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法治“三老”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中国“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的最早倡导者之一,并提出了关于法治与人权的理论体系,很多观点与建议为学术界认同或被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代表作《走向法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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