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迁碑》是中国古代石刻史和书法史上的重要碑刻之一,历来为研究书史者及临摹书法者所珍视。但笔者以高文《汉碑集释》为底本①,搜罗诸家之考校题跋,而竭力理解前贤就此碑形制、流传以及文本内容等多方面所提出之各种疑问时②,发现其中之疑问非仅止于前贤所发各点,故撰成此文,向同行专家请教。
一、《张迁碑》出土时地及其在明代之流传
据旧志言,此碑出土于明代,“掘地得之,未详其处,意必汉时谷城旧境也。”③不仅具体出土地点未详,具体出土时间各书也未见交代。明人杨士奇(1365-1444)《东里集》续集卷二十有“汉谷城长张君碑”一条云:“右汉谷城长张君碑,未有碑额,盖中平二年其故吏所立,文辞字画皆古雅。碑在今东平州学。余得之宗丈东平州守季琛先生之子民服云。”④其题跋提到的宗丈季琛,即杨瑒,字季琛,江西吉水人,曾官东平州太守,见《东里集》卷五《送宗老季琛诗序》及卷七《送李永怀归东平序》。杨士奇题跋中称杨季琛为“东平州守”,则其得到《张迁碑》之拓本,当在杨季琛任东平州太守之时。杨季琛之子杨黻字民服,与杨士奇往来甚多,交情甚契,死后,杨士奇为撰墓志铭,即现存《东里集》续集卷三十六之《卫府右长史杨君墓志铭》。墓志铭提到杨黻“永乐甲申侍父官东平”,则杨季琛任东平州太守在永乐二年(1404)甲申前后,杨士奇从杨民服手中得到这份《张迁碑》拓本亦应在此时。在目前已知的文献中,《东里集》是最早提及《张迁碑》的。
就目前所知,都穆《金薤琳琅》是最早著录《张迁碑》的金石学著作,其书卷六录《张迁碑》文,并有题跋云:“此碑予官京师时,尝于景太史伯时处见旧拓本,不及录,近得之友人文徵仲”。
都穆(1459-1525),字元敬,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加太仆寺少卿致仕⑤。其官京师在进士及第之后,盖已届十六世纪矣,都穆初见《张迁碑》拓本于景伯时处,即在此时,然而未即抄录碑文。正德七年(1512),54岁的都穆致仕里居,日与里中文士文徵明等往来,《金薤琳琅》中所录《张迁碑》文字,就是根据从文徵明处得来的拓本,其时间应在正德七年以后。换句话说,至迟在正德七年之时,《张迁碑》的拓本已由北方传到南方,在笃好金石书画的吴中士人圈内流传。
杨士奇题跋称此碑“未有碑额”,按字面意义理解,可能是他没有见到,也可能是此碑本没有碑额,至少他所得到的拓本没有碑额。《金薤琳琅》卷六称《张迁碑》为“汉荡阴令张君碑”,也没有提到碑额,看来都穆所见到的拓本与杨士奇一样,很可能都是没有碑额的。此外,杨士奇和都穆都没有提到碑阴,很有可能,他们所见的《张迁碑》拓本也不包含碑阴部分⑥。
杨士奇和都穆最大的一点不同是,杨氏称此碑为“汉谷城长张君碑”,而都穆称之为“汉荡阴令张君碑”。稍晚于都穆的明代学者杨慎(1488-1559),在其《金石古文》中,沿用都穆的称法⑦,明末梅鼎祚编《东汉文纪》,其卷三十一据《金薤琳琅》收录此碑文字,亦用此称。晚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三十四有《跋汉隶张荡阴碑》,其后,孙鑛在其《书画跋跋》卷二上袭用“张荡阴碑”的提法。“谷城长张君”、“荡阴令张君”和“张荡阴”三种称法并行,说明当时学者对《张迁碑》并无统一的称法。
简要回顾《张迁碑》的早期流传历史,有三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都穆已经注意到,此碑不见于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以及洪适《隶释》、《隶续》等宋代金石学著作。当然,他立论的着眼点在于强调此碑之难得,大有庆幸自己得见此碑之意,而并无任何质疑。但与此同时,他的说法已经向我们表明了此碑在明以前不见经传的事实。
第二,明代其他一些金石学者,其中比较著名者如赵均(《金石林时地考》)、赵崡(《石墨镌华》)及郭宗昌(《金石史》)等人,亦致力于“搜访旧碑”,却“不之及”⑧,亦即没有提及此碑。这当然可以以他们见闻未广、搜罗未备以及种种历史偶然性来解释,但无论如何,明代三位金石学名家都不曾言及此碑,这个现象总让人觉得有些蹊跷。
第三,尽管都穆声称此碑拓本得自著名书法家文徵明,但是,以此碑汉隶书法之珍稀,以文徵明对书法的精鉴,他的《甫田集》中居然没有关于此碑的题跋,甚至没有只言片语提到此碑⑨。这使我们不能不对此碑的身世来历乃至其真伪心生疑窦。事实上,当王世贞研读《张迁碑》碑文之时,他也已经觉察到其中某些内容叙述之匪夷所思:
文辞翩翩有东京风,独叙事未甚详核耳。至谓其先有曰良、曰释之、曰骞者,按良韩人,释之南阳堵阳人,骞汉中人,宗系绝不相及,文人无实乃尔!其书法不能工,而典雅饶古意,终非永嘉以后所可及也。⑩
然而最后,他以“翩翩有东京风”的文辞以及其“典雅饶古意”的书法说服了自己,他对此碑文风和书风的不无主观色彩的赞扬肯定,将他对此碑的怀疑消释得几乎无影无踪,以至于当后代某些学者以疑惑的眼光重新审视这块碑石的时候,他的这些意见完全没有引起注意。
二、《张迁碑》之语词及用典问题
最早明确对《张迁碑》提出怀疑的,是明清之际的顾炎武。顾氏在其《金石文字记》中论及此碑云:
