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志清:大屠杀记忆与以色列的意识形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77 次 更新时间:2015-12-18 23:53

进入专题: 大屠杀记忆   以色列意识形态   艾希曼审判   个体记忆   国家记忆  

钟志清  

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达成后,美国呼吁朝鲜“重新考虑”其核计划,朝鲜则表示对伊核式谈判“毫无兴趣”。2015年10月中旬,韩国总统朴槿惠访美,美韩专门就对朝政策发表联合声明,重申既有立场,其中双方承诺要以“最强的紧迫感和决心”解决朝核问题。美国增强紧迫感的承诺是一种外交姿态还是政策转变?伊核协议能为朝核问题带来转机吗?朝鲜半岛无核化还有希望吗?这些问题相互关联,均涉及对朝核问题前景的判断。检视近些年的半岛无核化进程,可以看出,伊核协议不足以给朝核问题带来转机,韩国目前的外交努力仍有待于美朝的回应,无核化前景不容乐观。在朝鲜跨越核门槛后,半岛已然形成新力量平衡,朝核僵局还将持续,实现无核化目标仍遥遥无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70年间,大屠杀记忆一直在以色列国家的意识形态与公共话语中占据着中心位置。其原因来自许多方面:首先,作为世界上唯一的犹太国家,以色列接纳了大约2/3的大屠杀幸存者,以色列国家与大屠杀有着无法分割的社会联系。其次,对于1948年才建立的一个新生国家来说,大屠杀灾难既有助于强化以色列国家的合法性,又有助于教育国民尤其是教育年轻一代铭记历史、面对未来,甚至可以为国家的利益献身。早在以色列建国之初,以第一任总理本-古里安为代表的犹太复国主义领袖十分重视重塑以大屠杀幸存者为代表的新移民的社会意识形态,使之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以色列议会也出台了诸多政策,确立一些仪式化的大屠杀记忆方式,奠定了大屠杀记忆国家化与政治化的传统。再次,大屠杀镌刻在以色列人的民族记忆与个体记忆深处。但值得注意的是,每到面临战争或国家间冲突之时,在国内舆情的影响下,一些以色列人会产生与大屠杀相关的感受,将时下生存状况与大屠杀建立关联,似乎是大屠杀情境的延续。有鉴于此,本文拟以以色列建国以来历史发展为主线,阐述大屠杀记忆与以色列基于其民族文化特质、价值取向与政治需要而构建的意识形态之内在逻辑关系,由此透视出大屠杀记忆在当下的内在本质。


20世纪50年代:大屠杀记忆的政治化与仪式化

早在1948年以色列建国之前,一些犹太难民就以非法移民身份抵达英国托管的巴勒斯坦,其中包括灭绝营和劳动营中的幸存者、地下抵抗人员和隔都(指犹太人在欧洲时居住的隔离区)战士。以色列建国之初颁布的《回归法》规定:所有犹太人都可以移民到以色列,大屠杀幸存者移居以色列的人数因此骤增。据统计,以色列建国后的第一个十年便接受了50多万大屠杀幸存者,这些人成为新建以色列国家人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以色列人口主要由拓荒者、欧洲犹太难民以及来自北非与西亚国家的塞法尔迪犹太人和东方犹太人构成,大屠杀幸存者大约占据了当时移民人数的一半。[①]大屠杀这一事件不断成为普通民众乃至议会内部展开论辩的诱因,[②]且它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地位极其重要。若探讨以色列建国初期大屠杀与国家意识形态构建的关联,首先我们应该厘清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或者说以色列国家领袖对大屠杀幸存者的态度。

