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采取措施,落实基层人大代表的监督权。镇区人大代表,按不同的分工分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在人大闭会期间,行驶监督权。显然,这是个好事。多少年来,行政部门缺乏监督,权力过大,而且动辄自行扩权。人大对之既没有预算的硬约束,也没有对日常工作的常态性监督。由此造成了许多问题,也是腐败得以滋生的根源之一。同时,官民之间,没有沟通,矛盾日益尖锐,而人大不仅起不到监督作用,连官民之间的中介都做不到。这种状况,的确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但是,要想激活人大,最关健的一点,不是寻找和制定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法。很显然,人大工作不到位,人大代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关健不是有没有工作方法的,而是人大代表到底代表谁的问题。其实,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人大代表位置,已经被各级官员所占据了,不多的民众身份的人,也往往是民营企业家。真正的工人农民,屈指可数。当然,不是说只有工人农民才能代表基层的民众,但是,具有官员身份的代表,其实并不是民众选举或者并非他们真的要选的人。试想,人大代表被选出来,是要代表民众监督官员的,怎么可能都选官员,让他们自己监督自己?这样的状况,在基层人大稍微好一点,官员的比例远没有上几级人大那么的高,但人大代表不民选,情况依旧。所以,民众对于基层人大选举,一般也不热心,反正到时候例行公事,按照官方指定的人选,走过场投票就是,很多人连票都懒得投,谁知道这些代表是怎么出来的。
以前不多的几个基层人大改革试点告诉我们,只要实现了基层人大代表真正的民选,被选出来的代表,一般都很有热情和主动性去监督官员,方式方法他们自己会去找。有事就积极跟官员沟通,下面的情况,会很及时地反映上来。别的不讲,基层官员的违法违规事件,就大大减少了,而民众的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会大幅度减少。
所以,真要想激活人大,真正要做的,是推行基层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这一点落到实处,别的就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