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2013年下半年我国提出的“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下称“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不只是国内一些地区和产业的发展战略,也不仅是我国对外合作的新倡议,而是未来我国全方位、多领域、跨区域的内外合作、协调发展和主动融合的战略举措,是内外战略相统一的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具有特定的地缘空间特征,认识其内在关联与互动关系,把握其在地缘政治经济、跨区域合作、合作秩序和外部性等方面的特征,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推进这一战略构想和对外倡议。其中,尊重主权国的权益,培育共同的合作利益和合作文化,是共建和共享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合作秩序的基础。这一战略构想的外部性较为复杂,未来发展有赖于积极的政策对话、共享的合作理念、良性互动的规模性经贸活动、共同投资与合作机制与惯例等“丝路文化”的支撑。同时,须有效管控有关国家和地区间的利益差异以及潜在冲突。
【关 键 词】丝绸之路/地缘空间/战略支点/合作秩序/合作文化
一、地缘政治经济特征
“丝绸之路”所涉及的地缘政治经济空间是地缘政治学者长期研究的重要课题。①早在麦金德的“心脏地带”理论中,中亚与里海、地中海和西伯利亚地台等系列地缘空间均对国际政治经济权力的演变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而在斯皮克曼的“边缘地带”理论中,大陆边缘地带(如中国东南沿岸地区、东南亚地区、南亚、地中海和欧洲西部等地区)是影响世界权力的关键。地缘政治学家所研究的这些地缘空间都与“丝绸之路”的地缘政治经济紧密相关。但是,西方经典地缘政治学研究离不开他们的“欧洲中心论”,离不开他们的陆权和海权的“两分法”。正是这两个方面限制了西方地缘政治学者对“丝绸之路”地缘政治经济属性的应有认识。目前国内对于“丝绸之路”的地缘政治经济研究也少见突破西方地缘政治思想影响的文章。
基于地缘政治经济的空间分析方法,笔者认为,“丝绸之路”的历史传承和现实发展具有清晰的地缘政治经济特征:
(一)“丝绸之路”将不同地缘空间相连接,具有特定的关联与互动性
陆上“丝绸之路”涉及中国内陆地区、中亚地区、西亚地区、非洲东部和东中欧地区。中国的内陆地区是古代中国的文化中心,具有广泛的辐射面,向西延伸,直接与中亚、西亚以及更远地带的国家与民族连接,是历史悠久的经贸和文化纽带。中亚地区是亚欧地缘政治上的“过渡带”(西方地缘政治学者称为“中陆区”或中间地带)。经这个过渡带,亚洲内陆人可以直接进入高加索地区和西亚半岛以及更远的东中欧地区。西亚地区的波斯湾、阿拉伯海、黑海和地中海则是波斯人和阿拉伯人通向东西方的战略通道。陆上“丝绸之路”,中国内陆是源点,中亚和西亚是陆上“丝绸之路”的关键地带,对周边国家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
海上“丝绸之路”涉及中国东海、南海及东南亚岛屿,经马六甲海峡、安达曼海、孟加拉湾,将太平洋、印度洋和非洲大陆连接起来,经红海和地中海,通向欧洲地区。海上“丝绸之路”以中国东南沿海为起点,辐射中国东海周边地区(朝鲜半岛和日本南部),以及南海沿岸所有国家和周边岛屿。南海和东南亚地区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关键地带,它从太平洋经马六甲海峡和一系列海域到印度洋,涉及临海诸多大小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丝绸之路”不同地缘空间之间既存在地域连接,更有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和经贸纽带,但是在千百年的发展中时断时续,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潜力。这些问题至今依然存在。
首先,中国内陆区和沿海地区之间的经贸与文化关联和互动性,源于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历史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发展,中部和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通过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带动取得了发展。但是,我们仅仅依靠国内区域间的利益驱动和产业带动,并没有考虑中西部区域独特的地缘政治经济特征,以及与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关联和相对优势,所以,虽然我国分别于1999年和2003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但是进展缓慢,中央政府出台的中西部发展规划也难以推进(本文第二部分具体分析)。
其次,陆上“丝绸之路”南部的“茶马古道”,通过陆路将中国西南地区与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相连,一直是“丝绸之路”的南部通道。然而,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里,我国的西南部地区相对封闭,南部“丝绸之路”纽带被阻断。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南部地区逐步对外开放,呈现了发展活力。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推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特别是中国—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机制的推进和中缅油气运输管道系统的建成,打通了中国走向印度洋的新方向,但是,双/多边政治、经济和人文合作机制相对滞后。
