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沿趋势与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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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农业农村现代化  

陈文胜 (进入专栏)  

 

[摘 要]随着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推进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兴起,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大转变,也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的城乡格局变迁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科技前沿深刻变革、食物结构深刻变化、城乡结构深刻变迁、乡村治理结构深刻变动,已成为小农大国不可避免和不可逆转的历史性趋势。在多重复合宏观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呈现出城镇化进程中人地矛盾与耕地抛荒并存、消费结构性变化导致农产品短缺与过剩并存、现代化快速推进中农民面临城乡双重困境、乡村治理结构失衡导致公共服务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并存、城乡融合背景下乡村文化传承与提升承受双重压力等多重结构性矛盾,这些因素共同决定着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农业农村现代化;结构性矛盾;前沿趋势;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这就从全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方向和战略步骤。在这一进程中,随着城镇化与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兴起,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大转变,也是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的城乡格局变迁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这已成为小农大国不可避免和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趋势,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无疑形塑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前沿趋势

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指向是一个多维度、全方位的发展过程,涉及技术升级、组织方式变革、市场扩展以及城乡互动等多个维度。从全局来说,农民形态、产业形态和城乡形态的演化预示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走向。在现代化与市场化背景下,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农民生产行为和组织形态变迁,共同推动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前沿变革。

(一)科技前沿深刻变革: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新趋势

农业现代化本质上是农业技术发展的一种前沿变化,科技创新始终是农业现代化的前奏和先导,如科技创新引发的每一次种子革命,都促使农业发生质的飞跃,对农业发展产生革命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这是根据农业现代化的前沿变化和趋势作出的战略判断,充分肯定了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要素和主要力量,明确了以科技进步为引擎推动农业生产力变革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世界农业发展史也充分证明了科技是农业发展的原动力和驱动力,农业强国必然是农业科技强国。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以及智能制造技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新常态,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农业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刻改变了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优化了种植结构,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供需矛盾,提升了农业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了农业优质高效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从全球视野来看,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尽管耕地面积仅增加30%,但世界粮食作物产量在技术革新的推动下实现了倍增,使这一时期成为全球粮食生产力增长的非凡时期,这也从一个侧面充分体现了科技进步对提高耕作效率和土地利用率的巨大贡献。山东社会科学2024·6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业生产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方式,而是越来越多地依赖前沿科技的创新应用。特别是转基因技术、精准农业与农业互联网三大关键技术,助力实现了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实时监测,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抗病虫害能力,有效控制了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使农业生产管理变得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信息传递、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可追溯性更加迅速和精准,成为推动我国农业新质生产力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力量,为我国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业新质生产力不仅体现在农业生产方式与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上,更表现为农业生产的结构、理念及模式的根本性转变,它涵盖了生物技术创新、土地精细化管理、农产品附加值增长等方面,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紧密结合,提高小农户的科技应用能力和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从而显著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实现了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提升。而这必然要求农业生产者具备更高的科技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推动我国从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农业强国转变。

(二)食物结构深刻变化:农产品消费需求多元化新趋势

作为大国小农,准确把握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这是根据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作出的战略判断,深刻反映了对食物生产、流通和消费全链条的重视,以及在各个环节中都追求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平衡,准确把握食物消费的文化属性和社会价值,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

我国传统的以稻米、小麦等五谷杂粮为主食的饮食习惯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而畜禽肉类及水产品的消费相对较少,蔬菜、水果摄入量仅占总量的一小部分。这种饮食结构的特点在于粮食主食化、肉类副食化、地域差异化和季节轮换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从以单一的谷物为主,逐步转变为由粮、肉、蛋、乳、果蔬等组成的富含高蛋白、高营养价值的食物组合,加工食品占比不断提高的结构多元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趋势。根据有关数据,我国动物性食品的消费量占比逐年上升,肉类消费量从1978年的每人每年9公斤,上升到2022年的每人每年70公斤,同期奶制品消费量提高更是达10倍之多,与此同时,水果和蔬菜的消费需求也表现强劲。

