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财: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深化国企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32 次 更新时间:2014-04-27 22:05

进入专题: 市场经济   国企改革  

钟祥财  

 

内容摘要:国企的弊端表面上源于计划体制,实际上在于它与政府的特殊关系。改革开放后,国企改革的思路还是围着扩大自主权转,事实上一直未能正视和有效解决“预算软约束”的症结,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角度看,国企经营甚至可以说旧病未除,又添新疾。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割断国企与政府的特殊关系,把国企改革成为真正的具有预算硬约束的企业。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我们亟需从前端、中端和末端三个环节来探索国企改革的未来路径。

关键词:国企改革 市场经济 预算软约束 预算硬约束

 

国企改革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对这一涉及改革进退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人们见仁见智,评价不一。从经济改革史的角度看,国企改革为时不短,举措不少,在数据统计上也有可观的效益,但从经济学理论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看,国企改革有待破解的难题仍然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企改革作出了原则性决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推进国企改革的实质性深化,本文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看法和建议。

 

理论辨析:国企为什么要改革?

严格地讲,国企改革并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进行的,早在20 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刚刚建立时,怎样提高国营厂矿的生产积极性就已成为决策者思考的问题。回顾迄今为止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力下放;2.改革开放初期的扩大企业自主权;3.1980年代的承包制、股份制、租赁制等经营模式;4.1990年代以后的公司制改革;5.2000年以来的国企改革。经历了如此漫长胶着的改革实践,再来探索国企改革的未来路径,就必须先搞清这样一个问题,即国企改革的经济逻辑究竟是什么?换句话说,国企到底为什么要改革?

一般认为,效率低下是国企改革的必要所在,而国企的这一弊端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直接相关的。吴敬琏指出:“计划经济的实质,是把整个社会组织成为一个单一的大工厂,由中央计划机关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这种配置方式的要点是:用一套预先编制的计划来配置资源。主观编制的计划能否反映客观实际,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以及能否严格准确地执行,决定了这一配置方式的成败。因此,它能够有效运转的隐含前提是:第一,中央计划机关对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情况、技术可行性、需求结构等拥有全部信息(完全信息假定);第二,全社会利益一体化,不存在互相分离的利益主体和不同的价值判断(单一利益主体假定)。不具备这两个条件,集中计划制度就会由于信息成本和激励成本过高而难以有效率地运转。问题在于,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这两个前提条件是难以具备的,因此,采取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在作出决策和执行决策时,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1]这一分析揭示了社会经济要获得可持续的增长,即实现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必须依赖完全的信息和充分的激励,而这两个条件是计划体制无法具备的,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好机制是市场竞争。

哈耶克指出:“我们不能指望采用集中管理可以取得市场利用资源所能达到的效率,主要原因在于,任何一个巨大社会的经济秩序,都是建立在对广泛散布于千百万个个人中间的关于具体环境的知识之利用上的。当然,总是存在着企业管理者为了能作出正确决定应当知道却又不可能直接知道的许多事实。但是在对付这些困难———把不同的个人所掌握的一切相关信息全都传递给集中管理的权力机构,或是使个人作出决定的相关信息尽可能多地在他们中间进行交流———的可能方式中,我们只为后一项任务找到了一种解决的办法:市场以及让竞争决定价格,提供了一种办法,利用它,有可能向每个生产单位的管理者提供他们为使自己的计划适应该系统其他部门的信号所必需的、经过浓缩的大量信息。”[2]“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和价格机制提供了一种发现手段,与任何其他已知的系统相比,它不但使更多的事实得到了利用,而且激励人们不断去发现新的事实,从而改善了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中永恒变化着的环境的适应力。”[3]