第三,历史上的陆上“丝绸之路”在东南亚、南亚、波斯湾、东非地区等区域与海上“丝绸之路”多处交汇,之后又在地中海和东中欧地区再次重合。但是,60多年来,陆海“丝绸之路”在交汇处时分时合,30多年来我国在上述地区的经贸合作陆海分离,诸多投资合作项目沿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分别运作。我国在非洲和西亚(特别是波斯湾)的合作集中在陆地资源开发,对铁路、港口、海上设施和船队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薄弱。因此,海外资源投资效益难以在陆海“丝绸之路”的经济和文化战略中得到应有的显现。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30多年来国内外的投资合作均忽视了“丝绸之路”所体现的不同地缘空间之间的关联和互动性,因而难以促进国内不同地区之间、以及与沿路国家、民族和文明之间的相互推进和交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国内外投资合作战略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丝绸之路”的战略板块和支点
推进“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的关键,在于能否在关键地域、海域和领域建立战略板块和支点,因为关键地域和海域在连接相邻地缘空间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中,中亚地区是欧亚大陆“丝绸之路”上重要的“中间地带”,而里海是中亚地区、高加索地区、西亚之间过渡、互动和结合的关键海域。东海、南海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门户,黑海、地中海、波斯湾和阿拉伯海在海上“丝绸之路”中具有枢纽作用。这些关键地域和海域都是“丝绸之路”中各个地缘空间相互关联和互动的重要过渡带。
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能源领域的内外合作为例,我国与中亚国家,特别是与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成功开展了以油气资源开发和油气管道建设与运输为重点的大规模经贸投资合作,为双边和多边的政治、经贸和文化合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一体化开发、综合开发和区域安全保障等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目前,我国在中亚地区形成了5000多万吨油当量/年的生产能力、2000万吨/年原油管道输送能力和超过500亿立方米/年的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从近20年的实践看,中亚地区无疑是我国国内实施陆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的第一个境外战略板块。而进入和扩大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油气合作区,则是实施陆上能源“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在中亚地区的重要支点。中亚地区对于中国来说是资源潜力巨大的周边合作区,与中亚重点国家的紧密合作,对于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国家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休戚相关;②而对于中亚国家(内陆国)来说,中国既是巨大而稳定的亚太市场,更是他们通向亚太市场的陆桥、出海口和战略支点。中国与中亚地区之间独特的互动性就在于互为依托,互为支点。
西亚地区(主要是波斯湾周边国家)处于欧亚非的过渡带,由此可向黑海、地中海和北非地区延展。我国在西亚地区既有陆上的投资合作,又有规模性的海上运输和经贸往来。目前我国每年从西亚进口的石油接近1.6亿吨,占我国原油进口总量的50%左右,同时我国还在伊拉克、伊朗、沙特阿拉和阿联酋等国从事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和工程建设。西亚地区的海湾国家是我国实施西亚投资与贸易合作的重要支点。西亚地区对我国海外资源开发合作具有获取资源和连接中亚、欧洲和非洲等地区的多重地缘意义。而中国是西亚国家“东方政策”的重要对象,也是西亚国家与亚太地区和重点国家开展广泛合作的战略支点。近20年来,互为依托和支点的作用逐步上升。
在非洲地区,虽然近10多年来投资合作稳步推进,但是战略支点并不突出。仅从能源资源合作趋势看,我国在非洲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投资合作相对分散。其中,在北非和西非的油气投资相对突出。基于目前我国在南北苏丹等国家资源开发的基础,借助于2014年5月李克强总理访问非洲,推进了东非地区的铁路和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东非油气的大开发,预计今后东非沿尼罗河流域有可能成为未来10年我国在非洲能源资源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点。
东海和南海是我国海上石油走向的两大门户,涉及太平洋主要能源运输通道,包括来自美洲的能源资源通道以及中澳能源资源合作的通道。目前,复杂的东海和南海地缘政治关系使得争议海域油气开发推进缓慢。从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可使海上石油通道进一步延伸到南亚、阿拉伯海、波斯湾、东非和地中海等地区。而海上东亚、东南亚和北印度洋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板块,可分别向太平洋、印度洋及地中海地区延伸。这些地缘空间关系凸显出海上东南亚在“丝绸之路”战略中的战略地位及其在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上的支点地位。在这一区域,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合作关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如果未来两岸实现了良性互动和战略互信,将使我国在这一关键地带的力量倍增。