犹太复国主义者从犹太人与古代土地关联的视角出发,把以色列建国之前的犹太历史划分为古代与大流散两个时期:古代时期始于圣经时期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部落形成,结于公元135年巴尔·科赫巴领导的反抗罗马人统治的起义失败;大流散则指巴尔·科赫巴起义失败后犹太人开始散居世界各地到1948年以色列建国这一时期,大约持续了1 800年之久。[③]根据犹太复国主义理念,古代代表着犹太历史的辉煌时期,而大流散则代表着犹太历史的黯淡时期,充满苦难、迫害与黑暗。以色列第一任总理本-古里安认为,大流散包含了犹太人遭受迫害、合法歧视、审讯、集体杀戮、自我牺牲与殉难的历史。以色列第二任总统本-茨维也指出:在犹太人大流散时期所居住的隔都,英雄主义与勇气已经荡然无存。大屠杀无疑代表着最具有负面意义的流亡结果。[④]早年就移居巴勒斯坦并经历过1948年“独立战争”洗礼的犹太先驱者,无法理解600万欧洲犹太人如同“待宰羔羊”走向屠场的软弱举动,将其视为新建国家的耻辱。而刚刚抵达以色列的大屠杀幸存者,由于经历了战争时期的摧残,往往在肉体和精神上都显得孱弱无力,与英勇无畏的犹太先驱者形成强烈反差。犹太先驱者甚至对幸存者怎样活下来的经历表示怀疑。加之,刚刚建立的以色列面临着阿拉伯世界的重重围困和国际社会的道义拷问,急于构建合法性,塑造出外表强壮、富有集体主义精神的犹太新人。这些原因造成犹太先驱者对大屠杀幸存者持蔑视态度,希望幸存者能够忘记过去,加入到创造新型民族形象的进程中来。就像1949年的一份马帕伊党报纸所说:“我们需要把这些人类尘埃转变成新型的犹太共同体,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⑤]

在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当时的以色列民众对战争期间像“待宰羔羊”一样死去的数百万犹太人的纪念不免会成为创建立国精神的不利因素。多数幸存者希望在新的土地上获得新生,他们不仅不为过去的苦难经历感到骄傲,而且对回忆过去梦魇般的岁月具有本能的心理抗拒。许多幸存者为了新的生存需要,不得不把梦魇般的记忆尘封在心灵的坟墓里,小心翼翼地不去触及战争时期所遭受的苦难。2002年4月,笔者曾跟随以色列教育部组织的“生存者之旅”代表团前往波兰,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采访了出生在匈牙利、当时住在特拉维夫的大屠杀幸存者爱莉谢娃。据她证实:在以色列建国之初,大屠杀幸存者不可能向别人讲述自己在集中营所遭受的苦难。她如果这样做,别人会将她视作疯子,她最好的做法就是保持沉默。[⑥]

如何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如何把历史创伤转换成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政治话语?上述问题引起当时以色列政府的重视。以色列总理本-古里安曾有一句名言:“灾难就是力量”。这句话意味着政府努力将历史上犹太人遭受的恐怖和灾难转变为力量,以保证新犹太国家今后能在阿拉伯世界的重重围困中得以生存。[⑦]为此,以色列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教育国民了解大屠杀历史,建构大屠杀记忆。

首先,以色列政府决定设立具有仪式化色彩的民族纪念日。1951年,以色列议会宣布将希伯来历法中尼散月的第27日定为“大屠杀与隔都起义日”。这个日期不是宗教节日,而是1943年4月到5月间 “华沙隔都起义”的爆发日。“华沙隔都起义”指1943年4月逾越节前夜,当德国士兵和警察准备把居住在隔都的犹太人运往特里布林卡灭绝营时,700多名犹太战士奋起反抗。[⑧]起义持续了近一个月,最后被德国人镇压,5万多犹太人被俘,数千人被杀,余者被送往灭绝营或劳动营。这次起义被视为大屠杀期间犹太人进行武装反抗的象征性标志。把大屠杀纪念日与“华沙隔都起义”联系在一起的意义在于认同公开倡导的武装反抗的英雄主义这一记忆标准。[⑨] 1959年,政府又将纪念日名称改为“大屠杀与英雄主义日”(Yom Hashoah Ve-Hagevurah),强调肉体与精神相悖,由此奠定了以色列大屠杀记忆的主体基调。进一步说,对于那些出生在1948年以色列建国之前的巴勒斯坦地区或自幼移民到那里并在其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犹太先驱者来说,大屠杀英雄主义指的是大屠杀期间欧洲犹太人所进行的反对纳粹的武装反抗,这种记忆方式忽略了欧洲犹太人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面对强权所遭受的苦难。尽管一些大屠杀幸存者把在苦难与屈辱中争取生存当成英雄主义行动,视作另一种形式的反抗,[⑩]但这一主张在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体系中仍居于十分边缘的位势。

