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检视五种悖论巧合,分别关乎土地、资本、劳动力、创业人才和技术五个方面,论证其偶然的并存和交汇可以较充分地解释中国近35年来惊人的快速发展。它们同时也揭露了与其一起呈现的三大问题——极端的社会不公、压制性的官僚体制以及严峻的环境危机产生的根源。
【关键词】土地财政 招商引资 廉价劳动力 共产党及其干部的创业行为 全球化的技术流动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amines five surprising and historically contingent coincidences, pertaining separately to land, capital, labor, entrepreneurship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hose concurrence and confluence go a long way toward explaining China’s remarkable record of development in the past 35 years. They also reveal the roots of the problems that have accompanied that development: gross social inequality, a persistent and oppressive bureaucracy, and a drastic environmental crisis.
Keywords:land financing, drawing in businesses and investments, cheap labor, communist entrepreneurship, globalized technology transfer
三十五年来,中国经济是怎样如此快速地发展,达到每年平均超过9%的增速?中国自己将其发展经验表述为“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完整、确定的初始计划,而是一步一步地不断做出带有一定偶然性的抉择。中国的领导者和国外的观察者其实同样对其“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史中最快速、持久的增长——感到惊讶。
当然,针对中国的发展经验,我们不乏众多不同的解释,有的来自学者,有的来自传媒的观察者。这里我们暂不讨论这些已有解释,而先集中说明一些基本事实。本文试图从一个鲜为人注意的视角来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笔者特别强调的是五种偶然的巧合,以及它们的交汇,足以说明中国是怎样和为什么能实现如此瞩目的增长,而且,这既可说明其成功的一面,也可以说明其所导致的问题——极端的社会不公、顽强持续的官僚体制以及严峻的环境危机。
一、五种巧合
(一)土地:土地使用与中国共产党的党国体制
中国共产党的“党国体制”(即党组织和国家机构紧密结合的政治体制)是在革命历程中塑造出来的,并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计划经济的建立而成为一个高度官僚化和集权化的体制。几乎所有的观察者,包括中国自身的领导者,都认为这个党国体制后来变成创业/创新的巨大障碍。我们要问的是:它居然存留下来而且成为革命性的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由一个共产党的党国来推动市场化改革本身便是一个意外的、悖论的现象:一个坚信应该用计划来配置资源的共产党怎么可能领导用市场价值来配置资源的改革?在俄罗斯和东欧,市场化改革是伴随拆除旧的共产党党国体制而实施的。中国结合旧的党国体制和市场化改革的历史实践本身便是悖论的——违反一般现有理论预期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历程中的巧合。
对惯于借鉴西方资本主义经验的观察者来说,两者结合的成功本身便是出乎意料之外。但对中国的领导者们来说,也许不至于那么意外。因为,在其历史经历中,中国共产党的党国体制还有其另一面:其组织曾经极其高效地动员人力和资源来执行全民战争,先是对日本侵略的抵抗,是对一个比其要强大得多的敌人的抗争,而后是对美国装备和援助的国民党军队的革命战争,面对的同样是一个比其强大得多的敌人。它所赢得的胜利可以说是超出一切常理想象的。其后,它又有效地稳定了极其混乱的经济,而后再次出乎意料地在朝鲜战争中和美国——一个更加强大的对手——打成长期拉锯的平手局面。同样引人瞩目的是,它在1964年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1967年成功空爆试验第一颗氢弹,1970年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由于如此的历史经验,中国的领导人们对自己能够成功领导又一次的激烈变化也许不会完全没有信心,但这不等于说他们认为自己肯定能够成功,因为这——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市场化改革——到底是一个史无前例的现象。
作为客观的回顾者,我们也许可以初步作出这样的观察:一方面,党国体制确实是一个妨碍创业的巨型怪物,即便今天仍然如此,但同时,它又是一个能够极其有效地追求既定目标的强大组织。
一个能够阐明这个逻辑的例子是改革过程中这个体制对土地资源的使用。一般来说,土地在所有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部分原因是,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之中,土地会大幅增值。在一个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具有“稳定的私有产权”的国家,要使用国家“(为公共用途而)征用土地的权利”(right of eminent domain)来促进城市发展是一件很花时间和财力的事。但中国(共产党国家)则处于一个十分不同的位置。在历史上,历代的皇帝虽然理论上拥有一切土地的所有权,但实际上,自耕小农和“地主”对土地的产权具有长久稳定的历史。但中国共产党,在执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之后,进一步实施了农村的集体化和城市资产的“社会主义改造”。在集体化之后,理论上农村土地成为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因为农村政权乃是党国的基层组织,其所有权可以随时被国家所占用。这就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理论/法律上对土地拥有最终的所有权,在实践层面上也如此。在中国的改革期间,国家仍然保留了对全国土地的所有权——和俄罗斯与东欧把土地大规模私有化很不一样。在城镇,国家的土地所有权简单干脆,不涉及“集体所有权”的复杂层面——城市中如今仍然没有私有土地,即使是“私人住宅”下的土地也是国家所有的。因此,中国的党国对土地资源所掌握的权力要远比具有“稳定的私有产权”的自由—民主国家大得多。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地方政府,相比美国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强盗贵族”(Robber Barons, 2003)——如卡内基(Andrew Carnegie)、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和摩根 (J. P. Morgan)等——拥有更大的为所欲为的权力。
其结果比任何人所可能预见的要重要得多,在真正实践了之后才可能被充分认识到和理解。首先,国家对土地所拥有的近乎绝对权力意味着其可以几乎任意征用土地,而且是以极其廉价的补偿来征用。时至今天,这个党国已经为城市发展而征用了全国二十亿亩耕地中的约一亿亩或更多的土地,①大部分是凭借相对廉价(相对其后的增值)的补偿来征用的。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用了低额的补偿——大约只相当于农民在地上耕种粮食的净收益,来向(多是城郊的)农民征用土地。举例说,如果一个持有承包地权(在改革之初伴随去集体化而给予他们的地权)的农民每年能够在一亩粮食的种植上获得三百元的净收益(在2006年废除农业税费和最近十年的持续丰收之前情况大致如此),政府基本只需提供该数目乘以承包地权的年限来作为“合理”的征用补偿。承包地权是在1984年给予农民的,为期15年(并伴随生、死、迁入和迁出而调整),在1998年则在此基础上延期为30年。以30年期限来计算,一亩被征用的“毛地”(即未有基础设施配套的土地)的补偿费才约1万元。但一旦加上基础设施而成为“熟地”,该亩地的市价可能达到之前的(笼统地说)十倍,而在建筑完楼房、工厂之后,更可能达到其一百倍。② 在历史上,这种增值的一个鲜明例子是上海市的城镇化过程:1843年,每亩地价仅为白银6两—10两;到1902年,上海外滩的一亩土地的价格已经上升到3万两白银;到1906年,为10万两白银;1925年为17.5万两白银;1933年一亩土地的价格为36万两白银。(赵启正,2007:195)
当然,一旦农民认识到土地的潜在价值,抵制、抗拒上述模式的征地事件日益扩增(在2007年—2009年占到每年九万多件“群体性抗争”事件的大多数[于建嵘,2010])。而政府所需支付的补偿也日渐攀升,从一级城市(5个)到二级城市(60个)到三级和四级城市(约200个)以及距离商业中心的远近而异。(Huang & Bosler, 2014)
