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脚做学问的学者
任何一个学者都有他的问题视域,它们对应着社会、世界的某一部分存在。这些社会、世界的存在可能是活生生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也可能是抽象神秘的精神领域,等等。学术规范、理论资源、问题意识,就是这样与学术的功能、对象、目的密不可分。在这种意义上,当我们想到“温铁军”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们想到的绝不仅仅是这个严肃学者的著作、观点、活动,我们同时还会想到在他背后一直被他所关注的九亿农民――他们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命运。
温铁军被称为“中国农民的代言人”。他认为,中国的“三农”问题源自两个主要矛盾,一是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国情,一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这两个矛盾在相当长的时期是无法化解的。他对“三农”问题的理解和解决路径是“农民、农村、农业”。他希望通过组织反映9亿农民数量上的优势,改变现在的利益分配格局。[1]
温铁军的影响已超出“三农”领域之外。事实上,在他成为2003年度CCTV中国经济人物时,经过电视媒体的宣传,不要说学术界、思想界,就是在公众心中,这个名字也已被许多人记住。比之其他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温铁军最大的特点便在于走出书斋,在世界各地和中国的田间地头调查研究,并参与、主持过一些实验。他曾到过世界上几十个国家考察,从美洲、欧洲到东南亚,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积累了比较研究的一手材料和宝贵经验。这种比较使他几乎成了“国情派”的一个代表,从西方发达国家引用过来的理论因而遭到了他的批判性审视。理论为了进行自我论证,常常追求逻辑的自洽,但现实却是极为复杂的,因此理论为了保持自己逻辑的自洽,不得不对现实进行简单化处理,或者无视现实。这或者将导致理论无法适应现实,存在教条主义的“乱指挥”现象,或者对真正的现实进行遮蔽,最终导致现实的灾难和理论的毁灭。因此,“用脚做学问”何其重要。“三农”问题不是哲学思辨,必须走出书斋,扎扎实实地调查研究,才能谈得上开出方子。“用脚做学问”当然不是说理论分析比调查研究更没有用处,而是说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接受现实的检验,而且它们的成立与否应由现实决定。生搬硬套只能是牛头不对马嘴。
作为一名学者,温铁军身上焕发着可敬的人格力量。他多次帮助弱势群体。2004年,为救助湖北下岗职工曹昌贵夫妇的儿子,他领头募捐。《中国改革》还在办农村版的时候,这本面向农民、体现出对农民深深关怀的杂志备受农民喜爱。然而,《中国改革(农村版)》在2004至2005年的寒冷中被扼杀。2004年12月23日,温铁军写了《农村版祭》的文字,流布在网上。后来又写了相应的“后续文字”。当时在网上曾引起很大的反响,《天涯》杂志由此刊登了温铁军的“祭文”、“后续文字”及相关评论。但尽管如此,正如温铁军的语焉不详一样,我们仍然无法猜透农村版被关的内幕。但或许,结合种种以“改革”的名义作恶,连反抗抢劫都被看成是反对改革的事件,我们或许能理解:在改革的“主流”意识形态棍子的打击下,有些人连一个为农民说话的地方都无法容忍,而这些人多是“主要是反左”的践行者。过去是“反右”,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现在“主要是反左”,于是连公正、对弱势群体的帮助都被看成有违“改革”的“主流”而必须扼杀。当我看到“不能把《中国改革》交给温铁军这样的左派”的“表达”时,不由惊出一身冷汗。在这个权力、资本、知识精英已经联盟的时代里,或许,像工人、农民那样的弱势群体本来就没有什么资源能对侵害自己的力量进行抗拒:别人掠夺了他们,都可以用“理论”论证这是完全合理的。[2]
但温铁军最让人动容的还是在《中国改革》杂志社被诉案中的表现。或许这是一个最能表现一个人的人格的“事件”。我宁愿说,这样的事件虽然特殊,也不过是温铁军在日常的学术活动与生活中的一种集中反应:负责任,为捍卫正义而敢于担当。
据媒体报道,2003年7月,《中国改革》杂志刊出了一组关于国企改制的专题报道,其中涉及广州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损害职工利益的事情。此后,《中国改革》遭到起诉,诉讼要求赔偿名誉损失590万元。《中国改革》试图通过沟通来避免这场诉讼,但对方要求《中国改革》提供消息来源,即“出卖”线人。按《中国改革》代理律师浦志强的说法:《中国改革》的报道没有大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人证──也就是提供消息的内部线人──走上法庭作证,《中国改革》方面的证据就显得匮乏,败诉可能性很大。
是恪守职业操守还是以出卖线人的方式来避免败诉的巨大风险?温铁军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他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这个案例可能是一个有意义的界石。我们现在缺少这方面的案例,也需要有人付代价,那我来付就是了。希望这是一个能够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一笔的案件。”“即使采访对象主动愿意出庭作证,我们也要尽量避免。因为我们没有力量在证人浮出水面之后,再进行有效保护。”温铁军强调,“我们绝不会给出消息来源。假如因此而败诉,作为法定代表人,我会拒绝执行这个判决,甚至为此负刑事责任也在所不惜。” [3]在目前尚缺乏对舆论监督的保护的情况下,对新闻媒体进行诉讼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杀手锏”,舆论监督的风险和媒体屡屡败诉的现实使温铁军的这些话透着令人感慨的悲壮。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祖籍河北的温铁军不自觉地竟继承了这样的“精神谱系”。庆幸的是,我们为温铁军所悬着的心终于在2004年10月放下。已离开原单位的“线人”以其勇气和可贵的责任心主动到庭作证。10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中国改革》胜诉。