在食物结构性变化背景下,伴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社会阶层多元分化,农产品消费结构发生了高中低端分化,日益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趋势,食物消费不但追求营养和健康,而且更讲究口味。此外,不同地域的饮食文化对食物消费结构的形成与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南方的稻作文化、北方的面食文化等,都极大地影响了区域内食物的生产与消费模式。这些变化既体现了城乡居民营养健康观念的更新,反映了饮食文化差异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也说明大食物观的核心在于强调食物不只是饮食消费的对象,更是生态文明与健康生活的重要基石。

(三)城乡结构深刻变迁:人口比例与空间格局融合新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这是根据中国式现代化的实际发展进程和未来趋势作出的战略判断。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的比重上升与乡村的比重下降是客观事实,但乡村不会消亡,城乡长期共生才是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特大型小农国家,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就是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和处理工农、城乡关系。

在深入推进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人口城乡流动日趋自由化,城乡人口分布日趋均衡。根据有关数据,我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亿人增长到2022年的9.21亿人,增量甚至超过了欧洲各国人口的总和。与此同时,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22年的65.2%。这是我国城乡结构深刻变迁的最直观表现,这一变动重塑了城乡关系,标志着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达到了新水平。

城乡结构变迁不仅涉及城乡人口比例与空间格局的改变,更涉及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深层次变迁,成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信息化大背景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动能不断从城市向乡村传导,城市与乡村的发展机会和生活条件的差异正在缩小,农村正从传统的以农业为主逐渐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支撑的多元化产业结构转型,城乡发展的轨迹呈现出明显的分化与融合双重特征,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日益趋同,如农民工的城市化进程影响了城市社会的结构和文化,而城市居民对乡村生活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向往,这种城乡互动不仅丰富了城乡居民的生活内容,也促进了城乡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四)乡村治理结构深刻变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治新趋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展现出更为丰富的科学内涵和更加生动的实践图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我国乡村社会结构日益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和诉求多元化的变化趋势。党中央提出要完善多元共治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是根据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作出的战略决策,必将推动我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逐步实现。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国家以一种全新的治理方式进入乡村社会,乡村资源不再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工具,而乡村的繁荣是现代化目标的战略重点。乡村治理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保证,通过诸领域的相互作用和动态调整,从根本上撬动了乡村社会生产关系,乡村治理的参与主体和管理模式实现了历史性变化,我国乡村社会结构与治理方式正在经历历史性变动。在现代化大潮中,治理主体呈现出从单一的党组织领导模式向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转变,动员了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主体资源,形成了政治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格局。这一新的治理模式不仅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与结构升级,而且极大地完善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乡村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为推动社会整体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组织和制度优势,重塑乡村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方向。在乡村治理实践模式方面,无论是湖北省秭归县的“幸福村落”,还是浙江的“枫桥经验”,都是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与村民代表大会相结合的组织架构,注重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作用,形成了“党建引领、村民参与、法规支持、科技促进”四位一体的现代乡村治理新模式。村党支部通过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公开乡村治理方案和财务情况,从而保障决策的民主化,有效提升村民的满意度。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既尊重乡村原有文化的内在价值与外在特征,又引入现代文化元素以充实乡村文化的内涵,通过推进乡贤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增加乡村文化建设的鲜活元素,增强乡村治理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与此同时,很多地方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协商议政,有效增强乡村治理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实现治理效率和治理能力双提升,加速乡村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型。

在乡村治理模式变动中,乡村社会组织占有重要地位,在助力乡村治理结构转型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乡村社会组织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乡村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群众团体和文化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已经成为社会参与自治机制构建的新趋势,也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范例,这在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社会治理重心下沉、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等多个方面都有鲜明的体现。