城市用地广泛增值的型式一旦树立,商业银行一般都愿意以建设用地为抵押来贷款给地方政府,依据的是其可预期的市场增值。而对地方政府来说,这些贷款很快成为其基础设施建设所必要的资金的来源(甚至会有盈余),无此便无法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事实上,从土地得来的收入(征地成本和熟地出让的差价)一般是地方政府“预算外”(即支付官员薪酬和机构日常开销的“第一财政”之外)的“第二财政”,亦称“土地财政”的主要来源(有的地方达到财政总收入的60%[天则经济研究所,2007:10])。这是改革期间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财政运转的“秘诀”,无此便不可能做到快速的城市发展建设。
以具有比较确切材料和经验证据的重庆市为例,其在(具有上海浦东管理经验的)市长黄奇帆的领导下所“储备”的30万亩(5万英亩)土地乃是其后重庆市特别突出的发展的关键。首先,它使重庆能够克服其国有“问题资产”的157亿元坏债(由于贪污和滥用资金)的负担。凭借土地的潜在价值,黄市长以(市值的)22.5%的低廉价格一举买下了市值1746亿元的1100多家国企。而后,通过土地资本的输入,把他们改组为具有雄厚资金的(政府的)“八大投资公司”——即城市建设、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地产、城市交通、能源、水务以及水利八大公司。之后,伴随重庆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蓬勃发展,这些国有资产的市值在6年之后便已达到其原先购买价格的六倍(黄宗智,2014a,第3卷:321-322;亦见黄宗智,2011a)。
这些国有企业和它们的经营利润在重庆市的第一财政和第二财政之上,更形成了一个“第三财政”。而这个第三财政对重庆在2011年之前的五年之中达到年均16%的GDP增长率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该年,重庆市被《财富》杂志选为全球15个新兴商务环境最佳城市之一。(屈洪斌,2012;《〈财富〉评重庆为全球新兴商务环境最佳城市之一》,2011)
第二和第三两大财政来源叠加起来使重庆能够对当今中国严峻的“农民工”问题做出模范性的措施,其核心是建造4千万平方米的廉价公租房(足够两三百万人居住,主要是农民工,也包括新毕业的大学生),租价为10元/平米,即一套可供一家人居住的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月租才五六百元。一个租户在租住房子五年之后,可以廉价购买其居住的房子。这样,为市区的相当部分农民工提供了一条(别处所不可能的)有尊严地移居城市的途径。(黄宗智,2014a,第3卷:331-332;黄宗智,2011a)如此针对农民工问题的措施所隐含的发展战略是,凭借(农民移居城市所导致的)扩大消费来推动经济发展;它也是一种为发展而公平、为公平而发展的战略,与计划经济时代的“贫穷的公平”十分不同。
公租房建造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自己进入房地产终级市场所获取的增值——要远高于从“二级市场”(即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出让给开发商)所获得的利润。实质上政府投入的仍然主要是原先征得的毛地,所不同的是凭借从二级市场到终级市场的增值而获得的银行贷款,而贷款的利息则用房子的租金来支付,其本金则靠五年后出售给租用房子满五年的租户所获得的资金来偿还。如今这个重庆模式已被中央采纳为全国的典范(《三部委[财政部、发改委和城乡住房建设部]要求全国推广重庆公租房融资模式》,2010; 亦见《三部委:土地出让净收益可用公租房发展》,2010),但其它地方是否真会/能如此实施则尚待观察。目前,重庆的实践仍然主要限于重庆。它所展示的不是一般的情况,而只是可能做到的情况。
比较一般的情况是地方政府从第二财政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 那是一般地方政府所以能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其背后的条件是城市房地产发展中的市场增值,而那样的增值则是来自快速的城市化,以及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所支撑的旺盛住房需求。
今天,经过35年的快速城镇化——相当于每年总人口的约1%——中国城镇人口仍然才达到总人口的53%(包括农民工,其大部分不会长久居留城市)。(国家统计局,2013:表3-1)城镇化还在推进,城镇人口还会有相当的增长幅度。这意味着城镇建设用地的价值应该还会继续上升。这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还会延续好几年。
但土地故事的重要性不止于此,因为它在地方政府积极“招商引资”来推动上述发展的层面上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资本:“招商引资”与中国的党国体制
中国的党国体系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和计划经济建立过程中形成的,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这个体系却把凭借 “招商引资”来促进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确定为它的主要任务。它把招商引资设定为地方政府官员的主要评审标准——采用的是一个量化的高度复杂的“目标责任制”来估量其成绩,其中的关键是该地方GDP的增幅。(王汉生、王一鸽,2009)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出乎意外的悖论现象:一个共产党将招引资本主义企业及其投资设定为其主要的任务。
我们要再问:一个明显妨碍私有企业创业的集权党国体制怎么可能扮演招引它们到全国各地的角色?其高度官僚化的机构难道不会成为营利性企业的不可克服的障碍?其所制定的必须经过众多机构允许的“图章”——也是民众对整个体制的普遍批评——难道不会造成极高的“交易成本”,远远高于依据合同和法律关系的西方市场经济下的运作?
在中国无所不管的官僚体制之下,没有政府的认可确实几乎什么都不可能做,而即便是法律所允许的,许多事情仍然需要繁复的手续和图章——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正如以上对于中国党国体制的双重性质的分析所说明,如果执行体乃是党国本身,则克服这一切官僚程序的束缚便成为微不足道的问题。在那样的情况下,它能够做到自由民主国家所不可能达到的高效。这不仅是因为国家能够克服、跨越、绕过其本身的重重官僚障碍,而更是因为国家能够动员资源、通融、甚或有意曲解法规,为其所要招引的企业提供特殊的激励来达到其设定的借助招商引资来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这里,我们要谈到另一使人感到惊讶的关于中国党国体系的悖论现实。它固然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体系,以至于几乎每一层的官员对其顶头上司都会显示一种类似于奴婢或孩子式的作风,这是因为上级对其仕途拥有极大的权力,甚至能够支配其日常生活。而中央则是整个体制的总指挥:在“民主集中制”之下,在决策之前允许一定的讨论,但一旦做出了决策,则要求无条件地服从。在那样的体制中,中央拥有极大的威权,此点尤其可见于其组织部对委任官员的垄断权力,也可见于其纪律制度中的“双规”制度:能够突然把任何一层的官员与外界完全隔绝,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段之内接受审查,既不允许其与律师协商,也不允许其与家人联系。这是一个处于法律体系之外的制度,始建于1990年,是为了处理党内的贪污事件,但其实它是一个具有深层历史根源的制度,可以追溯到革命时期党内处理涉及叛变嫌疑人员的做法。
但是,即便如此,这个巨型的官僚体系却在自身内部树立了结合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的传统——一个可以追溯到毛泽东1956年的《十大关系》的传统,也是一个被邓小平为了改革而积极采用的传统。正是基于那样的原则和其所要求的结合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创建了一个比较独特的地方政府间的招商引资竞争的制度环境。在那样的竞争之中,地方政府其实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有的观察者认为中国党国体制的这个特点乃是中国成功和高速发展的关键动力(下面还要讨论)。它具体体现于地方政府之间为招商引资而进行的竞争。
这里只举一个例子来阐明此点:北京市和重庆市为争取长安汽车公司(国内第四大汽车公司,连同其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合资经营的长安福特公司)投资本地建厂的竞争。北京市是由市长(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刘淇直接参与的,许诺为长安汽车公司提供5000亩土地,并于2010年举行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但其后重庆的黄奇帆则向长安汽车公司许诺以5万元一亩(才是当时市价的六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价廉价格为其提供10000亩土地,并打出了“千亿[元]汽车城”的宏大计划,以产业的集聚效应为进一步的诱饵。至于其他的可能条件,如赋税优惠、低息贷款等,我们不得而知。(《长安汽车城投资两江新区前后》,2011;黄宗智,2014a,第3卷:316-317;黄宗智,2011a)