今在东平州儒学。其文有云“荒远既殡”者,“宾”之误;“中謇于朝”者,“忠”之误;而又有云“爰既且于君”,则“暨”之误。古字多通,而“宾”旁加“歹”,已为无理;又何至以一字离为二字也。欧阳、赵、洪三家皆无此碑。《山东通志》曰:“近掘地得之。”岂好事者得古本而摹刻之石,遂讹谬至此耶!(11)
归纳起来,顾炎武质疑的根据在于三个字的字形,在他看来,“忠”字误写成“中”或许还说得过去;“宾”字误写成“殡”,就太无理了;而将“暨”字误分为“既且”二字,更是无法解释的。这么一些“讹谬”,再加上欧阳、赵、洪三家都没有提到此碑,使他不能不有所怀疑。但是,毕竟此碑字体古雅,碑文其他方面也似乎说得过去,所以,顾炎武只是怀疑此碑是好事者的摹刻本。这种说法有一个前提,就是他承认有一种古本《张迁碑》的存在。总之,顾炎武已经怀疑此碑的真实性,只不过表达得相当委婉罢了。
但是,顾炎武含蓄委婉的质疑,仍然受到了很多人的反驳。清顾霭吉《隶辨》卷八云:
按以“殡”为“宾”,见《礼记·曾子问》,以“中”为“忠”,与魏《吕君碑》同,说在第一卷东、真二韵。惟以“既且”为“暨”,有不可解,然字画古拙,恐非摹刻也。(12)
顾霭吉对顾炎武提出的三条质疑一一予以辩解。他认为“中”“殡”两条可以用通假字来解释,“既且”虽然不好解释,但从此碑书法风格来看,也应该不会是后人摹刻的。《吕君碑》全称《魏横海将军吕君碑》,其文有云:“君以中勇,显名州司”(13),“中”通“忠”。从通假字的角度来说,“中”、“忠”二字相通的例子并不稀见,除《吕君碑》之外,《古字通假会典》中还列举了13条例子(14)。至于“殡”、“宾”二字相通,除了《礼记·曾子问》之外,《古字通假会典》也没有举出其他例子(15)。《礼记·曾子问》:“反葬奠,而后辞于殡。”郑注:“殡当为宾,声之误也。”(16)《通典·礼五十七》引“殡”即作“宾”(17)。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坤部》亦云:“殡,叚(假)借为宾。”(18)在较早出版的《金石经眼录》中,清人牛运震虽然不同意此碑为后人重刻,但也明确承认“碑以‘殡’为‘宾’,以‘中’为‘忠’,‘暨’字分为‘既且’二字,乃当时书碑者误”(19)。值得注意的是,在稍后出版的以《金石经眼录》为基础编成的《金石图说》中,牛运震“转守为攻”,提出如下看法:
至若碑以“忠”为“中”,以“宾”为“殡”,以“暨”为“既且”,此则其点画之借,摹刻之讹,益足征古文之简易疏阔,虽善赝者不能仿其谬,而好事者乃执此以为依托之券验,不亦悖乎!(20)
于是,“点画之借,摹刻之讹”不但不可疑,而且成为支持其可信的证据了。
很多学者,包括现代学者高文在内(21),都基本上接受“殡”、“宾”通假相通的说法,其中顾霭吉的论证似乎较为有力。但清人万经《分隶偶存》卷上质疑顾霭吉之说云:
亭林以“宾”傍加“歹”为无理,南原据郑康成《曾子问》注驳之,不知“奠而后辞于殡”原不必改作“宾”,先儒多言之者,不足以折亭林也。“暨”分“既、且”,更属难解,宜亭林疑为好事者模刻,遂讹谬至此。(22)
笔者以为,万经之说是很有说服力的。退一步说,即使“中”、“殡”二字都可以解释为通假字,“既且”二字也很难理解。但颇令人惊讶的是,钱大昕、阮元等人却为其辩护。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云:
碑云:“张是辅汉,世载其德,爰既且于君。”详其文义,谓张氏(“是”即“氏”字)仕汉,世世有德,后有兴者,且于君也。顾宁人读作“爰暨于君”,以“既且”为“暨”字之误。释“
”为“爰”,虽本都氏,尚在疑似之间。以“既且”为“暨”,乃由臆断。遽诋碑为讹谬,岂其然乎!(23)
是、氏二字通用,或许能够说得通。《三国志·吴志·是仪传》:“是仪……本姓氏,初为县吏,后仕郡,郡相孔融嘲仪,言‘氏’字‘民’无上,可改为‘是’,乃遂改焉。”(24)亦似乎可以作是、氏相通的例证。但“爰既且于君”一句,要强为之说,就不太容易了。钱氏之后,阮元《山左金石志》卷八亦有说云:
惟“爰既且于君”,“既且”二字,顾宁人以为“暨”字之分,遂疑是碑为后人摹刻,殊属非是。元案:既,终也;且,始也。《诗》“终风且暴”、“终温且惠”、“终和且平”、“终其永怀”,又“窘阴雨终”,皆当训“既”。《诗·郑风·溱洧》:“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既且”,即“终始”之谊,与此可相证也。详元所撰《释且篇》。(25)
钱、阮二氏从不同角度论证“既且”二字不误,同时批评顾炎武以“既且”二字合为“暨”字,于义不通。在我看来,他们的理由并不能令人信服。首先,阮元所举《诗经》诸例中,不仅“终”不完全等于“既”,“既且”不等于“既且于”,而且“且”字出现场合之句式结构与“爰既且于君”亦不同,选择例证本身就有问题。其次,即使按阮元的解释,将“既且”理解为“终始”,还原到碑文语境中,也扞格难通。第三,钱大昕批评顾炎武“臆断”,其实“臆断”的应该说是钱大昕自己,顾炎武之说是有充分根据的。“爰暨”一词在汉魏碑中并不罕见,今举三例如下:
1.《赵宽碑》:胤自夏商,造父驭周,爰暨霸世,夙为晋谋。(26)
2.《冀州从事张表碑》:爰暨后稷,张仲孝友,雅□攸载。(27)
