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恩格斯是否断言过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将不再存在“国家制度形态”?
答: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确实说过(或断言过)“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8页)
2.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所说的,作为“国家最高形式的民主共和国”是指哪个阶级统治的国家形态?
答:我认为,恩格斯所说的作为国家最高形态的民主共和国是指资本主义或资产阶级的国家。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2页)
3.马克思恩格斯所认为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怎样一种“国家形态”?
答:我认为,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来说,他们认为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占统治地位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形态,是处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形态,当然,也是创造阶级消灭的经济基础从而逐渐走向消亡的国家形态。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形态”的设想是怎样的?
答: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毕竟还是“国家”,即人民主权或人民民主尚未完全实现的“国家”。(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156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设想与列宁的社会主义国家理论的重点区别在哪里?
答: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的重大区别在于:<1>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涵盖了从资本主义向完全的社会主义实现的整个时期,即包括了二个阶段:一个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一个是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11页)
<2>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态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列宁实际上是把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态与社会主义国家形态合而为一。
<3>马克思恩格斯是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基础上的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的革命,创建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制度,而列宁是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经济基础上,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苏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制度。因此,苏维埃国家政权将面临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问题。
这些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13-1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权制度的具体设想与列宁所建立的苏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制度的重大区别在哪里?
答:我认为马、恩所论的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制度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巴黎分社经验时讲得非常清楚了,其重点是取消“官僚”和“常备军”,其次还有“议行合一”的国家机关,政教分离,学校免费开放,人民选举国家公务人员并对人民负责等等。
列宁所建立的苏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制度,在理论上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在实际上仍然是一个“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即是一个在制度上强化官僚体制和常备军的国家。
除此之外,列宁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马、恩最根本的不同点,在于“一党执政”。(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203-216页)
因此,“在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建设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防止国家工作人员‘从社会的公仆成为社会的主人’的根本问题在制度上和实践中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216页)
7.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西方国家制度的重大区别何在?
答: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西方国家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执政,准确地说,是共产党代表人民执政(真正代表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而西方国家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着人民执政(真正代表的是资产阶级)。实质上,其区别就在于执政主体或执政的阶级,即“国体”的区别。
至于国家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区别在于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一党执政,党治高于国治,西方国家多党轮流执政,国治高于党治。党治高于国治必然意味着,党的权力无法得到宪法和法律的有效监督。西方国家国治高于党治,因此,西方国家必然实行“宪政政治”,或“宪政立国”,宪法和法律拥有国家最高权威。同时,西方国家政治构架中的“三权分立”,又使西方国家的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相互制衡、相互监督。
显然,党治高于国治的政治格局,无法使党的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180-181页、第243-244页)
8.列宁说的“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究竟是什么意思?
答:我认为,列宁所说的意思就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国体”和“政体”的划分,这就是说,对于国体即国家民主的主体而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同的,社会主义是由共产党为代表的大多数劳动群众为民主主体,而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政党代表的资本阶级为民主主体。
但是对于“政体”即国家的组织形式而言,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有其相似性。或者严格说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体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管理体制都是“官僚制”。
毛泽东也说过: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中的很多方面与“旧社会没有什么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这里毛泽东强调的不是国家民主主体,而是强调国家的经济所有制的性质。
因此,把列宁的话和毛泽东的话统一起来,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其国家政体的官僚制度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
不同的是二点: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主体(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主主体);二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228页)
9.列宁十月革命前后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设想有何不同?
答:我认为,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写就的《国家与革命》中,明确提出“打碎”或“摧毁”资产阶级的“官僚军事国家机器”。列宁主张建设一个“新兴民主”和“新兴专政”的无产阶级国家。
列宁特别指出,必须消灭资产阶级国家“官僚和常备军”,然而,十月革命以后,新兴的苏维埃政权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迫使列宁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国家是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
(参见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5月版,第208-214页)
实际上,我认为,“十月革命”从开始就建立起了一个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的“官僚制”体系,并不是一个马、恩生前所设想的取消官僚和常备军的国家。
10.社会主义国家官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官僚制度完全一样吗?