正是这样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把中国推到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投资目的地的第一位——这是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2005年的一项对专家和跨国公司调查得出的结论。(高柏,2006:表7;亦见黄宗智,2014a, 第3卷:268;黄宗智,2010)在浙江和其它东部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平均为招商引资提供其自身投入成本的八折的低价,其中有四分之一只要求其成本一半的价格——这是因为地方政府不仅可以预期该地方GDP的增长以及自身的“政绩”,也可以预期其税收的增长。(陶然、汪晖,2010;陶然、陆曦、苏福兵、汪晖,2009;亦见黄宗智,2014a,第3卷:264-265;黄宗智,2010)我们没有关于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甚或关于比较宽松的环境污染法规的默契等其它可能优惠条件的信息,但无论如何,如此的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以及它们为招商引资所提供的种种优惠,无疑是使中国成为理想投资去处的重要原因。重庆市的其它突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包括惠普公司(如今已经达到年产1亿台笔记本的产量),而那是伴随一个极具想象力的渝新欧铁路的工程而做到的:由重庆带头组织,与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波兰和德国签订协议,让货物一旦在重庆过关,能够在14天内直达德国杜伊斯堡。这等于把重庆建立为一个内陆的“口岸”,能够把通过华东口岸海运到欧洲市场的时间(28天)缩减一半。(黄光红,2012;黄宗智,2014a,第3卷:366;黄宗智,2012)
难怪,美国著名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e)的一项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1979年到1992年,投资中国的回报率平均为25%,1993年到1998年和其后“降低”到20%(Bai, Hsieh & Qian, 2012:黄宗智,2014a,第3卷:319;黄宗智,2010)那才是中国和其地方政府之所以能够吸引大量外资(以及大型国内资本)的关键。
当然,外贸总额所占比例([出口+进口]/GDP)——2005年达到64%(Naughton, 2007:377),乃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其背后是大规模的外国直接投资,再背后的则是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的招商引资。而中国政府巨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尤其是土地资源,乃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但如果没有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中国政府借用全球资本主义和市场来推动中国发展的决策,这一切都不可能形成如此的气候。③
这一切有可能是被明确计划和预见的吗?不大可能。因为有太多不同部分须要很好地配合,包括政府能够比较轻易征用土地、快速的城市发展、一个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而形成的近乎全能的党国体制以及其招商引资的决策、全球化的贸易以及全球资本对最高回报率的积极追求。这些因素缺一不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没有考虑到也许是整个复合体中的最关键的一个元素:剩余劳动力,它在过去是中国的沉重负担,今天则在与上述各条件的偶合之下,成为快速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力。
(三)劳动力:劳动力使用与中国的党国体系
正如洪亮吉(被不完全贴切地称作“中国的马尔萨斯”)早已清晰地指出,中国自18世纪以来便已困扰于人地压力。(洪亮吉,1877[1793])膨胀的人口,以及14世纪到20世纪间人口迁徙的最后边界(主要是山区和东北)逐渐达到饱满,导致了帝国晚期日益严峻的社会危机。(黄宗智,2014a,第3卷:49-52;黄宗智,2002)进入20世纪,中国农民户均耕地已经缩减到12华亩(2英亩)以下(相对美国2007年每个农场平均拥有面积为447英亩、2682华亩)。对大部分的小农家庭来说,每家面对的是过多的人口和过少的土地。在那样的压力下,中国农业越来越高度劳动密集化,伴之而来的则是边际劳动投入报酬的递减。一年一茬变成两茬、甚或三茬,而每加一茬需要近乎同等的劳动和肥料投入,但其报酬则是递减的。人地压力也促使农民从事更多的“副业”(主要是手工业——如纺纱、织布、缫丝、织草包/绳/帽等),报酬一般要低于种植粮食,而其劳动主要是由家庭辅助劳动力(女子、老幼)来承担的。纺纱的劳力投入最多,是被中国的“棉花革命”(14世纪很少有人穿着棉布,而在五个世纪之后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穿着棉布)所推动的,而其报酬大约是耕作主业的三分之一。(黄宗智,2014a,第2卷:38-40;黄宗智,1992)结果是,中国的家庭手工业和农业一直紧紧结合,没有产生像英格兰和西欧十八九世纪那样从农村种植业分离出来的城镇“原始工业化”。(黄宗智,2011b)
这一切意味着一个阻碍凭机械化来节省劳动力的发展途径,甚至限制了牲畜的使用以及手工业方面的节省劳动力的技术创新(例如,三个锭子的脚踏纺车——黄宗智,2014a,第3卷:37-39;黄宗智,2002)。直到现代纺纱厂的兴起——其机械纺纱相比手工纺纱达到40比1的劳动生产率,把棉纱价格压低到近乎棉花的价格,方才摧毁了手工纺纱。同样,耕种的机械化也很难得到发展,直到上世纪60年代人们发现在一些地区拖拉机可以把一年两茬的种植方式提升到更加劳动密集化的一年三茬(因为拖拉机可以缩短各茬之间非常紧迫的翻耕土地所需时间),农业机械化才得到一定的进展。在这样的农业体系下,通过机械化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一直都很难进行,劳动的报酬因此一直很低。
这一切从“乡村工业化”的推动开始转变。乡村工业化的基础是由集体化时期的国家(凭借计划经济下的国家高投入)高速发展重工业而奠定的。进入改革时期,中国的经济体已经能够为其提供必要的能源、钢铁、机械等。城市的大型国企已经能够帮助带动乡村小型工业的发展(“大鱼帮小鱼”),如把其陈旧机械“下放”到乡镇企业或让廉价的农村劳动力来为其加工产品。此外,乡村工业化的基础也来自集体化时期所培养出来的一大群优秀村镇干部。中央一旦确定了其决策,党组织(每村都设有党支部)有足够的能力重新配置资源和劳动力来推动乡村工业化。(黄宗智,2014a,第2卷:第12章;黄宗智,1992)
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就业不足”的劳动力)、能干的村镇干部以及城市企业的旧机械的结合,推动了蓬勃的乡村工业发展—— 一种悖论的“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自由化的市场则为其提供了需求,一开始只是一些借用破烂废品原料来生产的低级产品——如水盆、低档衣服、锁、塑料产品等,以及廉价的(为城市工业企业)加工劳动力。之后,乡村工业逐渐升级和扩大。此外,村镇的新楼房建筑也为就业不足的劳动力提供了非农就业的机会。(黄宗智,2014a,第2卷:第12章;黄宗智,1992)
结果是蓬勃的乡村工业发展(特别是在长江三角洲),这其实是中国35年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前导。在短短的十年中,新兴乡村工业的就业人员达到足足0.92亿,相当于全国总就业人员(6.47亿人)的14%。(黄宗智,2014a,第3卷:228,233)乡村工业的产值以每年不止20%的增长率快速发展,十年中占到国内工业总产值的20%。(国家统计局,1991:表10-1)
即便如此,被吸纳入乡村工业的剩余劳动力还是少于来自(由于20世纪50年代后的医药卫生进步所导致的)人口快速增长每年所添加的新劳动力。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下一波城市就业的扩大则是来自外来投资和新兴民营资本的动力。新兴的企业推动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打工,而他们的进城又推动了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小型商业——诸如廉价的食物和衣服摊子、修理铺、木匠、裁缝、鞋匠、小餐馆等,多聚集于农民工居住的社区或“城中村”。制造业,包括“来料加工”出口商品加工业,和建筑业(尤其是蓬勃发展的住房建筑业)是其中的两大行业,雇佣了不止一半的农民工(黄宗智,2014b, 第3卷:311-312;黄宗智,2013)。在这个大潮流下,“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很快达到1.66亿的庞大数目,而乡村工业中的“离土不离乡”农民工则达到了1.03亿。(国家统计局,2013)
