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南北中国:村庄社会结构视角的中国区域差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72 次 更新时间:2013-05-1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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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研究有两个目标,一是认识中国农村,进而认识整个中国,二是建立具有本土契合性和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理论,二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照搬既有的成熟理论(主要是西方理论)解 释具有相当独特性和变动性的中国经验,就谈不上对农村对中国的正确认识。因此,研究者应当以开放的学术胸怀和敏锐的经验感知力深入到热火朝天的中国实践中去,有主体性地吸收成熟 理论,在经验与理论的反复穿梭中逐步提升理论抽象程度,在此过程中要容许和忍受理论的粗放和不成熟,通过不断的学术积累与接力,逐步建立具有真正意义的中国社会科学理论体系。这 是“华中乡土派”从事农村研究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我们在上述两方面都形成了一些积累,准备以学术笔谈的形式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和展示,主要包括乡村 社会性质、农民心理与行为逻辑、农民生活与意义世界、乡村治理机制、国家与农民关系、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经验研究方法等10多组笔谈。我们期待着与学界同仁就此展开热烈的、 开放性的讨论,协力推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大繁荣、大发展。

本期主题是“中国农村区域差异”,包括一篇总体性阐述文章和四篇具体应用、论证文章,涉及农村社会结构及其历史成因、农民自杀机理、农村人情运作机制、农民性格与交往逻辑和农民 生育观念等内容,从微观的个体心理与行为到宏观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运行,“区域差异”得到了充分地呈现与阐释。自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之后,我们少有解释和认识中国农村社会的 社会理论框架,从社会结构维度构建的“区域差异”模型,或可弥补这一缺憾。

早在农民负担很重、干群关系紧张、“三农”问题严峻的1990年代,笔者在全国农村调研,即发现同样的国家政策、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地区农村实践的过程、机制与结果有很大差异。如农民 负担上访最多、干群关系最紧张、群体性事件不断的地区,却大多不是农民负担最高最重的地区。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农民上访越多,闹得越凶,群体事件频发,就越会引起中央对农民负 担的关注,地方政府就越是不敢加重农民负担。而那些农民不愿上访也组织不起群体性事件的农村地区,农民负担问题没有引起中央重视,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的风险比较小,地方政府就 不断加重农民负担,以致于农民不堪重负。

决定农民是否对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进行抗争的村庄原因,来自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组织形式。笔者调查的江西宗族村庄,因为宗族具有强大的一致行动能力,面对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 担的行为,宗族可能组织起来,群体抗议,抗议规模可达到数千人,甚至上万人。这样的群体抗议,只要一次,就足以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就会给加重农民负担的地方政府以代价昂贵的教训 。在皖北阜阳地区,村庄内往往分裂为很多派系,有众多小亲族组织,这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组织面对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往往是三、五人甚至数十人开着拖拉机到县政府上访,上 访目标是要求县乡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在任村干部,撤掉在任村干部的职。查处现任,上访一派当上村干部,被查处下台村干部一派再寻机上访告倒续任村干部。村庄内出现分裂几派之间的 轮番上访,加重农民负担成为各派争夺村庄权力的最好武器。村庄派系斗争,使得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到了村庄一级,就会多少受到限制。

地方政府加重农民负担很少受到限制的是笔者调查最多的湖北荆门农村。荆门农村不仅缺少江西地区的宗族型组织,而且缺少皖北农村普遍存在的小亲族组织,我称荆门农村为原子化地区, 意思是,农民很难组织起来集体行动,在面对地方政府高额农民负担时,农民都感到负担太重,难以承受,却又都不愿上访抗争,因为农民负担不只是针对我个人过重,个人没有理由为针对 所有人的农民负担过重而去上访抗争。较少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地方政府就更愿意加重农民负担。结果,到了2000年前后,原子化的荆门地区农民负担是皖北农民负担的大约2 倍,是江西农民负担的大约3倍,荆门农村却很少有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皖北成了《中国农民调查》所描写农民负担最重的典型,江西发生过多起引起中央高度关注的农民群体性事件。

