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权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海权的概念是国内外学术界长期约定俗成的,通常意义上是指一个国家运用军事力量对海洋的控制能力,这种能力的直接体现者就是海军。
现在有学者在“创新”的标签下,把海洋油气田开采、经济专属区、领海保护、甚至捕鱼捉蟹等海洋权益都归入海权的概念内涵,给讨论带来不少麻烦,这种导致学术混乱的所谓“创新”是不可取的。
相对海权而言,陆权是指国家运用军事力量对陆地的控制能力,直接体现于陆军军种。所谓的“陆权主义传统”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一种文明因为生存安全的缘故,长期选择了陆军军种作为国防的主要力量。现在个别学者,一会儿把陆权理解成大陆空间的经济资源开发和社会管理,一会儿又理解成陆军建设,按前一种理解,房地产开发也可归入发展陆权,概念的混乱以致无法与之对话和讨论。
海权产生的第一个条件是海外贸易经济构成国家的主要经济结构,第二个条件是国家生存依赖于“海上生命线”以及远离本土的海外贸易区域的稳定。于是国家安全越出本土主权范围,而包括他人主权范围却关乎自己生存的贸易区域,这就需要建立海上军事力量,以便必要时向海外投送兵力,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历史上的科林斯、雅典、迦太基、威尼斯、荷兰、英国和当今的美国等海权的兴起,都属于这种情形。
北京大学叶自成教授断言:“中国将始终是一个大陆型国家”,这是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和未来的误判。社会的根本变化在于经济形态的变化,社会政治、军事、外交、法律、教育等领域的转型,根本上受制于、服从于经济形态转型。中国目前处于有史以来第一次由自给自足的“内向型”经济结构向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结构”即海洋贸易经济形态的转型,中国正由传统内陆农耕国家变成现代海洋国家,这是个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趋势,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叶教授强调:“中国的大战略就是在21世纪中叶使中国成为一个中等发达的初步实现现代化的国家,这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应从这一中心战略任务出发来定位海权发展在中国总体发展中的地位。”这种看似全面稳妥、实则充满主观愿望成份的“大战略”完全忽视了海权发展有其自身规律。美国建国初期也有发展经济的“大战略”,不愿耗费建远洋海军,结果落到政府向北非海盗付买路钱的地步,成为美国历史上的奇耻大辱。随后美国被迫建立远洋海军剿灭海盗。可见海权发展主要取决于涉及国家生存的“外向型经济”是否受到威胁,以及威胁的程度,而不取决于主观愿望性质的国内建设规划。
中国的发展是陆权的回归?
叶教授认为:“中国的和平发展是21世纪地缘政治的最大变化,它在地缘政治上也必然表现为陆权第一的发展趋势。中国的发展既是陆权的回归,因为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历史上的一个陆权大国和强国”显然,这种看法仅仅基于陆权主义历史传统,对中国生存和发展日益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将产生的社会质变意义,没有从西方历史经验中领悟。
国防的基本功能在于保护国家的经济生存状态,农耕国家依赖土地而生存,安全范围不出国境线,国防军军种自然以陆军为主。海洋国家依赖对外贸易,国家安全范围不仅取决于本土治理,还取决于主权所不及的海洋和贸易区域的秩序。这是海洋国家把海权作为战略重点的根本原因。由于古代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对耕地的需求大,国家间经常为领土发生战争。进入工业社会后,争夺殖民地、市场、原料等商业势力范围的战争很快取代了领土争夺。二战以来争夺领土的战争明显减少。可以断言,未来中国内陆边疆的安全几乎不会出现古代那种危机,危机将来自重要的商业经济区域,商业交通枢纽的台海就属这种性质。随着中国向海洋国家的转型,人们看到的是海权的崛起,以及具有海权色彩的陆权复苏,而非传统陆权回归。
海洋国家重视海权,并非陆军不重要,强大海权国家的陆军都是第一流的。但海权的功能多于且大于陆权,因此海洋国家出现陆权依附、从属于海权的现象,海军陆战队的意义就在于此。危及海洋国家生存且又难以控制的敏感区域往往在主权范围之外,陆权从属于海权是强国的标志,海权从属于陆权、龟缩在内河、近海是弱国的标志。海洋国家不把战略重点放在海权上,而放在本土的陆权方面,是战略的颠倒和错位!
中国是否需要航空母舰?