二、多重复合宏观背景下我国农业农村的结构性矛盾

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城市化相对减速,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快速发展,集中反映了我国正处于农业中国向工业中国、乡村中国向城镇中国、全面小康向全面现代化的社会转型叠加阶段,也引发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多重结构性矛盾。

(一)城镇化进程中人地矛盾与耕地抛荒并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农村许多地方的真实写照。耕地资源始终是我国最稀缺的资源之一,决定了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在此基础上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资源不断向工业和城市聚集。农业生产成本急剧上升拉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也加快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速度,由此导致了农村空心化和农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而人多地少的耕地资源先天性局限,导致耕地细碎化与经营小农户化,农业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严重制约着农户的收益。基于比较效益,一方面,由于城市发展对经济作物需求增加,不少农户更倾向于种植经济作物;另一方面,不少农户逐步退出农业,导致农地抛荒现象一直不同程度存在。根据调研,有的是“季节性抛荒”,将双季稻改为单季稻;有的是“非粮化抛荒”,将农地改种甘蔗、烤烟、花卉等经济作物;有的是“绝对抛荒”,主要是山区和丘陵地带的耕地资源不足以维系一个农户家庭的基本生存,导致农民放弃耕作。上述各种类型的农地抛荒现象导致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守住耕地红线始终是我国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二)消费结构性变化导致农产品短缺与过剩并存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需求已从过去的单纯数量要求向质量、安全、味道等多重要求转变。尽管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特色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快速提高,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生产与消费需求和市场变化不完全匹配的问题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因而导致短缺与过剩并存,突出表现为农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低端农产品去产能难等问题。

源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惯性,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种植结构单一、高价值作物种植比例偏低的问题。同时,农产品产销衔接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供需平衡。目前,许多农户仍较为依赖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获取方式,缺乏对现代互联网技术的认识和应用,这种市场信息不对称状况严重影响了农户对农产品市场行情的准确把握和及时反应,特别是在大宗农产品产销方面,由于市场供求信息不够准确、明晰,农户往往很难根据实时变化的市场需求调整种植计划,导致部分农产品丰产而不丰收,加之大宗农产品的区域相似度普遍较高,严重的同质化导致过剩现象突出,如我国南方大多数水果库存积压严重与价格下滑已成为常态。

农产品供需失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发展偏重于供给端的扩大生产,而未能充分注意需求端的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从田间到市场的时间成本和损耗率较高,导致优质不能优价、增产不能增收,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足也是导致供求失衡的因素之一。农产品加工业是连接农业生产与消费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其规模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力与产业的增效能力。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仍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生产效率低下,严重制约着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现代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民面临城乡双重困境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无疑是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在包括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民收入增加遭遇城乡就业双重困境,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两种风险并存。

首先,农民在农村面临很多挑战。受自然资源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单一生产方式和有限市场机遇等因素的制约,农民的就业选择和增收渠道极为有限。而随着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从直接农业生产劳动中获得的收入也不断减少。同时,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效益递减是普遍规律,农业在整体上为农民增加经营性收入的机会空间被大大压缩,保证农民持续增收面临多重困难。其次,农民在城市也遇到很多难题。农民进入城市就业市场遭遇技术门槛和服务性就业岗位饱和双重困境,农民通过向城市劳动力市场转移提高收入的机会越来越少。一方面,随着很多领域劳动智能化水平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岗位逐渐被智能机器取代;另一方面,去产能背景下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态势,叠加国民经济下行,导致城市和工业对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度缩减,从而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份额有所下降。而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身份隔离始终未能彻底破除,农民即便身处城市,也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发展机会仍然较少。

