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应瑞典斯德哥尔摩《每日新闻报》文化版之约就2000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所作,首发于Dagen Nyheter (Kultur) 2000年12月3日(翻译:Stefan Jonsson)。中文原稿刊于《二十一世纪》(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主办)二OOO年十二月号4-12页。
十年前,《今天》在海外复刊的首期上刊登了多多的一首诗"居民":
他们在天空深处喝啤酒时,我们才接吻
他们唱歌时,我们熄灯
我们入睡时,他们用镀银的脚指甲
走进我们的梦,我们等待梦醒时
他们早已组成了河流
在没有时间的睡眠里
他们刮脸,我们就听到提琴声
他们划桨,地球就停转他们不划,他们不划
我们就没有醒来的可能
……(《今天》,1990.第一期,26-27页)
这首诗忧郁的、几乎是宿命的基调当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现在看来,它所表现的也许是某种当代中国知识分子集体心理的症候。如果我们把这里的神秘的、不可知的"他们"置换为"西方",这首诗就立刻失去了它的"朦胧"色彩。事实上,在这个真实的或想象的"西方"的注视下,无论是作为"流亡文学"的"朦胧诗"还是包括"朦胧诗"的"流亡文学"都失去了任何审美层面上的回旋余地。也就是说,这里的"我们"不但没有醒来的可能,而且在梦里也是不自由的。它们都时刻面临着变成西方意识形态的感伤注脚的命运。
十年后的今天,高行健获得二000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许多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忿忿然。其实,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本是一个合乎逻辑,大可预料的结果。同时,国内外也有人为高的获奖拍手称快,为之"自由的胜利"(余杰)"流亡的胜利"(杨炼)。这有些借题发挥、凑热闹的嫌疑。因为高的获奖同"自由"或"流亡"也实在没什么关系。然而唯其如此,这个"获奖事件"的含义就变得既简单又复杂,既无聊又有趣。高行健去国以前的文学成就,经历过八十年代的中国作家和文学研究工作者(包括本人在内)都还记忆犹新。但诺贝尔奖所针对的并不是那一时期的作品。对他在法国期间的创作,绝大多数人(也包括本人在内)所知甚少。没读过他的近作当然就不能谈论它们的文学价值。所以以下谈的只是"获奖事件",高行健的作品如何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某些中国作家和批评家对诺贝尔奖的一厢情愿的"苦恋"可看作是"新时期"以来寻求西方承认的当代中国集体情结的一个喜剧版。然而也许是太习惯于"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十年(即冷战的最后一个十年)西方给予中国的赞许、期待、含情脉脉的注视,人们常常忘记了世上本有两种承认:一种是期待甚至乞求被接纳的承认,其目的是希望他人认为我们与他们没什么不同;一种是改变主体间政治格局的承认,其目的是迫使对方正视、理解、接受和尊重一个与他们不同的"他者"并学会与之共处。前者是自我的消解;后者是自我的伸张。现在,第一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是在六四前就移居西方,六四后宣布与"专制的中国"一刀两断、目前是法国公民的高行健,而不是一个大陆或港台作家,这个事实固然是浇在热衷于得到西方承认的国内知识分子头上的一盆凉水(也许除了那些觉得已经在思想上进入"世界文明主流"的"自由主义者"),但它却可以提醒人们,趣味和审美判断同"承认"一样,首先是、最终还是一个价值问题,一个政治问题。
有意思的是,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往往把承认的施与者(西方,或"自由民主"的发达资本主义国际社会)想象为一个中立,理性,包容性的普遍性体系,一个"将来"在"当下"的体现。五十年前有一句口号:"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如今苏联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把主语换成"美国",这个口号依旧是一些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潜意识"。但"自由民主"或"开放社会"真象人们信以为真的那样可以平等地承认和包容他者和异己吗?在此,我们不妨简单提一下二十世纪政治哲学大师卡尔•施密特(CarlSchmitt)对自由民主制度的内在矛盾的分析。在《议会民主的危机》一书中施密特写道:
"任何实质性的民主制度都立足于这样一个原则:地位平等的人之间才有平等;地位不平等的人之间绝没有平等。因此,民主制度首先要求的是内部的同质性;其次,只要形势需要,它就会要求排斥和清除异质性成分。"(CarlSchmitt,TheCrisisofParliamentaryDemocracy,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5,p.9)
这就是说,在施密特眼里,自由民主政体视为普遍法律的东西,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立足于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先验于法律。一切基于法律和"普遍性"的政体的首要问题是其内部的整一性和排他性,而不是普遍的平等、自由、和民主。它关心的首先是如何通过一系列"敌"与"友"的辩证法来确认自身存在的政治意识,而不是将异己成分包容在民主的法律制度内。不如说,内部整一性和排他性是任何民主政体存在的前提。只有事先以政治手段确立了社会内部的整一性和排他性,民主才能以"普遍法律"的形式存在。施密特思考的特殊历史现象是德国魏玛共和时代自由民主制度的脆弱性。但在资本的全球化时代和西方民族国家体系向全球帝国形态过渡的今天,他对自由主义和民主制度的理论上的挑战获得了新的意义。
高行健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作家,反映出西方在如何接受和承认当代中国文学问题上的考虑。应看到,对中国文学的接受和承认同对当代中国的接受和承认是无法分割的,这表现在诺贝尔奖对地域、语言、种族和文化考虑。这种考虑在"纯文学"的范围之外,否则今年也没有任何必要和理由在三个中国作家之间选择。这种考虑当然包括对所谓舆论压力的回应。而一些热衷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学者和文学爱好者,事实上也一直在拿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没有一个中国作家来作文章。高行健得奖消息发布后,海外媒介和国内网络都有"中国人首次获诺贝尔文学奖"、"零的突破"等炒作。它们所反映的那种本能的、中国本位的欣喜也只是表明一种普通的中国人期待国际承认的心理。这里就出现了一个的悖论:中国知识分子和普通公众对西方承认的期待,是基于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肯定性冲动。换句话说,是一种对自身的独特价值的肯定。但这种自我确认的最终形式,又必需在一种超越特殊性的普遍性层面上才能实现。而在当今世界的政治、经济、和价值体系内,普遍性价值的立法权、解释权和授予权又几乎完全由一个特殊的政治和生活方式群体(即西方)支配。于是对特殊的自身价值的普遍性意义的追求在普遍性话语的特殊结构中走向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让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企图无形中造成的结果是中国文学似乎只能以世界市场的时尚和标准被消费和"接受"。
但高行健获奖比这个问题更进一步。尽管高本人一再试图在自己和"中国"之间划清界限,但所有人(包括他本人)都明白,没有什么人会对作为一个"普遍的、自由的个体"的高行健感兴趣。人们只会对一个具体的、特殊的、在特定制约中作出特定选择的高行健有兴趣。也就是说,高获奖的必要条件和根本前提是他的中国背景。但这并不构成他获奖的充分条件。而这个充分条件,形而下言之,是高的作品是否投合瑞典皇家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充满偶然性甚至武断的趣味和程序。形而上而言,是高的"中国作家"身份是否是西方主流价值观、意识形态和政治理念能够接受和希望看到的"中国作家"。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以及形形色色、不计其数的西方文学奖、电影奖、学术奖,在总体上形成了一部严丝合缝的意识形态机器,当它们针对非西方世界时,做的就是这样一个甄别,筛选、分类、定性的工作。它的核心,就是在告诉人们,什么样的作品或作者可以被接受,而什么样的作品或作者应该被排斥。高行健的作品无论好坏,都是次要的问题。关键问题是他代表了一类特殊的,可以被西方接受的"中国作家"。他的获奖,是西方价值观念及其文化生产机器"承认"当代中国文学的方式的一个示范。这种承认的方式与中国期待被承认的方式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系,因为它是按照自己的内在需要来制造出"他人"的。而高行健作为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是这样一种(西方)自我世界内部的"他人"的影子。
