导向(Niche-oriented)的。也就是说,传统公共领域以大众传媒为主要交往媒介,而虚拟公共领域更加尊重个性,以小众媒体为联系彼此的主要桥梁。鉴于大众传媒产生同质性,网络则孕育了异质性,这让虚拟公共领域的议题和风格更具多样性,从而更适应多元文化背景下协商的需要。其次,网络公共领域更具涵容性。由于互联网的技术特征,让公共领域摆脱物理束缚,更具时空上的弹性。于是,存在于虚拟公共领域的“声音”通常体量相当庞大,这也为广泛协商的形成创造了理想的空间。可见,通过虚拟公共领域,广泛而多样的协商实践机会得以在网络中生成。

随着虚拟公共领域的发展,公民参与公共协商实践的机会将不断增多,虚拟公共领域势必让公民协商成为一种日常性活动。而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机会越多,对权力就越不陌生,就越会有政治体验感和效能感,进而越容易养成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这样,协商的实践与虚拟公共领域的发展就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循环。此外,公民积极参与虚拟公共领域的协商实践,还有助于提升协商的能力,进而培育公民的民主精神。因为协商民主的基因,正是在公民反复参与虚拟公共领域的对话实践中得以孕育。从这个意义上看,网络所带来的民主政治的进步可能更具长足性。


三、网络协商民主之困


网络协商民主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与阻碍,这些掣肘客观上是与网络协商民主发展进程相伴而生的。


(一)技术之困

网络技术具有双面性,“网络的独特性,诸如快捷、匿名等,似乎并不是特别重要,因为它们在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会产生消极影响”[5]。网络技术对协商民主的消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的影响上。通常,这种信息的力量取决于自身的“量”、“质”、“态”三个方面。“量”的方面主要是信息超载,信息异化反映的是“质”方面的问题,而“态”方面的问题则主要体现为信息鸿沟。

1.信息超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信息无所不在并且又是海量的。巴伯对此表示担忧,他认为“现代民主社会的问题并不是太少的信息,而是太多的可以从中获取极少意义的信息”[6]。巴伯所要表达的正是网络民主中的信息超载现象。确实,网络协商要求参与各方在掌握一定的信息基础上进行理性对话。但问题是,在信息总量变得更多的同时,其价值密度也降低了。而且,人的注意力又是有限的。因此,面对几乎无限膨胀且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风暴,人们很难充分驾驭和有效处理,甚至迷茫于信息的汪洋,最终反而会降低协商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就协商过程而言,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加快了协商各方的信息交互速度,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往往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而留给彼此倾听与反思的时间就变得十分有限,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短时性的协商信息超载。在缺少充分的倾听与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协商势必成为一种汇聚各自独白的众声喧哗。

2.信息异化。所谓信息异化,是指由人创造的信息反过来成为限制和支配人的异己力量的情形。网络信息异化首先源于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的特性。由于网络传播的匿名性、开放性以及迅捷性,让各类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变得更加便捷,这使得各种虚假、有害信息极易充斥于网络空间中。其次,网络作为新兴事物,其自身的权威秩序尚未成形,再加上现实权威介入的滞后,从而导致信息的监督与过滤机制缺失,这是网络信息异化的体制背景。信息异化会对网络协商民主造成诸多负面影响:一是增加了人们信息筛选和获取的成本,从而降低网络协商的效率;二是颠倒了人与信息的关系,网络公众受工具理性主宰,削弱了以公共理性为导向的协商民主品质;三是由于网络的技术特征使得网络信息具有可操纵性,一些逐利群体通过操控信息的传播甚至扭曲或伪造信息来掌控话语权,从而制造了新的不平等。信息异化是网络空间的毒瘤,当其负面效应集聚到一定程度时,势必会引发网络公共领域的沦落,最终只会让网络空间距离协商民主所需的理想的言说情境渐行渐远。

3.信息鸿沟。又称数字鸿沟,反映的是信息不均衡分布或分配状态。美国率先注意到这一问题,从1995年开始,美国国家通讯与信息管理局持续发布《从网络中跌落》的调查报告,分析美国社会广泛存在的信息鸿沟现象。信息鸿沟对网络协商民主的阻碍主要体现在对协商的包容性和平等性的弱化。协商民主的包容性要求受影响的公民都能被涵括进协商的过程中去,尤其是那些处于弱势地位(当然也包括信息上的弱势)的公民。协商民主的平等性则要求公民有平等的机会来表达各自偏好以及参与议题的讨论。但是,信息鸿沟却在公民面前构筑起重重技术壁垒,造成这些处于信息鸿沟下游的人在网络协商的接入、参与以及对话等方面的障碍。当信息鸿沟越大、越深,造成的技术壁垒就越严重,网络协商的包容性和平等性因此也就越弱。在缺乏包容性和平等性的前提下,协商就容易出现优势群体对边缘群体的压制,这些现象显然是反民主的。