(四)乡村治理结构失衡导致公共服务供大于求与供不应求并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迫切需要公共服务由过去的特惠型向普惠型转变。由于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滞后于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不仅存在数量少、质量低、项目少、范围窄等供给不充分问题,而且存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规模、类别、质量与乡村现实需求不匹配的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错位——干了不少不需要的事,公共服务缺位——不少该干的事没干,公共服务越位——干了不少不该干的事,造成乡村公共职能、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多重结构失衡。其根源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决定权要么集中在上级政府,要么集中在乡村组织负责人手中,缺乏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乡村公共资源和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制度性渠道。具体而言,由于农民缺乏在公共决策中的参与机制和意愿表达渠道,更谈不上对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使村民自治得不到有效落实,不仅造成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难以落实,而且导致公共服务提供者对农民真实需求了解不足以及相关制度设计与基层实际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造成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低效率。

(五)城乡融合背景下乡村文化传承与提升承受双重压力

目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进,我们只有用大历史观审视我国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才能更好地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把握乡村文化振兴的目标与方向。随着越来越多的乡村转变为城镇,农业与非农业经济活动日益深度融合,城乡分割逐渐转变为更为紧密的城乡互动与融合。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传统文化的保护与现代文明的积极传导,构成了乡村文化振兴不可或缺的双轮驱动力。就当前我国乡村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植根于乡土社会的传统习俗、信仰、艺术和生活方式,应在主动适应传统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推进的基础上实现转化发展,这既是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城乡交流与生产方式转变的必然结果。

优秀传统乡村文化需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这是维护乡村历史连续性的必然要求。文化是连续性和时代性的统一,当下所谓的传统文化是过去的“现代文明”,而现代文明中也包含着传统文化的因素。文化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产生于更早的文化环境,而且过去的文化环境决定着现在的文化发展潮流。乡村文化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载体,积淀了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乡村文化要素,既包括古建筑、传统工艺等物质文化,也包括民风、习俗、祭祀等非物质文化,它们在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结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等领域体现了中华文明的鲜明特征,体现着乡村独特的社会风貌,成为民族记忆与地域性文化特色的重要依托。

由于区域环境、历史演进及民族特性的影响,我国乡土文化兼具地方特色和族群记忆,展现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图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我国乡土文化的核心在于人与土地的深厚联系,这种联系超越了单纯的物质层面,包含了历史上农民祖祖辈辈在精神和情感上对土地的依恋。对于乡村居民来说,这种对土地的深厚感情不仅出于生计的需要,更是一种文化和历史的继承,这种感情在他们的日常生活、社交习俗和节日庆典中得以传承和体现。对乡村共同体的记忆与历史来说,它承载着族群认同和社会凝聚力。总之,土地不只是生产资料,更是家族繁衍、习俗传承的基石。

在数字化和全球化的双重背景下,城市文化的外溢不断侵蚀着乡村传统文化的独立性和生存空间,文化发展的同质化不断冲击着乡土文化的多元价值和个性特点,乡土文化的衰落是城镇化进程中最为深刻的社会变迁。村落中承载着千百年来历史记忆的宗族堂会、家族庙宇、道路桥梁、传统工艺、节庆习俗等文化要素逐渐消逝或变形,年轻一代对乡村传统文化的认同不断下降,有的人甚至缺乏基本的乡土传统文化传承意识。这种变化还体现在土地用途的改变上,如农田被辟为旅游休闲区,而古老的民居被改造为客栈。由于土地不仅要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还承担着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传承弘扬乡村传统文化的功能,因此土地用途的改变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社会结构的变革,传统的乡村社会关系和土地依赖关系正在被重新塑造和定义。

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需要融入现代文化元素,即实现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随着现代科技与新媒体的普及,乡村信息获取、知识传播和社会互动的模式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对现代文明的需求在逐渐增加。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不仅要重视乡村文化保护,更要重视现代文明的理念和价值在乡村的普及,使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与和谐共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克服以下两种极端倾向:一是不加区别地简单复古,认为只要是传统的就要传承与弘扬,甚至将落后的封建价值观念全面复活;二是把传统风俗习惯一概视为陈规陋习或封建迷信,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形成了“城市=先进、乡村=落后” 的城乡文化高低优劣的思维定式,在移风易俗的名义下“一刀切”地打压反对传统乡村文化,个别地方甚至不准老人办寿宴、春节完全禁放鞭炮等,引起了农民群众的不满。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一旦传统乡村文化的连续性被阻断,随之丧失的将是乡村文化的根基和精神内核。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现代化与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迫切需要解答的时代命题。

