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立场》(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1月版)是我出版的第一本文集。它收集了我最近10年发表的时事评论。这些评论有些是就某一具体事件发表的观点,有些是就某一社会现象发表的看法。在这些评论中,我想表达的一个基本理念是,底层社会不仅是当代中国社会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底层社会有自己的政治逻辑,国家要在政治上重新认识底层社会。
长期以来,政治被视为精英们的事情,因为它从来都是与权力、统治和管理这些公共领域的上层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底层无政治——这种精英主义政治观一直在影响着人们对当今世界政治领域的分析和判断,也主宰着政治学的研究取向和研究视角。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正在向这种主流的“政治观”提出挑战。这其中印度的庶民学派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正在颠覆传统政治学的观点。在以帕萨遀查特杰为主的印度庶民学派看来,以欧美历史经验为主所延伸出来的国家与公民社会分析框架并不足以描绘与解释世界大部分地区的真实状况。现代国家在治理的过程中,发展出了针对不同“人口”群的治理机制,这个治理机制提供了弱势人口在实际的社会关系中创造非主流政治的民主空间。实际上,底层民众的抗争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的进程。
我对底层政治的关注始于对农民维权抗争的研究。10年前,我在湖南农村调查,了解了许多由“减负代表”或“上访代表”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让我感到十分的惊讶甚至是震撼。因为,它们与主流媒体和学界所宣称的农村形势相差甚远。已有的学术训练和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责任促使我开始关注这些事件,并感到下列问题需要回答:这些“减负代表”、“上访代表”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领导农民与基层干部进行抗争?他们是如何组织起来又是如何运作的?基层干部为什么要打击迫害他们?村民们为什么宁愿冒着风险不惜采取集体行动冲击会场营救他们?他们被打击后是否还会继续从事减负上访活动?前面这些问题是有关事实方面的。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我想进一步回答的理论问题是,当代中国出现的这些农民抗争活动的根源、动态过程和结果是什么?有组织的农民争取权利斗争对农村的治理和政治稳定发生了什么影响?它对于中国的民主转型可能有什么影响?为了防止中国农村踏上通向深刻政治危机乃至不可控制的动乱必须进行哪些制度变革?于是,我对这些农民维权代表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调查。正是这些调查,我提出当代中国农民的“以法抗争”依据的是底层社会的政治逻辑,因此要在政治上重新认识农民。在我看来,底层民众并不是一群愚昧得不能分辨得失的群体,现代社会应该容许有底层政治的存在空间。
正是这些调查,让我关注到了底层社会的民众参与问题。因为任何制度安排都不可能有效解决大众参与的问题。事实上,“精英与大众之间政治参与的差异是民主的一个主要悖论。从理论、法律上说,政治是对民主政体中所有人开放的。但在实践中,一些人参与得比另一些人更多。由于有着良好教育和经济境况的人更多地参与政治,他们即处于更有利的位置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而且,在许多理论家看来,这种政治参与上的不平等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其依据就是底层民众由于低教育水平,对政治容易产生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简单判断,并具有极端主义倾向。事实上,就政治的内在特征来说,任何政治,无论是专制政治还是民主政治,无论是精英政治还是底层政治,都是社会利益关系博弈的外在形式。政治精英们的活动,从来不是凭空进行的,他们的政治行为有着基于利益而建构的逻辑。理性算计是精英和底层民众进行政治行动的共同依据。社会底层民众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状况,只是表明现在社会事件所代表的利益是否足以让他们采取理性行动。底层政治所具有的这些极端主义倾向,它的意义在于扩张了精英政治选择的范围,但它如果不被政治精英们利用,其自身产生的社会危害应是十分有限的。
我一直认为,对底层社会与政治的研究不仅仅是学理方面的。实际上,底层政治与现实政策密切相关。近年来,党和政府逐渐认识到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但是,对于如何实现这个目标还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在我看来,当前最主要的就是要树立全新的底层立场。在制定和实施政策规则时首先要考虑广大底层民众的意愿和需要,从底层民众的处境去理解他们的诉求和行为,多关注底层民众的现实生活。对此,我不妨以城管和小商贩的关系为例对底层社会和政治进行简要的分析和说明。
这几年,城管和小商贩的恶性暴力冲突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前些时间发生在某农业大省的果农手推车被城管暴力踢翻、100斤草莓成“果酱”;某沿海特区发生的街道综合执法队与街头小贩“同归于尽”式的冲突,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固然与某些城管的素质低劣有关,但从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们制定和实施政策规则时的理念存在一些问题。从制度方面来说,城管队或综合执法队之类的组织,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风景区、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是现代城市管理之需要。而且在他们看来,其行为不仅有法规依据而且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可是从这些小商贩的角度来看,他们在街头、路面摆摊贩卖,也多为无奈之举。一般来说,假若他们有能力开大超市,也就不会去练地摊;假若能开大饭店,就不会在街头摆小店;假若有能力住宾馆,也就不会呆桥洞了。这些在街头讨生活的人,不是失地失业的农民工,就是城市里下岗失业者,或是临时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对他们来说,所做的一切,不是有意与体面人的生活环境过意不去,也不是有意破坏政府制定的各种规则,而仅仅是为了生存。
在我看来,城市的环境整洁是需要的,认真执行各种规则也很正当,而让底层民众能活下去则更为重要。特别是在目前没有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我们就没有理由为了追求某些人的高尚舒适的生活、某些城市似画的优美风景,而把这些底层民众自助性的非正规就业视为非法,也不能以有碍市容为由把他们赶出城市。目前各地之所以产生了这些问题,可能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城市主义和精英主义在主导社会秩序和规则肯定是一个重要方面。可以说,各级政府能否在城市管理、社会公共利益和穷人的基本生存权之间找到最基本的平衡点,不仅是一个执政能力问题,更是一个执政理念问题。
总之,我的底层立场就是,首先,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个人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在于,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规则就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权利受到充分的保护。其次,要有权威的司法制度,让司法承担起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这需要进行司法改革,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再次,要有真正的代议制度,民众通过自己的代表来监督政府。最后,还要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许多人看来,我的这个立场是一种理想。不错,这是我对中国社会发展目标的理想。也正是有了这个理想,我们才有努力的方向。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述有《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和《中国当代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等。撰写了大量关注民生的热点文章,网络影响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