3.《凉州刺史魏元丕碑》:爰暨于君,……(28)
4.蔡邕《陈留东昏库上里社碑》:“爰暨邦人,佥以为宰相继踵……(29)
在以上三例中,“爰暨”一词都出现于叙述碑主家世的场合,意为“及至”、“至于”,其中“爰”字为语助,并不难解。在第二例中,碑主姓张,所述先世亦及张仲,尤与《张迁碑》如出一辙(30),第三例中所出现的句式,则与《张迁碑》一模一样。应该说,这四个例证都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除了汉碑文本,其他传世文献中亦见有用“爰暨”一词者。如《后汉书》卷四十九《赵咨传》载其《遗书敕子胤》云:“爰暨暴秦,违道废德,灭三代之制,兴淫邪之法。”(31)又如三国魏何晏《景福殿赋》亦云:“昔在萧公,暨于孙卿,皆先识博览,明允笃诚。”(32)见在东汉三国作家笔下,“爰暨”一词是颇为常用的。顾炎武判断“爰既且于君”二字是“爰暨于君”之误,是完全有根据的。实际上,翁方纲早在其《两汉金石记》中指出:“钱说颇牵强。”(33)王念孙《汉隶拾遗》中亦曾举出《魏元丕碑》为例,证明“爰既且于君”二字是“爰暨于君”之误。可惜《四库全书总目》未认识到这一层,故对此问题只能持骑墙态度,一方面认为顾氏“武断”,另一方面又认为钱氏“所释亦未为至确”(34)。
据《张迁碑》,张迁为陈留己吾(今河南宁陵县西南)人,而碑文叙述张迁先世,自周宣王时之张仲到汉初张良、文景之间的张释之、孝武帝时的张骞,确实可谓“世载其德”。从考史的角度来说,这种版本的世系显然是不足取信于人的。叙其远祖,牵扯上张仲,世代久远,也许还好说一些,事实上,《冀州从事张表碑》也正是这样做的。但是,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张良相传为城父(今河南郏县东)人,汉朝建立后,析珪于留(今河南开封市东南);张释之是南阳堵阳人(今河南方城东),张骞则是汉中成固人(今陕西城固)人,此三人年代相去不远,里籍各不相同,显然不可能一脉相承。张迁是陈留己吾人,与以上诸人里籍邈不相及,更不可能是他们的后裔(35)。当然,古代碑志文叙述事主之先世,攀附名人、依托大族之例不胜枚举,我们大可不必认真,也可以用这个理由为《张迁碑》辩护。但是,即使如此,《张迁碑》在叙述张释之事迹之时,在用典措辞方面所产生的错误,仍然使人震惊。碑文云:
文景之间,有张释之,建忠弼之谟。帝游上林,问禽狩所有。苑令不对,更问啬夫。啬夫事对,于是进啬夫为令,令退为啬夫。释之议为不可,苑令有公卿之才,啬夫喋喋小吏,非社稷之重。上从言。
考此事出自《史记》卷一百二《张释之传》。高文先生即曾指出,碑文用典约取《史记》原文,而“易上林尉为苑令,苑令自后汉始有此名。又增益‘苑令有公卿之才’一意,皆失其实。”(36)上林令即上林苑令,简称为苑令,本是顺理成章之事,未必即与后汉制度有何关系;至于碑文称释之议为“苑令有公卿之才”,则确实是对原典的误增与误解,绝非张释之的原意。照理说,汉人用汉代的事典,也就是当代人对当代的故事,应该是比较熟悉的,似乎不应该出现如此明显的硬伤。这不能不令人生疑。
在这段碑文中,还出现“禽狩”、“事对”二词。一般都将“狩”理解为“兽”之通假,(37)而“事对”二字颇嫌生硬。或许是因为意识到这两个词显得奇怪,《山东通志》干脆将其改为“禽兽”、“专对”(38)。
此外,在碑文篇末,又出现用错佩韦佩弦之典的例子。碑文云:“晋阳珮玮,西门带弦,君之体素,能双其勋。”高文注云:
《韩非子·观行篇》云:“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晋阳,指董安于。《左传·定公十三年》:“吾舍诸晋阳。”注:“晋阳,赵鞅邑。安于,赵氏臣。为安赵氏而自杀。”正义曰:“《史记》云:安于性缓,常佩弦以自急者,即此是也。”据此,当云“晋阳佩弦,西门带韦”,碑误。“珮”者,“佩”之俗字。“韦”作“玮”,亦俗字也。碑文与史实相反,误。(39)
也许“珮”、“玮”二字可以用俗字解释得过去,但此处用典前后颠倒,则是无法否认的。这是《张迁碑》中与语词问题相关的另一个疑点(40)。
三、碑文中的官名及其碑额体例问题
《张迁碑》的碑额中称迁官“谷城长”,以汉代职官制度考之,这里其实是有问题的。钱大昕最早注意到这一点,但是,他对《张迁碑》信而不疑的态度,使他不是从质疑而是从辩护的角度来谈论这个问题:
汉制,大县置令,小县置长。《后汉书·王堂传》:“迁谷城令。”而此云“谷城长”,盖县之大小,亦时有更易也。(41)
“谷城令”与“谷城长”,一字之差,却是意味深长的。如果不是钱大昕指出来,我们恐怕未必能够注意到《后汉书》中的这条材料,这使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敏锐和对史籍的精熟。《续汉书·百官志》五:“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钱大昕所谓“大县”、“小县”,即是以县中人口户数为标准来确定,“万户以上”为大县,置令;“不满”万户者为小县,置长。当然,一县之人口户数多少确实可能“时有更易”,户口增多,小县有可能变成大县,户口减少,大县也有可能降为小县。但就中国古代人口发展的一般趋势而言,如果不是发生大规模战乱或自然灾害,人口户数是逐渐递增,而不是日益减少。小县变成大县的概率要大大超过大县变成小县的概率,换句话说,原来的小县之“长”升格大为大县之“令”的概率,要大大超过县令变成县长的概率。当然,这都是从理论上说的,事实上,一个县被定为大县或小县之后,即使其户口数量很快发生了变化,此县之级别也不大可能如影随形,马上进行调整。钱大昕并没有能够提供谷城县人口变化的具体例证,所以他在作判断时谨慎地加上一个推测语气词“盖”。