温铁军的双脚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土地上穿行,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农民的苦难交融在一起。9亿的农民一盘散沙,长期处于任人宰割的境地。在历史上,被逼到活不下去的农民起来造反,和造反过后的重又被盘剥榨取构成了一个不断旋转的循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民为工业化积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在改革开放的短暂几年中获得初步解放后,马上又落入官府和市场双重掠夺的漩涡中。到上世纪90年代初,农村已失去了80年代的活力,走向普遍的衰败。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沉重的苛捐杂税和官府无所顾忌的掠夺几乎荡涤了农村的希望。李昌平最为人所熟知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泣血呐喊毫不夸张。那本由安徽两个作家写的《中国农民调查》的描述,也切入中国农民、农村的现状。农民的问题越来越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也越来越暴露出现行统治的危机。为此,高层在2004、2005年连续发布“一号”文件,强调“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
二、意识形态的“祛魅”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中庸之道”,“天下”观更是给人以开阔的视野。按理中国人不应该出现一种极端思维。然而,我们却越来越体会到,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比之西方人要“单向度”得多。马尔库塞对“单向度的人”的描述几可说成是对某些中国人的精彩概括。在意识形态上从极左到极右,这之间似乎不存在逻辑断裂,对于许多人根本不构成障碍,他们完全可以一跃而过。起码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在学术讨论、思想争鸣中,一开始或许还气氛良好,但马上就会绕开问题直接以“主义”进行论战。争论不是在讨论如何解决问题,而是变成了证明谁错谁对,甚至党同伐异。尽管“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已喊了这么多年,但人们还是没一点长进,泛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式充斥在许多人的大脑中,几成一种“条件反射”。
而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主义一旦占据主流地位,便绝不允许怀疑,一怀疑便是对它所言之凿凿的那个“价值”的“否定”。这种在文化病理学上已经可以说是歇斯底里的意识形态化思维方式让中国社会吃尽苦头。文革中的“反右”和改革开放后的“主要是反左”都造成并且预计还将会造成灾难。而到现在,还没有多少人能自觉地把这种思维毒素清除。由此,意识形态成了打人的棍子,成了利益博弈中最精锐的武器,以致出现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反对掠夺的改革变成了工人等弱势阶层、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改革”。“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大棒恐吓和意识形态的欺骗奴役可谓是双管齐下。
意识形态的背后其实隐隐有政治力量的身影,无论是左还是右主宰,在中国离开了政治力量支撑任何一个“派别”都很难拥有话语霸权,可以在“政治正确”的自我陶醉中扣给别人帽子,将许多水给搅浑。它让人在直面问题时,隐隐有无形中的压力,甚至极度压抑,因为你对现实的考察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与主流理论不符,那就要面临一定的风险。许多人习惯从书本上,从仿照的国家的经验寻找面对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再是一种工具,而是成了一种不容怀疑的价值,从当年的以苏(俄)为师,到现在的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师,无不如此。
诸如“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等有较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的“派别”所陷入的一些情绪化或偏激化的论战就不说了,连温铁军这等游离于左右争斗的意识形态之外的人都感受到意识形态的过度压抑。因此,他才多次强调“讨论问题不能意识形态化”。这种强调既有不满,又显示出一种无能为力的疲惫,因为这种弱小的声音不堪一击,拥有强大的政治资源和话语霸权的主流意识形态可以将一切都席卷而去。但是,温铁军仍然要指出它的荒谬性。他举了一个例子:“从1999年4月中美关于加入WTO谈判被美国首先公布以来,理论界关于WTO似乎很难深入下去,人们想当然地将WTO和改革开放画了等号。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被20年发展过程证明为高度正确的话语,在这种话语之下,谁要是提出不同意见,谁似乎就有反改革开放的嫌疑。” [4]