对小农户来说,非农就业意味着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一个就业不足的农户现在可以让部分家庭成员转入非农就业。这也意味着留存于农业的劳动力能够更充分就业。而更多的就业意味的是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若以一家一户来计算尤其如此。
同时,“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导致了中国农业的革命性变迁:非农就业以及1980年开始实施的严格控制生育政策在90年代中期终于开始减少每年新增劳动力的数量。此外,快速的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提高导致了中国食品消费的转型,从传统粮食:肉食:蔬菜的8:1:1比例转向台湾和中国大陆城市中上阶层的4:3:3比例,结果是中国农业结构的转化,导致越来越多高值农产品的生产,从粮食转入更多的肉—禽—鱼、水果和高档蔬菜生产。(黄宗智,2014a,第3卷:第5章;亦见黄宗智、彭玉生,2007)三大变迁的交汇则导致了一场“隐性农业革命”(之所以称为“隐性”是因为它和来自个别农作物亩产的增加的传统农业革命不同),其中农业产值(可比价格)在1990年到2010年间平均每年增加6%,也就说,每12年中翻一番(黄宗智,2014a,第3卷:104-107),远远超过英格兰18世纪的农业革命(年均增长仅为0.7%,100年才翻一番),也超过了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所谓“绿色革命”(2%—4%一年,主要由于化肥、科学选种和拖拉机的使用)。那样的“绿色革命”也可见于同时期的中国,但其所带来的增长大多被人口增长和农业的进一步劳动密集化所蚕食掉,其结果是人均产出的停滞不前。直到之后的“隐性农业革命”方才大规模提高了劳均农业产出,也提高了农民的人均收入(虽然,生产成本也伴随化肥、科学选种和拖拉机的使用而上升了)。
那样的发展,加上农民非农就业的收入,乃是农业资本化(即单位土地的化肥、选种和机械投入的提高)的主要资金支撑来源,而不是人们一般认为的国家投资或企业投资(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4a,第3卷:第8章;黄宗智、高原,2013)。我们可以说,农民的非农就业很大程度上支撑了这场农业革命中小农户农场的资本化/现代化。同时,主要依赖自家劳动力的小家庭农场,根据2006年的农业普查资料和数据(这是最新的可用资料,要到2016年的下一轮农业普查才可能更新),在农业的总劳动力中,雇佣劳动力仅达到总数的3%。即便是大型的农业企业所依赖的也主要是——通过合同、协议或订购——小家庭生产。(黄宗智,2014a,第3卷:第7章;亦见黄宗智、高原、彭玉生,2012)
这个悖论的、异常的巧合——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与(外来和国内的)资本的配合——组成中国令人震惊的发展的另一“秘诀”。剩余劳动力和全球资本像磁铁似地相互吸引:对农民来说,它带来较充分的就业,而对资本来说,则带来较高的回报。这个组合乃是全球资本与中国经济搭配的第三个关键因素:廉价和快速增值的土地、中国地方政府所提供的特殊激励(包括相对宽松的环境法规)以及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组成了对资本来说几乎不可拒绝的优良投资环境。而全球资本的来临也推动了中国国内资本的兴起,不仅是合资的企业,也是为投资于中国的外来大型跨国公司服务的企业。而其中较大、较成功的国内企业,像长安汽车公司那样,甚至可以获得比外国公司更加优惠的条件,因为他们是中国自己的企业。结果是三大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相互拉动所导致的螺旋式经济发展。
这一切可能是被完全预见和计划的吗?不太可能。因为之前没有过一个共产党的党国与资本和资本化的土地结合的先例,更不用说理论了。整个经验对中国来说是史无前例的,更不用说对西方的观察者来说了。之前没有由党国体制来招引跨国资本的“外包”的经验。它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之前,它会被视作外来资本对中国劳工的“剥削”。谁能想象到中国的党国官员们居然会是以其招引如此结合的成绩来作为其晋升与否的关键标准?
从中国政府的视角来看,这一切最多只可能是逐步、逐步做出的实用性抉择,先是方向性的“开放”决策,而后是积极争取外商的投入的各种各样方法。即便是农民工的大潮流也显然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在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十年间,地方政府多是对农民工的流入采取阻挠的态度,甚至禁止和排挤他们。即便是今日,地方政府最多是允许,但并不鼓励,更不会积极为其提供服务和住房(重庆市是一个例外)。常见的是对他们的不公平待遇,不给予他们国家劳动法规的保护和社会保障(下面还要讨论)。尤其关键的是不给予农民工子弟在父母亲就职所在地上公办学校的权利——使他们被迫要么为此缴纳沉重的“择校费”,要么只能让孩子“留守”在农村户籍所在地上学。这是今天全国呈现6100万“留守儿童”的悲惨现象的主要肇因。(《留守儿童》,2014)地方政府所显示的态度主要是最多只能容忍农民工的存在。
(四)创业人才和中国的党国体系
从创业人才——发展的另一重要条件——的角度来考虑又如何?以上的讨论已经说明,中国的发展经验在这方面也是悖论的。固然,中国今天无疑拥有众多的企业家,因为民营企业已经占到非农国内总产值的一半以上(Szamosszegi & Kyle, 2011; 下面还要讨论)。2014年9月关于阿里巴巴公司及其董事长马云在纽约上市的大量媒体报道,无疑在全球商业界中深深种下了中国的卓越企业的形象,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创业人才的象征。我们如果回顾还不到三十年前的1987年,当时中国正式允许雇用不多于八个人的个体工商户(超过八人便被界定为“剥削”)(国务院,1987),其间的变迁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绝不可能被预见到。但这是当今的现实。
虽然如此,最容易忽视的其实是数以百万计的党国干部在发现和挖掘机会、建立以及经营企业方面所起的作用:先是上世纪80年代乡村工业化的乡镇企业,而后是经营同样数以百万计经过私有化的中小型国有企业,把它们成功地转化为在市场化环境中的营利性企业。更有进者,我们很容易忽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今天仍然占到非农总产值的40%以上这个事实。固然,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期的“抓大放小”政策实施之后,只剩下约120家大型国有企业,但它们大约平均每家附带有100家子公司,共约1.2万家,另外还有约10万家地方政府的国有公司。(Szamosszegi & Kyle, 2011:26;黄宗智,2014a,第3卷:345-346;黄宗智,2012)在它们之中是2011年《财富》500强61家中国公司中的59家。(“61 Chinese Companies Made the Fortune 500 List,” 2011)。到2014年,中国的公司在世界500强中已经增加到95家(2012年有73家,2013年有89家),其中只有5家是民营的。(《2014年财富世界500强》,2014;《世界500强榜单之2014年中国民营工业品企业》,2014)
作为国有企业的一个案例,中国银行(2003年到2013年)的第一把手(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肖钢是国家委任的高级干部,其下有(28万职工中的)10万党员,带有典型的党组织特点,包括6000多个支部,领导全体的党委以及其下的宣传、纪律、组织等各部门。(肖钢,2011:75, 95)虽然如此,中国银行的部分股权(16.85%)属于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瑞士银行(Swiss Bank)、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和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 Singapore)——这是银行为了2006年在香港上市所采取的举措——显然对其成功上市起了一定作用(肖钢,2011:75-77;黄宗智,2014a,第3卷:359-360;黄宗智,2012)
这是另一种悖论性和偶然性,是伴随其在未曾预见的实践中的变迁而后做出的抉择。简言之,我们不该忽视中国共产党和其干部的创业能力在中国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五)科技与全球化
最后,我们来看科学技术问题:以上叙述的变迁中所必需的科技又是怎样来的呢?