《王堂传》见《后汉书》卷三十一。传文云:“王堂字敬伯,广汉郪人也。初举光禄茂才,迁谷城令,治有名迹。永初中,三府举堂治剧,拜巴郡太守。”(42)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王堂任谷城令是在汉安帝永初(107-113)以前,当时的谷城就已经是一个大县,所以王堂的官名是“谷城令”,而不是“谷城长”。《张迁碑》立碑之年是汉灵帝中平三年(186),立碑之时,张迁已由谷城长迁荡阴令,以令长一任通常为三年来推算,其始任谷城在中平元年(184)之前。从永初到中平,其间相去约七八十年,《后汉书》中并无谷城之地大规模天灾人祸的记载,不可能导致人口户数锐减。中平元年爆发的黄巾起义,也没有给谷城县带来什么破坏,因为碑文中明言:“黄巾初起,烧平城市,斯县独完。”(43)那么,张迁任职之时,谷城应该仍然是一个大县,张迁的职衔应该是“谷城令”而不是谷城长。这是《张迁碑》不合东汉官制的突出表现(44)。
除了《张迁碑》之外,“谷城长”之称谓不见于笔者所知见的各种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清吴玉搢《别雅》卷五在解释“印绋、印黻、印绂”诸词时,曾引《孔耽碑》“假谷城长印黻”为证。覆检《隶释》卷五《梁相孔耽神祠碑》,此句原文作“假谷孰长印黻”(45),与“谷城长”了不相干,吴玉搢盖据讹本碑拓,引证文字有误,不足为据。而另一方面,清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二十二所录汉印中,正好即收有一枚“谷城令印,铜印鼻钮”,并明确标示“东汉谷城属东郡”(46),与《后汉书》卷三十一《王堂传》唐李贤等注“谷城,县,属东郡,故城在今济州东阿县东”可以相互印证(47)。虽然无法确定这枚“谷城令”的汉印属于东汉什么时代,但是,它毕竟以实物证明了《后汉书·王堂传》的相关记载。
在《东汉官宦冢墓碑额题职例及其相关问题》(48)一文中,叶国良先生曾经指出,汉代官宦冢墓碑额例题尊职,而且,碑额上通常只题一个官职。为了更直观地说明问题,叶先生在文章中制作了一个包括60种汉代冢墓碑铭在内的表格。在这60种碑铭中,只有如下几种碑额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官职:
1.汉故益州太守北海相景君铭
2.汉故中常侍长乐太仆吉城侯州君之铭
3.汉故中常侍骑都尉樊君之碑
4.汉故太尉车骑将军特进逯乡昭烈侯刘公之碑
5.汉故绥民校尉骑都尉桂阳曲红灌阳长熊君之碑
由此可见,汉代冢墓碑铭额题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官职者,只是极少数的特例。而且,这些特例的形成,都是有因可循。在第1例中,益州太守和北海相并为秩二千石,故并列之。据《续汉书·百官志》,太仆卿秩中二千石,中常侍秩二千石。太仆卿掌天子车马,长乐太仆掌太后车马。二者秩次大致相同。然后汉时代,中常侍与长乐太仆常一人兼任,如江京、曹腾等人即是。故第2例亦可解释得通。第3例中,骑都尉为追拜之官,并非生前任职。第4例情况类似,刘公实任最尊官职是太尉,车骑将军、特进逯乡侯为追赠官位。第5例碑额中共出现四个官职,其实只有两个:熊君以绥民校尉领桂阳曲红长,后又以骑都尉领灌阳长,两任官职品秩相等,无所谓尊卑,故碑额上并列之,并未有违成例。总之,汉代冢墓碑额题官之通例为列其最尊之职,如两职并列,则往往是因为两职等尊,不便取舍。
《张迁碑》是其故吏所立的去思碑,不属于冢墓碑一类,似乎不能与冢墓碑一概而论。但实际上,这两类汉碑题额至少有一个共同点,正如叶国良先生指出的,“纪功碑、去思碑,碑额所题官职,乃当时之人所书碑主于当地当时所居之官”,也就是说,纪功碑、去思碑题额亦以仅列一官为通例,明乎此,便更能理解何以叶国良先生指出《张迁碑》“兼记所任及将任二职,较为特殊”(49)去思碑、纪功碑立于碑主生前,无法确定碑主一生最尊之职为何,揆以情势,其题额亦只能以当时当地所任官为准。洪适《隶释》卷八《孔彪碑》跋云:
赵氏云:“孔君自博陵再迁河东,而碑额题博陵,莫晓其何谓。”予观汉人题碑固有用前官如冯绲、鲁峻者,俱自有说,此碑阴有故吏十三人,皆博陵之人也,盖其函甘棠之惠、痛夏屋之倾,相与刊立碑表,故以本郡题其首也。
按照这一义例,《张迁碑》之立碑者既为其任谷城县时之故吏,“谷城长”即所谓“当时当地所居之官”,碑额上只要题“谷城长”一职即可,不必题二职,尽管荡阴令为大县令,秩一千石,而谷城长(按照原碑额的写法)为小县长,秩三百或四百石。