话语为什么有如此威力?表面上看是因为它表述、捍卫了某种价值,或仅仅许诺某种价值。利用价值来当挡箭牌,自然对话语的怀疑便可以被偷换为对价值的怀疑,这样话语就强词夺理地取得了合法性,并且可以为人所利用。
然而,更能说明问题的却是:话语、理论都必须为自己切入世界的意义和价值寻找支持依据。任何一种话语、理论体系都隐含了影响人、改变人的精神结构的指令。它已不是要把握世界,而是要企图规范世界、控制世界,使世界按其意志而有序地进行演绎。存在于它的语符深处的内在指令天然地具有了意识形态的渴望,随时准备冒充为唯一真理而迫使其它解释世界的体系向它俯首称臣。所以,它始终具有一种原始的本能似的扩张性和侵略性,即非要普遍化。而显然,不管价值能不能普遍化,作为价值的一种话语表述,或其实现的工具的意识形态却要在普遍主义的意义上获取规范权力,越出自己的适用领域而具有“普适性”。因此,对这种意识形态话语的反抗其实是对它的规范权力的一种质疑,遭致它的意识形态化的打压是难以避免的。
但也正因为如此,“解构现代化”就要艰难得多。即使解构者是“后现代主义者”,他们要解构的也不是现代化本身,而是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对于温铁军来说,要解构的不过是从别国的经验生搬硬套过来的已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现代化。但在“现代化”的喧嚣中,只习惯“条件反射”的人马上会认为你是在否定现代化本身。价值、价值的话语表述就是这样被人混为一谈。
任何一种话语都没有自足的价值,它是否有价值是需要其他条件来支撑的,而显然,它作为解释、规范世界的一种方法并不可能完整地捕捉这个世界,因此必然有其无法否认的局限性,在某些领域、环境有效而在别的领域、环境则可能全然无效,甚至会带来灾难。但它因其所维护或允诺的价值,俨然已不可怀疑和否定。它与别的理论话语,或将要由独特的现实所生发出来的理论话语似乎并不是处于平等的同一层面,而象是君临天下。并且意识形态化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放大器,把这种话语的能指无限放大了,弄得好像“放之四海而皆准”。这就象是“直把杭州作忭州”,把自己的问题当成了别人的问题,把自己所置身的环境看成了别人的环境,不需要考虑理论与现实结合的问题,看到别人有现成的东西,拿来乱用就是,至于它适用不适用可以不管,因为理论在书本上,在别国经验上是适用的。应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做学问和思考问题的方式更容易了。
但我们只要把意识形态的外衣剥去,就会发现任何一种话语对现实的背离。它粉饰和掩盖了太多东西,急需还原。当意识形态的光环消失时,真正的问题就会呈现出来。比如,我们都追求现代化,即西方的那种现代化;我们要用在西方适用的理论方法来指导改革。但是,我们恰恰忘了,不是普适性价值的东西,其本身根本无法普遍化,这中间根本不存在逻辑和事实通道。我们固然要现代化,但现代化并不仅仅有一种模式。我们固然需要学习他人的经验,但他人的经验对应的是他人的实际情况,而我们的情况与此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真正重要的不是念叨几句谁都会念叨的口号,而是立足现实,寻找理论与实践的契合点。
只要想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抬眼望天而是埋头走路。我们就会发现,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就像温铁军所讲的,根本就“无法复制”:在2002年一个叫“中日知识共同体会议”上的演讲中,温铁军认为“现在的主流理论似乎正在延续一个不可重复的经验,就是所谓实现现代化”,但它并不是“科学”,欧美走过的路中国不可重复。他在别的场合多次表达他的这种看法:西方的现代化过程可以一边盘剥农民与工人,一边可以向它们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移民,由此转嫁矛盾,并且通过掠夺殖民地而进行积累;而中国的工业化过程是通过掠夺农民,现代化过程也不可能通过对外掠夺或移民来进行,因此像西方国家那样的现代化道路注定走不通。
他认为,就算2020年中国人均4000美元的GDP目标能够实现,真的有55%的人生活在城市中,那么即使到那时大约有8亿人生活在城市,也还有7亿人生活在农村,这样,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矛盾并不会有所缓解。而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任何理论都必须注意到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矛盾”的现实。如果20世纪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那么21世纪仍然是农民问题,只不过21世纪的农民问题是就业问题。因此,他认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应该强调一条“就业最大化”。[5]这些话虽然是大白话,但放在改革主流理论所制造的私有化和一味“与国际接轨”的喧嚣中,特别能让人清醒。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民的掠夺真的使中国“拉美化”,那么以中国的庞大人口和极度的贫富悬殊,“社会爆炸”的危险将与日俱增。
三、“后晏阳初时代”的乡村建设
既然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城市化”并不能解决农村人口过多的问题,而对农村的社会保障也是一个遥远的梦,那么,在当前农村普遍衰败的情况下,为使农民富裕、农村发展、农民活得像个人样,就必须进行乡村建设,并谋求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这里,温铁军对基本国情的深刻洞察使他的思路接上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的思路。在他的一系列头衔中,有一个头衔特别需要点明: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院长。它不仅折射出温铁军“用脚做学问”和关怀农民的可贵精神,更重要的是,它还通过温铁军的努力,以知识分子走出书斋而进行社会实验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农民摆脱困境的一条出路,中国农村建设的一种前景。