美国人一般都认为亚裔人士多是好学生,特别是在数学和工程方面。在美国各大学之中,亚裔学生的比例一般都远远超过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甚至促使不少学校采用学习成绩以外的其它各种标准来试图达到比较接近人口比例的“民族”组成。许多人因此会认为,亚裔学生应该会成为比较优秀的“人力资本”。
但是,正如不少观察者已经指出,中国的教育制度是高度威权化的制度。它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和紧张的制度,学生们从小就要为了进入好学校而考试,并且一直持续到高考,而北京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上海的复旦大学和广州的中山大学等大学是整个非常激烈竞争制度中的顶尖学校。这是“应试”的教育制度,所强调的是熟记而不是独立创新和解决问题。
整个中国的教育体系是高度官僚化的。教育管理人员仍然带有深层的计划经济思维。他们严格划分各个学科(包括二级学科,如法史与法理,互不相关),缺乏跨学科的互动。同时,规定研究生们选修大量的课程。他们习惯使用量化管理,依赖的是量化的数据而不是同行的评估来衡量学术研究。他们特别关心“效率”和“生产率”,规定要在三年期间完成研究生教育(逾期便拿不到国家的生活补贴)。他们拟定无数的“核心刊物”目录,一般以中央级的刊物为顶级,在评审职称时起最大的作用。最近,更试图使用研究“项目”的激励来推动创新性“世界级”研究,是其试图建立“世界级”中国大学目标中的一个重要举措。(关于“项目治理”的讨论,见黄宗智、龚为纲、高原,2014)但是,在实践中,遴选过程倾向关注形式而非实质,并常被一种“科学主义”——以为社会科学必须模仿自然科学而追求普适的、可确定的规律以及精准的量化所主宰。(黄宗智、高原,2015)
总体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和其发表的著作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社会科学的博士论文常是在几个月内草率完成的作品。教授们多在短短几年之内便发表大量的论文和书籍,多是比较粗糙的第一稿,鲜有扎实的研究,更不用说真正的创见。这种研究的动力部分来自以千字计算的稿费,在相对低的工资中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但绝对没有“项目”那么大的作用),也来自一个比较浮躁的学术氛围,发表著作常常是形式和表象大于实质,是一种在学术管理人员的量化压力下的“产出”。对西方的批评者来说,这种现象的一种后果是,在500强中的95家中国公司之中,没有一家被纳入《福布斯》杂志(Forbes)的全球最具创新性公司名单(“World’s 500 Largest Corporations in 2013: the Chinese Are Rising,” 2014)
如果只考虑中国教育制度的这些方面,我们会认为它是不符合培养创新人才要求的制度,并由此得出科研和技术创新是中国发展的关键弱点的结论,起码要到其把高等教育制度改成为更重视质量而不是数量、创新而不是死背能力的制度。
虽然如此,事实是中国经济发展起码迄今还没有太多地受到这种弱点的限制。这主要是因为在全球化中科技广泛伴随资本而流动。经济史学家格申科龙(Alexander Gerschenkron)在其经典“后进优势”(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概念中指出,后进国家可以从先进国家输入最新技术,借此来跳过各早期阶段的技术发明。中国的现实正是如此,但也有不同:格申科龙的研究是在全球化经济体系形成之前做的,他没有想象到后来那样程度的流动性。这里我们可以再次以重庆市为例:一旦引进了长安汽车公司(及其与福特公司合资的长安福特公司),它不需要克服汽车科技落后于人的问题;引进惠普,在笔记本电脑方面同样;引进台湾地区的富士康,在电脑配件方面也如此;引进德国化工产业巨头巴斯夫BASF公司,在生产聚氨酯技术方面也同样。重庆市只需要其中国员工能够很好地学习,不需要其创新和发明,而这正是长期习惯于熟记和考试人员的强项。
也许中国进口高端技术的最好案例是其建造高速铁路方面的经验:初始阶段靠的是从日本等先进国家引进的技术,今天则能够成为也许是全球最主要的向东欧、土耳其和其它亚非拉国家出口高铁的国家,以至于李克强总理于2013年被称作“最佳高铁推销人员”(《李克强访欧力推中国高铁:被赞最佳高铁推销员》,2013)。如此地借助进口来创新技术,而后配合中国的廉价人才和劳动力而出口该技术正是一种中国还可以继续挖掘的“后进优势”。
另外是中国的(我称之为)“实用道德主义”的思维倾向(黄宗智,2014b,第1卷:第九章;黄宗智,2001)。首先是其实用性的思维:研究者关心的是实际效用多于理论创新或演绎推理。即便是在极其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毛泽东时代,也可以看到:革命早期,过度科学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被中国的实际效用考虑所重新理解——当时从苏联通过共产国际所引进的马列教条经过转释(主要由毛泽东代表)而后被适用于中国实际。如今对引进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也同样。中国并没有像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较低度地)那样囫囵吞下了资本主义 + 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包括拆除共产党的党国体制以及(几乎)完全的私有化。中国则采用了较实际的“摸着石头过河”做法。如今在经历了35年的市场化和私有化之后,国有企业仍然占到国内非农总产值的40%以上便是中国的渐进、实用作风的例证。实际上,中国的创新呈现于其实践多于其形式化理论。
更有进者,“实用道德主义”的“道德主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激励效应,对国外的观察者来说常是有着出乎意料、不可理解的作用。服务于“社会公益”(the greater good)的道德价值在中国文明中具有深厚的传统根底(知识分子的“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止于至善”理念),更被近代国家和社会经历的外患内忧和屈辱感所强化。无论如何,起码迄今中国一直具有足够的技术人才和能力来推动过去35年的快速发展。(关于中国法律思维中的道德主义,见黄宗智,2015;关于学术研究中的道德价值观,见黄宗智、高原,2015)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悖论的巧合:即便是在缺乏西方世界所偏重的抽象理论创新之下,中国能够凭借全球化资本所附带的技术流动来克服自身相对薄弱的科技创新能力。这一切有点类似于中国共产党在理论层面上仍然认同于革命原先引进的马列主义,而又让其与改革期间所引进的新自由主义并存,但在实践层面上则却惯常地与两者均相脱离。
二、五种巧合的并存与交汇
最大的巧合不是五种巧合之中的任何一种而是五种巧合的共存与交汇。其中任何一种都不可能单独存在:全球化的经济、共产党的党国体制(及其地方政府)之共同积极争取参与该经济体并借此来发展中国经济、凭借廉价土地和劳动力以及税收等优惠(包括相对宽松的环境法规)来招商引资、民间以及共产党干部中的大量创业人才以及伴随国际资本而来的可资利用的先进技术和中国人员的实用创新能力——这一切都需要同时并存来推动中国所发生的发展。不仅仅是廉价土地及其快速增值,以及廉价劳动力。也不仅是此二者,还需要各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的积极竞争。当然,还需要积极追求最高回报的全球资本,而同时中国的地方政府则相互竞争来为其提供全球最优良的投资条件。不仅需要中国国内民营企业的兴起,也需要国有和国家委任管理人员的企业被改造为在市场上积极和有效地追求利润的实体。最后,不仅需要以上各种条件的并存,还需要高端技术可以被广泛引入而为中国所用。
这一切巧合的并存和交汇有可能被人们或已有理论所预见吗?甚或只能是在事后解释吗?
