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中:从寺院分粥故事看公有制社会之不可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33 次 更新时间:2005-06-06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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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克中  

中国人的平均、共产(有)情结,有着几千年的文化积累。思想家们面对社会的贫富差别和由此引发的矛盾,直观地看,以为就是一个私有制问题,所以,就在那里不停制造社会应当平均、共有的空想,以为这就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农民起义则不断地用他们的反抗、暴力企图去把这种空想变为现实。几千年的中国社会发展几乎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循环反复的(关于这个题目我想另做一篇文章);近代以来西方乌托邦社会思想的传入,正好与中国人的想法不谋而合。契合了中国人的需要,故笃信不疑,就将其坚决付诸于实践行动,这不仅是历史的巧合,也是历史的必然。但遗憾的是,今天世界的发展已给我们提供了充分的思考和比较材料,按说可以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了,这就是公有制社会的道路行不通,可国人的绝大部分还迷而不悟。究其原因,既有既得利益问题,也有理论问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理论认识问题。他们至今想不通,为什么明明造成社会灾难的就是私有制,可私有制被人类消灭了几千年就是消灭不掉,而人们钟情、向往的公有制社会也就是建立不起来。为什么?

从人类历史看,琢磨出一个公有、共产社会的蓝图并不难,中国从《诗经》时代,西方从古希腊柏拉图时代就有了共产的梦想[1],可证明其不能实现却很难,三千多年了也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公有这个陷阱中左冲右突,寻找出路。

因为缺乏原理式的理论说明,当我们今天虽然才刚刚恢复了某种程度的私有,但大家已难于接受。原因是社会上已经出现了惊人的两极分化。人们把改革中出现的两极分化的责任直接归罪于私有化,而不是归咎于政府管理。好像私有制必定导致两极分化,而只有公有制才能防止两极分化似的。于是当前我们就面临着这样的一种抉择:是把原有的平均、共产的理论继续坚持下去呢,还是应当告诉大家另外的一种理论和实践?按传统的理论,“共同富裕”,那就是让大家等待着新的一场或几场均贫富运动,满足大家对均贫富的要求,但这样做就有可能使中国再次陷入从前的历史循环之中;按另一种理论和认识,就是必须全面恢复私有制,把国家奠定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之上,用政府的力量有效地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做法,同时也是最简单、有效和唯一可行的办法。

我这不是危言耸听。我记得可能是天津作家冯骥才说过的一个故事。他就“如果你的邻居发了财,你将怎么办”这样的一个问题分别问了美国人、日本人和中国人。美国人说要好好地去研究邻居是怎么样发财的,然后把他的经验和方法用之于别处,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超过他;日本人说,可以学习他,模仿他,最后也要超过他;而中国人是怎么说的呢?说,他凭什么发财?我白天没空,晚上也要放一把火,把他家给烧掉!

不甘心公有制实验的失败,就要想方设法对其进行补救。我在小报上看到了一篇完善公有制分配的寓言,当看到作者和编者还沉浸在他们的对未来公平社会的美满构想中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悲哀。悲哀的是,在这个问题上国人的执著,执著到了非要把永动机制造出来的地步!“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接下来就让我们先来欣赏和分析一下这篇奇文吧。

有人设想了一个没有私有财产的公有制小团体。他们之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但同时又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人,而不是没有任何欲望的神仙。大家每天面对着的也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食物,而是经常不够分配的一锅粥,于是就需要有人按照公平的法则,把粥分配到每个人的碗里,以免有人被俄死。

为了把粥分得更公平,他们试行了如下的一些办法。

1、固定一位专职的分粥者。结果大家发现,这个人每次给自己分的粥最多。大家起先觉得这个人的品质不好,于是换了一个人。新换的这个人,开始时把粥分得还算公平,可是时间一长,就与前者没有了区别。连换数人,依然如故。最后终于有人提出了要改变办法。

2、针对第一种制度方案的弊病——缺少监督,于是他们又设计了第二种方案。指定一位分粥者和一位监督分粥者。起初也还有效,分粥者在有人监督的条件下,不敢再给自己多分了。但过一段时间人们又发现,分粥者与监督分粥者碗里的粥比其他人的要多,原来两人串通一气,把权力制约变成了权力合作。

