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荀卿:人本性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15 次 更新时间:2024-07-14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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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  

儒家学说能流传两千多年,首功应归荀卿。法家能成气候,首功也该归荀卿。按照孔孟之道走下去,坚信人性本善,中国历史自身很难诞生法治精神。法治精神并不是法家的学术思想(后面会讲到这个问题),而是荀学首倡。荀学承孔孟衣钵,却又另起炉灶,并王霸二道,经世致用,把理论学说变成治国方略。

一起来了解荀卿及其思想。关于荀卿(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史记》载:

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驺衍之术迂大而闳辩;奭也文具难施;淳于髡久与处,时有得善言。故齐人颂曰:“谈天衍,雕龙奭,炙毂过髡。”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猾稽乱俗,於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因葬兰陵。

荀子者,名况,字卿,别名孙卿。他的一生,虽然也遇到一些麻烦,却基本是学术的一生。在当时,已经是著名学者和优秀教师。有两个弟子足以让他名垂千古,当然也因这两个弟子,后世对他褒贬不一。这两个弟子,一是李斯,一是韩非子。前者辅佐秦嬴政统一中国,后被“腰斩于市”;后者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后被李斯害死。按照“三立”的说法,前者“立功”,后者“立言”,都是“不朽”的业绩。荀子留有著述“数万言”《荀子》。据考证,基本是荀子本人亲著。

荀卿从儒家走出来的最重要学说,是“性恶论”。他旗帜鲜明反对孟轲的“性善论”,认为孟轲所说的“仁义礼智”这“四端”,根本不是人与生俱来的,恰好相反,人与生俱来是恶端: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性”,就是天性、本性;“伪”,就是人为,是后天的造化。荀卿断言,人的天性就是求利,争斗,好声色,没规矩,甚至还有原始的暴力倾向。如让人顺着自然野蛮生长,必定是坏蛋。人能行善,那完全是后天教化改造自己(“伪”)的作用。一个坏的胚胎,怎能长成一个善良的人呢?那是因为人与生俱来的不只是具有“恶性”,也还有“智能”,智能让人有了可塑性,有坏变好的可能。

“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

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以仁义法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则唯禹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将使涂之人固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而固无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邪? 然则涂之人也,且内不可以知父子之义,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今不然。涂之人者,皆内可以知父子之义,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则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其在涂之人明矣。今使涂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本夫仁义法正之可知 可能之理,可能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同上)

孟轲曾说“人皆可以尧舜”,荀卿则说“涂之人可以为禹”,意思是一样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尧舜禹那样的贤圣。不过,依据却不是一样的。孟轲的依据是,人性本来就是善的,做贤圣顺理成章;荀卿的依据是,人性虽说是恶的,然而却是可以教化的。孟轲承认,天生的好人,也可能变成后天的坏人;荀卿则说,先天的坏人,也可能变成后天的好人。实际上,俩人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那就是后天的教化很重要。不过,在孟轲那里,教化的重要是相对的,因为,没有教化,人不必然变坏;而在荀卿这里,教化的重要是绝对的,因为没有教化,人一定是坏的。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及至其致好之也,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荀子·劝学》)

显然,荀卿之“劝学”,不是为学而学,不是为增加更多知识而学,而是为人生而学。这是刷新灵魂的学习,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活动。这种学习具有绝对的重要性。不学,只能停留在动物野蛮阶段;学了,才能“成人”,“夫是之谓成人”。

荀卿强调,为人之极致,莫过于“圣人”。“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圣人,不是天生的,其先天本性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能成为圣人,纯粹是后天努力的结果,是“人之所积”的结果。成为贤圣,依然是孔子的人格理想,与孔子不同的是,荀卿更加看重后天教化的作用。

应当说,荀卿的“性恶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这一理论肯定了人自然属性的合法性,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哲学依据,它突出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为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当然,要自圆其说,荀卿还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人性本恶,那么,人为什么要改变本性而去向善呢?人类道德化的基础是什么呢?

荀卿至少在两个层面上,回答了这个问题。

第一个层面,荀卿认为,人无法单个独立存在,而必须要生活在社会组织中:

百技所成,所以养 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 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荀子·富国》)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荀卿的说法,很相似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氏断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个体离不开群体。荀卿认为,要战胜自然,要生存下去,人们就必须结群,必须要有社会组织。而群居生活,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相互争夺,这也是性恶的必然。“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荀子·富国》)财富是有限的,欲望是无限的,这对矛盾解决不好,社会问题必然激化,谁也别想过好日子。为了群居而又互不相争,只有一个办法,将人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个大家都得认可的限制,就是“礼”。礼,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道德。守礼,就是道德,就是善;非礼,就是不道德,就是恶。按照荀卿的说法,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必须向善,必须守礼。向善守礼,不是外力强加给个人的,而完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

荀卿这个层面的论证,可能是受墨翟思想的启发,其中,可嗅得浓厚的功利主义气息。

荀卿还有另一个层面的论证: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荀子·非相》)

荀卿尽管说人性本恶,但是人跟其他动物还是有区别的。动物,有父子雄雌等“关系”,人,也有父子男女等关系。但是,人的关系,不能等同于动物的“关系”。动物的“关系”,是自然关系;而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是按照一定礼制而确立的关系,具体表现是,父子有亲,男女有别等等。人的关系,是人类的文化创造和精神文明。守礼,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非礼,则无异于禽兽。荀卿的这个说法,开始接近孟子的性善论了。有些似于大门赶出去了,又再从后窗接回来的意味。

礼,这个概念,在儒家学说中,含义十分丰富。既指礼节礼仪,又指社会规范。其实,它还一层更加深刻的含义:礼,是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和风度。礼,可以让人更加人情化,更加优雅和文质彬彬。有礼之人,更能为他人接受和敬重。

儒家的三大概念,“仁”、“义”、“礼”,现在来看,孔丘偏重“仁”,孟轲偏重“义”,荀卿偏重“礼”。仁者,义之根基;义者,仁之践行;礼者,仁义之人格化。荀卿认为,如果说,“仁”,有些理论,“义”,有些抽象,那么,“礼”,则很具体,很有操作性,因此,是教化人的最好形式,也是最好内容。

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者焉,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人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无方之民也。(《荀子·礼论》)

由一个性恶的野蛮人,成为一个“人道之极”的“圣人”,开明教化,只在一个字,“礼”!

当然,单凭个人的自觉修为,没有环境的改变,还是不行的。因此,这个“礼”,不单是个人的“礼”,还必须是社会组织的“礼”,国家治理的“礼”:

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明不赫;水火不积,则晖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矣。(《荀子·天论》)

“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所谓“君人者”,就是君主。君主为政,第一条原则是“隆礼尊贤”,这是孔子的道路,做到这一点,算是德政,但只能是“王”者;而“重法爱民”,重法治国,同时兼顾“爱民”,才能成就霸业。显然,荀卿,既主张“王道”,也主张借力“霸道”。德治,法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成就国家之礼,才能成就民众之礼:

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陷溺。所失微而其为乱大者,礼也。

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不驩,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荀子·大略》)

这里,“礼”,不单纯是个人的修养风度了,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并且,个人的风度,与国家的安危,存在着逻辑的有机联系。有礼的国家,成全有礼的个人,即使是天性本恶的人,在有礼的国家,也会善良起来;有礼的个人,也会建成有礼的国家,因为,一旦人皆圣贤,各种关系理顺,那么,国家自然安宁。

因此看,礼,既是个人的事,也是国家的事。有礼,就有个人的风度,就有国家的安宁。重复一句:“礼者,人道之极也”!(《荀子·礼论》)礼,是最高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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