三、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了自己的历史拐点。在市场与社会转型的双重视角下,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市场导向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农业从业者不断进取、创新,提升自身竞争力,而市场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也亟须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升、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以及根植于乡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共同塑造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一)在适应消费结构变化方面应以大食物观为指引

随着食物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者的食品需求逐渐从单一的饱腹转向营养健康,对多样化、营养化和健康化的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大食物观为指引,就是要打破传统的以粮为主的农产品供给模式,在保证粮食供给的同时注重质量和营养搭配,重视食物的多样化和均衡性。

第一,突破传统食物概念框架,扩大食物多元供给范围。在当前我国居民膳食模式的营养结构中,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关键营养素的摄入量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提升。因此,必须跳出传统食物概念框架,挖掘非传统食物资源,从广泛的自然资源中发现新的营养素提供者。为此,必须最大程度拓展食物资源的种类与渠道,充分利用发酵工程、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提高这些资源的营养价值和人体的吸收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需求。

第二,突破耕地资源限制,拓展食物多元供给途径。在现代社会,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已成为制约食物供给多样化的一大障碍。应从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着手,开展轮作休耕,提高土壤肥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精准施肥等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效率。要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推广耐旱和抗逆性强的作物品种,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有效克服资源和环境制约。要积极开发非耕地食物资源,如发挥深海水域养殖和高原草场畜牧,特别是海藻、微藻等海洋生物的作用,开辟食物多元化供给新途径。

第三,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高食物供给质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食物需求已不再局限于基本的营养供给,而是越来越重视食物的品质、口感以及健康度。因此,必须致力于健康与营养的平衡,全面提升食品的营养价值。要通过选育新品种、优化加工工艺、提升储存技术,把富含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的新型杂粮、水果和菜类纳入食品开发范围。要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开发受消费者欢迎的养生食品和有机食品。要主动适应现代饮食结构变化趋势和食品消费模式,开发适应现代人口味的食品配方、烹饪方法以及符合现代审美趣味的食品样式。要以健康理念为基点,把新技术新工艺与传统饮食文化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食品综合价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第四,倡导绿色生产方式,保证食物多元供给的可持续性。在大食物观中,绿色生产模式不仅是技术性的革新,更是现行农业生产方式的全面升级,以减轻环境的负担,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生产方式包括从土壤改良、良种选育、植保技术到收获后管理的整个过程。其中在土壤改良方面,通过生物修复技术和有机物回填,提升土壤肥力,为作物生长创造良好基础。在良种选育方面,研发适应不同生态区的优质抗逆品种,减少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在植保方面,采用生物控制技术和无人机智能喷洒,控制并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对收割后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通过生物技术转化为能源或有机肥料,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二)在农业科技装备上以建立区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

改造传统农业就要引入现代要素以提高农业的现代化装备水平,其中农业技术创新最为关键。“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业小规模家庭经营的长期性,而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程度的差异决定了农业科技装备覆盖率呈现区域非均衡性特征。因此,应以建立区域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推进小农户与前沿科技要素、现代装备有机衔接,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提高农业技术装备规模和信息化水平,从而弥补耕地规模相对较小的先天性局限,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第一,重视农业科技创新的区域性要求。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原有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生产与市场的需求。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面,需要针对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与耕作条件,实施区域化的科技研发,确保科技创新成果可以快速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如大力发展山地农业机械,以适应丘陵地区、偏远山区的自然条件,加快小块土地上的农业生产普遍实现机械化。再如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在农业生产中的革命性促进作用,逐步实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小城镇、中心村、特色产业村的全覆盖,对不同区域的种植、养殖、天气、市场等各种数据进行差异化收集、整合和分析,为农民提供精准的区域性种植建议、区域性病虫害防治方案和区域性市场趋势预测。