经过近20年的培育和合作,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和新加坡成为我国诸多产业双边合作的重要对象,而东盟成为我国在这一地区开展多边合作的重要平台。南亚和印度洋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以及东非国家,是我国在南亚或北印度洋合作的重要国家。其中,中巴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之间的合作,是海上“丝绸之路”在北印度洋的重要依托。
目前,中国石油集团已经在上述地区和国家有70多个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上百个国家从事与油气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加上中石化和中海油以及其他能源公司,我国的跨国石油合作已经在中亚、西亚、东南亚、南亚、东非等地区的战略板块和支点形成了陆海项目并举、区域分布相对合理、运输通道相互呼应的海外油气开发战略布局。这可视为我在“丝绸之路”建立战略板块和支点的重要基础和成功实践。③今后不断扩大这些战略支点,形成合作优势,可使我国的陆海“丝绸之路”战略构想获得应有的战略利益。
二、跨区域合作的新特性
与“丝绸之路”的地缘空间特征相映照,“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的基础在于跨区域、跨领域和跨文化的互联互通、协同合作和主动融合。这些特性既是“丝绸之路”的历史传承,更是现实发展的新趋势。
(一)30多年跨区域合作的困境和新方向
上世纪70年代以后,有关跨区域合作理论相对清晰。④但是,我国的跨区域合作进程相对落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让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裕起来”(即“先富政策”)的推动下,中国政府不断推进内外开放和合作,积极鼓励东、中、西部“非均衡发展”,鼓励先富地区带动落后地区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东、中、西部之间仍然存在巨大差距。自1990年至2000年,我国东西部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由80年代的2.16倍提高到2000年的3.11倍,2005年提高到3.64倍,2008年继续拉大到4.32倍,2012年为3.77倍。⑤1999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和2004年分别提出“中部崛起”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2005年后,中西部经济发展加速。2010年后,地区经济差距趋于缩小,但是在经济结构转型和综合发展能力方面,中西部地区依然落后。原因之一在于“先富政策”下的跨区域合作战略,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包括该地区经济产业一体化的需求和特定的发展路径缺乏考虑。东、中、西部的优质资源、技术和人才难以形成合理流动。长期以来,中部和西部主要是东部经济发展的原料供应地。“先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中西部发展的主动性、特色和内生动力。在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在2013年全国4.16万亿美元的进出口总额中,东部(11省市)占86%,中西部仅占14%;在全国引进外资1200-1300亿美元中,东部占1000多亿美元,中西部仅占200-300亿美元,更不用说中西部在体制改革、开放机制和综合服务能力上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了。
近十多年来,东、中、西部的跨区域合作,以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运输及能源资源、高新技术合作为重点,加大了对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加快了资源开发、高新技术转移等的合作步伐,甘肃、兰州和新疆等西部地区的对外合作也有了较大发展。⑥然而,跨区域合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说明目前的“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区域协同、地缘空间对接和合作理念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2013年下半年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为超越现行区域合作政策的思维定式提供了新的方向。根据这一战略构想,今后的“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突出中西部发展的主体地位、内生动力以及与周边地缘空间之间的互动关系,强调这些地区在跨区域合作中的互联互通、协同发展和主动融合,通过与周边地区和国家互通有无和合作,不断开发地区合作的潜力,形成商文并重、综合配套的新地区合作机制。⑦显然,这样的战略构想已经超越了(但不是代替)以东部带动中西部的区域合作思路。
(二)内外结合的特性
目前,国内部分文献仅将“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理解为我国的对外合作新战略,甚至将“丝绸之路”战略构想视为新一轮大规模“走出去”战略的新机遇,是值得商榷的。
笔者认为,“走出去”战略的实质是“跨出国门”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包括跨国投资与合作以及所带动的国际贸易。在过去20多年里,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施的“走出去”战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千亿美元的对外直接投资使得我国一些省份及一批大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和资产遍布世界主要地区和国家,大大提升了有关省份和产业的跨国程度。其中,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的跨国指数接近30%。产业的国际化也带动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国际化经营,一定程度上消化了国内过剩的产能,取得了多方面的效益。