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2003年7月19日成立,地址就在当初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总会”开展乡村建设的实验地河北省定县翟城村。学院建设以来对农民实行免费就学教育,开展了多次培训,并在合作化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社会各界对此较为关注,普遍认为这是新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复兴。尽管现在评论温铁军探索的这条路是否走得通还为时尚早,并且也有人怀疑即使它成功,是否有推广价值,但我还是要说,建立在温铁军对中国国情的正确判断和由此而产生的学术观点基础上的这个实践,其意义将无法低估。
提起晏阳初,就像现在或以后我们提起温铁军一样,我们的第一反应是肃然起敬。这位留学于美国的博士、享誉世界的平民教育家和乡村建设家因在法国战场上收到一位华工的信而决心在回国后将自己的一生献给劳苦大众。他少时熟读儒家经典,十三岁时入传教士办的西学堂读书,称“三C”,即孔子(Contucius)、基督(Christ)和苦力(Coolies)影响了他一生。1926年至1936年,他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总会”(平教会)在河北定县开展了十年的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运动。
按孟雷的描述,他和他领导的平教会以“除文盲,做新人”为宗旨,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核心,以文化教育救愚、生计教育救穷、卫生教育救弱、公民教育救私的“四大”教育为手段,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连环进行和整体推进为特征,以铲除“愚、贫、弱、私”四大劣根提高大多数的“四力”,智识力、生产力、强健力与团结力,造就一代“新民”为目标。[6]当时大量知识分子参与了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运动,“四大”教育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广为海内外媒体所关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乡村建设运动注意到了中国农民一盘散沙的问题,以合作化的方式将农民组织起来,以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这个当时得到各种政治、教育、人才资源支持的平民教育、乡村建设运动因抗日战争爆发而被迫中止,但晏阳初的活动并未中止,而是将他的经验推广到海外其他国家继续进行实践。他的卓越贡献和终于使他获得了世界性的荣誉。1943年,他与爱因斯坦等人一起被美国一百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评为“现代世界最具革命性贡献的十大伟人。”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经过土地革命、公社化、家庭承包,七八十年过去了,农村总体上仍然愚、贫、弱、私,农民一盘散沙,饱受苦难和屈辱,庞大的人口却是力量最弱的群体。一方面,城乡二元化体制安排使农民成为“二等国民”,备受体制的压榨,其权利无从保障,甚至连组织农 会的权利都没有,都要被取缔和镇压。另一方面,城市对农村的掠夺抽干了农村发展的血液,农村付出巨大的成本所培养的精英却是用来为城市服务的。不仅如此,政府和市场在改革开放后对农村的双重掠夺使原子似的每家每户一步步陷入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人均不到一亩地的现实和所承担的各种负担使农民不堪重负。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但是,一旦他们的青春年华被榨干,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仍然只能回到农村里。农村的破产和不稳定将直接威胁到这么一个庞大国家的稳定及前途。因此,“三农问题”必须立足于振兴农村,它的困境绝不象某些人所讲的仅仅是市场的问题。在温铁军的研究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实迫使人们必须对“三农”寻找新的有别于主流改革理论的范式的出路。要改变自己的贫穷命运,要改变自己受人欺侮的处境,要自强自立,农民就得对愚、贫、弱、私进行根治。要应对政府和市场的压迫与盘剥,农民就必须组织起来,以合作化的方式形成一个利益-权利结合体。用温铁军在2004年2月11日与强国论坛网友的交流所说的话来说就是:“我在很多场合都强调农民最需要的是组织起来。”