将《张迁碑》与其他同类汉碑作一比较,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其额题的“特殊”性。在同类的去思碑和纪功碑中,《蔡湛颂》和《唐扶颂》特别有对照价值。首先,此二碑的建立时间分别为光和四年(181)和光和六年(183),与《张迁碑》年代(186)相近。其次,碑主蔡湛、唐扶在当地的身份为县长或县令,其后均又改任或迁任别职,其中,蔡湛任稿长三载,以功迁高邑令;唐扶任成阳令,有惠政,后改昌阳令;其身份与仕履皆与张迁相同。第三,二碑皆为故吏所立之去思碑,与《张迁碑》性质相同。但是,《蔡湛颂》碑额题“汉故稿长蔡君之颂”(50)只列“稿长”一职,不列其迁任“高邑令”之职;《唐扶颂》额题“汉故成阳令唐君之颂”(51),亦不及其改任“昌阳令”之职。在另外两种去思碑即《刘熊碑》和《曹全碑》中,作者没有提及碑主迁转之事,因而碑额上也只题写其在当时当地所任之职,分别为“酸枣令”和“郃阳令”(52)
总之,现存汉代去思碑和纪功碑之碑额,皆以仅题当时当地之职为常,未见有题列二职者。由此可见,《张迁碑》之碑额不仅所署“谷城长”之官职有可疑之处,而且额题并列“谷城长荡阴令”二职,在汉碑中尤其属于“史无前例”者,同样是可疑的。
四、《张迁碑》的书法及汉碑的伪刻与重刻问题
在顾炎武对《张迁碑》提出质疑之后不久,康熙时人林侗在其《来斋金石文考略》卷上《荡阴令张迁碑》条,径录顾氏之题跋,而未像他在本书其他题跋所常做的那样,“颇以己意为折衷”(53)进一步加以辨证,这表明林侗是赞同顾炎武看法的。乾隆年间,牛运震在《金石图说》卷一中说:
《白石神君碑》、《张迁碑》,昔人皆以为伪也。或曰魏人翻旧碑为之,综其实,不然。(54)
这里所谓“昔人”,具体包括哪些人,一时难以落实,但肯定包括顾炎武、林侗在内,而且不限于此二人。首先,从“皆”字来看,怀疑的人数当不会很少;其次,顾、林二人只是推断“好事者得古本而摹刻之石”,并未指实乃“魏人翻旧碑为之”,显然,持后一种观点的别有其人。虽然目前暂时无法确认这种观点出自何人何书,但我们由此得知,《张迁碑》在乾隆以前颇受人质疑,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晚清金石学者杨守敬在《激素飞青阁平碑记》中针对前人的质疑,为《白石神君碑》和《张迁碑》作了两段辨述,也值得注意。针对有关《张迁碑》的质疑,杨守敬辨述如下:
顾亭林疑后人重刻,而此碑端整雅练,剥落之痕亦复天然,的是原石。顾氏尚考索而不精鉴赏,故有此说。……篆书体多长,此额独扁,亦一格也。碑阴尤明晰,而其用笔已开魏晋风气。(55)
针对有关《白石神君碑》的质疑,他又有如下辨述:
此碑在汉隶中诚为最下,然亦安知非魏晋滥觞,且今所存魏晋分书,亦皆风骨稜峋,尚未庸俗至此。大抵手书有工拙,镌刻有高下,石质有佳恶,未可一概论也。(56)
关于《白石神君碑》的问题,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可以暂置不论;杨守敬之辨述以及他所辩驳的对象观点孰是孰非,亦可暂且置而不论,重要的是这场争论反映了一个问题:《张迁碑》的书法与同时代其他书法风格颇为不同。实际上,无论是传统金石学者还是现当代书法史研究者,无论学者对《张迁碑》是信是疑,大家对《张迁碑》书法具有与众不同的个性这一点是有共识的,虽然各自认定的“异”不尽相同。清人孙承泽认为,此碑“书法方整尔雅,汉石中不多见者”(57)。中国书法史研究者更举《张迁碑》为东汉分书“方正派”之主要代表(58),并列举了一些同一派别的碑刻,虽然同一派各碑之间仍有显著的不同。总的来说,单纯根据书法风格来判断一件碑刻之真伪,或者判断其是否伪刻或重刻,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这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书法风格的认定有相当大的主观性,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例如对《张迁碑》,有人讥訾其“书法不佳”,万经则颇“不谓然”,认为“其字颇佳”(59)。另一方面,也因为从书法史的角度来断言中平三年是否有可能产生这种书体,也极可能陷入循环论证的陷阱。
但是,《张迁碑》的疑点并不止于书体风格,除了上述各点之外,还有学者提到其碑阴故吏题名多为双名,不合东汉单名之俗,亦颇可疑。对此,另有学者为之辩解,认为那其实不是名,而是字。此外,还有学者对碑中若干文字的字形提出质疑(60),当然也有人以通假或异体为之辩解。即使这些都能说得通,拙见以为,《张迁碑》还是可疑的。
将《曹全碑》与《张迁碑》对照,或许也能给我们提供一些启发。《曹全碑》与《张迁碑》一样属于去思碑、纪功碑,也同样是明代才出土的(61),“无论宋室欧阳诸公不及见,即明之都玄敬、王元美皆未寓目也”(62),后人却没有怀疑的。纪昀曾因误计碑文中所记干支历日而怀疑《曹全碑》之伪(63),据钱大昕考订,此一干支历日不误,此碑实无可疑(64)。除此之外,《曹全碑》并无可疑之点。当然,从另一方面说,碑文内容无可疑,并不能确保碑石及碑拓本身之可信。《隶释》卷五谓《唐扶颂》“虽布置整齐,略无纤毫汉字气骨,全与魏晋间碑相若,虽有光和纪年,或后人用旧文再刻者尔”。在洪适看来,《唐扶颂》的书体不类汉碑,而与魏晋碑相似,而其文本内容则无可疑,因为可能是后人沿用旧文而重刻的。从“全与魏晋间碑相若”一句推测,洪适可能认为此碑出自魏晋人重刻。
