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可以被看做是各种思想意识形态激烈争辩与实践的大舞台。而到目前为止,有一股思想意识形态未被充分研究和讨论,最起码与它的社会实践与历史影响不相对称。这就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的民粹主义。民粹主义一直未得到充分讨论的可能原因在于它本身概念、理论与实践形态的模糊性(即它在世界各地的普遍遭遇而体现出的差异性),或许也在于它在中国开始就面临着被打压与被围剿的遭遇,所以也根本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阐述与民粹派,几乎多表现为暗流涌动。
本文试图对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的民粹主义理论与实践做一次梳理。首先在民粹主义的概念与基本特征的讨论的基础上,勾勒出民粹主义大致呈现的“多张面孔”;然后,据此并基于现有的文献做一份民粹主义在中国流变情况的大致梳理,以此窥见中国民粹主义影响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政治与社会的大致情况。[1]本文要解答的主要问题就是:民粹主义在中国传播与发展的大致状况如何,为何会呈现如此的状态,其发展的动向与前景如何,应当如何应对。
一、民粹主义:概念、特征、分类与学理化
(一)难以概念化的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本身是一个相当松散的思想与理论集合体。其各个分散化部分或许是从不同的视角的分析与阐述理论问题,但更多地是基于特定国别与历史现象的归纳,所以难以形成比较稳固的、可以得以大致公认的概念与理论体系。艾尼斯丘与盖尔纳主编的论文集《民粹主义:其内涵与民族特征》就是国际范围内的民粹主义专家尝试“定义”民粹主义的一个大型项目[2],但是最终还是未能形成一个共同的核心思想,争论与困惑依然不断。
虽然民粹主义难以概念化,甚至难以界定,但它却是一个“万能”意识形态,可以与其他任何意识形态相结合,同时也可以像标签一样被贴在任何政治实践上。如俞可平教授所言,它是一种超意识形态和超政治体制,可以像“政治涂料”一样被涂在截然相反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上。[3]反过来讲,民粹主义也就可能是任何意识形态争夺或操控的对象,因为任何意识形态的争论都难以在书面上终结。当他们需要增强自身实力与合法性时,民粹主义会成为“明智之选”,“任何集团都需要一定程度的‘民粹主义’来加强自我合法化”。[4]就此,民粹主义本身的难以概念化、理论的松散性也为在实践中辨析它造成比较大的困难。当然,我们可以从其基本特征与学理分类中大致识别民粹主义。
(二)民粹主义的基本特征
民粹主义的概念困境并不影响人们对它的普遍使用,虽然很多时候的使用是不恰当的。普遍的使用过程中蕴含着一定的基本共识,我们大致可以将其作为民粹主义的基本内涵,也就是世界各地民粹主义思潮与民粹主义运动所呈现出来并可以加以抽象的基本特征,虽然这些特征恰恰体现了民粹在众多概念与理念上的矛盾与分裂。
1.人民之虚与民粹之实
各种民粹主义可能无一例外地体现为“人民崇拜”,声称人民至上,代表人民利益。十九世纪中后期以来人类社会的激烈转型与发展,使得“大众社会”[5]的来临成为可能,人民大众逐步登上历史舞台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组织、无序的民众运动可以带来直接的正面成效,因为目前主导历史与政治进程的一般依然是少数精英。诸多思想家或政治家们都看到了人民群众,特别是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民众中所蕴含的巨大能量[6],而各式民粹主义无不将目标锁定在所谓的“沉默的大多数”身上。但是口号式的人民崇拜并不意味着真正贴近人民大众本身及其权益。如果口号与实践相差甚远,表面对人民与群众的大肆赞颂,背地里却控制与利用大众力量增强自身实力以实现自身目标而不利于人民大众的长远利益,那这些口号与行为大多只能归入民粹范畴。
2.反精英主义之虚与精英主义之实
民粹主义中的人民显然不是所有公民,只是在人数上占据大多数的人们,并且或多或少地指“中心地区”的人民[7],更多的时候是社会底层、农民和城市无产阶级工人(即社会上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或大众)等。而民粹主义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反精英倾向,而且很多时候将精英看作是民粹主义的真实敌人。在民粹主义看来,人民的事业、人民的政治、人民的经济财富恰恰被一小部分的所谓精英把持与操控,民粹主义的事业显然是和精英势不两立的。但是民粹主义与民粹主义运动本身却又孕育了“民之精粹”,即真实的大众是不自觉的,只有通过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和民粹精英们首先行动起来,发动民众起来抗争;其间对人民的怀疑与蔑视有时会显得极其露骨。所谓的“民之精粹”不仅可以是先进的知识分子、革命先锋,在俄国民粹主义一些流派中,沙皇及其警察队伍都成为当然人选。[8]在民粹主义运动中,领袖权威、领袖作用和领袖崇拜则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3.直接民主之虚与反体制化之实