合作是农村将自己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的重要方式,因此在乡村建设运动中,从晏阳初到温铁军,建立农村的合作组织都是一个重要内容。在一次培训班上的开学讲话中,温铁军这样强调:“我们所说的搞合作社,无外乎就是更多的户参加进来,我们可以把在户范围内平衡风险的这样一个机制变成村范围内,道理其实就这么简单。说多了也还是这一番道理。所以我们希望的是动员广大农民懂得这个道理。希望的是今天在座的各位听完以后理解,讨论,然后回到咱们的家乡,咱们试着朝综合农协,也就是综合性的合作社这个方向去努力。那综合性的合作社搞起来了,大家都占有股份了,那无论是种粮的、种菜的、养猪的,无论干什么,咱们只要搞起了统一销售,那大家就可以共担风险。今年统一销售,卖果,果贱了,那养猪,猪价可能涨了,那么可能在猪上多得钱,大家仍然可以按股分到红。如果今年粮价可能跌了,但菜价可能上了,那卖菜统一销售收入高,大家仍然可以在卖菜上分到红。那么这样就不至于让单家独户去经受市场的摔打,单家独户往往摔得头破血流。所以要形成合作社这件事情我认为是咱们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甚至是核心内容。发展合作社经济是我们搞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这次交流讨论把合作经济放在前头,叫做中国农村合作经济与乡村建设,放前头是要突出这个内容。” [7]
但这种“合作社”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许多人对改革开放前的那一段合作社的岁月仍然记忆犹新,这种痛苦的记忆很可能使人本能地对此抱持反感的态度。因此,有必要认识到在现在“三农”困境下的农民合作化之路与原来国家为了进行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以方便掠夺农民的公社化体制有着根本区别。一个叫姜柏林的人对此进行过较为准确的概括:“在组织方式上不同,新型农民合作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民完全本着自发和自愿的原则自我组织,而不是过去的带有行政性的强制要求;第二是产权制度不同,新型农民合作构建了明晰的农户产权制度,是农民私有财产权的一部分,而不是过去合作社的‘产权人人所有’,实质是‘人人没有产权’,即‘一大二公’;第三是分配制度不同,新型农民合作以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而不是过去‘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第四是生产管理不同,新型农民合作以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组织生产管理,是以信息和技术指导为主的家庭生产经营管理,而不是过去的合作社‘高度集中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五是合作体系不同,新型农民合作是围绕农民需要而构建的多种合作组织体系,是通过农民的资本相互连接的统一的整体,而不是过去的‘条块分割’合作体系;六是合作主体不同,新型农民合作主体是农民,而不是过去合作主体多样性;七是新型农民合作是建立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它不侵犯农民的私有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而不是过去合作社剥夺农民私有财产和自主经营权等。” [8]
事实可以证明,温铁军所设想的农民的合作化道路走得通。在《合作社之路》这篇文章里,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法人代表邱建生举了个例子:吉林省梨树县太平乡李家村的八户养猪专业户以共同购买饲料作为合作的起点,进入了合作化的良性发展轨道。这八户农民由于采取了联合购买,提高了市场交易能力和议价能力,由过去的零售价变成了批发价,每头猪饲料成本下降了22元,八户农民存栏516头猪节本增收11352元,户均增收1400元,人均增收350元。合作社由于联合购买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收入得到增加。在这里,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组织社员在买和卖上实现交易联合,而社员能否实现交易联系,关键是能否实现资金联合。[9]这是现在农民获得“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贫穷,银行并没有向大多数农民打开大门,而即使能从银行贷款,单打独斗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像温铁军所讲的,老百姓自愿如股,不允许出现“庄家”,实行联保制,那么大家都可以获得启动资金。但合作社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这些,它在将每家每户从单打独斗中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同时,也在权利维护上将他们组织了起来。这样一盘散沙的农民才有望从他们的人数优势变成意见优势和力量优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农村的“权利的贫困”在未能打破城乡二元化体制和乡村自治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缓解。但是,正如有的评论者所说的,尽管中央政府一直在鼓励农民进行合作,但由于现行体制对于“组织”较为敏感,农民的合作化道路与农村的现行治理结构的碰撞必然给它带来发展的困境。
四、为什么农村土地不能私有化?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私有化成了“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似乎它包治百病,什么东西一私有化就灵。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如今中小企业快私有化光了,还在继续私有化,大型企业因2004年的“郎咸平”风波,巨大的民愤迫使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得不让MBO暂时中止,但国有资产的流失、“内部人获利”的现象仍像瘟疫一样地蔓延。一个奇怪的现象是,私有化改革所导致的几千万工人下岗的悲惨现状,以及极度的贫富悬殊已经给继续深化改革设置了一个陷阱,证明私有化并不是一个万应灵丹,但“改革话语”对此仍毫不理会。以致出现这样的现象,国有企业改革本来是拯救亏损企业的,但许多效益较好的企业,倒首先要私有化,所谓“靓女先嫁”。这样的意识形态话语下,在“三农”领域,以“产权”和“规模化以参与国际竞争”为幌子,土地私有化的呼声一度甚嚣尘上。