第二,建立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随着农业科技装备水平的快速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日益成熟,但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缺乏区域性,农业机械覆盖率不高,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和农产品成本偏高。其次是区域性技术指导服务薄弱,许多农户因缺乏种植技术和市场运营能力,无法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再次是区域性农产品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不足,限制了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和市场拓展的潜力。因此,需要尽快建立完善的区域性社会化服务体系,从而将农业生产与农机、技术服务,农业生产与加工、市场连接起来。具体来说,要根据我国的独特国情,以县域为中心,设立农业科技装备共享平台,打造区域性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实现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尤其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服务性托管、收益性托管、半托管等区域性社会化服务。

第三,补齐农村商品流通科技服务的短板。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响着农产品销售和农民经济收入,而我国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的科技短板,是造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过程中价值流失和损耗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推进农村科技服务社会化进程中,应通过农产品追溯系统构建从生产源头到消费者的透明化流程管理系统,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智能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移动互联应用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价值共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成本。构建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电商平台等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商品流通与社会需求的高效对接。

(三)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以农民最紧迫的需求为导向

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不再仅仅满足于基本生活保障,更期望获得教育、医疗、文化等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而目前“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造成了供需失配的结构性矛盾,因此要着力解决农民最需要的没有干、而干了的有些不是农民最需要的这个现实问题。

第一,建立以农民为中心的供给决策机制。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满意度不高的根源在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因此,必须把尊重农民的权利作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核心,以满足农民最紧迫的需求为导向,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从“纸面”下沉到“地面”。而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精准识别与响应是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的核心,需要建立以农民参与为基础的需求信息收集和反馈平台,全方位把握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实时动态。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使之成为连接农民与基层政府的重要纽带。要根据农民最紧迫的需求意愿,因村施策,差异化确定公共服务供给,确保公共服务交由农民决定、服从农民需要。

第二,畅通农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渠道。畅通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渠道,有助于准确把握和对接农民的真实需求并进行科学决策,确保公共服务内容与供给方式的差异化和个性化,从根本上提升农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满意度。在实践层面,需要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平台,使农民通过智能手机即可参与公共服务的设计、实施、监督全过程。通过线上问卷调查、互动反馈系统以及在线公开会议等形式,提高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便利性和时效性,保障农民的利益诉求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表达和收集。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辅助分析农民需求,帮助决策者掌握更加细微的需求变化,从而作出更加精准的政策调整。

第三,简政放权释放乡村组织活力。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尊重基层探索积极性和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推动着乡村治理制度一次又一次创新。随着现代化的深入推进,过于集中的行政管理权限、乡村治理体制机制缺乏弹性以及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较低等问题逐渐凸显。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简政放权不仅是一种行政手段或治理模式,更是释放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活力的新动能。其中,减轻行政事业性负担,推进治理重心下沉是释放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活力的前提。通过逐步削减和整合农村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减轻乡村组织和乡村干部负担,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实现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和市场转移。改革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发挥更大作用,把农民自己能办的事交给农民自己办,构建多元参与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四)在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变革上以留住乡愁为前提

一方水土塑造一方人心。尽管城市环境深刻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乡愁记忆仍然留存在历史文化传统与自然人文景观之中,留存在一代又一代人的深层意识中。在中华文化的宏大叙事中,乡愁作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沟通的桥梁,是一种深深渗透在人心中的情感体验,也是文化传承的纽带。留住乡愁不仅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乡村文化,而且是在吸收现代文明元素基础上赋予农耕文明以新的生命力,使之在现代社会生态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效形式。以乡愁为纽带,构筑连接历史与现代、城乡与自然、个体与民族的文化桥梁,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需求,也是对当代精神价值的有效传递与升华。