那么,是不是社会经济体制一旦从计划改为市场,国企的效益就会随之提高,国企就会顺利地完成改革呢?答案是否定的。要解释这一点,需要从企业的性质谈起。科斯认为,企业的产生是因为能节省交易成本,他写道:“设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随着出卖这类信息的专门人员的出现,这种成本有可能减少,但不可能消除。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再者,在某些市场中(如农产品交易)可以设计出一种技术使契约的成本最小化,但不可能消除这种成本。确实,当存在企业时,契约不会被取消,但却大大减少了。某一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不必与企业内部同他合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当然,如果这种合作是价格机制起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一系列的契约就是必需的。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在此阶段,重要的是注意契约的特性,即注意企业中被雇佣的生产要素是如何进入的。通过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它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契约的本质在于它限定了企业家的权力范围。只有在限定的范围内,他才能指挥其他生产要素。”[4]由此可见,企业的存在是因为它能节约交易成本,而企业的这种经济本质只有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中才能显现,否则,价格机制是扭曲的,信息是不充分的,竞争是不平等的,假的企业还是有它的生存空间。于是,人们不难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国企的效益低下虽然和计划经济体制有密切关系,但即使没有这种体制背景,它的固有弊端仍然可能存在,只要国企与政府之间保持一种特殊的关系,国企就不会感受到真实的市场竞争压力,因而也就难以成为真正的企业。

对此,匈牙利经济学家雅诺什·科尔奈做过独到的分析。早年,他对计划体制的“兰格模式”提出批评时说,这一模式是建立在对“计划者”本性的错误假设(如大公无私、聪明智慧等———引者注)上的,同时也是建立在对企业行为的同样错误的假设上。他认为兰格模式忽略了市场,市场竞争可实现供求的动态均衡,而企业之间能真正展开竞争的前提是硬预算约束和买方市场。[5]在1980年出版的《短缺经济学》一书中,科尔奈首次提出了“预算软约束”的概念。他后来在一篇反思国际金融危机的文章中写道:1968年,匈牙利开始了一场“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当时,“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被要求努力改善企业的盈利状况,而一旦企业盈利,管理者也能从中分享一定的利润。然而另一方面,管理者却不用担心企业亏损甚至负债累累,因为一旦企业陷入困境,政府断然不会坐视不理,相反会从预算中拨出紧急援助款项,或是由国有银行提供没有希望偿还的贷款,以类似的措施来挽救企业。亏损或是负债尽管不是件令人愉悦的事,但在当时的背景下却并不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由于政府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频频施以援手,企业管理者就此判断企业最终不会关门大吉。尽管改革表面上让企业管理者承受了巨大的盈利压力,但实际上,其激励作用微乎其微。既然企业不会破产,企业管理者也就没有必要压缩成本或是积极创新。财务状况并未对企业的支出、贷款或是扩张形成真正的约束力。这也就是国家层面的‘预算软约束’综合症”[6]。

科尔奈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把国企弊端归结到了人性假设的层面。理论演绎到这一步,国企改革的核心就清晰地凸显了,那就是如何切实改变“预算软约束”的问题。原先以为,国企的效益低下,是由于活力不足;活力不足,是因为缺少自主权,因此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曾实施权力下放。但是在上世纪50年代,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受到压制,竞争秩序无从建立,预算约束也就缺乏标准和核算,如此环境中的权力下放,正面激励加强了,但负面激励是缺失的,国企亏损还是由政府买单,这样的改革自然会“一放就乱”。不难看出,国企的弊端表面上是源于计划体制,实际上是源于它与政府的特殊关系。改革开放后,国企改革的思路还是围着“扩大企业自主权”转,事实上一直未能正视和有效解决“预算软约束”的症结,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角度看,国企经营甚至可以说旧病未除,又添新疾。

 

实践检验:怎样评价国企改革的绩效?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国企改革理所当然成为社会各界和理论研究关注的焦点,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此的看法日显分歧,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几年前关于“国进民退”的讨论。所谓“国进民退”,是指2000年以来国企与民企在国民经济中此消彼长的态势,具体表现为国企在某些领域的快速扩张,以及民企的相对萎缩,直至退出。围绕“国进民退”的话题,参与争论的学者不少,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是胡鞍钢和何伟。