民粹主义强烈反抗现有代议制的政治体制,因为民粹主义认定现有的体制是由少数既得利益者把持的,无一例外地是腐败、无能、无效的。而民粹主义的政治诉求大致是:简单化政治、大众主权与二分法。简单化政治反对现有体制将政治问题复杂化、技术化,从而掩饰了其本质政治利益,而追寻简单化政治就是回归大众主权和大众的政治操控。这样的大众主权政治采取的是大众直接民主的方式,他们认定这才是能够真正体现人民利益的参与方式,才具有政治上的至高合法性。而简单化政治多采用辩论的方式,从而使得“精英”与“反精英”等二分法得以极端化。[9]由此可见,民粹主义具有很强的现实批判性,但是民粹主义又无一例外地面临着体制化与制度化的困境。[10]反体制运动多因为自身难以体制化而沦为制度化欠缺的牺牲品。[11]
当然,我们还可以归纳出民粹主义其他的一些特征,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中比较普遍存在的高唱传统(国粹倾向)、闭关锁国、盲目排外(狭隘民族主义)、跨越发展等特征,实际上多通过与其他激进或保守的思潮或意识形态结合而体现出来。
(三)民粹主义的学理分类
从上文对民粹主义的基本特征的归纳可以看出,民粹主义可以是一种思想意识形态,也可以是一定的社会运动,而它既可以是民众自发性的,也可以是统治者或执政者默认、有意识推动甚至发动的。我们大致可以归纳民粹主义与一定的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相互吸纳或者渗透的方式:第一种情况是民粹主义者发起、主导并将民粹主义渗透到一定的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中去,使其可以被纳入民粹主义范畴;第二种情况是诸多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主体主动迎合或者利用民粹主义,从而使其具有了民粹主义属性。
至此,我们就可以将民粹主义大致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社会政治思潮更多的是社会自发形成的,主要体现在代表社会良知与底层诉求的知识分子中的思想与言论,或者是社会底层或弱势群里的自发呼声;而具有统治者意识形态性质的民粹主义则是执政者为了提升执政合法性或者其他目的而将民粹主义的一些理念引入国家意识形态中(正如国家意识形态可以引入民族主义一样)[12],即狭义的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而当社会思潮影响、推动、主导甚至引发一定的社会运动时,如果是具有比较明显的自发性,那就是民粹主义大众运动;如果主要是由执政者主动推动或者发动的话,那就是作为一种政治策略存在的社会动员。当然,四种形态之间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它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可以相互并存、相互转换,从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图景。某种思想意识形态或者社会运动形式不仅难以在四者中准确定位,而且随其自身的发展可能发生流变。例如清末具有强烈民间色彩的“义和团运动”一开始是以“反清复明”为口号的底层叛乱,但是满清统治者后来有意利用其力量,削弱其反政权反体制的一面,扩大其盲目排外的一面,将矛头指向帝国主义和在华洋人,义和团运动的口号迅速地改为“扶清灭洋”。而清政府也变镇压政策为默认甚至支持。
表一、民粹主义的学理分类
主导者(↓)/表现形式(→) 思想意识 社会实践
社会自发 社会思潮 社会运动
当政者主导 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动员策略
(四)民粹主义研究的学理化努力
中国理论界现在总体的努力方向是通过研究归纳出一个客观的、科学的、中性的民粹主义概念与理论体系,或者也可以看做是对以前传统的民粹主义理解的广义理解。其实,民粹主义是对于社会变迁的一种回应,同时也是对于社会现实状况,如政治统治状况、统治者、现行体制,甚至现代化进程等对象的一种反应或者反抗。这种反应又不总是负面的,因为社会的发展显然不会是一帆风顺,现代化过程必然会引发各类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甚至社会冲突,而这些都为民粹主义的兴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民粹主义本身就是对当下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思,同时也是给所有人反思的机会,正如塔格特对民粹主义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不管支持还是反对,对我们来说,理解民粹主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是理解我们身边颇为盛行的代议制政治的一种途径。”[13]而俞可平教授的观点也具有代表性:“民粹主义是现代化的产物,它内在地具有深刻的反市场倾向和反现代化倾向……但民粹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14]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对于如何看待民粹主义、是否可以吸纳民粹主义的有益成分等问题,也并非是不可讨论的问题,而是对某种特定社会现象的一个客观态度,这可能恰恰能够体现出思想家或政治人物的不拘泥纯粹的理论而能够与时俱进的一面。
