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不少地方发通知,取消一定级别以下官员的专职秘书。《人民日报》刊发习近平在1990年的讲话,提醒:“不能认为‘机关牌子大、领导靠山硬’而有所依仗、有恃无恐,更不允许滥用领导和办公室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通观人类社会活动,肩负复杂重大事务的人士延聘助理以协助其工作,是常见现象。一定阶位的机构首长配备专职事务秘书甚或使用办事机构,也是当今各国政商界的普遍做法,很少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但近年来,中国党政系统的秘书岗位却成了重要的公共话题,一些党政要员的专职秘书因滥用权力、腐败渎职,被查被判,为社会大众侧目。
围绕党政要员的秘书行为,被社会舆论诟病的有诸多方面。一是一些秘书僭越行权,狐假虎威,危害一方。当年河北高官秘书李真就是典型代表,他祸乱当地税务行政系统,恶行盈盈,最后以死刑领罪。
二是一些秘书与首长的关系偏离工作路径,对首长的公私事务全部包揽,甚至为首长的“阿狗阿猫”打掩护,甘愿做首长的“心腹”,成了随从附庸。
三是一些秘书与首长的关系严重变质,首长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时,秘书里外配合,助纣为虐,事实上成了上司的“死党”,严重败坏了官场准则和社会风气。
此外,在我国党政及国有商企领域,首长秘书的使用方式与秘书离岗后的归宿,也与当今一般文明国家的通例不同。照国际通例,文字秘书要比事务秘书更重要,对文字秘书的要求比较高,文字秘书的职业生涯也优于事务秘书。
但在我国,文字秘书不固定,事务秘书却是专门角色。我国没有类似“总统撰稿人”“市长撰稿人”这类角色,相关工作由一个机构承担。但事务秘书却事实上成了“某长、某书记秘书”,他们离岗后的职业生涯也明显优于那些从事文稿起草的非专职秘书。
客观上,事务秘书不需要认真研究工作,更不需要对某地某领域的发展战略做出思考判断。本来,巧言令色非为秘书所需,讷外慧中倒是秘书所必备。但现实是,如果秘书能察言观色,更能在官场如鱼得水。
这种局面下,首长专职秘书如果在离岗后平步青云,职业生涯风生水起,不免使同辈心下不平。如果成了官场通例,更不免使人觉得官场潜规则难以撼动,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世道人心产生恶变。
诚然,在我国政商各界,即便从事事务秘书工作的人士,大部分也是兢兢业业的实干者。但即使少数人在秘书岗位尸位素餐、滥用权力,也值得深究其原因,铲除其土壤。
想仅仅通过在一定层级取消秘书岗位或限制秘书职数,来消除秘书特权问题,无疑是一种空想。人际交往中,往往是“相熟者相信”;一些国家的政坛经常是熟人结伙,日本政坛也屡屡发生“秘书政治”。熟人结伙做事,可能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但是,在我们的政治架构下,如果对某人出现首长信任与群众信任不一致的情形,首长的个人决断,仍然可能擢升其为自己的秘书。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防止秘书特权现象弥散,必须让使用秘书的首长承担失察责任。如果首长提升的现任秘书出问题,首长必须引咎辞职。这方面要有可操作的细致规定,不给首长推诿责任的空间。这将逼使首长不至于随便把职务提升当做奖赏秘书的筹码。此外,首长还必须严格区分私人事务与公共事务,不能将私人事务假手秘书。
仅仅通过首长的自律与他律,仍然不能彻底消除秘书特权问题。今后,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的改革,特别是适度的分权改革,改变权力过于集中于上级机构以及“一把手”的状况,建立更好的官场生态,使政商各界不再罹患秘书特权病。
首先,要合理分配上下级领导机构的权力,大幅度下放上级部门的权力,把权力分配纳入法制轨道。此种改革有利于减少下级领导的迎来送往事务,减轻事务工作的压力,弱化首长对秘书的依赖性。
其次,要合理分配同级政商系统的权力,力克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独大问题。地方官场系统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权和人事任免权,防止秘书假首长权威滥用权力,秘书的擢升,不能由首长一人说了算。
第三,要通过深化改革,探索综合性的社会分权,大力促进民间机构的公共事务代行权,减少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的“含金量”,并开辟更广大的党政系统与民间社会间的人员交流空间,使首长秘书的遴选与辞任有更多管道,以减轻秘书对首长及官场的依赖性。
通过上述改革,政商各界的领导人将可能大幅度地从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一定层级以下的政商机构领导人,将再无配备专职秘书的必要性,并可能使首长与秘书的关系发生重要变化,使秘书的角色回归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