胡鞍钢认为“国进民退”是一个伪命题。[7]他从企业数量、就业人数、企业产值、企业利润和税收贡献等五个方面,运用数据比较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从企业数量上看,按1998 年以后新口径计算,在1998~2010年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从6.47 万家减少至2.03万家,只相当于1957 年(4.96 万个)的40%左右,占全国工业企业数的比重从39.22%下降到4.47%。从就业人数上看, 1998 年以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从3748万人下降到2010 年的1886 万人,总量减少了一半,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比重也从57.2%下降到2010年的19.2%。从企业产值上看,按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比重口径计算,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98年的49.6%下降到2010 年的26.6%。从企业利润上看,与企业产值的趋势类似,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比例在1978年后呈显著下降趋势,除在1998~2000 年间有小幅上升外,在2010年已下降到27.8%。从企业利润占比和产值占比的比较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效益水平大体相当,没有明显差别。从税收及公共财政资源的贡献上看,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额中有71.7%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贡献,私营企业的贡献仅为14.6%,全部应交增值税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贡献为37.2%,私营企业的贡献为27.0%。2007年新企业所得税制度和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贡献率由2007年的61.8%上升到2008 年的68.9%,而私营企业则从2007 年的17.9%下降到2008 年的14.6%。

何伟的看法与此不同。[8] 2010 年8 月,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9]对此,何伟认为,国有经济“是进是退”,必须有一个标杆来衡量,用不同的标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结论会做出不同决策,其影响甚大。目前有两个标杆,一个是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标杆,一个是十五届四中全会的控制标杆。何伟指出: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来看,的确得不出“国进民退”的结论。如果以党中央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标杆,就会得出“国进民退”的结论,二者大相径庭。具体而言,第一,国资委将中央决定控制的“自然垄断的行业”,改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大大扩大了国有经济控制的领域,使一些地方在强行收回小煤矿和小油田有了政策依据。一个政府部门修改中央全会的《决定》,这是少见的,这是公开的“国进民退”。第二,根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有经济锁定在“三个行业和两类重要骨干企业”,其余的国有经济应退出,而实际上有许多国有企业固守阵地,但效益低下,并没有退出,这是隐形的“国进民退”。第三,中央决定国有经济应当在“三个行业两类重要骨干企业”以外的行业和领域“有退”。但在“做大做强”、“保值增值”方针指导下,迫使国企去追逐利润最大化,不仅不“有退”,反而大大“有进”,央企进入房地产业就是一例。高达70%的央企———127家中94 家经营房地产,占到该行业的60%,60%以上“地王”出自央企之手。第四,据有关方面调研,目前全社会80 个行业中,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占77.5%,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占51.25%。截至目前,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所占比例非常低。据统计,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中占13.8%,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

在何伟看来,“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观点”,同样统计数字也不支持“国退民进”观点,因为国企并没有按中央决定退出一些行业和领域,为民营经济发展开拓空间,反而在“做大做强”思想指导下,以“保值增值”驱使国企扩大占有行业和领域。其经济增长慢,不是“国退民进”,而是发展乏力。一些国企虽然享受优势资源垄断特权,政府大量投资特权,银行巨额贷款特权,股票上市圈钱的优先特权,还戴着一顶“红帽子”,拥有“四特一红”,可谓得天独厚,但由于国企的痼疾和腐败,其经济增长缓慢,不如民营企业经济增长快。2009年国企利润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通、中移动、中电信等不到10家垄断企业提供的,其余绝大多数国企要么产能过剩,要么亏损。国企占有60%以上的社会资源,对GDP增长贡献不足3%,就业贡献不足20%。货币供应量每增加1%,国有工业实际增加值平均为0.83%,民营工业则为2.87%,是国企的3 倍多。

以上两种观点似乎都言之有理,但与单纯技术性的数据分析相比,何伟的抨击更有力量,很大程度上击中了国企经营的软肋,也验证了不触及“预算软约束”这一实质问题,国企改革难以走远。不仅如此,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国企改革不进则退,由于既得利益的膨胀,对自身改革和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还在加大。茅于轼最近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有很多叫人乐观的政策,比如反贪污反浪费有具体的规定,司法改革也有进展。我担心的就是,国企改革基本上没有什么进步。国企是一个很强大的利益集团,我估计这很难拱得动。照道理说国企的问题很多的,需要做彻底的改革”。在回答“既得利益者能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吗?”这一提问时,茅于轼认为:“道理上讲是这样,但实际上是很难的。他要认识到,‘我不改我自己要完蛋’,那就愿意改了。就算看到这一点,也是能拖一天算一天,因为利益太大了,一改就没好处了,所以尽量往后拖。”