那么,《张迁碑》究竟是重刻还是伪刻呢?
从出土及传承过程来看,要确认《张迁碑》为原刻,终究有相当多的疑点难以消除。
从文本内容上说,《张迁碑》确实有一些字词用典方面的问题,但怎么看待这些问题,则可以有不同的观点。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解释:即碑文为浅人所写,俗儒不学,容或产生用典之讹。但从整个汉代立碑制度来看,汉人对碑文撰书刻立各个环节显然都是非常慎重的,象《华山庙碑》那样详细记录主事者、市石者、察书者、刻石者的名字,并非绝无仅有。为长官树立功德碑、去思碑的门生故吏,更不会不择人选,率尔成文。如果要坚持此碑文本内容方面信而有据,其文乃源自或沿用旧文,那么,我们今天所见到的这些字词或典故之误,只能推到后代重刻此碑的人身上。
从字形方面来看,存在的问题似乎较用词用典更大。尤其是“爰暨”一词为后汉人常语,当时人不容不知,其他汉碑中亦从未出现此类讹误,因此,误分“暨”为“既且”二字,只能是不谙此词的后人所为。兼之其书体又与魏晋碑颇为相近,因此,清初学者推测此为“魏人翻旧碑为之”,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
从官制以及碑例方面来看,退一步说,假设钱大昕之推论可以成立,那么,“谷城长”之称便不为误;假设碑额上并题“谷城长荡阴令”二职,也可以用“特例”来解释之,那么,本文上一段的推论仍然可以成立。否则,《张迁碑》便只能理解为后人的伪刻。从时代风气来看,如果是伪刻的话,那么,出于明人所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汉碑为历来学者所重,所以各代都不乏重刻、伪刻。都穆曾经指出,《汉桂阳太守周府君碑》既有汉刻本,又有唐代的重刻本(65)。而伪造汉碑以欺人,至清末亦未绝迹。相传于光绪元年(1875)在山东青州东武(今诸城县)出土的西汉《琅邪太守朱博残碑》,为尹彭寿收藏,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二载录,方若《校碑随笔》亦以为真品,并称“有人疑伪,盖未见石耳”。此碑实为尹氏伪造,尹氏晚年亦已承认,见罗振玉《石交录》(66)。即使如此,仍然有人拒不相信此碑为伪作(67)。 由此一例,可见一般人由信古好古,很可能走向佞古。《张迁碑》自明代出世,历时渐久,越来越成为古董,好古佞汉之士越来越不愿意、也越来越不敢随便对其有所质疑。这是乾隆以后质疑声音日渐消歇的一个原因。
在没有获得更多的反证之前,本文试图暂时下这样一个结论:现存《张迁碑》或者是后人据汉碑旧本重刻,或者是后人的伪刻,但应该不是东汉人的原刻。
注释:
①高文所撰《汉碑集释》有初版本(河南大学出版社,1985年)和修订本(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两种。除另有说明外,本文所引《汉碑集释》,以其修订本为准。
②详见(清)王昶:《金石萃编》卷十八,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影印民国十年扫叶山房石印本,第5-8页。
③《汉碑集释》引“府旧志”,见《汉碑集释》,第489页。
④(明)杨士奇:《东里集》续集卷二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杨氏所谓“中平二年”,实为“中平三年”之误。
⑤都穆之生卒年及其生仕历,据明人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四十三胡缵宗《明中宪大夫太仆寺少卿致仕都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丛书》本。
⑥清人卢文弨已经指出:“此尚有碑阴,纪出钱姓名,余皆有之,都氏不载,疑并额皆未之见也。”可见卢氏已经注意到这一点。见卢氏《抱经堂文集》卷十五“汉荡阴令张迁表碑颂跋”,《四部丛刊》本。
⑦(明)杨慎:《金石古文》卷七,第7页上,《石刻史料新编》本。
⑧(清)孙承泽:《庚子销夏录》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明)文徵明:《甫田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甫田集》卷二十一至二十三卷收录书画碑帖题跋甚多。
⑩(明)王世贞:《跋汉隶张荡阴碑》,见王氏《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三十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清)顾炎武:《金石文字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清)顾霭吉:《隶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宋)洪适:《隶释》卷十九,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洪氏晦木斋刻本,第191页下。
