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岗:道德的阴影

——《传统与中国人》摘选 (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48 次 更新时间:2015-12-2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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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允星  


构成传统中国社会的基本秩序是礼治秩序,仁、义、礼、智、忠、孝、节、义等道德范畴是礼治秩序的灵魂和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文化是泛道德主义色彩极其浓厚的文化。从孔孟到程朱,经过历代贤哲的孜孜讲求,传统伦理学已经十分成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大致可以分为两端:“修身”和“`恕道”。从古至今,没有哪一种道德是鼓励人们损人利己的,扬善贬恶、向善除恶是人类道德的通性,虽然人运用具体的价值尺度会有不同,但善恶是不会颠倒的。在漫长的传统社会里,中国人企图通过扬善贬恶使社会和人生都臻于一个理想的境界,但所有努力都几乎成为泡影;相反,道德在实际运用中走向它的反面,引导着国民的生存技巧,即冷漠、自私、虚伪的国民性格。陈独秀从国民性格追溯到的制度和道德上的原因,提醒人们不要沉迷于道德天下第一的美梦。陈西滢说:“中国人的毛病就是他们太聪明了…..军阀政客虽然是少数,小百姓虽然受尽了苦,却不肯团结起来反抗他们”;己身中心主义还有一种表现就是虚伪,表面的行为和真实的内心相反:明里是正人君子,背地里男盗女娼。一群特殊的中国人发展起一种特殊的谋生本领:即以道德本身为满足私欲的工具,谙熟圣贤先哲启示的道德教训,然后根据场合的不同,加以随意解释,当然这些解释总是对满足他一己私欲有利的。泛道德主义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不道德主义,文化病的养成是旧道德系统长期熏陶的结果,不是几场革命或几十年时间就能彻底医治过来的。

以儒家道德教训为代表的传统伦理最明显的外观是对个人德行自我完善的讲求与企望;宋明道学也是一样把“修身”作为伦理学的基本轴心,随着他们把道理伦理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对克己、修身、灭欲这一套的提倡,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有些学人将中国社会称作人伦社会是有道理的。我们都会承认,道德只是人生的一个领域,向往善也只是高尚人生目标中的一个方面,它们都不是人生的全部;以道德代替法制,以圣贤的道德简言作为裁夺是非的唯一标准和臣民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道德漫无限制地侵入和替代其他领域,科学的理性就会退化,文化的衰落就是不可避免的。个体心性修养愈被提倡,内圣之学的地位就愈高,这样外王的理想便渐渐萎缩,一事当前总是“退回一步想”,以内在心性修养来化解它,事实上就是以人适应物,而不是“改物”适应人;社会转型期的苦难折磨着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除了社会结构的原因外,中国人思考器官的麻木,反省能力的低弱是个重要原因。己身中心主义的伦理道德压制了理性的生长,它教导和鼓励人们以个体心性修养来适应迁就社会规范和环境,末世的中国儒生面对黑暗势力和环境的挑战,抱定一个不变的宗旨:你有刀,我有头,充满了乌托邦精神。唐宋以后,孔孟道德在现实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丑陋的角色,权势者不但用它来钳制弱小者,还用它做脂粉,打扮得自己像个为百姓谋幸福的救世主;它实际上鼓励人们自私遂欲,放纵权势者,难为弱小者。

在泛道德化的旧中国,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拍卖道德,用物质手段收购良心,施政的混乱和自相矛盾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一面实行低薪制,维护一个表面的道德文章,一面把官职当摇钱树,暗示、鼓励、强迫官员贪污、搜刮、勒索,助长和造成了己身中心主义的自私性格。与修身一样,“恕道”最大的弊端也是己身中心主义,一旦盛世不存,乱世来临,兵荒马乱,以血缘联系为纽带、靠“恕道”外推实现的人际关系就会解体,每个人的“私”就会赤裸裸地暴露出来;“恕道”的推行不是要实现一个正义的社会,而是要实现“两间正气”充斥于其中的“天下一家”的社会。任何一种道德伦理要在社会里扎根,它必然要透过与它相应的制度并落实到的人生,才有可能。儒家“修身”、“恕道”的伦理道德发生在一个泛道德化的文化中,它本身也是泛道德化文化中的一部分,而且这些训条主要通过礼治秩序来维持和推行,在直立秩序僵化腐败的时候,道德也自然陷入困境。