[10] 众所周知,这种对既得利益的攫取和维护,还催生了触目惊心的行业腐败,给执政党和政府威信造成巨大损害。

至于对经济社会的系统影响,李扬有一个判断:“全球危机还没有过去,危机初期曾出现一个现象,一方面发达经济体经济很不好,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很好,但目前,危机进入第二阶段,发达经济体稳定了,新兴经济体开始危机了。”他指出,从2009年开始,中国经济进入一个新阶段,即中高速增长阶段,呈现出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减速问题;二是房地产问题;三是产能过剩问题,产能过剩已经是一个“癌症”。经济增长速度上不去,还得靠投资,而投资上来后,又导致更多的产能过剩,这是体制的纠结;四是金融问题;五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中国总体来说地方政府债务不是问题,但是在局部地区、局部领域却是大问题,必须要有所准备。他强调:“危机深入到如此程度,根源在于实体经济出了问题,因此,走出危机的治本之策是改革。”“哪一个国家对自己的问题认识得最深刻、改革策略最完备、改革决心最大、效果最显著,哪一个国家就会在未来占据先机。”[11]毋庸讳言,中国经济的这五个问题都与国企改革的滞后有关,因此,能否切实地深化国企改革事关重大。

 

政策建议:深化国企改革的三个要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决定》认为:一方面,“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国企分成公益性、自然垄断性和竞争性三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为我们思考如何把国企改革成为真正的企业开拓了道路。

如前所述,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割断国企与政府的特殊关系,把国企改革成为真正的具有预算硬约束的企业。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本文提出前端、中端和末端三个环节的改革建议。

前端的改革,包括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激励机制的改革。简单地说,管理体制上可以由目前行政性的国资委独家管理改为增加立法性的人大专委会双重管理的体制,这在理论上也符合社会主义全民财产的社会性管理的要求;激励机制上应该对现有的“职业经理人”加入“激励对称”的内容,使国企经营决策者既拥有剩余索取权,也须垫付一定比例的可抵押资本,这对规范国企的经营理念,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所谓“激励对称”,就是经理人如果完成合约规定的经营指标,可以获得预期的收益;如果企业未获利润,则经理人要扣除原先规定的报酬;一旦企业亏损,则经理人必须按比例赔付损失。这也意味着,市场经理人在成为国企管理者时,必须带入一定比例的可抵押资本。与以往的国企改革方式相比,“激励对称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及预期效应:

第一,“激励对称” (通俗地讲就是成功者赚钱,失败者赔钱)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则,而我们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都是只讲正面激励,负面激励是虚的,为了提高经营效益,管理层的报酬不断加码,老总年薪互相攀比,企业亏了本,最多把管理层调整一下,买单的还是国家和纳税人。实行“激励对称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可以使经理人的切身利益真正(按一定比例)与企业经营状况联系起来,促使他们发挥经营才干,在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吸引市场能人来经营国企的机理是:他们能运用同样数额的非人力资本,依靠自己的才能,撬动比自己单打独斗大得多的资源要素,实现更高的价值追求。

第二,以往的国有企业改革制度,经营者的产生不少是非市场化的,即使有所谓的公开竞争、择优选拔,大多走过场,徒有形式而已。实行“激励对称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有望打破传统的人事制度,从市场上选能人。这些人既有能够证明自己才干的业绩履历,又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还有必要的可抵押资本(这也是证明其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三,由于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是对称的,所以他们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至少为了不使自己的选择“非理性”,必然内生地抵制上级部门对其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而国企的主管部门为了防止市场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即像以前有的承包制或租赁制那样,经理人想方设法掏空国企“母公司”,肥了自家的“子公司”,也会切实地加强配套市场制度(如审计、社会诚信体系等)的建设和实施。另一方面,这种制度建设也有利于防范割断了国企资产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非市场联系,促进他们建立起正常的委托代理关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从而在规范的利益博弈中产生最佳的经济效益。总之,较之于期权激励、延迟支付和追讨机制等举措,“激励对称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更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