答:我认为,我国与西方国家“官僚制”不同点在于,西方国家官僚制主要指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但是我们除了执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政协代表大会,其他所有的权力机关(包括党、政、警、军、公、检、法以及各种常设机构),都属于“官僚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建立的国家权力组织机构都属于官僚制)。
所有这些机构的人员身份都符合“官僚”的特征,而所有机构的权力设置及其“金字塔”结构也符合“官僚制”。
有必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我国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才是官僚制,建国一开始实行的就是官僚制,并不是国家行政系统是官僚制,我国党务系统也是官僚制,军队系统也是,公、检、法系统同样也是。
我前面已说过,我国不属于官僚制的权力机构是执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有一个本来就不属于国家权力机构的政治协商会议。
更为值得人们思考的是,我国的工、青、妇社会团体的机构,我国各类事业单位,甚至于我国的国有企业也是实行官僚制。
西方国家一般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军队实行“官僚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般不拥有国家权力,企业绝大多数属于私营性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议会不实行“官僚制”,这一特征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11.社会主义国家官僚制度的权力运行是否受到人民的监督?
答:按照宪法社会主义国家官僚制度的权力运行是受到人民监督的,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机构,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不是党的权力的最高机构。按照党章,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于我国一党执政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
因此,党的权力实际上高于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必然难以对党的权力构成监督。唯一有权力监督党的各级组织机构权力运行的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
然而问题在于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真正能够监督党的组织结构的权力运行吗?(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8章、第16章,第270-273页)
12.我国的国家官僚制度既然与西方国家类似,而且还更加强化和广泛化,那么,我们的国家政权性质是否与西方国家就一样呢?
答:有必要指出的是,我们的国家官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一元化”的制度,而西方的国家官僚制度是“三权分立”的制度(即“三元化”的制度)。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邓小平的党政分开的政治改革并没有真正改变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政治格局,他也不可能改变这种格局。“一元化制度”与“三元化制度”之间进行比较,实际上各有利弊。一元化制度的主要缺陷就是缺乏权力监督,除此之外,一元化制度肯定优于“三元化制度”。因此,解决了权力监督这个问题,一元化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其最大的优越性在于党和国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容易形成凝聚力。
更何况,我们的党本来就是人民的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党,在党的性质上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党。这一点是我们的国家官僚制度与西方官僚制度的最大区别。
13.如果没有权力监督,我们的国家制度和我们的执政党会走向什么方向?或者说,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性质的党?
答:如果不解决权力监督的问题,毫无疑问,我们的党和国家就会变成资产阶级的党和资本主义国家。因为,我在书中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了大家,没有权力监督,执政党的官僚化、特权化和资本化是不可避免的。
(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6章)
14.既然我们需要权力监督,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一步到位,直接把权力交给人民,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让人民直接管理国家?
答:实际上,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误解了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从来就是批判“人民国家”,“人民的自由国家”的观点的。根据马、恩的论述,一旦人民真正管理了国家,国家也就不存在了。列宁对这个问题也作过相同意思的论述。(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8章,第156-159页)
反过来也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的存在意味人民民主尚未真正实现,国家的存在决定了人民必须通过他们的委托人来管理国家。因此,重要的不是人民直接管理国家,重要的是建设一个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时曾阐述过这个新型国家的雏形,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曾经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探索过这个新型国家制度。然而,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基础上建设一个新的政权,这个政权实际上是一个带着资本主义官僚制度色彩的集权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3章)为此,列宁曾经在许多重要的文章中强调过,必须建立“自下而上的监督”体制。
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和实践在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的两个方面都曾经作过有益的探讨。(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2章)
但总的来说,斯大林更注重于党和国家权力的集中,而不是民主,他没有能够解决列宁提出的对权力“自下而上监督”的问题。
我个人以为,其原因在于作为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就目前的制度规定,反映其实质是“集中制”而不是“民主制”。(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0章、第16章,第247-249页)
正如我在第11个问题中讲过的,制度的设计是有的,但制度贯彻是有问题的。为什么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5.为什么“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真正成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答: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有专门的研究和论述,从其现实性讲,有三个重要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党代表”,“人民代表”是否真正代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第二,党代表,人民代表能否真正履行他们神圣职责和使命的问题?第三,党的权力重心能否实现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代表大会转换?
