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垚: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91 次 更新时间:2024-07-1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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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于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需要我们加以进一步的理解与认识。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简单而言就是“五统一,一破除”。即通过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规范的超大规模市场。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实现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释放需求端巨大潜力,实现供给端充分协调的重要前提。在需求端,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能够促进商品和服务在区域的自由流动,充分发挥14亿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是消费提质扩容的必要前提。特别是对于网络经济和平台经济这些行业而言,只有破除区域间和平台间的市场壁垒,连接海量用户和资源,才能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在供给端,人口的充分流动是释放超大规模人力资本潜力的制度基础。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打破制约人口在城乡和区域间流动的壁垒,使得劳动力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寻找与自身技能相匹配的工作岗位,提升就业市场的匹配效率,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各地区的产业链和供应链能够更好地衔接和配套,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激发和诞生新产业和新业态,产生新的就业需求。

中国式现代化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总量角度来看,市场一体化建设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是“做大蛋糕”的重要支撑,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统一的商品市场深化了区域间的生产分工,使得各地区在生产上的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极大降低了要素流动的制度性壁垒,使得资本、劳动力、技术和数据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更加有效的配置。统一大市场建设还将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进一步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

从分配角度来看,统一大市场建设带来的增长趋同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动力,在初次分配的过程中推动了“分好蛋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能够实现要素报酬的趋同,减小城乡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从根本上推动区域间的发展平衡。产业在区域间的转移能够提升落后地区的“造血”能力,推动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的追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将进一步破除地区和行业垄断,保证机会公平。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已见成效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颁布之后,国家发改委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秩序,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体而言,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进展:

一是着力破除了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行为进行了整改,征集了1100余条问题线索,其中有效问题线索超过九成已督促地方完成整改。

二是一批推动市场高效联通的重点任务已见到成效。《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规定的出台规范了市场秩序。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的建立促进了商品和要素市场的统一。高速公路服务区近九成已建设预留充电停车位,促进了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三是重点领域改革加力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部分省份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统计制度的统一进一步完善。京津冀、成渝等地区出台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加速了区域内部的市场整合。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是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仍有待提高,阻碍市场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的机制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在工程建设和政府招投标、采购等领域,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仍然存在歧视性待遇。民营企业可能遇到政策“玻璃门”,出现“看得见进不去”的情况。在金融资源和土地资源方面,仍然存在广泛的所有制歧视和地域歧视,妨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

二是市场规则和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以财税制度为例,尽管2018年的国地税合并已经统一了地区间的税收征收规范,但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通过差异性的税收返还制度为企业提供隐性优惠。与此类似,不同区域制定的差异化产业政策也是扭曲产生的重要来源。市场规则需要在地区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标准和制度,并对监管和法律法规执行做进一步的规范,避免制度“洼地”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此外,数字经济领域的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仍反复出现,“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乱象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监管部门需要针对不断出现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展开立法和监管。

三是现代物流体系等“硬联通”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数据等“软衔接”发展仍不够健全。现代物流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提升其覆盖面和效率,以确保货物流通的畅通无阻。物流网络在一些偏远和农村地区仍存在薄弱环节,亟需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各地区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联互通尚未完全实现,“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现象仍广泛存在。需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推动各类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信息资源的高效流动和共享。

当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发力方向

未来进一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在制度规则方面进一步实现高水平统一,推动产品和要素市场进一步互联互通,主要的政策着力点可能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统一市场规则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制定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和监管规则,消除各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和法规冲突,确保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竞争。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市场管理体系,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于市场分割的重点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和强化已有的治理成果。

二是以超大规模市场为基础,推动产业、资本和技术在区域间的转移,扩大内需。中国14亿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利用这一优势,推动产业、资本和技术在不同区域间的充分流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统一要素市场的建设,推动产业链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以消费市场整合为抓手,激发内需潜力,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实现规模经济。

三是理顺央地关系,着力推进财税体系、统计制度的改革。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现代财政制度,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动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完善统计方法,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经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结合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先试先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并不意味着所有地区的市场一体化进程完全同步,部分地理位置相近、经济交往密切的地区可以先试先行。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可以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通过改革创新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五是进一步畅通现代物流,破除数据流动壁垒。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高效物流网络,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推动各类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信息资源的高效流动和共享,提升数字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作者:林垚(四川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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