其次,以色列政府决定建立一些重要的纪念馆,来强化大屠杀记忆。1953年,以色列政府决定建立大屠杀纪念馆——亚德瓦谢姆(Yad vashem),并将其定位为纪念大屠杀的国家机构。大屠杀纪念馆最初只是档案馆, 20世纪70年代才被改为博物馆。它既突出教育内容,又重视发挥研究服务功能,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大屠杀历史。纪念馆负责接待以色列人和世界各地的人前来参观,为教育者和研究者组织培训和学术会议,出版学习指南和书刊杂志。无论从其名称确立还是从地点选择上看,大屠杀纪念馆均反映出20世纪50年代以色列国家对大屠杀问题的价值取向。纪念馆名称“亚德瓦谢姆”出自《圣经·以赛亚书》:“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纪念、有名号……不能剪除”,在希伯来文中“亚德瓦谢姆”具有“纪念”与“名号”之义。提议把“亚德瓦谢姆”作为大屠杀纪念馆名称的莫代海·申哈维曾经指出:只有建立“亚德瓦谢姆”这样一座纪念馆,才不至于让同胞们在大屠杀期间的英雄主义举动止于口头流传,才会凸显犹太民族遭受磨难、争取生存的愿望和敢于斗争的精神。以色列第一任总统魏兹曼认为,这一名称将会回响在海内外犹太人的心田,使已经逝去的600万犹太人与如今活着的犹太人同在。[11]从地理位置上看,大屠杀纪念馆坐落在赫茨尔山国家公墓旁,公墓里埋葬着犹太复国主义先驱者和为国捐躯的以色列士兵,它无形中在大屠杀与武装反抗的英雄主义之间建立了联系。与此同时,以色列还建立了一些其他的纪念馆,比如位于加利利、由“华沙隔都起义”战士和大屠杀幸存者创立的“华沙战士之家”纪念馆。这些机构不仅纪念遇难同胞,而且从事最初的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

再次,20世纪50年代以色列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对整个社会认知大屠杀产生了极大影响,其中包括德国赔偿和卡斯纳审判。1952年,西德政府同意付给以色列3亿马克,作为大屠杀期间对迫害与奴役犹太人并侵吞其财产的补偿与赔款,以色列议会为此展开了有史以来最为激烈的论辩。统一工人党与自由党强烈反对,认为与德国谈判接受赔款乃是饶恕纳粹罪行,是对受难者的背叛。马帕伊党与宗教党表示支持,认为虽然纳粹的罪行不可饶恕,但以色列急需外援,可以通过索赔来养活数十万幸存者。这两种意见基本上代表着以色列国人的两种态度。[12]尽管论辩激烈,但索赔提议最终得以通过。以色列与德国于同年9月签订了《德国赔款协定》,接受德国赔款,用于以色列的基础设施建设,甚至军队装备。

卡斯纳审判把大屠杀期间欧洲犹太领袖与纳粹合作的复杂性问题置于公众关注的焦点。卡斯纳是匈牙利犹太复国主义救助会领袖,曾帮助许多犹太难民同巴勒斯坦犹太代办处取得联系,协助他们移民巴勒斯坦。因此,他曾与纳粹军官包括艾希曼谈判,并对其行贿。德军占领匈牙利后,卡斯纳试图通过贿赂纳粹来保全匈牙利犹太人,结果纳粹背信弃义,只有1 600名左右的犹太人被安排去了瑞典,其中包括卡斯纳的家人、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人、可以支付贿赂金的犹太富人,以及一些普通或孤儿寡母的犹太人。而卡斯纳本人并没有乘坐这辆著名的“卡斯纳列车”逃亡。与此同时,多数匈牙利犹太人被送往劳动营和灭绝营。