3、这样就设想了第三种制度:轮流掌勺,每人一天。这样一来,问题就更严重了。这实际等于明白告诉每一个人,在你掌勺的那一天可以公开为自己捞取好处,而在其余的日子里只能听任别人施舍和摆布了。如果这个团体有15人,就意味着每人有14天要挨饿,只有一天可以吃饱且可以多吃。

4、终于有人想出了最佳的分配制度,这就是:轮流分粥,但分粥者最后领粥,于是奇迹发生了:每次粥都被分配得非常公平,所有的人都感到满意。当然这种分粥制度也就被确定了下来,被认为是最公平最有效率的制度。

看得出,谈论公平,中国人一下子就把眼睛盯在了毫无根据的结果的公平上,并没有想到创造的公平和伦理道德的公平(请看我的《揭开公平与效率悖论之谜》),所以这种公平是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的。但我们确实就是从追求这种公平过程中走过来的,所以作者的一些比喻也还符合实际。

最早我们把粥的分配者都当成了“圣人”,好像他们天生就是公平的化身,他们来到世界上就是为了给世界带来公平的;后来当发现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会谋私,就产生了各种监督机构,随后监督机构也都成了摆设,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流合污了;遗憾的是原社会主义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去实验一下轮流上台掌勺这一设想。其实这不用实验,在传统社会中,分粥的权力是奋斗得来的,“用武力获得的权力,就得用武力来捍卫”,所以人们不可能希望去轮流掌勺。既然连轮流掌勺都无法实现,那么更高级的幻想“分粥的人最后得粥”,简直就是在痴人说梦了。

制造分粥梦想的人,他们没有看到,人们之所以争着抢着去掌勺,无非是想着给自己多分点,因此掌勺这件事才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如果把掌勺与得粥变成一种反比例关系,那么人们立刻就会逃避掌勺了。这时的掌勺就会变成一种惩罚,人们就会把掌勺尽可能地推给别人,而自己坐享其“粥”。说到底就是,传统社会不可能设计出一套轮流掌勺的制度,先不论其分粥的成本如何,即使设计出来了,很快就会因为无人竞争掌勺,而使得分粥无法进行。到那时,社会就不得不又会同意给掌勺者多分粥的待遇,于是事情又回到了我们讨论的初始点。

社会之所以能够正常运转,是因为有一个社会机制。在这个机制中首领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首领就是社会的掌勺者。传统社会中的掌勺者当然也是社会利益的最大获取者。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谁也不会去争夺掌勺的地位了。社会的进步不是表现在为社会掌勺(服务)而不取报酬或大公无私上,而是表现在获取的利益是正当的、明确的、被社会公允的,并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历史上不存在、现在也没有一个社会让掌握分配大权的人是社会付出最多而获取最少的人。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不停地编造尧舜禹禅让和为民吃苦的故事,只不过是寄托了他们的一种政治理想罢了,并不是历史的真实。当然这样说也并不否认社会中确实存在着的人类所具有的本性之一——利他精神。利他精神之所以不可缺少,是因为这是出于人的“种间竞争”的需要。但在一个社团内,人首先是利己的,这是“种内竞争”使然。人类社会的所有道德法律、规章制度,无非就是为了规范、限制人的利己行为,而强化利他行为,使之更有利于“种间竞争”。社会不可能建筑在希望所有的人都利他而不利己的基础之上;更不能想象让社会的掌勺者成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这种想象是不了解生物的进化史,特别是人类的进化史造成的。人是从“兽”进化而来的。所谓进化就是人性的增长和兽性的减少。人类社会越往远古追溯,人就更接近于“兽”。在生存竞争更接近于兽的身上寻找当今或未来社会的人性,是多么的异想天开呀!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国人的是,平均分配,特别是绝对的平均分配,绝对不是社会最公平的分配。因为任何分配的前提都是必须有可分配之物,而可分配之物必须要有人生产出来。没有人去生产出来,分配都是一句空话。所以如果人们把眼睛都紧紧地盯在对生产结果的如何均匀地分配上,而不把分配与个人的劳动、创造联系起来,任何所谓的均匀分配到头来都是不均匀的。如果创造财富的人看到自己生产的财富被他人平均分配掉了,那么他生产、创造的积极性就会丧失。在一个集体中,所有的人都害怕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人平均分配,同时又希望通过平均分配尽可能地多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有时这表现为一种本能,并不一定要刻意去做),那么该集体可分配的东西就会越来越少。可分配的东西越少,就越需要平均,一旦不平均就有人会被饿死、冻死。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越穷困越需要平均,而越平均越穷困的道理。财富的产生是社会私有制产生的根源,私有从一开始就是不平均的。