迄今关于中国经济如何快速发展的影响较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其一是比较简单的新古典经济学论点,其主要依据的是市场是唯一最佳资源配置的机制这个“公理”或信条。用于中国,一个较有影响的观点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违反了这个基本规律,人为地偏重资本密集的重工业,忽略了劳动密集的轻工业。直到改革时期,中国经济方才遵循经济规律而侧重轻工业,由此充分利用了中国(劳动资源特别丰富)的“比较优势”。(Lin, Cai & Li, 2003)
这个模式显然不会承认共产党党国积极介入经济(市场运作)、土地和资本使用以及国有企业任何正面的作用,也不会承认为后来的发展奠基的计划和集体经济时代的正面作用。它是一个无法抓住以上论述的中国经济运作实际的理论。
其二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也是今天影响最大的理论。其观点是:中国采纳了私有化和市场化,由此纳入了创业和盈利所必须的激励条件,也采纳了其制度,尤其是稳定的财产权利法规,由此减少了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而促进了经济发展。在这套理论的分析之下,国家介入经济只可能导致反面的效果。国家所有的企业只可能是低效的,只可能阻碍经济发展;中国经济需要更彻底的私有化和市场化,包括其战略性(能源、交通、水资源和水利等)经济部门(有的甚至认为公共服务也需要私有化)。同时,如此的改革最好应该伴随自由民主化的改革,借此方有可能抑制源自国家机构权力过大所导致的腐败和低效。④
毋庸说,如此的模式不会赋予当前中国这样的含糊的、不稳定的私有产权任何正面作用,也不会考虑中国的党国体系所起的正面作用,更不会给予今天占到世界500强企业中的90家中国国有企业(相对于美国的128家[民营企业])所起的正面作用。它也不能解释为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在采纳了更“正确”的道路之后,反倒远远没有做到中国经济发展的成绩。至于中国的党国体制及其众多的问题,在我看来,并不是能够简单凭借(自由民主的)选举、多党制和个人自由保障来有效改革的(下面还要讨论)。
其三是中国地方政府变成类似于企业的实体的解释。根据那样的理论,中国的经济发展始于农村工业化,是被“地方”(乡和村)“政府”行为变成类似于市场经济中的私有公司——在“硬预算约束”下经营——所推动的。这个模式,即“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延续到后来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竞争,因为它们的行为带有市场纪律和竞争,由此推动了经济发展。这一切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演化为类似于资本主义企业的实体。(Oi,1992,1999; Walder,1995; Montinola, Qian & Weingast,1995;Qian & Weingast,1997; Qian & Roland,1998;详细讨论见黄宗智,2010;黄宗智,2014a,第3卷:第12章)。
这个模式固然抓住了改革早期乡村工业化中乡政府和村政权组织及干部所起的作用,但它完全不能说明后来的县、市和省级地方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招商引资行为所起的作用,更不能突出土地资源和“不充分就业”的农民劳动力所起的作用,也无法捕捉到现今的90家全球500强中的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它们不简单是由政府机构变成市场化公司,而是比较微妙、悖论和复杂地结合盈利性公司组织与中国的党国的强大组织和资源权能的实体,两者缺一不可充分理解。一方面,国家垄断企业可能会陷入官僚部门主义和腐败,包括环境侵害(例如石油产业)。另一方面,在庞大先进跨国公司主宰的全球经济之中,一般的中国民营公司是不可能与其竞争的,唯有借助中国的党国的庞大权能才有可能在那样的环境中竞争。
以上三种理论的共同点是其前提出发点:即唯有市场机制才可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公理”和信条。它们都同样认为中国的党国体制对经济发展来说只可能有负面的作用,除非它的行为变成和市场化的公司同样。它们都不承认中国的党国体系在使用三大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它们都试图用固有的、基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的(普适)“规律”来解释中国的发展经验。没有一个能够捕获这个关键性的特殊历史现象——即一个通过计划经济而形成的共产党党国体系成为追求和带领市场化和盈利企业发展的体系的特殊性。
三种理论都没有关注到中国经济实际运作中的一系列关键特点: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所有权和土地增值对地方政府财政的支撑;为招引资本而设置全球最高回报率的(合法与不合法)投资环境;允许资本主义企业几乎没有限制地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允许其无须遵从中国国家劳动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借此来扩大其投资回报;为中国产品提供先进技术和全球市场的全球资本,以及中国极其实用性地利用这些条件来推进中国自身的发展。
这三种距离中国经济实际运作较远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在国外和国内成为影响最大的理论当然也说明高度形式化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话语在今天的经济学学界中所占据的霸权地位。之所以说是高度“形式化”(形式主义化),是因为其理论高度依赖演绎逻辑和数学,试图像欧几里得几何学那样从有限几个定义和公理(axioms)出发,凭借演绎逻辑而得出一系列的(从其公理推演出的)普适定理(theorems)。如,从其“理性经济人”和“纯竞争性市场”公理得出,像新制度经济学那样,私有产权和其法律保障的关键性的“定理”(或地方政府的行为如果成为类似市场化的私营公司那样便可能推进经济发展,像第三种观点所争论的那样)。中国经济的实际运作则几乎完全不存在于其理论考虑之中。(详细讨论见黄宗智、高原,2015)
那样的解释当然也说明,一般的经济学是多么地由理论所主宰的——它从理论公理出发,由此凭演绎逻辑/数学化逻辑而得出定理,拼凑一些经验证据,而后再返回到其原先的前提公理。我们看不到从中国实际出发,而后把其抽象化(包括从其悖论实际得出的概念),亦即先从归纳出发而后使用演绎推理来使其更加精确化,而后返回到经验/实践中去检验的研究方法。(关于如此的理论建构的种种问题,见黄宗智、高原,2015;亦见黄宗智,待刊:尤见第一章)
在我看来,那样的形式主义理论其实是一种反事实的认知进路,它无视没有先例的历史现象:一个共产党国家带领市场化和借助于市场机制和盈利激励,在战略性部门(如能源、金融、交通和运输、城镇建设等)保留国家所有权,并同时保留甚或更加强化其机构和管理型式。与形式主义理论正相反,我们要问:在中国经济的独特历史情况下,是不是很可能产生和我们过去认识到的不一样的现象?是不是应该考虑运用不同的概念工具来认识?一旦把我们习惯的认知方法(从理论到经验到理论)颠倒过来(从经验到理论到经验),从经验中的悖论和反常现象出发,我们便会看到很不一样的图像。一旦放弃把这些经验事实勉强塞入我们所习惯的形式主义模式,我们会看到经验事实新颖的方面。从那里出发,我们可以认识到,既然现有理论无法理解我们所看到的现象,最简单的也是最好的解释是这是一个比较特殊和来自偶然巧合以及逐步抉择的现象,而不是有意识的计划和先见,更不是一个普适的形式主义公理框架所能解释的。(更详细的讨论见黄宗智,待刊:尤见第一章)
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普通的经济学无疑是有用的,但它从来就没有能够预测未来(例如,1929年—1933年的大萧条和2008年的金融海啸),更不用说解释悖论现象了。这正是本文之所以采纳“五种巧合的并存与交汇”的原因——悖论是因为并存的一双双事实是违反理论预期的,“巧合”是因为那些都是源自历史演变的偶然现象,而不是来自一个庞大完整的计划或蓄意的抉择和理论。如此的理解可以比任何现有理论更能解释中国的异常发展。
如此的解释的另一优点是避免了有些中国论者在事后得出的得意洋洋的宏论。那些分析,虽然在有些方面比较贴近上述的中国实际运作情况,但是它们试图赋予中国一步一步的抉择和实验以一种完全的先见和计划,争论中国的发展证明了某种“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如此的夸张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源自对一个世纪的国难的深层反应和屈辱感,也来自围绕官方话语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建构新国家意识形态的动机。
这里要指出,真有人能够事先预见到这些错综复杂的没有先例的现象吗?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又该怎样来解释中国政府自身显然完全没有预料到中国发展历程中所发生的许多现象?举例说,小规模家庭农场虽然实际上在中国的新农业中起到了至为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政府本身显然仍然被束缚于新自由主义(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以为唯有具备规模效益的大农场才可能推动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因此,长期以来一直偏向扶持、资助、贷款予先是“龙头企业”,而后是最大的“家庭农场”,基本完全不顾小规模的(真正的)家庭农场,而它们才是推动新农业和隐性农业革命的真正动力。(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4c)更有进者,我们又如何解释政府虽然知道并承认中国社会越来越不公平的现实,并且一再宣称要改变这个局面,但实际上并没有能够真正起到作用?下面我们转入这些问题的讨论。