(二)政治之困

1.政治参与的有限与失序。网络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转及质量高低受网络政治参与状况的影响。首先,对政治参与的模糊理解可能会导致网络协商参与的虚夸。网络参与可以区分为社会参与、经济参与以及政治参与,然而,既有的研究中存在着将三者模糊使用的倾向。这些研究通常会形成这样一种理论预设: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参与网络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参与网络的频率越来越高,公民整体的网络政治参与水平和能力也势必会相应提升。但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很牵强的,因为网络社会、经济参与并不等于甚至也没有直接影响网络政治参与。例如,我们并不能认为像网购那样的购买行为能够带来个人政治素养的提升。其次,网络政治参与的失序降低了网络协商的质量。总体上看,网络协商可能有着较高的多样性和互动性,但是在质量和公平方面却偏低。究其原因,一些人从其中看到了参与混乱与无序,认为网络是一个并不友好的协商地,“在这里主要生产唯我论的咆哮以及侮辱性的言语或‘脏话’”[7]。理性对话是协商民主的基础,当网络公共空间充斥着大量非理性话语和偏激观点,势必会对协商民主造成根本性的破坏。此外,协商民主强调通过在相互理解基础上的偏好转变来达成一致的共识,而要想达成协商民主的目标,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参与协商必须遵守共同的协商规范、科学而正义的协商程序。因此,网络政治参与的失序也会阻碍网络协商民主目标的达成。

2.协商遗失与“巴尔干化”。虽然互联网政治平台蓬勃发展,不少现实政治活动也开始成功复制到虚拟空间。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协商仍然是稀有现象。例如,通过对美国地方政府电子政务的调查发现,截至2006年,590个被调查城市中有588个使用互联网传播信息和提供服务,但是这其中仅有3%的城市提供了在线小组讨论的渠道。[8]显然,网络协商并没有得到官方的重视。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05年的一项调查也发现了同样的协商遗失情况,调查显示大约仅10%的受访者表示参与过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的在线讨论。网络协商的另一个挑战是协商巴尔干化(DeliberationBalkanization)。“巴尔干化”是地缘政治学的概念,通常用来描述地区分裂成多个彼此敌对或非合作的子区域的过程。而所谓协商巴尔干化,也就是指协商的参与者被分裂成数个孤立而遭排斥的协商小群落的过程。虽然网络的便捷性有利于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但是在个体文化差异的影响下,自由的网络同样具有分割彼此的潜力,从而导致政治讨论的网络巴尔干化。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网络空间中的个体倾向于优先关注与自己一致或相似的观点,而排斥与自己相左或相背离的主张。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协商往往只是存在于那些志趣相投的、分散而封闭的团体之中,由此形成协商巴尔干化。协商巴尔干化显然违背了协商所秉持的开放包容精神,阻碍了网络协商民主的健康运转和发展。

3.公共责任与激励匮乏。网络虽然为协商民主创造了新的客观条件和机会,但仍然需要依赖参与各方的自觉。在罗尔斯看来,各方的自觉首先应该是基于公共理性。也即协商参与各方不仅考虑自身利益,更应该超越自我的狭隘性,进而担负起最大程度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共责任。然而,在网络协商的实践中,公众对话中的公共责任没有被考虑。一方面,就公民个人而言,由于个人参与开放空间的经验缺乏,再加上编辑功能的缺失,网络交流通常呈现为一种私人风格。[9]另一方面,就网络协商民主的组织者和技术支持者而言,公共责任同样被忽视。例如,“多数网站只想要巩固自身言论的力量和瓜分公共论坛,在这种情形下根本不可能促成商议的民主对谈机制”[10]。

公民参与网络协商的热情还取决于公民对网络协商的自我效能感。在哈贝马斯看来,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转需要经由双重轨道,即公民自由对话形成公共舆论,并传达至决策者并形成决策,也即将“协商的力量转化为行政的力量”的过程。显然,公民协商结果要产生影响并达致实际效果,还必须为国家政治领域所开放接受。然而,实际的情况通常是:公众饱含激情地投身到网络协商之中,但政治系统迟迟不能入场,使得原本公众与政治系统相依彼身的双人舞,变成了一方自我陶醉的独舞。政治系统对网络协商滞后甚至消极的回应,势必会降低协商与决策的关联性,导致公众网络协商效能感的降低甚至更为严重的习惯性协商冷漠。