战后,卡斯纳在欧洲和难民一起工作,并出席了纽伦堡审判,后来抵达以色列,成为本-古里安政治营垒中的一员。1953年,出版商格伦瓦尔德指控卡斯纳与纳粹合作,在营救犹太人时凭借个人好恶,并采取行贿手段。卡斯纳和以色列政府则控告前者诽谤。尽管卡斯纳是控方,但他很快便因在战争期间的行为遭到指控。法官指控卡斯纳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尤其谴责卡斯纳没有告知匈牙利犹太人所面临的险境。许多以色列人同意这种评判,并就是否应该对曾与纳粹谈判过的犹太人予以理解与同情、与纳粹谈判营救一批犹太人是否导致了另一批犹太人的死亡、武装反抗的英雄主义是否为唯一的英雄主义模式等问题展开辩论。这些辩论往往大于审判本身,也导致了党派之争,使本-古里安一派蒙受耻辱。虽然卡斯纳进行了上诉,但在结果悬而未决之际,他就被原抵抗战士枪杀,这一事件使整个国家为之震惊。1958年1月,高级法院撤销了地方法院的决定,认为卡斯纳与纳粹谈判营救犹太人并不等同于与纳粹串通一气。随着时间的流逝,卡斯纳审判得以重新审视与认知,历史学家和知识界对战时期间营救遇难同胞的复杂性表示理解。


20世纪60年代:“艾希曼审判”与民族记忆的转折

1961年的“艾希曼审判”对以色列人认知犹太民族在二战时期的遭际、确立民族记忆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改变了20世纪50年代以色列建国之初形成的国家记忆方式。艾希曼在二战期间是负责组织把犹太人送进集中营的中心人物之一,他虽然级别不高,但熟悉犹太历史,阅读过犹太复国主义书籍,甚至懂一些犹太语言。1942年1月,艾希曼在柏林郊外参加了讨论最终解决犹太人问题的万湖会议。他本人虽然没有参与制定政策,但却忠实地执行政策。他负责组织把犹太人运往灭绝营,与柏林、维也纳、布拉格的犹太社区领袖以及犹太复国主义领袖有直接接触,且是在与这些人士接触的纳粹军官中级别最高。因此,在1945年和1946年的纽伦堡审判中,每当涉及迫害犹太人的话题时,艾希曼的名字便屡屡被提起。[13]二战结束时,艾希曼被关进一座美国军人监狱,在身份暴露之前逃走,最后逃到阿根廷。他更名换姓,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外靠做工为生。1960年5月,以色列摩萨德特工人员直接受命于本-古里安,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将艾希曼秘密逮捕(亦称“绑架”),并悄悄押解到以色列。很快,本-古里安向以色列议会发表宣言。该宣言包括两个中心内容:一是以色列安全部门刚刚逮捕了艾希曼,他与其他纳粹头目对600万欧洲犹太人之死负有责任;二是艾希曼已经被关押在以色列,将要在以色列对其进行审判。1961年2月,以色列法院对艾希曼进行为期数月的公开审判,同年12月判处艾希曼死刑。1962年5月31日,艾希曼被执行绞刑。

首先,就意识形态而言,本-古里安政府在以色列宣布逮捕艾希曼并对其进行公开审判具有重要的政治目的。本-古里安试图通过审判艾希曼使整个世界感到有责任支持地球上唯一犹太国的建立,确立以色列作为主权国家的合法性。早在审判开始之前,本-古里安就曾经多次解释以色列政府抓捕艾希曼的原因。他对艾希曼本人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审判本身的历史意义。当时的以色列国家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是当时世界上多数犹太人并没有移居以色列,以色列尚未成为犹太民族的中心;二是20世纪50年代,由于大屠杀记忆被建构为一种英雄主义记忆,以色列年轻一代实际上并不认为犹太人在二战期间犹如“待宰羔羊”被送向屠场,而是像在“独立战争”期间那样有能力捍卫自身;三是以色列国家身处阿拉伯世界的包围之中,本身就缺乏安全感,年轻一代又已经失去了犹太先驱者的高昂斗志,开始贪图安逸。本-古里安试图说明,只有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犹太人才有能力逮捕艾希曼,把他从地球一端带到另一端,根据法律程序把他置于以色列的审判台上,并在执行了所有的法定程序后将其处死。同时,本-古里安也希望通过这次公开审判教育年轻一代,意在让他们了解历史真相,并认识到犹太人只有在自己的主权国家内,才有可能拥有真正的安全。[14]此外,按照新历史学家汤姆·萨吉夫的观点,审判会保证马帕伊党重新控制大屠杀文化遗产。审判还表明:即使本-古里安政府主张接受德国赔款,即使支持了卡斯纳,也并非对大屠杀事件无动于衷。[15]在审判中,多数证人并不是隔都战士或游击队员,而是在日复一日承受恐惧和屈辱中幸存下来的普通犹太人,这些人通过讲述自己和亲人的惨痛经历,向以色列人揭示了集体屠杀的全部恐怖。作家“卡-蔡特尼克135 633”便是证人之一。卡-蔡特尼克是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原名叶海兹凯尔·迪努。其父母、弟弟、妹妹全部死于集中营。卡-蔡特尼克乃德文“集中营”一词的缩写,“135 633”是集中营编号。当在法庭上被问及为何写书不署真名,而用“卡-蔡特尼克135 633”时,再度唤起了作家的丧亲之痛,他昏倒在地。这一事件成为以色列集体记忆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转折点,使以色列年轻一代认识到,犹太人在大屠杀中并没有像在以色列“独立战争”中那样取得以少胜多的胜利,而是像“待宰羔羊”那样被一步步送进焚尸炉。许多以色列人甚至产生深深的负疚:为什么对二战中遭屠杀的同胞无动于衷?为什么对回到以色列的幸存者如何活下来的经历表示怀疑?