这样,我实际上已经把分粥的故事拓展开了。既然如此,不妨让我把分粥的故事继续发挥下去。

我们假设分粥的故事就发生在一座深山寺院里。寺院里生活着一群没有个人私产的出家人。其实这完全符合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想象中的公社组织,甚至于比存在有家庭的社会组织还要单纯。他们依靠耕种寺院周围的土地和接受善男信女们的施舍——近似于天上掉下的馅饼——为生。

为了使寺院的社会生活平安、有序地进行下去,首先在他们中要有分工——我们姑且不问这种分工是如何开始的,分工的开始其实就是阶级分化的开始。有分工,就是说要有人做寺院主持(掌勺分粥者),有人要诵经,有人要接收香火钱和管理收支账目,有人要做仓库保管,有人要外出采购日用品,有人要去种地,有人要去打扫卫生,有人要去挑水、烧火做饭,还有人要负责寺院安全保卫,等等。

请读者千万不要以为这种分工是按照每个人的自愿原则形成的,在寺院是按照主持即长老的意志形成的,扩大到一个社会则是按照首领(领导)的意志形成的;另外,千万不要以为所有的分工地位都是平等的。分工是人类追求效率的产物,是进化的功利主义原则表现。社会分工首先是以社会的“头脑”和“肢体”的分化开始的,即有人要执行社会“头脑”的职能,有人要执行社会“肢体”的功能。“头脑”指挥“肢体”,支配(权力)和服从的关系也就由此产生出来了。随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日益复杂化,阶级、阶层也就形成了。就是说,在一个简单到像寺院那样的社会结构中,也没有人认为,寺院主持会与耕田的、打扫卫生的、挑水做饭的的地位是平等的。

为了维护这个分工的存在,就需要订立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章制度。不能想象这些已经“绝了尘缘”的人就永远不会犯凡人所犯的错误,所以必要的奖惩制度还要建立,这就是寺规和出家人必须遵守的戒律也就诞生了。

有了寺规和戒律,主持自然也就成了这些东西的执行者。当然监督机构和监督者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要视主持的偏好来定。这样,一个以长老为核心的、有社会分工的、没有个人私有财产的所谓公有制社会就建立起来了。

让我们看看这个公有“社会”在分配问题上必须怎样做才能使这个“社会”维持下去。当寺院规模尚小,各种收入不多,勉强度日的时候,长老就和大家一样共同分粥吃,分衣穿;但随着寺院名气的扩大,州县和富人捐赠给寺院的土地数量增加了,香火钱也日益增多。为了适应这种扩张,寺院的管理机构也开始复杂化起来,管理人员也在增多,分工也越来越细。机构的复杂化就意味着等级制的不断加深。这时长老与僧众平均分粥的可能性也就消失了。因为寺院所有这一切的变化首先是与长老的“法力”(也可以理解为经营管理)紧密联系着的。没有长老,也就没有寺院的发达。所以长老的地位必须予以特殊化,或称之为神化。这是寺院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个人的需要。在寺院中特殊化只能表现在吃饭、穿衣、住房方面。所以这时必须为长老建最好的房子,吃专为他预备的小灶,穿只有他才能穿的袈裟,并且他手里还要拿着象征寺院最高指挥权力的禅杖。这样长老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便从一般僧众中被分化了出来。紧接着各级和各方面的主事人也都依据其地位的重要性,被分化了出来,他们的待遇也会随着地位的改变而被优化。寺院的不同分工变成了人的不同身份的标志。平等的概念在权力和物质待遇的意义上都已经不存在了。但这并不妨碍一般的僧众每一天必须去分粥喝。公平的分粥制度只是对一般僧众而言的。在平均分配之前,不平均分配早已开始进行了。

