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广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入户城镇、融入城镇。原则上农民工积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该意见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中关于户籍改革的思路,有异曲同工之处。国研中心建议户籍改革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
根据《意见》,广东省的户籍门槛放得较低。在学历上,大专60分,本科及以上80分,亦即只要具备大专学历以上,原则上便可以入户。在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上,初级工10分,中级工30分,高级工50分,技师60分。一个具备技师资格的农民工,原则上也可以直接入户。
即使学历和职称都比较低,经过努力获得新户籍也并非遥遥无期。比如只有初中学历的初级工,学历分5分,职称分10分,五项社会保障每年每项各1分,参加献血、义工、慈善捐款最高各10分。那么,作为初中学历的初级工,最快3年也有望达到60分。
《意见》的亮点还在于,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落户县城或中心镇,还将按照不超过个人实际总积分的50%给予积分奖励。
更大的亮点还在于,对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积分达到入户城镇条件,但由于不愿交出土地等农村户籍利益而没有入户城镇的农民工,实行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其子女“可享受户籍居民子女同等义务教育待遇;其子女可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等九大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权利可以放弃但不可以剥夺”的现代政治原则。
尽管广东省已拿出户籍开放的低门槛高姿态,但有报道显示,广东本省优秀农民工“打死”都不肯入户。外省的,动员来动员去只有几个人动了心,并且都是出于对小孩读书的考虑。农民工们有自己的一笔账,有的说:“谁不喜欢城市呀,但舍不得老家的地,没有地,户口有什么用?”有的说,“做不到高级工,不敢要城市户口”,否则,保不准什么时候失业了。
看来,户籍改革并不仅仅是降低门槛、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项公民权利那么简单。除了扩展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权利前院”,至少还有两道槛:一是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工资水平,能否保他们在城市经得起风雨。二是他们在老家的土地、房屋等“权利后院”能否得到切实保障。
如果农民工工资12年只增长68元的“低工资优势”依然存在,就是再低的户籍门槛,农民工也没条件在城市安居乐业。如果真正实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减轻竞争性行业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的“减税加薪”、“化税为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城市化和户籍改革之路必将天高地阔。
而如果能更彻底落实农民的土地和房屋权利,让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政府资本都能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盘活这两项权利,参与到土地、农房资本化和农业产业化及退耕还林、还牧等环境保护中来,不仅农村的土地利用价值将大大提高,进城农民工也将不再为要不要城市户籍问题而为难,他们也将获得祖辈传下来的“后院资本”,从而降低在城市的安居和创业门槛。
显然,这两道门槛都需要法律层面上的统一安排,单靠地方的户籍改革,收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