但是必须指出,“走出去”战略本身不涉及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在一些产业部门,虽然“走出去”效益较为显著,但是产业转型与升级依然缓慢。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国内大石油公司的海外勘探开发(上游部门)投资合作迅速发展,获得了超过一亿吨的海外作业产量,⑧也带出了国内上百支石油工程作业队伍,部分消化了国内相对过剩的作业资源。但是,这一趋势并未直接推动国内勘探开发业务和作业公司的转型与升级。在中国石油集团的内外资源配置中,还一度出现了“走出去”与国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争夺队伍和资源的矛盾。同时,“走出去”所形成的油气生产和供应能力对国内油气需求缺口的贡献有限。根据笔者估计,海外份额油进口约占我国石油总进口量的三分之一左右,⑨份额油对进口油市场的缓冲作用有限。而随着进口贸易油的不断增长,近五年来,国内炼油加工能力以年均3000万吨/年左右的规模提升,2013年超过6亿吨。这一部门的能力过剩又难以在对外投资与合作中消化。可见石油产业“走出去”战略并未在整体上与国内油气产业的结构转型和升级相结合,国内外的油气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依然脱节。
固然“走出去”战略强调互利双赢,但实际上是外推公司的国际化经营战略。许多“走出去”的公司对于他国的发展规划、利益和愿望所作的调研有限,因而难以形成合作文化。在“走出去”的初期,企业往往采取“少说多做”和“只做不说”的策略。外部性日益复杂,难免产生诸如“资源掠夺”和“中国威胁”等猜疑和误解。
相比而言,“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作为国家层面的跨区域合作的新思路,超越了现有的“走出去”等对外合作战略,引导着国内东、中、西部的跨区域合作、国内跨部门合作、国内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协作发展。这种内外结合的特征,要求从国内外整体规划的高度,将国内深化改革、发展的需求与对外合作的需求相协调,将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相对接。换言之,一方面将国内发展规划国际化,另一方面将对外合作规划需求内部化。前者要求将国内区域发展需求与国际合作(包括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构想相融合,争取将国内结构转型与升级发展扩展到国际合作之中;后者则要求将国际合作发展趋势内化为国内产业调整、转移和升级的动力和机遇,使国际合作的需求和趋势在国内结构改革和发展中得到体现和配合。这些特征无疑是对既有内外跨区域合作战略的发展或升级。
三、不同的合作秩序
(一)与西方合作理念和合作秩序的差异
长期以来,国际经济合作秩序受控于西方主导的地缘经济秩序。二战后形成的合作规则主要是美欧战胜国制定的系列规则。在这种秩序和规则下,美欧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的“核心”,是所谓“先进理念与规范”的发源地,理应是先进科技和资金的输出地;而发展中国家则被定义为这些“核心”的“外围”,处于依附和接受的地位。因此,传统的国际合作秩序要求发展中国家向西方发达国家开放市场,引入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合作规则或者一系列所谓的“国际惯例”。在这一秩序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就是理念、技术、资金与管理文化的输出与输入的关系,是前者制定规则,后者遵守规则的关系。虽然这一合作秩序强调开放,但实际上是单向开放,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开放,而发展中国家进入发达国家则面临着诸多软硬规则的限制。虽然这种合作秩序强调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关系中不存在相互平等、相互融合和相互开放与包容,更不会产生新的合作秩序。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国际经济秩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2003年后,国际石油价格一度高涨,新兴经济体(特别是能源资源国)纷纷放弃和修改了盛行几十年的系列“国际惯例”,特别是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理念的私有化、外包、西式竞争、股东价值最大化与合作规则,开始提出保护新兴经济体的主权权益的新合同模式、新法规和新规则。⑩2008年下半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对西方主导的国际合作秩序和诸多合作规则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因为战后形成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贷款理念和规则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也解决不了他们自身的金融问题。
2013年下半年,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新合作安全观,关于建立亚洲、金砖国家和上海合作组织的投资银行倡议和“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倡议),正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如上所述,“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强调的是互联互通、内外结合、主动融合、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足见这一战略构想在合作理念上与西方的差异。