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单位——寺院,要想有粥可分配,大家就得去工作,就得去劳动生产。所以“粥”是大家贡献出来的。但是在这样的一种体制下,是否能够调动起大家的贡献的积极性,使生产的粥越来越多呢?不能。由于在这里不容许有可以使人独立生存的私有财产,从而使得激励生产、创造财富的手段极其有限,而惩罚手段并不缺乏,它们有:关禁闭、饿饭、罚作苦役、杖责和驱逐出寺院。与惩罚相比,有效的激励手段似乎只剩下了一个:这就是按照等级制度实现地位升迁。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个人的物质利益和荣誉只与等级地位相关,地位或称之为官职成为了人生价值的唯一体现。所以所有的人把对地位的争夺看成是人生道路的唯一选择,而生产如何,是很少有人去认真考虑的问题。历史已经证明,在这种条件下,是不会有新的生产力诞生出来的。

如果你是一名烧火做饭的小和尚,且有管理才能,想改变自己的物质待遇(不是野心家,实乃人之常情即本性也),唯一的途径就是改变自己的地位。改变地位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勤奋工作,不断讨得主管的喜欢,并证明你的能力。如果寺院处于上升阶段,主管们碰巧是正派人,就会从大局出发,逐步将你提拔起来,使你最终脱离开体力劳动(由于等级制的存在,体力劳动已被看成最低贱的事,或被人当成惩罚人的手段),实现你的奋斗目标;另一种办法,就是用投机取巧和欺骗来骗取上级的信任。当你的上级是一位贪财或喜欢别人对他阿谀奉承的人,那么你想通过勤奋工作来获得提拔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这时可使用的手段就是阿谀奉承和贿赂。当然这作为一种人格,可能被社会舆论所唾弃,但作为生存技巧并能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几乎可以屡试不爽。谎话和贿赂盛行,是寺院开始没落的标志,也是没落的原因。

因为寺院没有所谓的私有财产,致使对人的鼓励、激励的手段缺乏,人失去了其他谋求自身利益的途径,只有职位升迁才能改变自身的生存状况。众所周知,职位毕竟是有限的。所有的人都来争夺几个有限的职位,生存竞争就会变得异常残酷,阴谋层出不穷,手段不断花样翻新,即使是自称断绝了七情六欲的出家人也不能例外,这只要看一看范文澜先生的《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二册关于中国古代佛教的那几节内容就清楚了。[2]佛教徒们为争夺地位而展开的生存竞争与“凡人”其实是一样的。这就清楚地解释了为什么非民主社会政治永远都是那样的残酷、血腥,充满了阴谋和欺诈。卷入斗争的漩涡,几乎很少有全身而退的。

当社会财富被集中起来,按等级地位这一单一的标准去分配的时候,因为每个人的劳动贡献与他的所得失去了直接联系,人的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就丧失了;相反争夺地位的积极性却被无限地调动了起来。因为谁都知道,不倾全力去争夺,不把所有的对手从肉体上消灭掉,自己就不是胜利者,即使胜利了,地位仍然难保。

当每个人处在小和尚的地位时,都希望对粥实行平均分配,越平均越好;当每个人处在长老或部门主管的地位时,就希望维护等级差别,说这是出于工作需要的差别,并不是对公平、平均宗旨的违反,但事实是众人一起分粥的时代至此已经结束了。这就是财产共有,平均分配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人类社会梦想的真正原因。

最后,我再重复一遍,当前中国社会出现的严重的财富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不是由于市场化经济改革复活了私有制造成的。恢复私有制和进行市场化改革都没有错。错误的是我们的理论滞后,让公有情结捆住了手脚,政府对市场化改革不坚决也不彻底,对市场化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缺少明晰的意识和强有力的手段,致使在转轨的过程中出现了思想混乱和管理混乱,让一部分人钻了公有制解体的空子,暴发了起来。所以问题不是出在私有化和市场经济方面,而是出在政府的管理方面。政府以为坚持了公有制(其主要象征就是国有企业)就可以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就万事大吉了;恰恰相反,明眼人都看得出,当今社会的一切问题的根源最终几乎都可以追索到公有制上面来。

公有制的理想社会就像是一条地平线,当人们越想走近它的时候,它就越远离你而去,因为它事实上并不存在。

注释:

[1]见《诗经》《魏风•伐檀》、《魏风•硕鼠》,作者诉说了社会分配不公,希望有一个能够公平对待自己劳动的国家;见柏拉图《理想国》第201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柏认为,一个管理好的国家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应该有私人的房屋、土地和其他私人财产,甚至妻子、女儿也应视为公共财产。

[2]见该书第七章《唐五代的文化概况》第1——4节(人民出版社,1965年)。

2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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