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流,1957年生,湖北省人。1978年至1982年就读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6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至198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在瑞士弗里堡大学,2001年在挪威奥斯陆大学,2000年、2002年、2004年、2007年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作短期访问学者。1989年至1993年历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副教授。1993年至1996年任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律-经济学院客座教授。1996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IVR)会员、《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杂志主编。2004年曾任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代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理论和法社会学。1984年以来,独立出版《法治四章》、《法律方法阶梯》等专著3部(其中德文1部),合作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65篇(其中德、英文3篇);独立出版德文译著1部,合作出版英文译著2部,发表德、英文译文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