江西宗族型村庄的特征是聚族而居,一个村庄往往为同一个祖先繁衍子孙形成,村庄是团结型的;皖北村庄内有多个分裂的相互竞争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集团,从而形成分裂型村庄 ;湖北荆门农村,村庄中缺少任何有力的超出家庭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民行动单位,从而形成原子化的分散型村庄结构。也就是说,从村庄社会结构上看,有三类相当不同的村庄,一是 以江西宗族村庄为代表的团结型村庄;一是以皖北小亲族村庄为代表的分裂型村庄;一是以湖北荆门原子化村庄为代表的分散型村庄。村庄社会结构会影响农民的行动方式和行动能力,并因 此影响自上而下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村庄中的实践。村庄社会结构会对人的行为模式、性格心理,对村庄秩序模式、治理模式,都具有重要影响。村庄社会结构是一项重要的决定政策实践 、村庄治理乃至影响村民性格心理的基础结构。因为村庄社会结构不同,而致以上政策实践、村庄治理和村民性格具有不同的形态。从村庄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问题,就会有诸多有趣的发现 。

更为有趣的是,村庄社会结构的类型分布有明显区域特征。华南地区的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湘南、鄂东南、浙江温州等,大都是宗族性的团结型村庄,时至今日,农民仍然多是 聚族而居,村庄仍然有比较强的宗族意识,村民具有较强的一致行动能力。华南的团结型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南方典型的村庄类型。

华北地区,尤其是河南、山东、河北,淮河流域的苏北、皖北,乃至西北地区的陕西、山西农村,村庄内大多存在多个竞争性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亲族群体,村庄多为分裂型村庄,不同 小亲族之间合纵联横成为影响地方秩序的基本力量,以华北农村为代表的分裂型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北方典型的村庄类型。

长江流域,从上游的云贵川渝,到中游的湖北、湖南、安徽,再到下游的江浙地区,大部分地区村庄中都缺少强有力的超出家庭的以血缘认同为基础的行动单位,村庄结构是原子化程度很高 的分散型村庄,这种村庄结构也决定了村治面貌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与长江流域村庄十分类似的是东北地区的村庄结构。

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原子化程度很高的分散型村庄,包括东北地区的村庄,构成了我们所说中国中部典型的村庄类型。

这样,我们就可以依据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划分出三类相当不同的区域: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因为村庄社会结构的这种区域差异,而造成同样中央政策在不同区域实践过程、 机制和结果的差异,也造成不同区域农民行为模式和村庄内生秩序模式的差异。

为什么村庄社会结构会有如此显著的区域差异呢?这与不同区域农村的历史、地理、生态及其与中央权力距离远近有密切关系。

从历史上看,大约在1000多年前,中国出现了由北方到南方的数次大移民。南方多山多水,雨热同期,适宜于高产稻作农业。山水阻隔,极大地降低了冷兵器时代战争的破坏性,也使大规模 瘟疫流行受到限制,因此,在最近的1000年中,南方农村较少受到战争和瘟疫的毁灭性破坏,而有绵延的村庄成长史。从开基祖到现在,很多地方的宗族已经有数十代人。在数百上千年的村 庄成长过程中,聚族而居,开疆拓土,一个村庄住满族人,即向另一片地域拓展。区域内部则出现了不同宗族之间的远交近攻,异姓联姻,同姓联宗,宗族及地缘力量不断重组。聚族而居形 成的村庄,因为有足够长的成长时间,为了协调内部关系和一致对外需要,而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性规范,这种规范既包括硬的族规家法,也包括软的宗族认同。村庄聚居和村庄规范之间互塑 互强,就形成了南方普遍存在的团结型村庄。

华北地区的重要特点是大平原,基本上没有高山大水的阻隔,又多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且华北地区开发很早,生态脆弱。由此导致华北兵祸连连,瘟疫往往会在一个很短时间造成极大范 围的毁灭性灾难。华北地区在历史上多次出现千里无人烟,大范围人口灭绝的惨剧,与华北地区的地形地貌及生态条件有极大关系。