(14)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第21页。
(15)《古字通假会典》,第106页。
(16)《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第1390页中。
(17)(唐)杜佑:《通典》,商务印书馆影印《十通》本。
(18)(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本。
(19)(清)褚峻、牛运震:《金石经眼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0)(清)褚峻、牛运震:《金石图说》卷一,《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二册,第974页。
(21)高文援引朱说,表示赞同,见其《汉碑集释》,第495页。
(22)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4册,第462页。
(23)(清)钱大昕撰,祝竹点校:《潜研堂金石文跋尾》,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陆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0页。
(24)(晋)陈寿:《三国志》卷六十二,中华书局,1959年,第1411页。
(25)(清)阮元:《山左金石志》卷八,叶9上。
(26)《汉碑集释》,第432页。
(27)《隶释》卷八。
(28)《隶释》,卷十。
(29)(清)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卷七十五,中华书局,1958年,第879页。
(30)《张迁碑》云:“君之先,出自有周,周宣王中兴,有张仲,以孝友为行,披览《诗·雅》,焕知其祖。”
(31)《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第1314页。
(32)(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十一,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胡刻本,第173页。
(33)《石刻史料新编》本。
(34)《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六《〈金石文字记〉提要》:“《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尝摘其舛误六条,……一曰《后汉荡阴令张迁颂》炎武误以‘既且’二字合为‘暨’字,……案《张迁颂碑》拓本,‘既且’二字截然不属,炎武诚为武断,然字画分明,而文义终不可解,当从阙疑。《金石文跋尾》所释亦未为至确。”按:汉碑以上诸例,可证顾炎武并不武断。
(35)米运昌、吴绪伦:《〈张迁碑〉历史与书法艺术价值浅析》,《山东师大学报》,1998年第2期,第45-58页。按:此文将张骞籍贯误标为今山西城固,当是笔误。
(36)《汉碑集释》,第494页。
(37)《汉碑集释》,第493页。
(38)《山东通志》卷三十五《艺文志》九《碑》,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9)《汉碑集释》,第498-499页。
(40)此碑下文又有如下诸句:“于是刊石竖表,铭勒万载。三代以来,虽远犹近,《诗》云旧国,其命惟新。”《汉碑集释》第499页引俞樾《第一楼丛书·汉碑四十一条》:“上文既云‘于是刊石竖表,铭勒万载’,便可径接铭词,乃又缀此四句,殊为不伦。窃疑此四句当在‘前哲遗芳’之下,其文本云:‘奚斯赞鲁,考父颂殷,前哲遗芳,三代以来,虽远犹近。《诗》云旧国,其命维新。有功不书,后无述焉。于是刊石竖表,铭勒万载。’盖引奚斯、考父二事,而续以此四语,以见鲁殷二国,有二子为之赞颂,故功烈常存,虽远如近,国虽旧而命则新也。若有功不书,则后无述矣。此碑错讹不一,顾氏《金石文字记》因‘爰暨于君’误作‘爰既且于君’,疑好事者得古本而重刻之。……今按此句之前后错置,其缪更甚,前人未经论及,故表出之。疑作书者,遗夺于前,而补缀于后。吴氏颖芳作《散氏铜盘铭释文》曰:‘古人质朴,文中有遗佚,或补于尾,孙皓《天玺碑》犹踵为之。’此言也,即可以说此碑矣。”高文按云:“俞说是也。”今按:俞说此处文字有错讹,极是。然则原本文句次序是否如俞氏所推断,尚有待进一步研究;至于错简原因,笔者以为很有可能系后人重刻时所致,盖汉人刻碑有“察书”之制度,现存汉碑中亦未见如此错简者也。
(41)《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30页。