同时,与欧盟一体化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强调的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四大流通”不同,与“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相配套的是“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的“五通”倡议。“五通”倡议是涉及政府、产业、金融和社会文化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和多方式的沟通、交流和合作,而不仅仅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那样的合作属性与方式。“五通”倡议清晰地表明了“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下的合作属性是自主、开放和自愿的非一体化的合作,强调政策对话,突出基础设施开发与发展能力的共同开发,突出包括政府、产业、金融与文化之间的协同互动和综合性合作,谋求各国平等、互利和共赢的合作框架。目标是建立一种非制度性与非一体化的开放、包容和可持续的合作秩序。在这一秩序下,不存在“中心和边缘”或“核心与外围”的合作关系,也不会复制“依附与被依附”的合作关系。
(二)新合作秩序的特征
目前,“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依然处于构想阶段,也处于对外倡议初期。因此,当前来阐述“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下新合作秩序的特征是困难的。然而根据过去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和对既有国际合作秩序的研究,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可能是探寻新合作秩序特征的重要前提。
1.主权国家的权益问题
从正面看,新的合作秩序必须尊重所有主权国家的权益,始终把主权国家的权益放在优先地位,在不同主权国家的合作安全观下,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纽带的合作,共享区域合作的利益,共同承担合作的风险;从反面看,新的合作秩序不是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合作构想的直接延伸。“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作为国家战略可以在国内加以实施,但是在国际层面上仅为中方的对外倡议,需要尊重沿路国家的主权利益,在沿路国家有合作意愿的条件下才能推进和实施。中国不可能“单打独斗”,更不可能将本国的战略外推给沿路国家。
当然,在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在中国与其他沿路国家之间,确实存在诸多共同的诉求和利益。第一,这些国家都未完成工业化,都面临着严峻的发展任务,包括在公路、铁路和管道运输、大型工业基地、园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压力,在传统农业现代化、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金融、教育、旅游和文化等领域的发展困境,国内外市场压力下的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育等方面的难题;同时又面临着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环境破坏和生态治理的巨大压力。第二,这些国家都处于西方主导的国际合作秩序的外围或边缘,既有推进双边和多边跨区域合作的意愿,又有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合作理念、合作规则和秩序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政治、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的对外合作权益往往受制于西方成熟的合作模式和所谓的“惯例”,受到不平等、不公正和不透明的对待。该情况在笔者调研的中亚和中部非洲国家普遍存在。仍以石油产业为例,目前在非洲的尼日尔和乍得、尼日利亚,就存在西方石油公司较为隐蔽的不平等条款、不公正竞争和带有欺骗性质的殖民经营行为,(11)从而与中国石油公司在这些国家坚持上中下游一体化开发的合作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此,西方公司提出的“合理”依据是商业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这显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不符。而中国石油集团在国际化经营中坚持的合作理念和实践是:在确保和实现资源国主权权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中方的商业利益,而不是相反(将主权国家的利益视为从属利益);并且坚信,为资源国利益贡献越大、越长远,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合作才越有保障。(12)这样的合作智慧源于发展中国家内部共同的发展诉求和对主权权益的维护。笔者认为,这样的合作认识不仅适用于能源资源和基础设施领域,而且对中国与沿路国家在农业、新技术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
2.“丝路文化”问题
从国际合作理论看,合作是一种文化现象。合作秩序的维护需要共生的合作文化支撑。建构主义清晰地指出,仅有共同的利益而缺乏对规则的共同认知,仍不足以形成合作。国际合作的途径是:在国际体系中,互动的行为体在团体、类属、角色和集体四种类型中确认自己的身份。(13)在合作文化中,又会在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方面形成集体身份。(14)在国家确定身份以后,在利益选择中有客观利益和主观利益。前者指再造自我时不得不满足的条件,是国家对外政策行为的客观限制因素,后者为变化中的文化因素。确定集体身份和利益,不一定必然导致合作行为,即使产生合作也可能是功利主义的合作。目前在国际合作中存在诸多仅有共同利益而缺乏对规则、机制和融合的共同认知的情形,因而难以推进合作。