第一,传统农耕文化记忆和自然生态之美是留住乡愁的基础。留住乡愁在于找回和品鉴那份随着时间流逝逐渐被稀释的传统农耕文化记忆和自然生态之美,不仅注重乡村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更注重农耕文化的内涵与精神的传承。在新时代,乡愁已经转化为传承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的情感力量和社会资源,即打造乡愁产业品牌以赋能产业振兴,利用乡愁特色吸引人才,传承乡愁文化以强化历史连续性,倡导乡愁生态理念以建设美丽乡村,发挥乡愁心理功能助力乡村治理。因此,要从传统与现代、物质与精神、个体与社会多重维度大力挖掘、整理、保护与创新传承乡愁心理文化资源,提升乡村整体生活质量和文化内涵,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人文层面,通过乡愁建立起情感纽带和社会支持系统,满足背井离乡者的情感需求,不仅能够使人们深切感受到乡愁的呼唤,而且能够真正找回那份久违了的归属感和安定感,从而保持心灵与故土的深层联结。

第二,传统节日与习俗是留住乡愁的重要载体。我国在农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乡风民俗,体现在丰富多彩的节日庆典和生活习惯中,成为农民日用而不觉的文化习俗,进而积淀为深层文化基因。丰富多彩的节日庆典和生活习惯成为乡愁的重要载体,对构建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发挥着隐性作用,形成人们对故乡的美好记忆与对未来发展期许相结合的情感纽带,不仅激发乡村居民的自豪感,也引发城市居民回归乡村的兴趣与动力。乡愁作为一种文化,不只是历史文化信息的延续,还是连接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的桥梁,赋予新时代文旅以深厚、鲜明的历史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乡村传统节日与习俗文化,须紧密结合现代生活的特征和需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多元化的精神需求,使人们能够深切感受到乡土文化的地方特色和独特魅力,以市场化、产业化的手段实现传统节日和民间习俗文化的创新转化和经济价值的提升,为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将现代创意与科技元素融入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非简单的复制或保留过往,关键是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化进程,既保留核心精神,挖掘和传承乡土文化的传统价值,又促进乡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有机融合,深入挖掘和发扬其时代价值。实践证明,科技元素的运用和现代创意的注入,能够推动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建筑技术相结合,能够较好地修复和保护古村落、老宅、古桥等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和传递蕴含其中的历史信息,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此外,还应借助数字技术、GIS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现代技术,加快对乡村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梳理,建立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的地理位置、历史信息及其文化内涵在内的数字化档案,并在数字平台上展示,为公众了解、认知和体验优秀乡村文化提供便捷渠道。

第四,加快乡村文化与现代教育的整合。将乡村文化内容纳入地方中小学教育体系,设立乡村文化课程,实现乡村文化传承的系统化和规范化,促进优秀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相结合。通过开设与乡村文化遗产相关的课程和举办工坊,给青少年营造、提供接触、了解和关注乡村文化的情景和机会,激发他们对乡愁文化的认同与自豪感。要培养具有乡村文化背景的专业人才,包括非遗传承人、乡村文化研究者等,发挥他们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五)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上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突破方向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共同富裕的核心目标,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财产性收入占比一直很低,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差距最大的是财产性收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比例太低是制约其收入总水平提高的最重要因素。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带动了土地需求,土地价值快速上升,这为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特别是在农民增收面临严峻形势的背景下,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以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空间,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方向。

第一,提高农民承包地的流转收益。农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服务体系的建立须基于土地市场供需特点,实现农民承包地流转效率和收益最大化。尽管现阶段承包地流转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流转服务不足、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影响了农民承包地流转收益的提高。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需要构建专业化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和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完善的政策法规为流转双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从而优化土地流转结构及其模式,维护所有土地流转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在流转服务体系构建方面,不仅要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交易流程,还应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网上土地流转平台减少流转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第二,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土地资产已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农民未能充分享受经营性土地开发带来的增值收益。因此,要进一步完善与土地权属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为其合法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提供法律依据。在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开发过程中,要保证农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土地市场改革进程,允许农民直接参与土地租赁、转让等市场活动,通过协商或规范化的分红方式直接获得土地市场化带来的收益。特别是农民作为土地的主人,有权参与土地开发的前期决策,他们对土地的经营性使用应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这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自治能力。