其次,艾希曼审判使得尚处于孩童时代的大屠杀幸存者的子女开始认识到父母在战争年代经历了难以言说的创伤。当时在学校里就读的许多孩子是大屠杀幸存者的后裔,他们未能从父母那里了解大屠杀事件,父母依然保持沉默。据幸存者后裔、女作家塞梅尔回忆,她只记得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黄昏,以色列总理本-古里安在议会宣布纳粹头目之一的艾希曼被逮捕。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一消息的母亲站在那里,身体不住地抖动。年仅7岁的塞梅尔扯着母亲的衣服问艾希曼究竟是谁,那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同大屠杀有关的事。[16]许多幸存者的子女开始努力揭开父母的身世之谜,为填充民族记忆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

此外,艾希曼被审判之后,以色列政府开始正式把大屠杀记忆引入以色列的学校教育。1963年,以色列教育部建立公共委员会,帮助筹划在学校展开大屠杀教育等事宜,编写大屠杀教科书。一方面,政府希望强化对大屠杀期间犹太人抵抗含义的理解;另一方面,希望纠正对“待宰羔羊”这一形象的歪曲。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以色列的学校教育依然强调大屠杀中的武装反抗与英雄主义。[17]

历史不容忘记,但现实并非总是历史的延续。1967年的“六日战争”与1973年的“赎罪日战争”系属阿拉伯与犹太两大民族之间的冲突,但一些以色列人的内心却出现二战大屠杀期间幸存者遭际的心理活动现象。“六日战争”是以色列建国后历史的分水冷。以色列虽然最终以迅疾的方式攫取了耶路撒冷老城和希伯伦等圣地,但在战争爆发之前的等待阶段,以色列人自认为受到战争的威胁,惧怕以色列国家招致毁灭,这使以色列人的优越感大打折扣。1973年的“赎罪日战争”完全粉碎了以色列人对犹太主权国家的信任,也打碎了以色列不可战胜的神话,使之更加缺乏安全感,尤其是战争最初阶段遭受的重挫使得以色列人极其恐惧与焦虑,甚至开始认同欧洲犹太人在大屠杀期间无力抵抗的境遇。在以色列政府的强化宣传之下,这场战争使得一些以色列人出现大屠杀记忆的错觉,他们由此认为建国以来一味强调武装反抗的英雄主义存在局限。[18]

也正是在这两次战争之后,以色列官方对大屠杀英雄主义的解释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以色列教育官员、大屠杀纪念馆负责人伊扎克·阿拉德认为:英雄主义不仅指在隔都和灭绝营里的反抗,以及指东欧和巴尔干山脉的犹太游击队员和整个欧洲犹太地下战士的反抗,而且也包括普通犹太人在隔都和灭绝营的艰苦环境中保持自己做人的形象,日复一日地争取生存,为整个犹太民族的生存而斗争。[19]