在此,本文将合作文化定义为跨区域合作所形成的共同的合作理念、合作规范、共同认可的合作模式或机制和合作行为方式等。从“丝绸之路”的历史传承看,“丝绸之路”本身就是一种共生的经贸文化(即“丝路文化”)。沿路国家都是“丝路文化”的推动者和贡献者。二十多年来,中亚地区、东南亚地区和非洲等地区广大发展中国家针对共同面临的发展问题,提出了多种符合本地区利益和特色的跨区域合作倡议(如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欧亚联盟、东盟的一体化倡议、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等)。这些倡议与我国的“丝绸之路”倡议思路接近。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和一些东南亚国家希望借“丝绸之路”这一共同的历史传承、纽带和机会,通过双边及多边合作,不断扩大共同或相近的共同利益的意愿,既为我们展示了良好前景,也清楚地提示:“丝绸之路”倡议依托于“丝路文化”。缺乏平等合作、协同发展和共建共享的“丝路文化”,不可能建立新的合作秩序。
四、外部性分析
“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对内是国家的新战略(尽管仍处于构想阶段),对外是我国向“丝绸之路”沿路国家提出的合作倡议,类似韩国提出的“欧亚倡议”。(15)这一战略构想是对国内既有合作战略的升级,虽然不同于西方主导的合作秩序的模式,但是不排斥沿路国家和地区既有的合作战略和倡议,也不可能取代现有的合作秩序。随着这一战略构想在国内的推进和这一倡议在国际层面的推展,“丝绸之路”面临着复杂的外部性,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积极的外部性
在中亚地区,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对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表示出较大的热情。因为这些国家自身也有类似的倡议,多年来一直围绕“亚欧大陆桥”积极推进“丝绸之路”项目下的互联互通、多层次和多领域的跨区域经贸合作。2014年6月,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在访华期间对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明确予以支持。(16)在西亚,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基本呼应“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伊朗专家也予以认同。(17)在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多数国家希望与中国逐步提升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双边和多边区域合作层次。近几年来,我国与巴基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稳步推进;(18)在东亚地区,韩国提出的“欧亚倡议”的时间和内容与中方的“丝绸之路”战略十分接近,并希望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目前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出于其现实需求,基本呼应和支持“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
上述情形说明,“丝绸之路”倡议在我国的西部周边国家和地区具有积极的外部性。这些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具有相似的发展诉求,多数愿意与我国共同推进“丝绸之路”倡议,落实“五通”,逐步建立健全系列合作协议和双/多边合作机制,逐步提升合作层次、水平和能力。
(二)不确定的外部性
“丝绸之路”战略构想难免与既有的合作战略和倡议出现重叠和交叉。我国的跨国投资合作已成功进入中亚和俄罗斯地区,并在能源等领域取得了较大发展,今后将在新战略构想下在“原苏联空间”(即独联体范围)逐步扩展。然而,早在2011年10月普京就提出“欧亚联盟”构想,意图是在独联体范围内建立类似欧盟的联合体。这个“欧亚联盟”既有经济内容,更有政治内涵,目的是提升这个超国家联盟自身的作用,以便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和亚太经济体形成谈判实力。2014年6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建立“欧亚经济联盟(EEU)”的协议,这是三个国家易于接受的趋势。(19)今后随着这一联盟的继续发展,将与“丝绸之路”倡议出现交叉。虽然目前俄罗斯不反对“丝绸之路”倡议和韩国的“欧亚倡议”,也不阻挡中国在中亚地区的合作进程,而且乌克兰危机后,俄罗斯更加强化了与中国的合作,并希望参与连接朝鲜半岛与欧亚大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投资合作,(20)但是,俄罗斯封闭式的“欧亚联盟”思维与中国开放式的合作思维间的战略差异依然存在,可能给未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三)潜在的冲突
“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与西方的陆海权理论存在理论差异、文化差异和发展秩序上的潜在冲突。即使在“丝绸之路”这一看似相同的语义下,我国与美国双方的学者也具有不同的认知。霍普金斯大学中亚高加索研究所与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发布的2005年报告,提出了美国版的“现代丝绸之路”。这是一个完全覆盖欧亚空间的跨地区贸易网络。美国智库打造这一贸易网络的目的是确保美国在欧亚地区的政治经济存在,包括巩固在阿富汗的反恐成果,实现美国的亚洲战略目标。(21)报告主持人斯塔尔(Frederick Starr)最初认为,他们的“现代丝绸之路”是开放的,可容纳印度、中国、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参与。(22)但是,其理论基础是与“丝绸之路”没有任何传承关系的“海权势力”论,是为美国介入欧亚“心脏地带”,维护其战略存在服务的。(23)2011年7月,时任国务卿希拉里在印度提出“新丝绸之路”倡议,将上述“现代丝绸之路”的研究构想改造为推进中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战略合作的政策,清晰反映了美国对中亚和南亚地区的战略意图,目的是在2014年底美军撤离阿富汗后为美国在中亚和南亚的战略利益寻找出路。(24)