目前华北地区人口主要来自元末明初的山西移民,村庄历史多在500年左右。华北沙质土壤,容易开垦,且华北地区农业开发早,土壤都是熟地,一旦出现区域性人口灭绝,外来移民可以在很 短时间填补人口缺口,并极快地繁衍人口,在不长时间即出现人地关系的紧张。华北地区沙质土壤便于运输,使农民可以相对远离耕地居住。缺水和集中打井进一步强化了农民聚居倾向。华 北脆弱生态易生匪盗,为防匪盗,农民更有集中居住的动力。因此,华北村庄大都是聚居,在聚居的村庄中,为处理村庄内部的相互关系,就必须形成与村庄社会结构互塑互强的规范。与华 南宗族型村庄的差异在于,华北村庄中一般不存在大规模的血缘联合体,血缘组织一旦成长到一定规模,即自动分化瓦解为互不统属的小亲族群体,华北村庄因此是分裂但仍然具有强有力规 范的结构。

长江流域地处中国南北交通要冲,易受兵祸冲击,比如湖湘地区、四川地区、长江三角洲,都是历受兵祸影响甚巨地区。长江是中国最大的河流,其年径流量是黄河的6倍。长江的季节性泛滥 使得长江流域很难形成稳定的生态。因此,直到现在,长江流域村庄多为散居,散居村民,既靠农业,又靠渔业,半农半渔,捞鱼摸虾是农民重要的生活来源。这样一种散居结构和相对多样 的生态条件,使得村庄在成长过程中,很难形成如华南农村苛严的宗族规范,也难以形成如华北农村严格的村庄规范。长江流域的农民有很强的迅速溢出村庄规范约束的能力,从而有很强的 发展商品经济的空间。较早发育起来的商品经济又会进一步瓦解村庄规范。或者说,长江流域兵祸频仍、长江泛滥以及相对多样的生态条件,使长江流域形成了以散居为主,同时又只有相对 薄弱规范的基础结构。在长江流域,村庄社会规范没有对个人形成绝对的笼罩性的压制,从而使长江流域村民有着更大的选择机会,包括对商品经济的选择。

云贵地区和东北农村,村庄历史都不长。云贵地区的汉族大体是清朝中后期才由四川、湖北等地移民定居形成,东北则是迟至晚清才主要由山东、河北移民定居形成,这样,在这个不长的时 期内,村民定居形成村庄,但村庄内仍有很多规范的空隙,村庄没有来得及成长、成熟,也就是没有来得及进行内部整合,形成村庄结构与规范的互塑互强,即遭遇到20世纪的革命冲击和市 场经济渗透,从而,使得这些地区与长江流域农村一样,村民最早最快地从之前的村庄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每个人都率先成为国家的公民,建基于村民个人以上的村庄基础结构很快瓦解。 这就是中部地区多原子化的分散型村庄的由来。

一旦可以从村庄社会结构的差异上划分出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这种划分就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方法论的含义。

相对于当前一般中国农村研究中的区域研究、类型研究和个案研究,从村庄社会结构角度划分出来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不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而且具有很强的理论预见性和广 泛的理论适应性。最近几年,我和所在学术团队运用以上区域差异研究成果来讨论乡村治理和农民生活,屡有所获。可以说,区域差异研究既源于经验研究,又超越了经验研究,形成了一个 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社会学中层理论。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多从个案进入,个案研究往往遭遇代表性困境。区域差异研究可以为具体个案研究提供区域和类型定位,从而可以借个案研究来获得关于中国农村 的整体理解。同时,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研究为具体区域个案的中国农村研究者提供了社会学意义上的他者,从而可以让具体的农村研究获得立足全国农村的问题意识,具体研究的结论也因此 能够扩展到对中国农村整体认识的深化上去。

从村庄社会结构角度来理解和建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从而形成关于南北中国的区域差异的认识,是不同于当前主要依靠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的东西中国的新视角。这个视角丰富了主要依据 经济发展视角的对中国区域差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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