20世纪80年代之后:大屠杀记忆的多元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色列大屠杀记忆类型呈现出多元倾向:既有通过全民教育形成的以制度化、仪式化为基础的民族记忆,又有个体记忆。

艾希曼审判增强了以色列人对大屠杀历史的认知,而“六日战争”、“赎罪日战争”更强化了以色列与大流散之间的情感纽带。这是因为,在以色列的公共话语体系中,总是将二战时犹太人遭受的种族灭绝式的屠杀与阿以冲突相提并论,避而不谈二者截然不同的性质,强化所谓的以色列生存危机意识,混淆不同性质的恐惧与焦虑现象。出于国家政治利益需要,以色列国内一些教育工作者和历史学家提出要弥补国人对大屠杀知识的缺失。[20]为此,自1985年开始,大屠杀成为以色列高中教育的一个强制性主题,在塑造民族记忆中起到代言人的作用。政府相关部门选定的教材,如以色列·古特曼著的《大屠杀与记忆》和尼莉·凯伦著的《大屠杀:记忆之旅》,在讲述大屠杀历史知识之时,重视介绍不同的论辩观点,思考大屠杀在以色列人自我认知的过程中所充当的角色,甚至把大屠杀放到整个犹太历史语境和现代化进程中加以考察。[21]一些以色列人由此支持政府把大屠杀记忆制度化、仪式化。

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向以色列发射导弹,以色列迫于美国压力只进行防御,没有参战。以色列人戴着防毒面具躲避在掩体中,这种被动的防御方式令许多人想起欧洲犹太人在二战期间的无助。同时,化学武器或毒气威胁唤起了以色列人脑海里的大屠杀想象。因此,保存大屠杀记忆对各个层面的以色列人显得至关重要。大屠杀成了与马萨达、特鲁姆佩尔道·特里海同样重要的三大新型内部宗教之一。[22]大屠杀教育在公共教育体系内部得以扩展,甚至连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都开始向学生讲述同大屠杀相关的事情。一系列富有影响的戏剧、电影、小说、学术著作致力于探讨大屠杀及其对以色列人身份的冲击。[23]在以色列,直观教育现象相当普遍,如大屠杀幸存者应邀讲述历史灾难,这使得大屠杀教育本身更加鲜活,更富有人性。以色列的大屠杀教育注重把正式教学(主要是历史课教学)与非正式教学(仪式、田野调查等)结合起来。其中,“生存者之旅”堪称最有价值、最行之有效的教育项目。

“生存者之旅”是以色列教育部组织的一个大屠杀年度教育项目,始于1988年,目的在于组织以色列学生代表团前往波兰,探寻大屠杀遗迹,了解同大屠杀和犹太民族相关的历史与知识,强化犹太民族与以色列国家的联系,以及在大屠杀语境下对人性的认知等诸多问题,带有某种内部宗教朝觐的特色。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三四月间犹太人的逾越节之后,为期两周。学生们首先前往华沙,参观华沙的犹太人生存遗迹、隔都残垣、华沙起义广场、名人故居和犹太公墓,随后相继参观马伊丹内克、克拉科夫、特里布林卡、奥斯维辛等集中营和灭绝营旧址。在大屠杀纪念日那天,该项活动达到高潮,成千上万的“生存者之旅”成员举着以色列国旗,从奥斯维辛走向波克瑙——二战期间建造的最大集中营。生存者的徒步行进与战时受难者在这条路上历经的“死亡之旅”形成强烈对照,以此纪念二战期间的所有遇难者。以色列和欧洲的政府首脑、犹太宗教领袖前来参加祭奠仪式并发表演讲,号召大家铭记历史,面对未来。[24]

在以色列政府看来,对于没有亲历大屠杀的以色列青年学生来说,“生存者之旅”是对他们很好的历史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他们在十来天的旅途中,不但对惨痛的民族历史遭际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而且纷纷表示要在哭泣与沉痛之外,发奋自强,让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但是,由波兰之行引发的争论同样带有以犹太复国主义理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特征。这是因为,波兰经历表明,没有家园,犹太人就无法生存。更进一步说,波兰之行强化了以色列主权国家的重要性,再次否定了大流散价值。这种观点在今天的以色列教育体制和社会语境中仍然赢得支持。以色列前教育部长利夫纳特曾在2001年的大屠杀纪念日演讲中谈到以色列人和大流散犹太人的本质区别。在她看来,以色列人拥有国家、国旗和军队,而困在悲剧中的大流散犹太人缺乏这3样东西。