第三,扩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试点。受益于新一轮农村改革试点,部分地区已在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流转,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改革试点中,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贷款抵押,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从事经营活动缺少资金的问题,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应继续扩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细化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准确性,进一步降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成本和门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第四,构建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利益实现机制。构建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利益实现机制,关键在于将宅基地增值收益的一部分真正回报给农民,体现出宅基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帮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要充分发挥宅基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就必须在制度上对宅基地使用权给予明晰的产权界定,建立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用益物权市场与转让机制。同时,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操作流程与收益分配原则,确保农民利用宅基地用益物权获得合法合理的收益,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尝试实行宅基地租赁、合作社经营等多元化管理模式,提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能够获得合理份额。

第五,建立进城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机制。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农民进城成为市民。为此,应建立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机制,一方面保障已进城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制度应规定农民有权将其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有偿转让给国家或集体组织,并以市场化方式获得经济补偿,从而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从制度设计来看,农民土地财产权有偿退出需要建立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包括退出条件、程序、评估和补偿方式等在内的退出机制及其操作流程。在经济补偿的具体操作上,补偿金额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现有价值,还要兼顾未来的增值潜力,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被侵犯,实现土地财产权的最大化。

(六)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上以“强县城”为基本战略

党中央明确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县城既代表乡村对接城市,又代表城市辐射与带动乡村,处于县域的核心位置,是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中心城市—县城—乡村”在生产、生活、生态上的功能衔接互补,实现城市群与乡村群的有机衔接,是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命题。

第一,提升县城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重塑县城与中心城市的关系,提升县城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地位,使之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综合功能提升是县城战略重构的基石,国家应通过财政、税收等利益导向机制,鼓励省会城市、地级市与周边县城一体化发展,形成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大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以县城为城乡枢纽的经济发展布局应突出流通环节这个重点,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衔接。开展省、市审批或管理事项授权委托机制试点,引导公共资源向县城布局。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政策优先向县城倾斜,组织省会和地级市的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向周边县城有序转移。加大对县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支持力度,制定并优化生育、购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县城的积极性。

第二,推动县城融入周边城市群,为县城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在城乡融合发展与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县城亟需突破发展瓶颈,凸显在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价值,主动融入更为宏大的周边城市群的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随着城市群战略地位的上升,县城通过融入周边城市群,能有效分享周边城市群在产业分工和经济合作中的红利,发展具有县域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县域产业逐步高端化、特色化,加快县域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步伐,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与社会发展动能。

第三,以发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为战略支撑。县域特色主导产业是提升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因此,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发挥区位优势,着力促进产业链优化、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塑造区域特色鲜明、经济效益显著的县域产业发展新格局。在国家层面,应通过政策激励和市场机制,引导、鼓励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县城,依托县域特色资源优势进行产业集群布局,发展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在此基础上形成县域产业集群化发展新模式。要以县域优势产业链为基点,围绕该产业链推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扩张与深化,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构建高附加值产业体系,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产业经济的循环增长。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通农业向二、三产业转型的渠道,引导农业产业向深加工、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四,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完善升级。完善升级县城基础设施是突破县城集聚效应发挥的瓶颈、提升县域整体竞争力、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关键。需要紧跟区域一体化发展步伐,强化县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信息化推进县域空间融合,打通县城与周边城市的交通和通信瓶颈,增强县城辐射能力,发挥县城在城乡融合中的中枢作用。不断优化县城产业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内的研发中心、孵化平台、物流中心等配套设施,支撑产业链上下游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激发县城特色产业集群效应。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把县城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城市。

 

作者简介:陈文胜,男,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库重大项目“湖南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项目编号:24ZWA03)的阶段性成果。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山东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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