二、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历史进程中的民粹主义
整体上讲,中国民粹主义话题体系来自于俄国民粹主义的讨论,即多依照俄国民粹主义的问题、思想、理论与结论展开,也就是所谓的民粹主义俄国特殊论。由此造成的问题就是,既然是俄国的特殊问题,中国民粹主义的讨论就基本上围绕着“有无”这一问题而展开。改革开放以来,国外研究民粹主义的作品逐步被引进来,我们看到国际学术界在世界范围内讨论的民粹主义,可以说是广义的民粹主义,而俄国的民粹主义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股社会思潮与政治实践。当前中国民粹主义研究的两个极端是:第一,民粹主义终结论,这也是民粹主义俄国特殊论的延续,特别表现为党内外保守知识分子坚持拒绝讨论民粹主义,因为他们看到很多民粹主义研究者将这个标签贴在毛泽东同志身上。[15]第二,民粹主义悬而未决论,大多数从学术角度展开讨论的研究者对一些论断一般都比较谨慎,基本都留有余地,认为相当多的问题还有待讨论。
回顾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民粹主义发展的基本径路与特点将是充满争议而又浩瀚的学理工程,本文在此只能根据第一部分总结与归纳的民粹主义的基本特征来大致识别民粹主义在二十世纪以来中国的表现形式,进而大致梳理民粹主义在中国不同时期的延续、流变及其特点。
(一)建国前的民粹主义思潮与大众革命运动
长期封建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与社会大变革为中国近代民粹主义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16]19世纪中期以来的“千年变局”使得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激情被充分调动,以至于激进主义风靡一时。胡伟希教授将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民粹主义归纳为三个主要派别: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具有强烈的复古主义味道的国粹派民粹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民粹主义,包括一些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的民粹主义。[17]国粹派、无政府主义的民粹主义都是以社会思潮形式出现,而清末民初的特定社会政治环境为诸多社会思潮的产生与传播提供了比较便利的条件。尽管无政府主义与乡村建设派的民粹主义有实际的组织与运动,但是基本上处于社会自发状态。虽然两者大致处于思想激进与保守两端,但是总体上影响力都比较有限,政府当局的抵制与吸纳也比较有限。由此可见,建国前的思想意识形态激烈流变,社会自发范畴的民粹主义也多是散落各种思潮争论与社会运动之中。
以下我们考察政府当局与革命者对民粹主义的基本态度与策略。在革命的支持力量的问题上,最广大的农民与社会底层民众理所当然地成为知识分子争取的对象。例如列宁就径直将孙中山对民生主义等思想归结为中国的民粹主义。[18]但是在孙中山的革命理论与革命实践中民粹主义思想可能仅此而已。孙中山革命路径大致可以归纳为是局部暴动、拉军阀打军阀、实业救国、以党建国、军事北伐等,虽然提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革命主张,但是后来国民党的革命实践离此越来越远。
概括而言,建国前中国共产党与民粹主义的关系是成功的典型,虽说党内极左分子具有的民粹主义特征险些葬送革命,但是中共总体上成功抵制民粹主义的负面性,并策略性地将其吸纳与整合到革命的理论与实践当中去,为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民众基础。民国初期,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民粹主义推动的,但这些都表现为社会的自发性,而革命政党也能成功疏导与利用。[19]就发动社会底层群众的参加革命而言,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当然,此时的民粹主义多半由共产党有组织地领导、发动与把控,并且几乎完全是在更为先进与成熟的意识形态与组织纪律的指引下发起的,就算是具有一定的民粹主义性质,也是由上而下推动的具有政治策略性的意识形态与革命运动。“中国共产党人并未彻底和真正地与民粹主义决裂。作为一种潜意识和无意识……但它作为党的同盟军在动员农民起来革命方面发挥过作用,而并非全然是消极的因素。”[20]