先搞清四个基本常识:一、航母不等于侵略扩张,二、航母具有海上浮动机场的功能,它突破了陆基飞机受飞行半径的限制,将有限制空权扩大为无限制空权;三、航母在外交上还有仅次于核武器的威慑功能;四、航母舰队也可以赋予明代郑和舰队的使命,把维和与友谊带到世界各地。
中国是否需要航母的问题很简单:中国是否不存在后三种需要?
叶先生缓建航母的建议也许是对的,但论证颇有问题,有时不知不觉地在证明中国不需要航母,而非缓建。综合其论据为:反航母武器很发达、中国是近海防御战略、陆基武器足以控制台海局面、中国不会进行大规模海外进攻、中国军费也有限、美国学者米尔斯海默认为马汉制海权和杜黑制空权至上都是错误的,而地面力量才是决定性的等等。
航母不会因攻击航母手段增强增多而退出战场,如同反坦武器再先进坦克也不会退出战场一样,因为坦克集进攻、防御和运动于一体的功能是其它武器无法取代的。航母海上浮动机场、变有限制空权为无限制空权的独特功能目前也是不可取代的。支撑“大炮巨舰”时代的巨型战列舰之所以随着飞机的发明而迅速消失,因为当时轰炸机空对海攻击效果是舰对舰攻击的几十倍,战列舰的功能被轰炸机远远所取代。战争史上,一种武器只有当它的独特功能被更高效的新武器取代才会退出战场,不会被反制它的武器逼出沙场。反航母武器的发达不是不建、缓建航母的理由。
“近海防御”战略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时值改革开放初,尚未料到国家会向“依赖海洋通道的外向型经济结构”转型。也许时下尚未完全过时,但今后难说。“近海防御”能否适应已经超出主权范围的国家经济生存的实际安全区域?这似乎不言而喻。战略应随形势而变,不应也不可能让变化的形势来适应快过时的战略。
目前,中国海权所忧虑的是台海,将来则肯定不止是台海。如果外来干涉势力以切断“海上经济通道”相要挟,替“台独”撑腰打气怎办?如有远洋作战的航母舰队,则可用“确保海上经济通道互相切断”来反制或威慑。如此,和平可以确保,主权亦不受侵犯。这就是拥有航母与台海稳定的关系,没有能力建造是一回事,必须看到这点又是一回事。
附带一点,即使台海有事,航母真正的用武之地不在台湾海峡里面,肯定在远离台湾海峡的地方。总之,航母服从海权战略,海权战略服从国家生存安全,台海只是“外向型经济”国家的安全范围之一隅,陆基武器即使能控制台湾海峡,也不是不建或缓建航母的理由。
中国军费有限也不是理由,当年清廷在甲午战争爆发前两年,以经费拮据为由停止海军拨款,用750万两白银修颐和园倒是有钱了,临战前用32万两要买12门最先进的速射炮没钱了,战败签署《马关条约》,割地赔款,向英、法贷款,连本带利被日本勒索6亿白银有钱了。可见不是军费问题,是国家资金投入方向选择时,国防观念强烈与否的问题,强则军费源源不断,弱则细水断流,甚至停止拨款。
“中国不会进行大规模海外进攻”也不是不建或缓建航母的理由,前面说了,航母本身不等于进攻性侵略性,战争的正义性不是由武器的进攻性决定的,而是由普世的伦理道义、国际法原则判定的。远洋作战可以是防御性质,也可以是进攻性质,如果反“台独”冲突爆发,对外来干涉势力的“确保海上经济通道相互切断”的反制或威慑,在大战略上就属防御性的,在道义上属正义的,在距离上是远离本土的,在战术上是进攻性的。只有证明中国永远不存在远洋作战的可能性,不用说缓建、干脆不建才是正确的。
至于米尔斯海默“地面力量才是决定性的军事手段。”令人想起德国名将埃尔温·隆美尔在1942年9月里的一份作战报告片段:“假使敌人握有完全的制空权,那么我方尽管拥有极现代化的武器,但还是无法和他作战的,那就好像是野蛮人碰到了近代欧洲国家的精兵,其胜败是不问而知了。”
米氏的结论恐怕在60多年前都说不过去,只要把美国100年前陆海空三军的比例同现在作比较,就可预见未来主要作战军种。两次伊拉克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塔利班与美国的战争已把米尔斯海默的观点颠覆了不止一次。
原载《南方都市报》2007.3.21
倪乐雄,上海政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