高行健获奖之所以平淡无奇,就在于它是这个西方的全球文化评审机制的又一次合乎程序和正统的例行操演。而2000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不同寻常的戏剧性,不过是来自这个影子中国作家同他所暗喻的生活世界实体之间的若即若离的关系。但如果以高行键不代表当代中国文学创作的最高水平为由诘难诺贝尔文学奖的合法性,就未免失于天真。因为该奖的合法性来自且仅仅来自它所基于的价值、政治、和趣味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说,象高行键这样的寄生在西方自我世界内部的"影子他人"也许是一向拿中国头痛的西方的唯一选择。如果美国对华政策的不协调和声可以象诺贝尔奖评审那样找到一个高行健式的解决,或许就不用再在"接触"和"遏制"间痛苦的摇摆了。看来现实政治的冲突要比文化空间的想象性构造棘手得多。但这也就表明想像的和谐只能停留在想像的世界里。
高行健获诺贝尔文学奖所引起的争论和冲突,在表面上看颇为无聊。因为中国文学界既然看不上高行健和选择了高行健的诺贝尔评审机构的眼光,就完全可以也应该对这一事件置之不理,因为西方某个机构的评奖结果同当代中国文学创作和评论可以说本来就毫无关系。假如中国的茅盾文学奖授与了一个在中国政治避难的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大概除了几个美国中国问题专家会出来骂几句之外,没有任何美国作家或批评家会把它当一回事。但高行健获奖在中国文人知识分子间激起的种种冲动,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整个中国文化界过于眷恋或在意西方的注视。从深层上讲,它揭示了承认的政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不同的政治、价值、和文化共同体之间的既试图相互包容、又不得不互相排斥的竞争关系。这里不妨再提一下施密特对民主政体的内在悖论的看法。在他看来,民主政体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建立法律程序上的自由和平等,而是如何形成内部的团结。在这一点上,民主政体同其它政体并无不同。而任何政体内部的政治团结的形成,都源于对其自身根本的利益和价值的共识。这个共识的形成过程不是一个抽象的形式或"民主程序"问题,也不是一个哈贝马斯式的"理性交往"过程,而是一个实质性的社会经济利益的冲突、磨合过程。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先验于法律的政治过程。在没有形成"根本利益和价值上的可以接受的安排"的群体间,程序民主的法律形式自身都难保,遑论为国民全体或人类提供自由和平等的保障。(从魏玛共和国被纳粹通过民主程序"合法"地颠覆,到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社会的反对于不顾,单方面打着"普遍人权"的旗号在南斯拉夫狂轰滥炸,"自由民主"体制的自相矛盾之处和脆弱性有目共睹。)而政治思维的核心,不是寻求普遍真理,不是请客吃饭或发这奖那奖,而是分辨"朋友"和"敌人";是为肯定自身价值而战的决心。这就是施密特著名的政治哲学理念上的"敌我论"。它告诉我们,任何价值和政治体制,都依赖于一个内在的"排他"机制来获得其"包容性";而"民主"政体同样需要在把一部分人包括进来的同时把一部分人排斥出去。
在资本全球化和西方"自由民主"政体视自身为终极性的"世界历史潮流"的今天,中国与广义上(即文化、价值和政治共同体意义上的)西方的"非敌非友,亦敌亦友"的模糊关系决定了中国作家得诺贝尔奖这样的事情必然成为两个不同的"政体"间伸张自身价值观、侵蚀和囊括他人价值领域的斗争中的小小遭遇战。如此看,国内多数人对高获奖不以为然,是对"西方"以自身趣味或理念为尺度排斥当代中国文学和文化主体的选择机制的一种本能反应。而这种反应的表现形式,就是将已沦为"他人"的过河卒子的高行健再一次(即象征性地)从"中国"这个文化、价值、和政治共同体中排斥出去。高行健于是成了价值和政治的"领土争端"中的一个无足轻重的符号,这大概是他本人和挑上他的诺贝尔奖委员会都始料未及的。
遥想本世纪初,青年乔伊斯离开了爱尔兰,此后除一次回国奔丧,终其一生辗转欧洲大陆。这位毕其一生写都柏林的作家既没有原谅祖国的"精神瘫痪"(moralparalysis),也没有原谅她的殖民者,即以自由民主文明的宗主自居的大英帝国。从一个爱尔兰人的角度,他看到的是英国在他的国家"煽风点火制造分裂,趁火打劫巧取豪夺"(enkindleditsfactionsandtookoveritstreasury)。作为一个漂泊欧洲的爱尔兰作家,他以"沉默、流亡、狡诘"(silence,exile,cunning)为自己的人生座右铭。(参看TerenceBrown,襂ntroduction,?inJamesJoyce,Dubliners,NewYork:Penguin,1992,vii-xlvi)这六个字表明了作家同环境的格格不入的紧张关系。正是这种紧张关系使得乔伊斯的文学世界同一个受压迫民族的政治、文化命运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也使他的写作在意识形态层面上超越了抽象的个体存在,超越了以"普遍性"自居的布尔乔亚流俗。乔伊斯终生与诺贝尔奖无缘,尽管如今他的《尤利西斯》、《青年艺术家的画像》、《都柏林人》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伟大经典,而乔伊斯这个爱尔兰人也被视为二十世纪英语文学的最杰出的作者。