然而,这种把大屠杀制度化甚至将其等同于本土宗教的意识形态做法确实存在问题。犹太世界的一些知识分子甚至撰文指出,重温犹太人在大屠杀时期的苦难对犹太民族来说非常危险,因为二战期间纳粹不仅屠杀犹太民族,而且屠杀其他民族。[25]而过于强调在大屠杀中受难者经历的一些以色列人士,经常把大屠杀用作安全武器反对阿拉伯人,把针对阿拉伯人的军事行动正义化。[26]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以色列建国之前,当欧洲犹太人遭受大屠杀的消息传到巴勒斯坦时,生活在那里的犹太人便把阿拉伯人视为现代反犹主义者,[27]由此,因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和以色列建国而失去土地与家园的阿拉伯人无形中成为反犹主义的牺牲品。正是在这种理念支配之下,在1982年6月的黎巴嫩战争中,以色列总理贝京错误地把战争冲突的另一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视作二战期间犹太人的死敌。贝京作为拥有大屠杀幸存者身份的以色列总理,在他执政期间,大屠杀记忆成为国家基本信条和政府政策的基石。贝京在欧洲经历了二战的大部分岁月,1942年移居到巴勒斯坦。贝京的许多亲人均在大屠杀中丧生,他本人也具有幸存者的“综合症状”:因抛弃亲人而独自生存下来感到耻辱。[28]

贝京下令轰炸贝鲁特之举在以色列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导致以色列国家内部发生一场政治争论。以色列一些左翼人士在道义与良知的拷问中纷纷批判当政者用大屠杀事件与阿以冲突加以类比。以色列作家阿摩司·奥兹等左翼人士抨击贝京说:大屠杀毁灭了1/3的犹太人,其中有你的父母和亲属,也有我的家人,而希特勒早在37年前便已经死去,他没有藏在贝鲁特,数以万计的阿拉伯死难者不会治愈这一创伤。奥兹认为贝京的想法和做法十分危险。[29]就连大屠杀幸存者也通过在大屠杀纪念馆前示威来抗议政府滥用大屠杀。此外,一些以色列士兵从政治与道德立场出发,拒绝参战。

从整个以色列大屠杀的记忆历史上看,尽管从艾希曼审判开始,以色列政府就鼓励幸存者讲述个人的痛苦经历,但幸存者在20世纪60年代并没有尝试打破整个国家记忆的神话,而只是把个人经历当成民族经历的一部分。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以色列右翼集团的政治压力之下,政府引导民众误读黎巴嫩战争与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起义,将大屠杀记忆泛化,促使大屠杀记忆从国家记忆还原为个体记忆。个体记忆指在纪念大屠杀过程中重视讲述个人经历,与个体犹太人,比如受难者、难民、生还者和大屠杀幸存者“第二代”的个人命运密切相关。[30]至此,20世纪50年代的英雄主义、20世纪60年代的认同幸存者遭遇等集体记忆被个体记忆所替代。与“一片和音”的国家记忆相比,个体记忆则显得非常低调,相关的书籍与讨论多集中在普通人的生存境况和以前羞于表达的个人痛苦经历上。

这种以书写个人经历为主的记忆方式成为后犹太复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石之一。后犹太复国主义,中文亦称之为后锡安主义,是一个交织着不同认知和立场的政治文化术语,成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些认知和立场的共同点在于对犹太复国主义核心理念加以批判,尤其是质疑阿拉伯方面是否应单独承担巴以冲突的责任。[31]在大屠杀问题上,后犹太复国主义抨击犹太复国主义者把大屠杀作为工具来建立国家合法性的意识形态,认为以色列舆论滥用了大屠杀民族记忆,以证明对于“他者”(others),包括正统派犹太教徒、东方犹太人和以色列阿拉伯人的否定与压制是合法的。[32]但颇为遗憾的是,这种理性认知的声音在以色列政界影响力甚微。以色列建国后,为争取国家地位而无视幸存者的苦难、抹去幸存者文化身份的做法,凸显了犹太复国主义与以色列意识形态的压制性。从某种程度上看,后犹太复国主义者所力主的大屠杀记忆个体化,是在剔除大屠杀记忆中的犹太复国主义化,从而证实犹太复国主义理念的不合法。