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体上发挥民粹主义有利因素的一面,而我们也有被“左”倾革命派拉往民粹主义革命道路的一面。大革命期间,大众反抗运动失控与矫枉过正,以至于向民粹主义的方向走得太远。姚曙光教授的研究表明,高涨的国民革命引发了中国最大一次农民为主体的乡土社会动员,使得中国的民粹主义在当时无限膨胀,而共产党当时的组织力量根本无法领导与组织,只能任其流变,以至于“涌动于乡土社会动员中的民粹主义是农民运动和国民革命失败的主观原因之一”。[21]而左玉河教授推而广之,将建国前的中共党内的“左”倾民粹主义的表现归纳为:第一、革命阶段超越论;第二、农民革命崇拜论;第三、土地革命极端论。[22]由此,革命冒险主义可加利用的资源往往就是民众与党组织,而党组织力量有限时,则不得不夸大民众的革命热情与力量。无论这种革命冒进发生在城市还是乡间农村,都对革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当然,党内主流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比较成功地抵制了这股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特别是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等意识形态创新,基本限制了民粹主义的发展空间。
(二)建国后的战略性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与策略性民粹主义运动
国内关于建国后民粹主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毛泽东同志是否“染上了民粹主义”这一问题,我们觉得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从广义的民粹主义来观察和归纳当时的历史情境,那就不会在“是与否”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也不至于在有关领袖思想定性问题的争论上迈不开步伐。
就当时的历史情景来看,结合上文对民粹主义基本特征的归纳,可以说建国后到毛泽东同志逝世之前的中国革命思想与实践在诸多方面符合民粹主义的特征。但就类型上来看,更多地是基于执政者的政治策略而被高层强势领导的,并且基本上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23]冯仕政教授将建国后的政治运动统合到“国家运动”这一概念中,并且将其一直延伸到当下的“运动式治理”。[24]从中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国家在建国后的历史进程中对社会运动的把控与疏导还是相当有力的。但是这与社会范畴所积淀的民粹主义躁动可以是并行不悖的。
建国前国家能力的低落为社会范畴的民粹主义思潮与社会运动提供了机会。但是当强大国家(机构)无限侵入社会,亦可能导致社会的反弹,同样会引发社会范畴的民粹主义反抗。[25]因为,重大社会变迁引发社会利益结构变动从而产生失利者,失利者成为民粹主义思潮与运动的支持者与践行者。红卫兵运动内部构成复杂,其中主流的造反派多是失利者或者失利者子女,也就是从党的教育政策中得益最少的人,是党的“阶级路线”的主要受害者。[26]而这段时期的特殊之处又在于,毛泽东同志对当时的官僚体制、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偏离社会主义革命轨道的可能性等问题无比担忧,甚至逐步认为一个独立于他和人民的官僚统治集团逐渐产生,这将最终违背马克思主义初衷。[27]于是,党的最高领袖绕过现有的党政机构,直接与人民群众连通,执意发动“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全国性大众运动。[28]而要实现如此宏伟的革命目标,意识形态领域吸纳与改造民粹主义的工作自然绝不可缺,这也恰恰是毛泽东同志擅长之处。[29]
为了进一步辨析建国后的中国民粹主义的面孔,我们大致可以依照本文归纳的民粹主义的基本特征加以比对。首先,空前的人民崇拜,表现为对人民民主专政理念的阐发,人民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的政治社会地位大为提升。“大跃进”、“共产风”、“人民公社化”多是脱离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正常轨道,是革命领袖试图直接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来建设社会主义的“理想冲动”。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当时的所谓人民具有一定的虚无性,因为人民的概念具有一定的阶级性,人民与所谓的阶级敌人之间可能仅一步之遥。同时即使是人民个体,其最基本的公民权益也是难以得到固定保障的。因而大肆宣扬的人民的概念也具有一定的策略性,并成为强大的阶级话语体系,其民粹主义色彩比较浓厚。
