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家孟森先生说:“以国统而言,自康熙元年以后,始为真正统一中国。在述清史者可认为主体,不复以清与明为分别之词矣。”(孟森著《在北大讲清史》,中国画报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如此,从1616年努尔哈赤宣布建立后金,创国,到满清真正执掌华夏,共计用去了45年的时间,经过了整整三代人的野蛮打拼。言其“野蛮打拼”,是因为这正是清人得天下的特点。朱元璋也靠武力得江山,但武力所施的对象,主要是元朝的军队,以及与其一样也想谋大位的同伙。而清人则不同。假如有一个得帝王大位的“血腥指数”来考量,满清得国的“血腥指数”,要远远高于朱明王朝。之所以如此,与满清从无到有、从有到大的出身与过程有关。
一
明朝时,满族为居于现今东北地区的边民。十五世纪时主要有四大部落,即叶赫、乌拉、辉发与浑河。当时,努尔哈赤家族居住于鸭绿江西岸的建州,故称建州女真。后来,努尔哈赤一部用了攻掠、婚姻等诸样手段,并哈达、败辉发、败乌拉、灭叶赫,一步一步地统一了东北大部的女真部落,于1616年,由明朝长城之外的边民而独立成国。立国两年之后的1618年,努尔哈赤即开始进攻明朝管辖之下的抚顺。明朝守将李永芳不敌,降满。李永芳投降满清后,受到了努尔哈赤的优抚与重用,并把自己的一个孙女嫁给了他。此次攻取抚顺,满人还得到了一位重要人物,即当时居住于城内的儒士范文程。后来,此人成为满人重要的汉人谋士之一。
满人立国之后进攻明朝,目的不在于谋取朱家的权力,而是为了劫掠财物与人口。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东北,地广人稀,起初以狩猎为主。待后来有汉人进入东北之后,农业才开始兴起,但所产不足以支撑“国家”扩张所需。所以,满人依靠军事力量,对富庶地区进行劫掠,则是取得经济收入最快、成本最低的方式。所以,从1618年始,到1644年满人入关进京,满清攻击明朝的目的,均为劫掠财物。
但在此期间,满人从明朝属下的地区,劫走了多少财物与人口,除了史书有载的几次大的劫掠外,没有准确的统计。但可以确定的是,伴随着满人的每一次劫掠,则是无数的士绅、百姓被杀,有的则是被攻陷的城市,整城的军民被屠掠净尽。1630年,皇太极率兵攻占了迁安、永平等四座明朝的城市。为防备明军的攻城,守城的满人阿敏退守迁安、永平后,下令屠城。城内居民,除妇女以外,其余全部被杀。之后,满人将所留妇女,及整城的家畜、财物等,全部掠走。
据阎崇年先生在《百家讲坛》所述,1638年,皇太极派多尔滚帅军绕道蒙古,突破长城,一路南下,一直打到济南,一路连克一府、三州、五十五县。攻陷济南后,全城男女老幼军民,共13万人被杀。撤退时,清人所获人、畜,以及搬运财宝、金银的队伍,络绎几十里。就在这次进攻中(崇祯十一年),兵部右侍郞孙传庭率部抗击满人。孙部曾长期围剿李自成,个个身经百战,但遇到清兵,却普遍胆怯。“偶一日,与北兵隔河相望,我兵詈曰:‘吾淫汝妻女!’北兵大笑,驱营中妇女百数十出,皆红紫成群,指与我兵曰:‘此若辈妇女,尽为人淫,反欲淫人耶?’”(《三垣笔记·崇祯》)以此可见满人之有恃无恐及残暴。
1642年3月,清兵破松山后,除留下投降将领及家属外,其他官100多人,兵3000余人,皆就地屠杀。被杀者家属、妇女儿童共1249人,则留为奴婢。(魏斐德著《洪业——清朝开国史》,新星出版社2017年2月第二版。下引此书者,不注)同年4月,攻占锦州后,除投降守军及家属未杀外,“城中饥民则就地屠杀。”(同上)
满人最后一次对明朝的劫掠,是在1642年11月至1643年1月,清兵奉皇太极之命,在阿巴泰、图尔格率领下,沿着几乎与多尔滚当年南下相同的路线,一路向南攻至山东南部、江苏北部,向东攻至山东潍县,60天内共劫走黄金1.2万两,白银220万两,其他财物无算。
二
满清军队为何有着如此战力,尤其是后期,两次侵兵南下,孤军深入,如入无人之境。表面的原因,与其军队的特点有关。满人为狩猎民族,策马射箭,为其族人必备的功课。以此为生的民族,组成军队,借助畜力,冲杀起来,威力自然巨大。满人两次大规模南侵,均走河北、山东一线,皆因这条线为平原,有利于骑兵展开,其特长得以发挥。
再一个原因,满清军队以鼓动士兵劫掠财物、虏侵妇女为诱饵。1645年8月,多铎所辖的李成栋部,攻下嘉定后,无论官兵,遇见城内居民,即高喊“蛮子献宝”,掠得财物后,即将其杀掉。康熙十四年(1675年),清军主力均开赴西南平藩,不料内蒙布尔尼等乘机叛乱。清廷任命信郡王鄂札为抚远大将军,图海为副将。可图海手中无兵,只好请在籍八旗家奴中骁健者为兵,“在路骚掠一不问,至下令曰:‘察哈尔,元裔,多珍宝,破之富且倍。’于是士卒奋勇,无不一当百,大破……”(孟森《在北大讲清史》)也就是说,满清在兴兵时,是以满足人性之中最恶的本能欲望,即张扬人性之恶为驱动力的。