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体制的真正实现是一个逐渐向人民民主(即人民主权)转换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意味着走向“国家消亡”的道路。
16.我们目前是否已经具备了走向人民民主的客观条件?或者说是否具备了走向人民民主的必要性?
答:有必要指出,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目前我们走向人民民主的客观条件并不成熟,我们实际上还需要保持着“领袖专政”的体制。但是形势迫使我们走向这个方向,由于党内领导阶层揭露出来的一系列严重的腐败事件,人民群众要求民主的呼声日益高涨(现在主要是知识份子、大学生,但民主的要求正在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阶层蔓延)。如果我们仍然不能推动“民主”,那么,我们实际上是在保护党内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和利益,我们这个党的性质很快会发生根本蜕变。
我再强调一下,正如在我书中所述,一方面需要加强党和国家的权威,一方面要发扬人民民主。这就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着的困境。(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4章、第16章)
为此,在通过纪律检查等专政机构有力地打击和抑制权力阶层腐败的同时,必须“自下而上”地推行人民民主。
17.就国家制度改革,我们能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和借鉴什么?
答:在我的书里已经说过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的经验。(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5章)
我认为,最值得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的是议会制与总统制之间权力制约和平衡。西方的议会制决定了其国家制度是议会民主高于总统权力,但事实上,这种制度并未消弱总统权力,特别是总统在涉及国家安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
18我所倡导的代表制或代表大会制是否也是一种宪政呢?
答:应该承认我所倡导的代表制或代表大会制确实也是宪政,是落实和执行党章和宪法的宪政。当然,这种宪政不是提倡和实施“西方宪政”,不是提倡和贯彻多党制和私有制,而是为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公有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制或代表大会制,与铁托当年的“探索”相类似,只是铁托在实施这一制度时,过早地强调党政分开,过早地削弱了党对国家的领导权,这是我们应该注意避免的。(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3章)
19.我们国家制度改革的阻力何在?
答:毛泽东执政时,就有过对国家制度改革的探索,“文化大革命”更是试图彻底改革我国的国家制度,建立毛泽东的理想社会。(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4章)
由于毛泽东的探索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和实际国情,因此也就注定了他的失败。从毛泽东的探索中我们很难得出毛泽东改革的阻力来自哪里?很难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完全正确的答案。
然而,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以后,随着执政党国家化的倾向的不断强化,党内统治阶层中的官僚化、特权化和资本化现象日益严重,形成了党内的既得利益者(集团),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朝着人民民主的方向发生的国家制度改革,必然会遭到党内既得利益者(集团)的反抗。
从表面上看,这些人打着维护党的利益的旗号,打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旗号,甚至于打着“维稳”的旗号,但只要他们是站在反对“人民民主”的立场,那么,他们实际上是在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维护自己特权阶层的地位,维护他们作为“人民主人”高居于人民之上的权势。一句话,他们一定要把“官本位”的体制推行到底。有必要强调的是,在毛泽东时代也有这样的既得利益者,但由于那时没有私有经济,没有完全意义的市场经济,官员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后果至多是官僚主义和特权主义,在现时期,官员维护既得利益的后果是“资本化”,因此,随着这个过程的推移,共产党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
(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6章)
就权力利益的持有者来说,对于任何权力限制和监督的改革有一种“集体式”的本能的反对和抵制意识。
因此,涉及政治权力的改革,必然要求高度的政治权威和政治号召力,必然要求共产党内所有的有识之士、有信念的共产党员的广泛支持。必然要求有工人阶级及其广大劳动人民、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
20.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也是朝着“国家消亡”的方向吗?