其次,民粹中的精英与反精英的困境充分体现。民粹主义的突出表现就是反精英倾向,而在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历次社会运动中已经拉开了反精英的序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改造旧社会精英的“历史任务”。例如反右扩大化运动中,在许多方面已经显现出“反智”,“反知识分子”的倾向。“文革”前的反精英起到了精英替代的历史作用,而“文革”中以红卫兵造反运动为典型的群众运动就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党政体制内精英,甚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然而,与此同时,全国上下新时代新面孔的英雄崇拜也异军突起,尤其是对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崇拜也是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30]
最后,直接民主与制度化的困境。共和国的制度和体制建设本来就很薄弱,这也就为民粹主义的直接民主留下了足够的话语与活动空间。在领袖的支持下,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官僚体制被抛在一边。[31]而所谓的“大民主”的革命运动形式都具有“直接民主”的价值诉求,但是无一例外地具有反制度反体制性质,最为极端的就是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极端乱象。但是民粹主义的悲哀之处在于,尽管它是反体制的,但是仅仅如此根本无法解决前途问题。民粹主义甚至无法解决自己组织的发展问题,“在民粹主义依赖个人魅力型领导的地方,它要长期维持自己是非常困难的”。[32]毛泽东同志始终难以解决革命接班人的问题,而随着他年龄增长,这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的接班多未能按照正常的制度化程序进行,以致形成了毛泽东同志的“接班人悖论”。[33]
策略性的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话语泛滥我们可以轻松识别,但是至于“文革”中社会运动是领袖策略性发动还是自发形成与推动的则是学界历来争议的焦点。当然,我们应当看到,社会自发性的民粹主义情绪多半在群众性的运动中得以宣泄,而很难自发地形成和表达,当时的革命领袖与严密的党政控制体制等也难以容许其长期存在。中国“文革”期间的毛泽东的思想与行动不乏真实的支持者与群众基础[34],而毛泽东同志对大众社会运动的支配性还是非常强大的,例如可以通过军方介入以结束全国性的混乱,可以用“上山下乡”等多种形式实现人员分流,短期内迅速恢复关键性的党政组织与国家机构等。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之争
毛泽东去世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和国家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毅然决定结束“文革”。“文革”期间出现的暴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也宣告终结,而以政治策略性引领的动员式政治运动也不断减少。但是与此同时,民间或社会范畴的民粹主义话语也逐步有所抬头,甚至大有挑战主流意识形态的势头。[35]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历着经济体制的转变、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激烈的社会转型、对外开放融入世界等整体性的“大转型”。改革初期基本上是共赢的过程,几乎是人人受益的。但是当改革进入9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不少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利益受损,改革、发展与转型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社会矛盾、社会问题。[36]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而我们看到世界上民粹主义盛行的地区如拉美地区的贫富差距也最为悬殊。通过国内的一些仇富、仇官心理等社会现象来看,中国社会底层的民粹动向是比较明显的。而当政者所惧怕的很可能是改革过程中的问题与社会矛盾引发民粹主义的躁动被投机分子利用,进而通过群众性事件甚至大众抵抗运动来行反党反政府之实。
八九十年代,国内知识界展开了“自由主义”和“新左派”两大阵营的大争论,由此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知识界的民粹主义思潮的涌动。首先,寻求底层失利者支持。自由主义将焦点更多地放在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对政府权力扩张的制衡等问题上。而“新左派”更为关注的是抽象的人民大众,反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丛林法则、反对垄断与资本支配等,怀念改革前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些“制度创新”(农村集体主义、鞍钢宪法、乡镇企业等),追求传统社会主义体制下的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自由主义的主张表明,少数知识分子只关心自己的言论自由,不关心劳动群众的疾苦”,而“新左派”声称“我们就必须为工人阶级,为中小企业,为农民争取权力”。[37]自由主义声称他们所追寻的首先是个体的独立与自由,这才是中国人最迫切需要的。而伴随着1990年代中后期改革深入,农民与下岗工人更成为民粹言论的潜在支持者。