此外,满清军队在战场上所用的战法,较其祖宗——蒙元人——又有很大不同。《明实录》载:“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熊廷弼疏有云:‘奴贼战法,死兵在前,锐兵在后。死兵披重甲,骑双马冲前。前虽死而后乃复前,莫敢退,退则锐兵从后杀之。待冲动我阵。而后锐兵始乘其胜。……与西北虏精锐在前,老弱居后者不同。此必非我之弓矢决骤所能抵敌也。”所谓“死兵”,皆非精锐,在冷兵器时代,目的是消耗对手的弓箭及体力,待耗得对手弓箭用尽、大刀卷刃、身疲力尽时,他们的精锐骑兵才冲上前来,屠杀对手。满清人所用的“死兵”,开始还有满人,后来明朝军队中降清者渐多,便多以汉人充任了。这种阵法,在实际战斗中,常常使得明朝军队杀得手软,而这也是许多明军归降满清的原因:一面是不敌其锐,一面也有汉人的恻隐之心在潜意识中作怪所致。
探究满人发明出此种战法的根本原因,是因其用原始的野蛮意识为其立人、行事的根本指导思想,而他们的这一思想,则是由其生存环境与方式所塑成。他们以狩猎为生,大约视自己以外的人,与猎物无异。所以,杀起人来,视同围杀猎物,毫无慈悯之心。他们攻陷明朝城池,劫掠城中财物之后,却还要屠掉城中军民,既为全部地抢走财物,杀为灭口,也为杀人立威。而对所占之城,屠尽男人老幼,还有为节约食物之意。以这种原始野蛮之性,欲使其有人命宝贵的文明意识,实在是颇为艰难。而以此种意识掌权治国,幻想其“爱民如子”,则更是一种奢求。
三
1644年,满清看准时机,举大军进入关内,赶走了李自成,占据京城,有了执掌中国的大志之后,其杀掠成性的作派,非但仍未收敛,相反,却在一统中国的一些地域时,肆意发作,明目张胆之杀人,令人发指。
史有所载者,如扬州屠城。1645年5月13日,摄政王多尔滚之弟多铎率部攻破扬州后,于5月21日下令屠城,到25日,多铎下令封刀,命周围寺庙的和尚入城收集和焚烧尸体,在城内连续屠杀了整整5天。清兵在城内把居民自藏身之处搜赶出来,“分成50—60人一堆,用绳子捆起来,然后用长矛一阵猛刺。”(引自《洪业》)“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扬州十日》)如此暴行,在清人所留的资料中,是不会有记载的。所以,多铎的“扬州屠城”,到底杀死了多少人,便没有准确的数目。后人据民间所记的史料估算,有说30万人者,美国汉学家魏斐德综合多种材料,估计有80万人死于多铎的屠城,并说,清人如此,“目的是给其他抵抗者一个榜样看。”但我却觉得,满人如此兽性发作,对抵抗者给予报复的成分,要大于政治上的考量。此外,还有劫掠扬州财物,杀人灭口的因素。因为,当时的扬州为明朝的富庶之地, 聚居着许多地主士绅及商人。这也可从后来的嘉定屠城中,得以佐证。
在收服江南的过程中,整座城市被屠掠的,还有浙江的嘉定。1645年8月24日,多铎麾下的李成栋部,攻陷嘉定。李成栋便仿照多铎的做法,下令屠城。屠杀与抢掠,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天之内,嘉定有20000人被杀,妇女尽被奸淫。后因嘉定民间仍有反清者,清人又于9月13日、10月5日,对嘉定进行了二次、三次杀掠,此即史书所称的“嘉定三屠”。史载,屠城之后,嘉定富人穷人已无分别,意即人被杀完,财物被劫掠一空。
清人大规模地杀人,另外一处是在四川,即史之所说的屠蜀。清初整个四川人烟全无,经考证,其实是清军屠杀的结果,张献忠也杀了一部分,但不全是他的功劳。为了掩盖这一事实,康熙命人写了文章,载赃张献忠。(朱正《史料与史料学》,载《随笔》2016年第三期)至于清人在一统华夏过程中,零星载于纷繁的其他史料之中,不成规模的杀掠,更是难以尽述。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依靠血腥之气,也就是孟森所说的“全赖武力”而得国的满清政权,却在进入京城之时,向全国军民发布公告称:“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军民者,非一人之军民,有德者主之。”把自己标榜为“有德者”。而这,也正是中国历代王朝修饰自己的铁律:不论以何样的身份或手段,一旦国柄在手,无不把自己修饰成“抚御万邦,法天行健”“功德显著”者(嘉庆赞誉其父乾隆的《上谕》)。而这,也更是历朝帝王家族,一旦得国,不被后起者以武力赶下宝座,至死紧握奴役百姓的权柄不放的原因所在——他们是以武力拼杀而得了神器大宝的。
读明清交接之际的历史,真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更苦。而中国的百姓,何以有如此命运,又何以才能走出这凄苦的命运呢?这也许才是今人读史的着重之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