三、三大问题
(一)社会不公
中国农业虽然经历了转向更多高值农产品的“隐性农业革命”,但是,农业收入仍然远低于城市的非农业,尤其是其中的前沿部门,如房地产、信息产业、娱乐、制造业等,这也是所有现代经济体的普遍现象——即便是像美国那样的地多人少的经济体也如此。今天,相当部分处于中国社会顶尖的新富是从快速增值的房地产业获得暴利的开发商和官员。同时,国家决定为其干部,现称“公务员”提供优于民营单位的待遇,尤其是福利条件。这是原先在革命早期,为所谓的“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所设定的特优条件。如今则反倒是把2.7亿农民工的绝大多数排除于国家劳动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4b,第3卷:附录3;亦见黄宗智,2013)
结果是社会少数的精英——新富的企业家、国家官员和高度“国际化”的“中产阶级”(尤其是新兴的专业人员),其需求和嗜好和全球大城市的“中产阶级”日益趋同——和全社会大多数的就业人员——农民和农民工、农村其他非农就业人员,以及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下岗的城镇职工等,几乎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的人员——之间存在越来越显著的差别。前者在所有就业人员中的比例最多只有约17%,后者则足足达到83%。(见黄宗智,2014a,第3卷:第11章,尤见表11.4,233;最新统计数字见《中国2014年GDP增速7.4% 为1990年后最低》,2015)结果是日益加剧的社会不公。根据世界银行和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所采用的基尼系数,中国已经从改革前的全世界相对最公平的国家(0.32)转化为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达到0.45以上的指数,⑤一般被认为是反映趋向严重社会危机的数字。( World Bank ,2009: 34,以及图2,第36页;黄宗智,2014a,第3卷:354)
这个社会实际和中国的经济实际同样与新自由主义的预期相悖。“主流”中国社会学家们模仿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C. Wright Mills)(关于美国20世纪上半期中产阶级大规模兴起,达到全社会的大多数)的经典著作来论证“白领”的 “中产阶级”行将甚或已经占到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争论中国社会已经处于中间宽两头窄的“橄榄型”状态(陆学艺,2002)。但事实是,中国社会的“中产阶级”(可以粗略地用城市有房有车者来定义),最多只占到总人口的17%,而绝大多数的人口是没有能力在城市买房买车的⑥(黄宗智,2009b, 2010,2013;黄宗智,2014a, 第3卷:第11章;黄宗智,2014b:附录3)
换言之,中国的惊人经济发展是和同样惊人的社会不公一起呈现的。那是因为两者最终来自同一根源,即廉价劳动力,尤其是对农民劳动力的使用(“剥削”)。(黄宗智,2009a)九亿的(户籍)农民仍然是二等公民,“二等”首先是因为他们从事的是次级产业(农业),其发展速度一般远低于工业,也是因为在城镇制造业、建筑业等就业的农民工迄今仍然被迫在没有国家劳动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工作,因此一般要工作更长的时间而只能获得较低的报酬,并且是在作为“农民”而非市民的次级身份、外来和移居者而非本地者的不利身份下打工。
在中国的户籍制度下,农民和市民间的社会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甚至死亡抚恤金都有较大的差别。革命早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差别——当时农民与工人一起被认作新社会主义国家“主人公”的“劳动人民”,但在现实中城市就业机会显然十分有限,从而导致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籍制度,并规定每个孩子只能承继其母亲而不是父亲的户籍,目的是要更严格地限制城镇市民和居民人数。这个制度迄今仍然基本没变。它的等级划分甚至可见于不同的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金标准:农民户籍只能领取8万到10万元的抚恤金,而城镇居/市民则是20万元到30万元。(黄奇帆,2010)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别(2007年)是3.3:1。(World Bank, 2009:34以及图2,第36页)
我们稍加思索便会看到这是大规模依赖“非正规”(即没有劳动法规保护的)劳动力的后果。(黄宗智,2014b,第3卷:附录3;黄宗智,2013)它加强了中国对追求最高回报率的资本的吸引力,但它也确定了如此的劳动力只可能继续组成中国的“下层阶级”,与在生活习惯、价值观和视野都日益高度国际化的“中产阶级”少数远远隔离。两者实际上组成了两个十分不同的世界,几乎类似于历史上的殖民主义国家及其殖民地的人民间的差别。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看来,这是一个相悖的“异常”的现象——中国的中产阶级并没有组成一个日益膨胀、占到人口大多数的阶层,而只占到其较小的比例,而且两者间的差距日益悬殊,正如世界银行和其它国际机构所采用的基尼系数所显示那样。当然,即便如此,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13.7亿),17%已经等于2.33亿人——足够激发人们有关巨大中国市场的想象。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用“悖论巧合”来解释中国经济发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其35年来的年均超过9%的快速增长,也可以让我们看到并理解这种发展的负面。作为一个经济问题,显著的社会不公平限制了中国的消费需求;作为一个政治问题,下层人民的日益不满可能会引起国家灾难性的动荡。这是中国今天的政治经济体的头号问题。
国家最高领导层虽然一再提到并承认这个问题,而且采纳了多种试图改善这种情况的政策,但其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非常有限。事实是,要改变已经形成的社会结构,立刻就会触及到众多的既得利益,既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也是它们所招引的资本的利益,更是已经习惯利用廉价劳动力来获得高额回报的企业的利益。
区别表达和行动,中国劳动力市场自2005年以来最大的变迁是新兴的“劳务派遣”佣工方式,即雇佣单位通过一个中介性的“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只拥有低额资本的公司,来雇佣暂时性的劳动力,使得被雇者根本就没有可能从其实际的雇佣单位获得任何就业保障和福利。到2010年,如此的劳务派遣人员已经爆炸性地扩增到2500万人(黄宗智,2014b, 第3卷:307;黄宗智,2013)。最新的估计是,这种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总数在2015年将会达到6000万。(《劳务派遣》,2014)这就大规模地增加了之前存在的由农民工和下岗工人组成的非正规经济人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近采用这种劳务派遣雇佣方式的单位主要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以及现存的国有企业。事实是,非正规经济还在快速膨胀而不是减缩。怎样来改革这个非正规经济可以说是中国党国体制面对的最紧迫和艰难的问题。
(二)官僚体制
应该说明,党国这个官僚体制,虽然在经济发展层面上确实做到了惊人的成绩,但是它仍然具有其原来的压制性的一面。在一般人民的心目中,这个“体制”与人口压力一起被称为中国的两大“基本国情”。在面对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力气来应付的各种各样的僵硬官僚规定——使人感到其背后的官僚们除了设定繁琐的规定(要求各种各样的证明、设定各种各样的规则、要求各种各样相关单位的图章)之外没有别的事干——的时候,人们都只能唉声叹气来表示这是给定的、根深蒂固和无法避免的体制性毛病,不可能真正改革。其实,改革期间的普遍的逐利价值观已经使这个体制变得比其全能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官僚体系还要恶劣。大多数人得出的结论是,要应付这样一个庞然怪物,只能依赖关系、送礼和贿赂——这是当前的广泛腐败现象的深层原因。
党国体制的这一面仍然深深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除了地方政府要积极招引的大型企业之外,中小民营企业都要花费高额的运作和交易成本来建立和维持与官府的关系。一方面,这个体制性问题说明的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要经营得兴旺是多么的不容易;另一方面,它也说明政府的认可对商业企业来说是多么的关键。它是一个能够赋予政府要招引的企业极大优势和优惠的体制,同时也是一个压制私营企业部门的体制。起码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真正能够改良这个体制的可行方案。它最终涉及的是敏感的政治改革问题,但不是简单采纳自由民主所能够解决的问题——此点可见于东欧和俄罗斯并不那么成功的经验。
(三)环境危机