仅仅从逻辑上看,这种主张就令人怀疑。私有化成为改革的一种标志和方向而不问实际情况,只能说是改革的悲哀。农村土地私有化依据于产权理论,依据于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然而,一种理论的预设不能抽空其时空环境,它的演绎在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干预下无法通过其逻辑的建构而达到其目的。但在改革话语中,通过对改革前现实的价值判断,这种脱离现实的理论乌托邦却使私有化的观念一跃而为一种理念,从一种技术手段变成一种目的。它根本无视私有化只是手段,不是一种理念而是一种技术程序的性质。就它的功能而言,它可能在反复的阐述中变成一种意识形态,但无论如何它都是观念性的,它的工具属性决定了它不是理念。理念作为一种抽象的价值形态对事物具有规范性,它超越于特定的现实而适用于普遍的语境。也即,即使现实的“实然状态”对其本身提出质疑和否定,它的内在指令也不受现实的支配,它本身因其建立在人性的基本诉求上而“先验”地为自己的存在提供了价值依据。而恰恰也正因为现实对其的否定,它反过来成为关于现实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使现实的“实然状态”被其“应然状态”所扬弃。理念与“应然状态”有关,并不断超越于现实的逻辑。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理念是一种目的,它的超越性和普涉性使它可以不考虑现实所发出的各种指令。
但观念却远非如此。它的属性不包含人性的基本诉求,因此无法超越于特定的语境。它只是一种技术程序、一种手段的抽象,而这种手段和技术程序,其内在指令都依赖于现实的各种条件,或者说,其内在指令本身对现实的“编码”必须依赖于现实提供的各种说明。在复杂的现实之中,各种因素的交错作用时时企图对它进行干扰和消解,它的作用本身只有在与现实取得同构的基础上才能不因异化而对目的产生背离。这里的逻辑困境是:在它利用自身的一套指令和技术程序对现实进行规范和作用时,它所作用的领域只是现实中的某个截面,它所利用的只是某些因素,而除了这些因素,其他诸多因素也对它产生作用,所有因素的最终合力在它与现实的非同构性中只能驱动它偏离其技术程序所指定的路径。因此,它最终受到现实的规范和支配,它无法通过理论的演绎建构一种不受现实的指令渗透的逻辑体系。而从它是一种技术程序上也可以看到,它的存在与一定的语境的存在不可分离,它不是高悬在天空中只顾发出指令的抽象体系,而是一个理论与现实的共生体。它存在的意义就依赖于这些语境,当这些语境还未出现时,它的作用将无法获得足够的支持依据而只能导致其存在意义的崩溃。理念和作为一种手段、技术程序的抽象的观念的非完全对应关系如果不能从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理论体系中加以界定,其结果将是这种理论体系的“碎裂”。
因此,剥去改革话语霸权的外衣,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是否私有化必须谨慎,对农村更是如此。是否能私有化,得看农村的现实,看它主要是导致灾难还是能带来好处,应该是事实在说话而不是书斋里的理论在说话。对农村的历史和现实了然于胸的温铁军在一篇叫《为什么农地不能私有化》的文章中说道:“今天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告诉人们:只有土地私有化,中国的农业才能参与国际竞争。就我看来,你就是把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一万遍,也参与不了国际竞争。” [10]主张农村土地私有化的人除了依据于温铁军所讲到的这个产业规模理论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产权理论。然而,不管私有化的理论如何,这些人可能都忘了,为什么旧中国的土地也是私有化的,农村还如此凋敝?农民有产权,为什么也被剥夺?非常明显,只要土地私有化,就象旧中国那样,必然发生土地流转,但由于土地在空间上不能移动,这种流转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人占有土地大多数人则没有土地。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就是大多数人的悲惨状态,是极少数有钱有势者对大多数人的掠夺。它曾经导致了土地革命,恰恰是农民倒向革命者的根本原因。这种状态怎么有理由重演?而反观历史,由于人多地少,庞大的农村人口只要出现土地兼并现象,必然出现大量的流民,由此将对一个社会的结构产生毁灭性冲击。历史上因流民而亡几成王朝改朝换代的一种规律。正如温铁军所说,20世纪的农民问题是土地问题,在人多地少的国情制约下,土地只能平均分配。
事实上,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人所依赖的都是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本不考虑到理论是否水土不服的问题。发达国家的农业人口占的只是极小的比例,而且农民都有社会保障,并且有强大的组织,因此既能形成规模效应,又不导致社会危机。但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还远远未能将大多数农村人口转移出去,还不具备私有化的条件,所谓的规模效应不过是画饼充饥。而正如温铁军所说的,中国水土资源严重缺乏,有600多个县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1亩。连吃饭有时都成问题,生产资料的功能早已弱化而成生存保障资料,又谈何产业的规模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早就成为农村的社会保障,又如何能私有化?