答:西方国家实行民主制度是为了适应和缓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需要,为了适应人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诉求的需要,更是为了维护资本利益和维持资本统治的需要。无论资本阶层主观上如何去想,客观上,人民民主的拓展有利于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这也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就预见到的趋势。
当然,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是有限度的或者说是有限制的,它一定是被限制在维护资本利益和维持资本统治的这样一个框架之中,它实际上也是有基本原则的(任何人只要阅读一下西方国家的宪法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原则)。要想冲破这些原则,无疑需要未来的人民革命(即暴力或非暴力的革命)。
(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5章)
21.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作为执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原则的“民主集中制”?
答:我坚持认为,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其实质是集中,而不是民主。根据这个组织原则,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即民主是人民的权利,集中则是当政者的权力。很显然,这样一种政治组织格局,民主和集中,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平等的。因此,在各种公开的宣传中,说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民主而不是集中,这种论调完全歪曲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我所呼吁的恢复和落实党代表制和人民代表制,也只是一种国家民主制度形态而已,它也并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只是一种代议制民主而已,但是这种代议制民主如果真正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那么它对执政党的权力是可以给与一定程度的监督和制约的。当然,现在还不可能一步走到完全的人民民主,关于这个问题,我的书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6章,结论)
22.对于社会主义执政党、国家和民族来说,最要紧的东西是什么?
答:最要紧的东西是“信仰”,是科学的信仰,而不是宗教信仰,当然,科学信仰的形成和树立并不容易,我在书中已经说过,宗教信仰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可以不变,除了宗教信仰中包含着的人类追求最高精神境界的理想以外,宗教信仰的某些教义带着神秘的超越世俗的色彩,这些带着神秘主义色彩的宗教理念很难被科学“证实”或“证伪”。但是科学的信仰的核心就是真理,是符合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的理论,因此科学的信仰是一定可以被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证实”或“证伪”的。
这种情况造成科学信仰的相对多变和不稳定性,用另外一个词来表达就是不断自我“超越”(或“创新”、或“突破”、或“发展”)。科学信仰的不断创新是适应时代和实践变化的结果,对于持有科学信仰,追求科学信仰创新的人来说,他的精神家园就体现在科学信仰的不断地继承,又不断地创新的过程之中,体现在对真理的永恒探索和追求之中,但是这样的人只是社会民众的很小一部分,是属于民众中的精英分子或精英阶层。社会民众的大多数人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有这样的崇高的理想。因此,必须承认大多数人的信仰,只能是持有“普世价值”的信仰,如公平、公正、权利、博爱、人道、民主、秩序、平等、互助、自由、和平、和谐等等,比这更加具有概括性的“普世价值”信仰还有“真、善、美”。(请阅读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6月版,第16章)。要求绝大多数民众都持有共产党的信仰,只会使民众在信仰的各种“试错”过程中陷入迷茫,原因就在于作为普通民众不可能完整、准确地掌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基本立场。
我们应该强调,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不断创新的科学,当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基本价值立场是不变的,甚至个别原则一万年也不会变化的。如唯物主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一万年也不会变化。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简介(转引自“中国行政管理网”, http://www.cpaj.com.cn/news/2013912/n78833329.shtml )
华东理工大学原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叶海平著《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研究》于2013年5月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内容包括:导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及其预言”,第一部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模式的学说”,第二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理论探索”,第三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的理论分析”,第四部分“国家消亡理论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未来命运”,第五部分“重要理论观点评析”。
基于“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方法,作者认为,社会主义既然是一种探索,它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挫折和失败也是一个正常的历史现象。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改革的命运来说,其成功与否取决于共产党自身,取决于共产党能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决于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拥护和支持。
作者的基本价值立场是,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强化而不是削弱,在树立党和国家权威的同时,必须防止执政党自身的官僚化、特权化和资本化。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政党—国家”关系的研究,注意政党权力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平衡,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体现“人民主权”。在当前,加强对执政党的权力的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最主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