从长远的视角来看,中国的环境危机也许是最严峻和难处理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近期议论纷纷的雾霾问题,也涉及到江河与湖泊以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除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之外,主要污染物还有生活污水和(使用大量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的)农田污水。目前全国有大约三分之二的江河已被严重污染。全国大多数人口(82%)所依赖的饮用水来自浅井和江河水,其中有足足75%的水质污染细菌严重超过卫生标准(高于一到三级的基本标准)。另外,据估计,城市人口中只有23%的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水污染》,2015)我们这里只集中讨论人们今天更关心的大气污染问题(由于几乎所有的大城市人口日常都面对严重的雾霾污染)。
雾霾多半是近年来肺癌发病率剧烈上升的肇因。一项根据广州市2009年的数据比较严谨的研究显示,虽然该市的吸烟率在过去十年中显著下降,肺癌发病率却大幅上升。上世纪60年代,广州市肺癌发病率每10万人才7例,到2005年则上升到70例,增加了十倍。研究指出,在PM2.5严重年份的七年之后会出现肺癌高发期。(《针对PM2.5的健康保卫战》,2014)当然,这不是直接的实验室证据,但我们不能过分苛求:滞后七年的因果关系是很不容易经过实验来确定的。
另一项2003年由中国、以色列和美国科学家参与的研究比较了淮河南北1981年到2000年的寿命预期数据,参照145个地方1991年到2000年的数据。众所周知,中国政府规定淮河以北允许冬天用煤取暖,淮河以南则不允许。两大区域之间的PM2.5指数的差距约为200微克/立方米,其预期寿命的差距则是5.5年。结论是,PM2.5每增加100微克导致死亡率增加14%,寿命预期减少三年,影响的是淮河以北的五亿人口,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心肺疾病增加而导致的。(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规划战略室,2013)
更令人担忧的是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最近公布的北京市民的“健康期望寿命”(Health Adjusted Life Expectancy, HALE)研究数据。HALE 测量的是人们可预期的健康年数,区别于其可预期的寿命。在发达国家,两者之间的差别一般是8年到12年。譬如,2010年日本男性寿命预期是79.3年,健康预期寿命是70.6年,女性则分别是85.9年和75.5年。(Minter, 2014)而根据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2012年的调查研究,是年18岁的居民的相应数字,男性寿命预期是80年,健康预期寿命是61.4年,女子分别是85年和56.06年(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2014)。也就是说,18岁的北京市人口的预期寿命虽然达到了日本那样的发达国家水平,但其健康寿命预期要远远低于日本:男性相差几乎10年,女性相差几乎20年。换言之,北京市18岁的男性居民可以预期一生将有近20年困扰于不健康/疾病的状态,女性则有30年。(Minter, 2015)虽然如此,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在其公布的报告中,只强调了女性应该像男性那样更多参与体育锻炼。(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2014)诚然,中国关乎HALE调查和数据才刚刚起步,但以上的研究所指向的是,大气污染问题不仅减低人们的寿命,更大大增加其一生中困扰于疾病的年数,严重减低其健康预期寿命。
在发达国家中,伦敦和洛杉矶都在上世纪50年代经历过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伦敦因烟雾事件导致了12000人在两个月中死于呼吸系统疾病;洛杉矶因光化学烟雾死去800人。在英国,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历时50年,在美国则历时30年。(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2014)
无论上述类型的经验证据如何,居住在北京或其它大城市的中国人都知道,近年来空气质量大规模下降。以国际通用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 ,AQI)来衡量,低于100指数(的基本健康)的日子越来越少,蓝天白云更是少见。而“不健康”(101—200;101—150对敏感人群不健康; 151—200对一般人不健康)的指数已是常见的情况,201—300的“很不健康”天数也相当多,301—500的“危险”日数也不少,偶尔还会远远超过500的测量指数。这意味着许多天不可在室外安全运动或劳动——较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到2013年之后,“雾霾”已经成为大学生中惯常讨论问题中的一个关键词,与之前缺乏可靠数据和知识的情况很不一样。这个问题当然也是快速经济发展的另一面,两者是共同呈现的。
总而言之,采纳“悖论巧合”的观点会使我们在看到中国惊人的经济发展之外还看到上述的一系列问题——严峻的社会不公、压制性的官僚体制以及北方生活危险、南方生活不健康的环境危机。而硬把中国经验塞入来自西欧和美国发展经验的惯用模式,则只会掩盖事情的反面。这也是我们需要看到中国发展经验的悖论偶然性的部分原因,它不仅展示了一些我们未曾看到过的动力,不仅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国体系在领导和实施35年来的快速经济发展所起的关键作用,也展示了今天严重困扰着此党国体制的新旧问题。
*本文的经验材料主要来自新近出版的三本书,分别研究当代的民事法律(黄宗智2014b, 第3卷)、当代的农业和全国民经济(黄宗智2014a,第3卷)以及当代法律和经济研究的理论和方法(黄宗智,待刊)。本文是比较通俗化的思考性论文,也是三本书一些部分的总结。感谢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白凯、高原、伊万·塞勒尼(Ivan Szelenyi)和张家炎的仔细阅读、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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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现有文献中没有确切可靠的数字。一项数字是截至2007年,有4000万到5000万农民土地被征用(天则经济研究所,2007:7);另一项是数字是1987年—2001年,共有3300万亩土地被征用(张传玖,2004)。我们如果以平均每年征地300万亩来计算全国征用土地总数接近1亿亩。一个比较系统和综合性的讨论是张玉林(2015)的研究。另外,国家曾经公布以下的数字:1996年全国有19.51亿亩耕地,2005年有18.35亿亩耕地。也就是说,十年之中耕地减少和流失共1.16亿亩;2011年,只剩18.25亿亩耕地(《耕地》,2015)。众所周知,国家强硬要求保持18亿亩耕地的“红线”,这就意味着如今可征用的土地已经不多了。但是,根据最近(2012年)的卫星测量,全国实际耕地面积其实是20.2亿亩(陈锡文,2014)。这就意味着还有相当数量的可征用土地。另外,地方政府还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下,通过复垦农村的非农用地来获取更多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以重庆市为例,农民在宅基地复垦验收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地票”(凭此能够获得等量建设用地的指标),而后在政府建立的“地票交易所”出售给政府或开发商。(黄宗智,2014a,第3卷:337—338;黄宗智,2011a)这样来看的话,土地财政是还可以维持一些年的。
②2010年底,重庆市一亩农村土地的价格约为1.1万元,一亩熟地的价格约为10万元(黄宗智,2014a,第3卷:337—338)。长江三角洲的地价比重庆高。2007年,长江三角洲一亩毛地的价格约为2.5万元—3万元,在“出让”给开发商时约为14万元—35万元,而盖好楼房/工厂后则上升为75万元—150万元。(天则经济研究所,2007:8)
③同时,中国也非常有意识地先借助海外华人投资来作为这一切的桥梁。
④持此观点的文献较多,其中影响较大的是North (1981,1993); Coase(1990,1991);Kornai(1980,1992)。在国内,天则经济研究所是一贯提倡这种观点的研究机构。(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详细讨论见黄宗智(2010); 黄宗智(2014a,第3卷:第12章)。
⑤美国中央情报局2009年得出的数字是0.48,而中国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数据则是0.47。(C. I. A., 2012; 《中国2014年GDP增速7.4% 为1990年后最低》,2015)
⑥国家统计局2005年的一项研究对“中产阶级”采用了家庭年薪6万元到50万元的定义,发现只占全人口的5.04%。2007年,此比例上升到6.15%。(《国家统计局称中国有8千万中产阶级 专家不同意》,2007)之后则没有再公布如此的数据。中产阶级的具体定义和规模是一个相当敏感的问题。本文采用的数字是主要根据受到法律保护和具有社会福利保障的“正规经济”与没有法律保护和没有(或只有低等的)福利的“非正规经济”的划分。
黄宗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Philip C. C. Huang, School of Law, Remin University of China; Department of Histor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原载于2015年第3期 《开放时代》 。作者授权本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