儒家所阐扬的生活理想,避开了宗教上帝观念启示的外在超越,也避开了个体身心解脱的神秘体验,从与宗教超越对比看,儒家伦理日用那一套的确是相当功利的;但那套心性道德伦理规范具有极大的空想性、乌托邦性,缺乏切实的实用性格。中国的仁义道德,所以被鲁迅视为“吃人”之物,就在于它们在中国被普遍化为强制的统治力量,善恶的判断侵吞了我们本应该有的法律领域,道德代替了法律。因为中国社会的道德刑律化、刑律道德化,所以秦汉以后儒法合流,作为观念形态的善恶规定和依靠权力强制推行的道德重整活动相互配合起来,互补统治。古代社会的善恶颠倒、吏治腐败,官场黑暗,司法糜烂,监狱如同地狱,这种失败不仅是中国人在具体建设社会典章文物制度上的失败,更是立国的基本思路的失败,行政、立法、司法统于一身,虽然有一个不同于行政的司法系统,但从来没有独立地发挥过作用。伦理规范一旦越出自己的职司界限走向刑律化,变为对人们行为强制约束的力量,它就不能不依从官僚意志,泛道德化本身就使道德腐败、堕落;贵贱亲疏有别则量刑无准,不重成文法则唯官僚意志是从。越腐败就越让人觉得道德堕落,世风日下,就越激起道德重整的狂热,越是道德重整,就越腐败——恶性循环,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死结。

把道德推出舆论范围刑律化,它就会产生极权主义的实践后果,这种极权主义不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法西斯极权主义,而是道德极权主义。泛道德化必然不承认隐私权和私人权利,个人没有私人空间,都融入一个共同空间,对中国传统社会心理产生极为沉重的消极影响;越没隐私权,就越容易粗暴干涉他人,越干涉他人,就越不能建立隐私权,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死结。泛道德化在中国引起与初意相反的后果,如果自我安慰也可以说,经是好的,和尚念歪了,圣人的教导是对的,后儒做错了;而事实是:道德立国必然招致社会的腐败,泛道德化和堕落实际上是同义词,以个人修养和道德重整的方法治国平天下是空想;现代中国人已经觉悟到,要摆脱泛道德化的阴影,就要走法制的道路。抽象的正义观念体现为人间的实在就是法,法不承认贵贱尊卑,对每一个人都适用;法是人间的上帝,它绝对高于每一个人,才有约束所有人的可能,也因此才寻找到对所以人和事都一视同仁的尺度,法的绝对性所以成立,是来源于另一个假定:人生而平等。自由的精髓在于反对奴役和束缚,没有自由,平等只是一句空话;然而,一个人过度自由常常给他人带来奴役,于是就要寻找一个办法进行调节和限制以体现公意,这就是民主的任务。正义—法—平等—自由—民主的运作方式是法治,而善—礼—刑—道德集权主义的运作方式是人治;后一种运作方式之所以是空想和乌托邦的,就在于它缺乏科学理性,也可以说是缺乏科学精神。

如果文化也有性格类型的话,儒家心性道德文化就可以说是偏向感情型的,缺乏思考的理性,感情有余而理性不足;与希腊斯多噶派提倡“一切人天生都是平等的”不同,中国的儒生都是顽固坚持尊卑名分贵贱亲疏的。陈独秀、鲁迅、胡适、周作人都主张,以科学的求实精神改造中国的旧道德、旧制度;科学和理性是中国文化病的一副清凉解毒剂,要建设一个充分的人道社会,决不是靠怜悯心就可以成就得了的,传统的“恕道”永远不能上升到普遍人道的高度,是有深刻文化原因的。打破英雄中心的神话,以一个平等人的姿态,观察人生和社会,才能通于他人的悲欢,真正体察人类的生存境况;人道主义观念虽从五四时代输入中国,但半个世纪以来,被理解者少,被曲解者多,被批判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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