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能够容纳冲突并能够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的社会,也是一个通过冲突和解决冲突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
7月12日《华夏时报》报道,在7月10日召开的“和谐社会成都论坛”上,有专家指出,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十大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就结构形态而言,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还只是一个中低层过大、中上层有所发育但还没壮大、最上层和底层都比较小的“洋葱头”形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出现了剧烈的社会阶层分化,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出现,比如私营企业主阶层、失业者阶层等等。毫无疑问,每个阶层都有各自的特殊利益,社会阶层的分化以及利益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一提到“和谐”,特别是社会和谐,许多人立刻会想到歌舞升平的景象,这其实是一种错觉。一个社会,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而竞争又不可避免会产生分化,那么,如何在阶层分化中寻找稳定因素呢?答案就是在博弈中寻找均衡。衡量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公平与公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公正实际上是利益的协调和平衡,是通过博弈形成的一种均衡。
说到理想的社会结构,社会学者的研究结论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才是最稳定的社会阶层结构。那么,在我们这个尚在转轨的国家中,如何才能培育出庞大的中产阶层呢?答案是,一个社会最后形成何种结构模型,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博弈力量大小是分不开的。“解决利益格局失衡的关键是解决权利失衡的问题,特别是在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权利失衡。”而所谓的权利博弈与均衡,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讲,本质就是一种利益表达的过程。
利益的表达,按照有关学者的解释,是指由各阶层的代表或个人,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政府和各级组织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来实现的。近年来,不同利益集团的生长及其对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的影响不容忽视。在2004年的郎顾之争、足球革命、北京出租车换车型,以及今年的圆明园防渗风波中,我们都能强烈地感受到这种表达的愿望和期待。阶层分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对弱势阶层的利益表达不通畅。有报道称,2003年,央行的“121文件”就被一些房地产商围攻而被迫不了了之,究其原因,就是当时消费者群体的缺席和表达渠道的不通畅。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一名叫阿星的打工者,因为劳资纠纷,冲动之下杀了他的上司(据7月12日《南方都市报》)。这种非理性、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形式,引发了媒体的一场大讨论。
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但是,正如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所说,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能够容纳冲突并能够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冲突的社会,也是一个通过冲突和解决冲突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