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1957年4月生,山东青岛人。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IVR)中国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综治委委员、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大检察官,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已出版《人民立宪思想探原》、《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生存权论》、《人权研究》等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编大型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及《法理学教程》、《法理学》等教科书三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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