四、网络协商民主的未来发展


展望未来,笔者认为至少可以从技术发展、制度建构与文化养成三个递进的层面来推动未来网络协商民主之良性发展。


(一)与网俱进,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网络协商民主运转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协商民主的推动者与组织者首先应该认识到,协商民主不应该拒绝互联网络。现阶段的争论,不应该仅是“网络如何影响人们的政治生活”,而更应该是“怎样做好准备以迎接网络民主时代的到来”。从技术发展史看,一项技术的发展通常经历由低到高、由不成熟到成熟的演进过程,一些技术发展初期看来很严重的问题将会伴随技术的发展逐渐消减甚至不复存在。最近的两个例子是电话和电视,起初它们也引起人们对相关弱势群体的担忧,但现在这一问题已然为人们所淡忘。同样,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现阶段的一些技术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消减,例如网络信息鸿沟。实际上,美国国家通讯与信息管理局已经给出一些近年来信息鸿沟正在缩小的报道。有学者认为,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更加廉价、更易操作以及更容易获取,这种缩小的趋势仍将继续。因此,在克服互联网技术及其衍生问题方面,力推互联网技术普及与创新就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二)制度建构,推动网络协商民主规范有序发展

网络惟有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挥协商民主的潜能。从根本上讲,网络协商民主最迫切需要的恰是国家的制度供给。为此,今后应着力加强两个端口的制度建设。其一是从协商一方规范网络协商民主链条。回荡于网络公域的不仅仅是响亮而有力的声音,还应该有那些我们不常听到的声音,如沉默的大多数以及被边缘化的声音等。因此,要重点构建良善的参与规范、对话规则及监督机制,以保障网络协商的包容性及有序性。其二是从决策一方完善网络协商民主链条。也就是要建立政府与民众线上沟通与互动的长效机制,搭建协商与决策的桥梁。这是网络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其关键在于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就其功能而言,由低到高主要有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及互动决策三个层次的功能。过去,各国主要集中于单向的信息发布和在线服务,公民参与决策的功能并未得到足够重视。未来,要实现网络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转,必须要注重发挥政府线上互动决策功能。


(三)文化养成,为网络协商民主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

网络协商民主的发展既需要制度的保驾护航,也需要文化的支撑。首先,培育成熟的网络公民是网络协商民主文化形成的先决条件。具体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增强民众对协商民主及其基本原则、价值的认识,形成对公共议题理性协商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网络公民要能够超越狭隘的自我私利的局限性,养成自觉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其次,对于政府而言,其不仅是网络协商的规则输出者,而且是协商文化的建设者,要能够致力于在网络公共空间营造自由、公平、包容的民主精神和氛围。再次,在网络公共空间中,丰富多样的网络媒体具有传递信息、服务公民参与、实践协商民主的功能。网络媒体在传递信息和辅助协商的同时,还承载着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精神渗透力。因此,在养成良善网络协商民主文化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引导作用。

注释:

[1]James Bohman,"Survey Article:The Coming ofAge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in PoliticalPhilosophy,Vol.6,No.4,1998,pp.400-425.

[2]Yoohee Kim,The Internet and DeliberativeDemocracy in South Korea,University ofLeeds,2007,p.54.

[3]Janice Elliott et al.,Participatory MethodsToolkit:A Practitioner's Manual,Belgium:KingBaudouin Foundation,2005,p.29.

[4]H.Buchstein,"Bytes that Bite:The Internetand Deliberative Democracy",inConnstellations,Vol.4,No.2,1997,pp.248-263.

[5]Donald G.Ellis,"Online DeliberativeDiscours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in Landscapesof Violence,Vol.1,No.1,2010,Article 6.

[6]Benjamin R.Barber,"The Uncertainty ofDigital Politics",in Harvard InternationalReview,Vol.23,No.1,2001,pp.42-47.

[7]A.Mitra,"Virtual Community:Looking forIndia on the Internet",in S.G.Jones,VirtualCulture:Identity and Communication in CyberSociety,London:Sage,1997,pp.55-79.

[8]M.Conroy andJ.Evans-Cowley,"E-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AnAnalysis of Cities Adopting Online CitizenParticipation Tools",in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C-Government andPolicy,Vol.24,No.3,2006,pp.371-384.

[9]T.Rasmussen,"The Significance of InternetCommunication in Public Deliberation",inDigitising the PublicSphere,Vol.16,No.1,2009,pp.17-32.

[10][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1页。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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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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