如果在农村未能建立社会保障、城市化还未能消化大多数农村人口的情况下进行私有化,那只能意味着少数豪强对绝大多数农民的剥夺,其结果只能导致新的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出现,再次像历史上那样爆发土地革命。这对于谁来说可能都不是好事情,对于国家来说更是一场悲剧。因此,私有化的意识形态化只能导致思维方式的贫乏和教条主义。事实上,正如温铁军将“三农问题”排序为“农民,农村,农业”一样,就业问题已经成为21世纪的农民问题,而土地私有化只能摧毁这种可能性。而不进行私有化并不意味着没有其他解决强占农民土地、提高农业的经济竞争力的方法。主流改革话语的贫乏化只能导致许多举措的被轻视或扼杀。在维护农民的财产权方面,需要的是通过组织化和推动政治民主化、村民自治的方式,使农民形成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而参与各社会利益集团的博弈,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即使私有化也无法对抗强力对于自己利益的损害。农民的合作化经济则可以改善农村的经济条件,并逐渐形成一个较强的经济联合体。
五、村民自治与民主
农民组织合作社可以形成一个能够抗御市场风险的市场主体,通过民主自治,也可以形成一个抗御国家暴政的权利主体。如果不能形成一个权利主体,他们的意见优势不能转化为力量优势,那么农民被剥夺的命运不会改变。也就是说,乡村的民主自治与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紧密联系,政治民主化似乎是以乡村民主自治作为突破口,或从乡村的民主自治的成功实践可以逐渐自下而上展开。在今天,不论在三农领域持何种观点,多数学者都有一个共识:必须改变农民权利缺失的现状,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权益。三农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制度问题,甚至可以说还是一个文化问题。多种因素纠合在一起。温铁军对此着墨不多,但我们还是可以加以分析。
青年学者李猛曾写过一篇叫《中国农民阶层现状录:历史奇迹背后的惊人事实》的文章,再次说到了组织力量的重要。他写道:“原子化的农民实际面对的是整个国家官僚体制:它们是从中央到地方庞大的党政官员系统、制定《农业法》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及卫生部、水利部、林业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交通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教育委员会、电力工业部、地质矿产部、邮电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等中央政府各个部委、局、办以及各个省的地方立法机构及其政府等等。稍微明白点事理的人都知道:无论在在理论上和事实上,所谓农民负担问题的最深重的根源绝对不是区区乡村基层政权横征暴敛所致,八亿多农民沦为二等公民,更不是乡村基层政府官员哪点能耐所及,所有这些,都是一整套国家机器合力作用的结果。”显然,要在这一整套国家机器的“合力作用”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农民就非得民主地进行乡村自治,形成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并推动国家的政治民主化不可。[12]李猛还举了一个例子:日本农民的待遇与中国农民受到的待遇就有天壤之别,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日本农民有自己的组织。日本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决策必须考虑到一个农民利益集团--全日农协联盟(NOKYO)的意见,而这个团体的意见举足轻重。[13]很显然,这种强大的组织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按现在的制度性规定,组织农会必然要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但在推动政治民主化的同时,乡村实现民主自治也至关重要,它至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农民形成一个较强的权利主体。
村民自治在中国自古有之,但这种自治不过是国家权力未能深入到乡村而由统治机构的代理人(如乡绅)进行治理的结果。它不是民主自治,其权威主义甚至专制主义的治理特点更甚于西欧中世纪的农村。从历史上所爆发的无数流民潮上看,这种治理方式是失败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这范围极为有限的自治也没有民主,许多贫苦农民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对于乡村的公共事务并没有决定权。这自然不能形成对农民的保护。因此,尽管1982年的《宪法》也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1987年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但由于这种“自治”仍然依赖于国家权力,本质上不过是国家权力在基层的代理,仍谈不上民主自治。直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行以来,村民自治才算正式进行法制轨道。