在亚太区域,中国面对着复杂的地缘政治权力的冲突(包括与日本在东海海域的冲突,与菲律宾和越南在南海诸多岛屿的争端),背后潜伏着大国的角力。未来在北印度洋也难免诸多势力的冲击,特别是与印度围绕着北印度洋海上运输、通道安全和资源开发等战略利益的博弈。未来中印能否在印度洋共同推进战略合作,依然需要实践的验证。
不论上述哪种情形,“丝绸之路”战略构想的外部性都是复杂的。未来的良性发展取决于相关国家对沿线地缘空间和利益的认识,有赖于积极的政策对话、规模性的经贸活动、共同的投资合作以及合作共生的合作文化。而能否有效管控主权国家利益之间的差异和潜在冲突,也是对“丝绸之路”战略智慧的直接挑战。
五 结论
显然,“丝绸之路”战略构想不是某些地区和产业的战略思路,也不仅仅是我国未来对外合作的新政策走向,而是推动国内改革开放、推动相关地区和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的大战略,是多层次、多领域、跨区域合作与发展互动推进的战略举措,是内外战略相统一的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构想。
这一战略构想具有鲜明的地缘空间特征,即“丝绸之路”不同地缘空间之间内在的关联和互动关系,而这些关联与互动性有赖于互为依托的地缘战略支点。依托和支点越多,关联和互动性越强,合作状态越稳定。
这一战略构想强调跨区域、跨领域和跨文化的互联互通、协同合作和主动融合。这些特性既是“丝绸之路”的历史传承,更是现实发展的新趋势。今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更加突出东、中、西部发展的主体地位、内在动力以及与周边地缘空间之间的互动性,强调这些地区在跨区域合作中通过互通有无,共同开发各地区的潜力和能力,共享可持续的发展前景。这一发展战略构想超越了(但不代替)既有的跨区域合作战略思路。
这一战略构想还具有内外结合的特征。这一特征要求从国内外整体规划的高度,将国内深化改革、发展诉求与对外合作相协调,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动态对接,也就是将国内发展规划国际化,同时将对外合作规划需求内部化。这些特征是对既有内外跨区域合作战略的重大补充和升级。
这一战略构想下的合作属性是自主、开放和自愿的跨区域合作,强调政策对话,突出基础设施与发展能力的共同开发,突出政府、产业、金融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协同和综合性合作,谋求平等、互利和共赢的合作框架,谋求建立一种非制度性与非一体化的开放、包容和可持续的合作秩序。在这一秩序下,既不存在“中心和边缘”或“核心与外围”的合作关系,也不复制“依附与被依附”的合作关系。虽然目前难以正面回答这一战略构想下新合作秩序的特征,然而新合作秩序的重要前提是尊重主权国家的权益,形成共享的“丝路文化”。
笔者认为,“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对内)是国家的新战略,(对外)是我国向“丝绸之路”沿路国家提出的合作新倡议。无论从哪个方面看,这一战略构想或倡议既不同于国内既有的合作战略与政策,也不同于西方主导的合作秩序。但是,它不排斥涉及沿路国家和地区既有的合作战略,也不可能取代现有的合作秩序。况且,这一战略本身还具有复杂的外部性,面临诸多不同层面的挑战和压力,需要持续关注和管控主权国家间的利益差异和潜在的地区冲突。
注释:
①本文将“地缘空间”界定为特定区域的地理位置、人口与经济、可利用资源、环境和发展潜力。
②唐立久、穆少波:“中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建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第20-21页。
③参见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海油2013年发布的年度报告。
④黎鹏:《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版;黎鹏:“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及其理论依据与实施途径”,《地理和地理信息科学》,2005年第21卷,第4期。
⑤参见《中国统计年鉴-2013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9月。
⑥参见“丝绸之路经济带特刊—兰州篇”,《人民日报》,2013年5月19日;《丝绸之路经济带特刊—甘肃篇》,《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日;唐立久、穆少波:“中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建构”,第35卷第2期。
⑦庞智强:“西部大开发战略:效果反思与政策建议”,《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冯玉军“丝绸之路经济带内涵深刻”,《人民日报》(国际论坛),2014年1月22日。
⑧为项目所有参与方所生产的产量,与每个参与方的份额(或权益)产量相对。作业产量代表的是项目规模和作业者的经营能力。
⑨为笔者对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海洋石油公司份额油产量、份额油流向和我国石油进口总量的经验估计。
⑩这些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2002年后委内瑞拉提出70%对30%的有利于主权国家的合资合作模式、中亚国家提出的新的合资模式和新的天然气定价规则及当地化规则、北非国家提高对外合作中国家石油公司的股份比例等。
(11)经笔者调研,埃克森、壳牌等西方石油公司在这些国家仅从事油气上游的勘探开发,不从事下游油品加工销售;仅侧重修建原油出口管道,将原油尽快出售到国际市场,而不投资所在国管网建设;着力压低原油价格和出口运费,通过复杂的合同条款欺诈资源国政府。
(12)徐小杰、裴国平、王宇:“‘中国石油’跨国经营的全球视野分析”,《国际石油经济》,2013年第7期,第60-63页:同时参见徐小杰:“国际油气合作模式的中国贡献与创造”,《中国石油报》,2013年7月9日。