其次,鲜明的反权贵与反精英立场。这与“新左派”明确的反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则是一致的。在社会保障缺失的情况下,资本与市场法则只能带来精英与大众的分野日益明显,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就是明证。“新左派”从知识分子的立场与知识生产的过程出发,激烈批判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落入全球化西方资本主义的逻辑,成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知识附庸。甚至反对自由主义所谓的自由,因为自由主义所提倡的“自由”已经蜕变为社会政治贵族与精英的自由。[38]而地方党政官员的腐败问题也成为带有民粹主义属性的“新左派”的激烈抨击的对象。
最后,反体制与大民主的诉求。徐贲教授所指称的“大众民族主义”具有十足的民粹主义倾向,其特征之一就是:“反自由主义的民族民粹主义谈民主,其特征不仅在于它诉求于‘人民’,更在于它以‘体制外’的名义来作此诉求。在民主体制改革不断被拖延的情况下,民族民粹民主论者试图先将大众社会与民主直接挂钩,再将此二者等同为一,这原本是要绕过民主体制问题。”[39]1990年代的民粹主义涌动的显著特征是“向后看”,即对毛泽东时代的许多政治、经济实践刻意美化,进而直接抨击改革开放的许多重要政策,甚至对现行体制性问题都颇有微词。[40]而其诉求的合法性渊源大致是诉求民众,或者是借助“毛泽东热”而援引毛泽东同志的传统合法性。
90年代以来思想界的争论可以看做是面临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中国人思想分歧的表现之一,很难看到具有明显民粹主义的可以成气候的社会运动。这当然也得益于党和政府相对严密的意识形态引导与社会矛盾的疏导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范畴利用民粹主义进行策略性政治动员的现象大为减少,但是社会范畴的民粹主义社会思潮与意识形态之争越演越烈,因为其间有些问题确实直指改革与发展的诸多问题,使得主流意识形态有时亦难以顺利疏导与缓解。而1980年代末的学潮、1990年代中后期的民族主义亢奋、21世纪初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虽然都被党和政府顺利解决[41],但是其背后所显现的社会问题与民粹主义话语都清晰可见,这就需要我们首先应当在学理上能够做比较准确地鉴别、分辨、剖析工作,能够在政治事件中沉着应对并尽可能缓减其负面影响。
(四)当前中国自发的网络民粹主义情绪
网络民粹主义[42]在近些年来伴随着互联网互动形式的发展而异军突起,在很多社会焦点问题的争论上已经颇成舆论气候。从技术角度来看,现代网络的发展为网络民粹主义提供了平等和直接的参与的平台,而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种种社会矛盾与社会现象所积累的社会怨恨就此部分地得以宣泄。网络民粹主义与传统的民粹主义的重要区别在于它的虚拟性、集聚性、放大效应(容易极端化与激进化)等,但是从其讨论的问题与思想范畴来看,两者区别有限。因此,我们可以将其看做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最新形态,对此前的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争论具有延续性。
网络民粹主义对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争议的重要发展在于,广大网民为代表的大众借助网络形式形成巨大网络舆论,其影响力逐步压过政府机构与官员、传统主流媒体、社会精英与知识分子。[43]网络民粹主义行动主体许多是高度情绪化的“草根”民众。这股力量虽未形成比较成系统的理论,也没有形成成系统和规模化的领导与组织体系,离社会运动可能还是比较远的,但是是远不能忽视的。网络民粹主义大可以利用现成的网络技术资源,填补过往的社会运动的社会组织网络与社会互动沟通不足的缺陷。例如在最近几年的网络事件中,网民已经不再仅限于发表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言论,而是逐步形成网下自发的行动,以致线上线下互动,增强社会影响力。例如2005年“网络反日与反日大游行”,2008年的“抵制家乐福”行动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网络民粹主义的基本运作以及网络民粹主义的巨大社会影响力。而在2009年的邓玉娇事件进行过程中,各路学者、记者、网民自发组成“后援团”、“公民观察团”等组织前往事发当地发起“营救行动”[44],而不顾现有的各级政府机构、司法系统与主流媒体的努力。这在诸多的社会焦点事件中不断重现,以至于很多事件被歪曲报道、信息失真,甚至谣言四起、捕风捉影,其内在的逻辑显然就是传统民粹主义以人民为口号,反精英,反代议制民主制等特征的表现。
