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中国新农村建设与政府角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8 次 更新时间:2009-02-24 22:16

汪玉凯 (进入专栏)  

新农村建设也好,农村公共服务也好,最终都离不开政府,政府在这中间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

这里主要讲三个观点:第一个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整个政府所主导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整体走势做一个判断。第二个问题,如何看待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和中国未来现代化道路之间的关系。第三,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方面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如何来扮演。有一些观点我就简单带过。

如何判断我国农村改革的整体形势?我认为,我们讨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离不开过去我们20多年来整个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发展。我的判断是三句话:第一,改革28年动摇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二元社会结构,但是没有从制度上取得重大突破,我基本认可孙立平教授刚才谈的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我们大量的制度建设、设计都在基于农村和城市这种基本二元社会结构之上,可能这个结构并不合理。问题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下,制度并没有认真地进行设计。第二,三农问题长期受到各方关注,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真正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办法。我的个人看法是,每一届政府都关注三农问题,但是28年的结果是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农村问题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最大的弱项。城乡差距不但没有减少,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证明我们现在没有完全找到一个非常有效的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当然,这种判断不一定非常准确。第三,中国不断在探索现代化道路,但是由于前两个问题的制约,我们对城市化道路整体框架到现在还不是特别清楚。比如说现在提的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是什么关系?中国如果八亿农民长期在农村,现代化肯定难以实现。现代化意味着城市化、大城市化、中等城市化、城镇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又是什么关系?如果我们三百万个农村都搞居民点的重新设计,将来它和城市化可能有内在冲突。

为何要建设新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它与社会发展的现实相关联。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前六年,从78年到84年我国改革的重点在农村,我们靠一个简单的政策调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成果,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短短六年,中国人解决了吃饭问题,原来很多外国人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得到了解决。86年改革的中心转向城市以后,觉得农村问题可以暂时放在一边了,没想到,结果并不是很好,最终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大面积的农村人口进城,城市压力加大,解决大城市如何接纳农民工的问题成为重点。从实际效果来看,我国公共财政投入很多制度设计并没有更多的关注到三农问题,我们1.2亿从农村转移出来到大城市、中等城市打工,这个人口转移的数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总和,给社会带来的压力可想而知。

第二个问题,目前我们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对中国未来现代化进程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我认为有正面影响,也可能有负面影响,做得不好有很大的风险。正面影响有三句话:第一,通过扩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第二,扩大农村公共服务的范围,提供给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农民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解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第三,能够有效解决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十六届六中全会讲构建和谐社会,公平正义是条件,但是公平正义需要制度保障,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公平正义可能没有办法实现。

如果新农村建设做得不好也会有很大的风险。包括上面于建嵘教授谈的。第一,引发的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与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有没有内在的冲突?我的第一个判断是,像目前这种做法,搞绝对的重新设计,不管老百姓愿意不愿意,我觉得有很大的风险。中国有三百万农村,据说有一百万需要合并,不具备居住的地方需要大规模移民,如果没有大的统一规划,就在现在的农村基础上搞重新设计,将来可能造成难以收拾的后果。第二,新农村建设与村民自治法有没有冲突?我觉得有冲突,至少现在的做法是有冲突的,我认为现在政府主导过了头,农民主体的基本位置还没有树立起来。第三,新农村建设会不会形成新一轮的对农民权益的剥夺?我认为要防范,搞得不好可能对农民权益造成新的剥夺。

第三个问题,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也包括公共服务。我讲这么几个观点。

第一,应该按照不同区域的发展水平,制定新农村发展战略,要用规划、战略、法制、政策来引导新农村建设。我认为政府首先要着重在这个侧面上,而不是政府强势出击,直接在农村里面搞居民点的规划,搞建设。要有一种长期的战略规划、法制政策引导,我首先认为新农村建设它肯定是个很长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现在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做法是,把所有的县长都拉过去搞培训。我认为要用规划、战略引导新农村建设。这里面关键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中国未来的城市化道路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我认为我们新农村建设更主要的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进行小城镇建设,用小城镇建设成为中国现代化道路重要的桥头堡,来连接大中城市和一些现代化城市,把有条件的人都集中到小城镇上来,这可能是我们未来最重要问题之一。第二,要重点引导城镇化建设。第三,在这个基础上,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强化在规划发展以后的新农村、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下决心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问题,主要是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农村公共服务我认为是政府贴支,我非常同意湖北这个副主任的观点。公共服务本身就应该是政府承担的责任,根据我们经济发展的水平应该最大限度的给农村提供基础医疗、基础教育、基础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第三,保障农村的村民自治法律的贯彻,防止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影响这一法律的贯彻执行。我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另一要义就是要强化村民自治,培养农民的自我管理、自主管理的意识。

第四,农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问题在于地权的问题,我们现在要重新反思目前的地权制度,这是另外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第五,要对目前乡镇治理结构进行大规模的改革,要实现村民自治,要推动新农村建设,就应该进行改革,优化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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