中端的改革,是指打破国企在经营上的垄断。由于此前的国企改革并没有去除它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加上传统的审批制度,国企把持着很多资源和市场的优先权,这不仅挤压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获利空间,而且扭曲了市场的供求信息,造成资源配置的浪费,同时,也给准确判断国企经营效益带来困难。反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平竞争的必要前提,国企在这方面理应率先垂范,决不能搞特殊。最近,上海在探索自贸区试验中提出了反垄断的问题,建议进入自贸区的国企要切实从自身做起,走出打破垄断的第一步。如果国企中的职业经理人是激励对称的,即带入了一定比例的可抵押资本,其追求经营利润的冲动将极大激发,这就更需要配之以反垄断的制度约束,否则,国企的无序扩张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更大混乱。

末端的改革,是对国企利润的分配管理改革。正如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经指出的那样,现有国有企业的效益计算和分配体制存在亟需清晰和重新梳理的环节。例如,在数据统计上,应当采取市场经济的通常做法,把国有企业占有的各项资源和它们的最终产值加以估算,得出真实的经营效益数据,然后与同类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比较。这样做的意义在于,既可以看出国企的优势(或劣势)所在,又能够为人们评估国企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或增加的负担)提供科学依据。又如,国有企业的盈利究竟有多少上交了国库?有多少变成了自身利益?有多少通过补贴、退税等渠道回到了国企自己的腰包?这些方面的说法和信息不透明,不统一,自相矛盾,有自欺欺人之嫌,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法规,对国企的真实经营状况(除去涉及国家安全和科学机密)告知国人。再如,对国企收益的分配,要有更为合理和规范的制度设计。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把一部分国企收益归入社保基金,诸如此类的诉求和思路,都是可以加以研究和采纳的,其精神实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像现在这样都由政府部门一手经办,缺少监督,容易产生浪费和腐败,为人诟病,也不利于国企自身发现问题,改善经营。这次全会《决定》规定,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要提高到30%,这很好地体现了民意,也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茅于轼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2020年才提高到30%,太少了,应该百分之百。但是说回来,百分之百也是不行的。他会事先把利润都花掉,上缴的时候———没有了。如果不上交,我有积极性,会赚很多钱;让我上交,我干吗为你赚钱?让你白得?我赚的钱我有权花。这就是国企的困境。”“在计划经济时代,所有的企业都是国企,百分之百上交,盈亏由国家承担,亏了国家给,赚了都是国家的,但是这样就没有积极性了。所以后来就改成不上交了,赚多少都是自己的,这样就有积极性了,赚了好多钱。但是不上缴,你要这个国企干吗?”[12]这反映出国企改革确实面临以怎样的人性假设为基础的严峻课题。笔者感到,深化国企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既不能回避问题,也无法一蹴而就,更不应一筹莫展,错失良机,在现有社会财富和经济理性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激励对称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多个环节的渐进改革,把国企逐步改革成为真正的企业,是必须的,也是有可能的。

 

参考文献:

[1]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23.

[2][3] 弗雷德里克·冯·哈耶克,冯克利译.经济、科学与政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90、191.

[4] 罗纳德·哈里·科斯,盛洪、陈郁译.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39.

[5] 转引自张军.比较经济模式:关于计划与市场的经济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72.

[6] 雅诺什·科尔奈.预算软约束综合症与全球金融危机———来自东欧经济学家的警告.新财富网,2009.6.15.

[7] 胡鞍钢.不存在所谓的“国进民退”.凤凰网,2012.5.28.

[8] 何伟.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之争.财经网,2010.8.11;何伟.中国的改革是在两大思潮博弈中前进.东方早报,2012.11.6.

[9] 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观点.深圳特区报,2010.8.2.

[10][12] 茅于轼.国企的问题是到底谁是老板.凤凰财经网,2013.12.23.

[11] 章轲.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全球金融危机进入第二阶段.第一财经日报,20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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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探索与争鸣》2014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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