当然,从民众意识觉醒与参与、公民社会(自组织)成长角度来讲,这些事件确实有可圈可点的价值与意义。但是一个关键的争议就是,网络代表的社会舆论与司法审判独立之间的张力的扩大。跨世纪以来不少刑事案件由于网络舆论压力而难以做到完全的公正审判,甚至不少发回重审以致改判的案件。虽说司法审判体系本身问题不能排除,但是从中可以窥见脆弱的司法遭遇强大的民粹主义,其破坏性后果可能是比较严重的。[45]而不少专业法学界人士与网民在一些案件上各执一词、针锋相对,一些敢于直言的法学家也屡遭网民的唾骂。在诸多的社会经济改革社会议题上,许多专家有此遭遇,以致更多的知识精英明哲保身,民粹言论更为畅通无阻,这些都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传统民粹主义的特色。在如此强大的“民意”下,网络民粹主义借助其人数居多而可以轻易获得道德与政治的合法性,可以针对任何事件发表言论,质疑、针砭、抨击任何机构、组织、个人。在组织化、规范化、程序化与理性化都相对不够的当前中国,其虽有公民社会的表象,但是由于自组织与公共规范的不足,民粹主义充斥其中,自然难免。
可见,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更多地作为草根知识分子与网民对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情绪性的反应,具有很强的社会自发性。而在此过程中,党和政府的主要态度是积极引导与控制。网络民粹主义的文化、符号、组织资源与社会影响力要远远超越1990年代的思想与意识形态争论,很多社会群体性事件多半有民粹网民支持,而许多突发事件或早或迟都会被网络爆炒。问题更为棘手的是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网民中已经形成人数巨大的“网络水军”,犹如历史上的“流民”一般[46],其破坏性的一面不容忽视,理应成为网络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当然,网络民粹主义影响力的消减更取决于其社会政治根源的消除,即社会转型期的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逐步消减。[47]总之,不能将当前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仅仅看做是一股社会思潮,而应当紧密关注其网络上下的组织、结社与互动。
三、总结、评析与展望
国内囿于俄国话语的民粹主义的争论是片面的,我们必须能够在广义视野内上去认知与理解民粹主义,认识到民粹主义的多张面孔:二十世纪初的中国,国家建构欠缺与国家能力薄弱,民粹主义思潮与社会运动逐步出现;国民党和共产党正好处于精英与民众的两端,但是共产党成功地吸纳民粹力量并导向革命的胜利,虽然期间也一直抵制“左”倾民粹主义的革命冒进;建国后毛泽东同志的纯洁革命理想导致他策略性地发动民粹色彩的群众运动,以达到革命与建设目的,同时在执政意识形态中不断加强战略性民粹话语,而社会范畴的民粹主义活动与挑战的空间相当有限;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策略性动员、运动与民粹话语大大减少,但是无论民粹主义意识形态之争还是群体性事件等,多少对现有的政策与体制造成一定的挑战;而当前的网络民粹主义在现代信息与通讯技术的支持下,大有如虎添翼的趋势。
我们应当清醒看到,民粹主义并非洪水猛兽,也没有必要谈民粹而色变,应该回归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地位,当然它的厉害之处在于它可以煽动民众并引发不同规模的社会运动。民粹主义的产生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现代性的激进推进、中国的崛起和民族主义的高涨、社会的剧烈变迁,必然会带来一部分精英势力与部分大众的利益丧失。无论是作为思想意识形态的反应与反抗,还是作为一定社会运动的施压与宣泄,都可以被看做是对我们整个社会状况、我们所推行的社会变革的一种回应、一种反思。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伴随着网络技术推进的大众时代的临近,加上中国国家制度建构本身的缺失,如果社会普遍的不满情绪进一步积累与膨胀,民众的直接行动的呼声日盛,体制外的民众与部分精英的完成聚合,我们所谓的民粹主义大挑战就日益逼近。我们以前是比较习惯用群众运动来加强合法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是如今在政治策略上使用的民粹主义应该是有限度的。我们的党和政府可能面临着比较棘手的民粹主义的情绪、思潮与社会运动的萌动。当然,辩证地看,这也许也是我们推进改革的大好时机与有利的群众基础,因为不管民粹主义的诉求如何,对社会负面现象与深层结构的改革具有一定的揭发与警示作用,它总是以我们不常见的方式进行施压,迫使现有的体制内改革不断加速、增效。所以,可以说,民粹主义可以为我们深化改革与推进发展施加压力,紧缩我们改革回旋的余地与空间。我们能够成功应对并化解民粹主义的压力之时,或许就是我们成功实现民主、法治与和谐之时。