结语

尽管以色列建立于大屠杀废墟之上之说在公共话语中非常流行,但在历史研究领域毕竟缺乏精确性,因为早在大屠杀发生之前,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便已经兴起。然而,二战难民安置等诸多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加速了以色列的建国进程,并使以色列建国进程合法化。以色列尽管未曾经历过大屠杀,但因我们在文章开头所述及的诸多缘由而负载着无法摆脱的大屠杀创伤。在过去的70年间,以色列政府出于政治需要,推动大屠杀记忆成为以色列国家意识形态构建中的重要环节,甚至成为历史学家眼中有别于传统犹太教的新的内部宗教,或者说是以色列社会的重要政治神话。在很大程度上,大屠杀塑造了以色列人的民族意识,及其认知自我与所生存世界的方式。[33]

总体看来,以色列建国之初,延续的是犹太复国主义意识形态中的“反大流散理念”,试图割断新建以色列国家与欧洲犹太人的关联。国家记忆有意强调欧洲犹太人在大屠杀中的少量反抗,将其视为一种英雄主义,因而忽略了普通犹太人争取生存的抗争。1961年“艾希曼审判”把大屠杀历史事件生动地展示在以色列国人面前,使其开始把大屠杀以及大屠杀所代表的流散历史视为以色列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来,以色列人历经“六日战争”和“赎罪日战争”,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危机”语境的误导下,使他们产生在大屠杀中的“境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色列大屠杀记忆的多元化特征愈加明显:一方面,政府在国家意识形态体系中采用大屠杀教育方式,进一步把大屠杀记忆制度化、仪式化;另一方面,政界有识之士从人性、道义、良知、政治等层面,针对大屠杀与阿以冲突之间的关系等敏感问题展开热议,质疑政府将二者混为一谈的不当做法。虽然在某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以色列政府都会采取某种主要方式把大屠杀融入国家记忆之中,但是以色列国民,尤其是历史学家和知识界人士对大屠杀的态度始终伴随着争议与悖论,特别是当把大屠杀与巴以问题相关联时,这种争论愈加激烈。在笔者看来,二战时德国纳粹分子对于犹太人实施的迫害与大屠杀,是一种种族灭绝的反人类行为;而以色列建国之后发生的几次中东战争属阿拉伯与犹太两大民族之间的冲突,二者性质截然不同。但以色列政府出于国家政治需要,巧妙地利用了中东地区形势和以色列国民的大屠杀心理,操纵了普通民众的情感。因此,当下以色列大屠杀意识形态的构建与当政者驾驭国内民众二战时期遭际的心理创伤密切相关,它本质上依旧属于国家利益和战略的产物。

虽然大屠杀是犹太人在二战期间经历的一场灾难,但是它不仅仅是犹太人的问题,就像齐格蒙·鲍曼所说,它具有回复性和普遍性。[34]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许多民族均经历过迫害与屠杀,如1914年到1918年的亚美尼亚大屠杀和1937年的南京大屠杀,这些屠杀的特质虽然不尽相同,但均给受难者造成了难以治愈的肉体与精神创伤。如何塑造历史创伤记忆也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民族无法回避的问题,铭记过去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民族本身的文化特质、价值取向与政治需要。我们应该承认,与其他民族相比,犹太人在把大屠杀历史记忆融入时下公共话语,并将历史创伤融入民族身份塑造的做法显得十分突出。其目的并不止于探讨大屠杀发生的原因及其特点,让世人了解大屠杀乃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毒瘤,更重要的是服务于国内政治发展的需要。尽管任何重塑历史的方式均是有限的,甚至充满悖论的,但是在追求和平与发展的今天,如何正视历史、解读历史而不是误读历史、滥用历史,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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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西亚非洲》2015-12-09,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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