(42)《后汉书》,第1105页。按:王堂事迹又见《东观汉记》卷二十、汪文台辑本张璠《汉记》、《华阳国志》卷十中《广汉士女赞》,杨树达撰有《后汉王堂世系考》(载其《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38-444页),并可参阅。
(43)即使黄巾起义造成该县户口锐减,也是张迁到谷城县任职以后的事,既不可能立即将谷城由大县改为小县,也不会因此而将其官职由“令”改为“长”。
(44)2007年6月29日《光明日报》发表卜宪群、蔡万进的文章《天长纪庄木牍及其价值》,根据2004年安徽省天长市安乐镇纪庄村19号汉墓出土的户口簿进行研究,指出:“秦汉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东阳县有户9169,则东阳县设的应是县长。而根据《史记·项羽本纪》:‘东阳少年杀其令’,则东阳县在秦代设的是令,至墓主生活的时代才降为长。”关于此墓的年代,此文作者认为“不会早于武帝元狩六年”,则墓主当生活于汉武帝时代,其时距秦代虽然也只是数十年至近百年,但其间经过秦末大乱、楚汉战争乃至七国之乱,东阳县人口户数减少较多,应该不是意外的事。
(45)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第59页。
(46)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7)清王先谦亦云谷城为“今泰安府东阿县治”,见其所撰《后汉书集解》卷三十一,中华书局,1984年,第390页上。
(48)叶国良:《石学蠡探》,台北大安出版社,1989年,第1-46页。
(49)《石学蠡探》,第3页及第3页注5。
(50)《隶释》卷五,第57页。
(51)《隶释》卷五,第60-61页。
(52)按:清李遇孙《汉魏六朝墓铭纂例》(《丛书集成初编》本)中未见《张迁碑》,此事亦可深长思之。
(53)《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六《<来斋金石文考略〉提要》,第741页。
(54)《金石图说》卷一,《石刻史料新编》第二辑第二册,第974页。
(55)(56)(清)杨守敬:《激素飞青阁平碑记》卷一,《石刻史料新编》本。
(57)(清)孙承泽:《庚子销夏记》卷五。
(58)侯镜昶:《书学论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
(58)《分隶偶存》,卷上。
(60)(清)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十七《汉荡阴令张迁碑跋》:“芾作沛,则此碑所独也。”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朱氏还提出一个疑点:“碑阴率钱从事二人,守、令三人,督邮一人,故吏三十二人。昔贤谓东汉鲜二名者,是碑范巨、范成、韦宣而外,自韦叔珍下皆二名,或书其字然邪?”按:碑阴题名人数实计41人,朱氏所统计之数有误,“或书其字”亦只是朱氏的推论,高文则进而落实之,以为碑阴诸人“皆字而不名,古人命字有只一字者,此范巨、范成、韦宣三人,当亦字也”(《汉碑集释》,第501页)。所谓“当亦字也”,自然也是推论。考汉碑碑阴题名例,《景君碑》、《孔宙碑》、《西狭颂》、《鲁峻碑》、《白石神君碑》、《曹全碑》、《唐公房碑》等碑阴题名数十人,皆依次题里籍或身份、名、字,格式统一,亦无一双名者;然亦有如《礼器碑》、《校官碑》等少数碑阴题名,或先名后字,或只题其字,并不严格统一。要之,虽然朱、高二家并没有彻底解决范巨等为名为字的疑点,但这一问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61)据《石墨镌华》卷一,《曹全碑》乃明“万历初郃阳县旧城掘得”。
(62)《来斋金石文考略》卷上。
(63)《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六《〈求古录〉提要》。
(64)《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第27页。
(65)《金薤琳琅》卷五,《汉桂阳太守周府君碑》。《封氏闻见记》(《丛书集成初编》本)卷十“修复”条所记一事,亦可参考:“颜真卿为平原太守,立三碑,皆自撰亲书。其一立于郡门内,纪周时台省擢牧诸郡者十馀人。其一立于郭门之西,纪颜氏。曹魏时颜裴、高齐时颜之推,俱于平原太守,至真卿凡三典兹郡。其一是东方朔庙碑。镌刻既毕,属幽方起逆,未之立也。及真卿南渡,胡寇陷城,州人埋匿此碑。河朔克平,别驾吴子晁,好事之士也,掘碑使立于庙所。其二碑,求得旧文,买石镌勒,树之都门。”对当代名家之碑尚且如此,则对前代之碑,更有可能“求得旧文,买石镌勒”,重刻重立也。
(66)参看徐森玉:《西汉石刻文字初探》,《文物》1964年第5期。又,《石学蠡探》第3页注4。
(67)李晓光:《晚清诸城金石学家尹彭寿》,《超然台》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