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1950年7月生,祖籍江苏丹阳,出生于上海市。1966年夏在上海初中毕业,恰逢“文革”爆发。1968年9月,由上海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在生产连队当农工、文书,后任营部书记、团政治处、师政治部理论教育和新闻干事。1978年恢复高考后,从黑龙江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就读。在校期间,开始参加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关于农村改革的调查研究活动。1982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工作,任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副组长。1985年7月,随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建制划归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先后任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副组长、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1990年7月,随机构调整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先后任农村发展研究部副部长、部长、研究员、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1994年6月,被抽调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仍保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2000年11月起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后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984年因与人合著《农村经济改革的系统考察》、1986年因与人合著《国民经济 新成长阶段与农村发展》、1988年因主持并执笔完成《农村经济改革的中期纲要》,先后三次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和一次国家科技进步(软科学)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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