我们并不能因乔伊斯的作品最终被西方主流文化接受而说乔伊斯的作品无非是反映了西方主流价值,因此对中国文学来说是"非我族类"。事实上,近代以来中国的文化意识、价值观念和政治理想,从来都是同世界范围内的进步和反抗性的社会思想和文化运动联系在一起,并从近代西方的革命性变革中不断获得自我更新的灵感。作为一个文化历史上的大国,中国文化的自我确认从来不是对某种独特的文化本质的追求,而是对一种具有普遍性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制度的探索。我们要反对的是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不平等关系和无视他人自身价值认同的霸权心态,而不是这种文化交流本身。但我们必需承认,这种不平等关系和霸权心态在一定成度上已被许多中国文人和知识分子吸收并"内在化"。所以我们自己在这场价值的冲突中,并不不仅仅是清白无辜的受害者。同样,我们也应看到,西方文化作为当今世界的主导文化,它本身也在不断地"非地域化",不断地吸纳和消化种种异质性的成分,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成为一个多元化、民主化、大众化、个性化的空间。这种发展趋势为当代中国文学、艺术和思想生产提供了一个相对有利的文化和政治空间。它使当代中国文化有可能以积极的、自我肯定的姿态参予到新的世界性文化民主的创建过程中去。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文化和知识界必需在"西方文化政治"和同属于多元化世界文化的当代西方文化生活本身之间作出明确的区分。
反观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的所谓"中国流亡文学",不难发现,它的存在几乎完全处于西方文化意识形态霸权和体制的庇护下,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政治的需要。这不但是路人皆知的现实,而且已经"内化"为许多"流亡作家"的想像方式和思维方式。在这样的权力关系中体味和欢呼个体性和写作自由,实在是对自由和个体概念的绝大讽刺。这一现象和问题当然绝不限于海外中国"流亡作家"。于是"流亡"在这个语境里变成一个有趣的隐喻:向幻想中的"历史普遍性"的胜利逃亡。一旦当代中国作家或艺术家以"流亡"或"个体"的身份与当今世界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权力体系相认同,心灵自由和创造性这样的现代主义神话就在社会现实的物质关系里走向它们的反面。在语言层面上,这意味着多义性或歧意性的丧失。在风格层面上,则是反讽变得日益不可能了。对当代中国现实的激烈否定与对西方主流观念的简单肯定变成了单调而不容置疑的同语反复。当反抗的文学将自身的合法性和真理性建立在后冷战时代的"普遍性"话语的基础上时,写作的"自由"和"个体"的修词就成为新的意识形态桎梏的绝对形式。
高行健的文学地位还有待历史评判,但他作为第一个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用中文写作的作家的"地位"已是事实。这个地位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而只能以其他获奖作家作参照。这样看来,第一个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大概是在赛珍珠和索尔仁尼琴之间。这多少令人感到可悲。我们只能期待高行健的文学创作本身能走出历史决定的魔圈。高行健八十年代对风格实验和形式创新的追求为他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赢得了一席一地,但在"后现代"时代,形式和风格早已失去了它们的内在的审美纯粹性和政治激进性。商品拜物教的时代也是主流意识形态无孔不入的时代。逃离了所谓的"专制的中国"就意谓着抵达自由的彼岸了么?在错综复杂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高行健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在西方的天空下的自由个人。这令人感到无法对他的那种"一个人的圣经"式的写作抱有太高的希望。但若高行健的那个孤零零的"自己"真能摆脱对种种政治和意识形态表象的依附而达到某种艺术的自律状态,它的写作也就必然是民族的,因为舍此并无通向"普遍"的捷径。海明威曾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重要的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他写了什么。作为一个还没有读到他近作的职业文学研究工作者,我个人对作家高行健的最善意的祝愿,就是他已写和要写的同他所说的和不得不说的并不一样。
2000年十一月格林威治村,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