(13)这是因为,不仅“每一种身份就是一种脚本或图式,在不同程度上由文化形式构成,涉及在某种情景中我们是谁和我们应该做什么等问题”,而且“利益是以身份为先决条件的……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8-290页。
(14)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30页。
(15)韩国总统朴槿惠在首尔举办的“2013年欧亚大陆时代下的全球合作国际大会”主旨讲话中提出。这一倡议指的是通过欧亚之间的经济合作,包括与俄罗斯、中国、中亚国家和欧洲国家之间的投资合作,扩大韩国的对外贸易与投资,同时带动朝鲜开放,消除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
(16)杨锐:“卡尔扎伊:若有机会重新选择,阿富汗将走中国的道路”,《环球时报》,2014年6月10日。
(17)2014年6月3日“21世纪中国—伊朗丝绸之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和伊朗的专家学者认为,此次会议既是学术研讨会也是文明对话会,旨在将新丝绸之路建设成为一条新的经济繁荣走廊、新的文明对话之路。参见“中国和伊朗学者探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014年6月7日,http://gb.cri.cn/42071/2014/06/04/6891s4564724.htm
(18)2014年2月1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巴基斯坦总统侯赛因会谈,双方决定扎实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搞好瓜达尔港、喀喇昆仑公路、卡拉奇—拉合尔高速公路等旗舰项目,牵引两国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双方决定加快第二阶段中巴自由贸易区谈判,推动两国贸易与投资的平衡增长。参见《习近平为巴基斯坦总统侯赛因举行欢迎仪式》,2014年6月7日,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4-02/19/c_126160692.htm
(19)哈萨克斯坦总裁纳扎尔巴耶夫曾于1994年提出“欧亚经济联盟”。经过20年的磋商,2014年5月29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领导人签署了“欧亚经济联盟”,有待三国立法机构给予批准。
(20)俄罗斯驻华大使安德烈•杰尼索夫指出:“中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是对国家和地区间开展广泛合作的提议(包括对接经济发展计划、拓展贸易以及构建新的交通走廊等),在广阔的欧亚大陆上创建这样一条富裕、繁荣、稳定的经济带十分必要”,但是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和充实,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考虑到相关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及多边对话机制,如上海合作组织、独立国家联合体、关税同盟、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以及正在建设中的统一经济区。同时这项任务涉及国家和地区众多,且各国政治形势、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以及面临的社会问题不尽相同。因此他认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不会是一项轻松的任务”。参见安德烈•杰尼索夫:“丝绸之路经济带引发广泛关注”,中国网,2014年6月1日,http://russia.ce.cn/cr2013/yw/201406/03/t20140603_2912221.shtml
(21)2010年5月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亚高加索研究所所长弗雷德里克•斯塔尔(Frederick Starr)与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中亚俄罗斯专家安德鲁•库钦(Andrew C. Kuchins)领导的团队发布了《阿富汗成功之关键:现代丝绸之路战略》报告Starr, S. Frederick and Kuchins, Andrew C.,"The Key to Success in Afghanistan: A Modern Silk Road Strategy", Silk Road Paper, Central Asia-Caucasus Institute, SAIS and CSIS, May 2010, http://www.isdp.eu/images/stories/isdp-main-pdf/2010_starr-kuchins_key-to-success.pdf
(22)转引李长久:“重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参考报》,2013年10月17日。
(23)Starr, S. Frederick and Kuchins, Andrew C.,"the Key to Success in Afghanistan: A Modern Silk Road Strategy", Silk Road Paper, Central Asia-Caucasus Institute, SAIS and CSIS, May 2010.
(24)吴兆礼:“美国‘新丝绸之路’计划探析”,《现代国际关系》,2012年第7期;赵华胜:“美国新丝绸之路战略探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3卷第6期,2012年11月,第15-23页;李长久:“重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参考报》,2013年10月17日。有趣的是,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于2014年6月访华期间对我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倡议给予明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