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7年生于山东聊城,1985年9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先后于1989年、1992年、1995年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1月至6月,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高级访问学者。主要学术著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刑事审判原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等。主要研究方向是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和程序法基本理论。
论文
- 行政机关推进合规管理的三种方式
- 律师在企业合规中的三重作用
- 有效合规管理的两种模式
- 公安职能的重新定位问题
- 美国暂缓起诉协议制度与刑事合规
-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 论企业合规的性质
- 行政监管环节的律师合规业务
- 论协商性的程序正义
- 刑诉法——一部民权法,而非治民法
- 行政执法和解与企业合规
- 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问题
- 应该赋予在押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律师的权利
- 企业合规视野下的暂缓起诉协议制度
- 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来的回顾与展望
- 刑事诉讼的公力合作模式
- 论国家监察权的性质
- 企业合规制度的三个维度
- 刑事对物之诉的初步研究
- 行政不法事实与犯罪事实的层次性理论
- 论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
- 公安体制改革的基本课题
- 实物证据的鉴真问题
- 辩护律师如何运用证据规则
-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
-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初步思考
- 检察机关法律职能的重新定位
- 看守所制度的基本缺陷与改革思路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争议问题
- 从“证据学”走向“证据法学”
- 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
- 陈瑞华、杨茂宏:论两种特殊证据的刑事证据资格
- 论被告人的阅卷权
- 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 案卷移送制度的演变与反思
- 量刑程序改革的模式选择
- 论瑕疵证据补正规则
- 法律程序构建的基本逻辑
- 刑事辩护的几个理论问题
- 论程序正义价值的独立性
- 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
- 走向综合性程序价值理论――贝勒斯程序正义理论述评
- 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追诉问题
- 程序性辩护之初步研究
-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技术问题
- 司法权的性质——以刑事司法为范例的分析
- 程序正义论纲
- 法院变更起诉罪名问题之实证考察与反思
- 正义的误区——评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
- 刑事侦查构造之比较研究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中国模式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三种模式
-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
- 脱缰的野马——从许霆案看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 劳动教养的历史考察与反思
- 增列权利还是加强救济——简论刑事审判前程序中的辩护问题
- 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
- 二十世纪中国之刑事诉讼法学
- 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评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
时评
著作
- 《看得见的正义》之通过程序实现法治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反思刑法第306条
- 《看的见的正义》之律师阅卷与突袭审判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不公的另一类型
- 《看得见的正义》之从曹海鑫案看中国的司法改革
- 《看得见的正义》之从陪审制看司法的社会化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反思“个案监督”(下)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反思“个案监督”(上)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权的功能
- 《看得见的正义》之第四种司法裁判形态
- 《看得见的正义》之公安何以滥用权力
- 《看得见的正义》之超期羁押为何久盛不绝
- 《看得见的正义》之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
- 《看得见的正义》之警察权的性质
- 《看得见的正义》之谁来监督监督者
- 《看得见的正义》之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
- 《看得见的正义》之执行权是司法权吗
- 《看得见的正义》之也谈司法的独立性(下)
- 《看得见的正义》之也谈司法的独立性(上)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的终结性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的集中性
- 《看得见的正义》之法庭上为何难见证人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的亲历性
- 《看得见的正义》之单方面接触问题
- 《看得见的正义》之什么是公开审判
- 《看得见的正义》之司法的被动性
- 《看得见的正义》之判决应当从何而来
- 《看得见的正义》之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 《看得见的正义》之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 《看得见的正义》之不得作自己案件的法官
- 《看得见的正义》之获得听审的权利
- 《看得见的正义》之从三位大法官的名言谈起
- 《看得见的正义》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