乡村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在这个政治共同体里应该进行民主的“公共选择”,乡村自治意味着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选举和治理。这个政治共同体首先对全体村民负责,并根据权利-义务关系对国家负责。但一长段时间以来,问题出的不少,村民自治仍然难以保护农民的权益。党国英对此曾作过精彩的分析,其中的一个体制性难题是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两委关系”。他写道:“在村民自治选举中当选的村官如果依法办事,通常难以开展工作,也难以得到党支部和县乡政府的支持。一位基础乡党委书记告诉笔者,在乡里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民选的村长当然不可能有自己的活动空间。从字面上说,民选村长和党的领导系统可以协调一致,但实践中常常做不到。显然,如果没有更大的改革动作,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推进中国政治文明的事业,已经走到尽头。” [14]显然,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让国家权力退出乡村领域,让村民委员会真正成为农村自我治理的权力机构。也即乡村自治的民主不仅仅体现在选举上,还在于自我治理机构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以及农民通过组织的方式参与国家管理上。没有这样的民主权利,农民仍然只能是任人欺侮的二等国民。
其实我们只要看看现实,就会发现民主权利的缺失才是真正重要的祸根,它不断地变幻成许多危机深重的社会问题。工人没有决定自己企业的民主权利,就只能在改革中被迫下岗;农民没有民主权利,就只能任人掠夺。非民主制度不仅将权力、金钱等稀缺资源,而且将自由这种基本人权都进行极不平等的分配;因没有民主权利而不能对改革的方向进行影响,在被剥夺中工人农民等就没有任何对改革的“良性预期”。这样能够表征平等分配基本权利和不平等分配非基本权利的社会公正的日益恶化就会带来了某种政治社会危机。它使权力、资本集团 可以利用一套极不公正的规则对弱势阶层进行掠夺。而在当前形势下,能够被掠夺的弱势阶层的资源已逼近枯竭。它引发了普遍愤懑的社会心理。而乡村民主自治实质是一个“公共选择程序”。它就是一个民主程序,必须由民主制度保证,否则只能是画饼弃饥。事实显而易见:如果说社会公正是由民主制度提供条件和理由,那么民主制度的理由和条件则是基本人权与统治的合法性,以及现实的逻辑支撑。不进行政治民主化改革,社会底层永远没有参与博弈的机会,他们的生存资源被掠夺枯竭的那一天就是革命的来临。
从抽象的层面上讲,人们在参与组成一个社会时即先验地对社会作出了最基本的贡献:正是社会的存在使一切成为可能。意志自由乃人之为人的价值依据。如果一个超越于任何个人之上的社会政治共同体要施行管理,那么必须征得人们的同意。这样的一个社会政治共同体必须是人们授权参与建构的。无论以何种管理方式出现,被管理者的自愿“授权”都是它建立在尊重基本人权上的合法性的一个严厉前提。而不管是在哪种政治制度下,整个社会的基本权利、非基本权利的分配都是通过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进行的。这样,在社会公共领域所拥有的话语权和政治权力等等“博弈能力”便直接决定了人们参与、影响、支配分配过程的机会。除非是在一个民主制度下,否则人们就没有权利合法地形成政治力量和利益代表以参与政治进程。
被剥夺民主权利使社会底层成为整个政治系统的陌生人。被“集体缴械”的一个后果就是除非以肉体暴力的形式进行绝望的抗争,否则他们面对拥有巨大稀缺资源的社会强势集团的侵害,已经永远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如果农民还不能通过民主自治和组织形成参与国家的政治进程,那么,他们的困境背后也同样是中国改革的困境,他们的命运也有可能演变成国家的命运。精神分析有一个这样的理论:施控者除非能符合受控者的心理期待,否则他很难使后者进入他所预设的心理情境而导致控制失灵。放在当下的中国改革看,同样如此。李猛特别提出:“在人民公社被家庭承包责任制度取代后,中国农村的公共权力组织虽然一度出现全瘫、半瘫的情形,但是,乡村公共权力经过整顿后,马上凭借其固有的优势,卷土重来,以不可阻挡的力量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胞。当今农村的情形是,新型农民组织破土了,但政府仍然紧紧攥着每一寸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组织被迫异化为政府组织或者准政府组织,这使在农村建立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独立农民组织仍然是中国广大农民的一个梦想。” [15]希望这不再是一个梦想。在高层极为重视“三农”问题的今天,是到了在政治体制上改革,以使农民拥有真正的民主权利,活得像个人样的时候了。我们应该从“给农民以国民待遇”中更进一步,让农民,以及所有人都获得平等的公民待遇。
注释
[1] 见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网站的资料。
[2]这些内容以2005年第2期《天涯》上的为准。
[3]见2004年6月13日《经济观察报》、6月15日《了望东方周刊》等媒体的相关报道。
[4]温铁军,《财政支农的概念和问题》,载温铁军《解构现代化》,2004年5月第1版,第120页。
[5]见《解构现代化》里一系列文章的论述。
[6]孟雷编著,《从晏阳初到温铁军》,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4页
[7] 见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网站的资料。
[8] [9]邱建生,《合作社之路》。
[10] [11]温铁军,《为什么农地不能私有化》,见孟雷编著《从晏阳初到温铁军》,华夏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195页,第196页。
[12] [13] [15]见李猛《中国农民阶层现状录:历史奇迹背后的惊人事实》
[14党国英,《农村攻坚》,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