(陈兆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博士生)
注释:
[1] 国内罕见且比较厚重的民粹主义研究专著是: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尽管作者已经交代无论是选题还是归宿可能都是中国的民粹主义问题,但是目前她觉得迫切需要做的恰恰是对民粹主义的理论与案例做整体上的整理与概括。
[2] Ionescu, G.and GeilIIer,E.(eds)(1969) Populism: Its Meaning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London: Weidenfelf and Nicolson.
[3] 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
[4] [斯洛文尼亚]斯•齐泽克:《抵制民粹主义诱惑(上)》,《国外理论动态》,2007年第9期。
[5] William Kornhauser, 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 New York: Free Press, 1959.
[6] [美]E.E.谢茨施耐德:《半主权的人民——一个现实主义者眼中的美国民主》,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7] 如俄国民粹主义的农村公社、美国民粹主义运动的“中间美国”等。见(英)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8-133页。
[8] 参见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43-45页。秦晖:《社会民主主义VS“警察民粹主义”:人民专制论及其转向》,《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第3期。金雁:《论“警察民粹主义”——民粹主义新论之一》,《开放时代》,2001年第7期。
[9] [英]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6-154页。
[10] 当然,林红博士指出,民粹主义只是“反体制”而非“反政治”,他们所要的是民粹主义的大众的直接的“政治”。参见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75-89页。
[11] [美]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吴庆宏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84页。
[12] 徐贲:《九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民粹政治和后现代犬儒主义》,《哲学在线》,http://isbrt.ruc.edu.cn/pol04/Article/aesthetics/a_culture/200407/291.html
[13] [英]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59页。
[14] 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
[15] 李伟:《关于国内民粹主义研究的几点讨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年第1期。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是美国学者迈斯纳。[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张宁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 李泽厚先生将中国的民粹主义源头向中国古代,即墨子与近代民粹主义的“思想血缘关系”。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50-75页。另外可以参见鲍吾刚对中国古代乌托邦思想研究,[德]鲍吾刚:《中国人的幸福观》,严裴雯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7] 胡伟希:《中国近现代的社会转型与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5期。毛泽东同志对自己在革命早期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是直言不讳的,当然依据本文分析,无政府主义只是部分符合民粹主义特征。
[18] 列宁:《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57页。而孙中山自认为其民生主义是最接近社会主义范畴的理念。
[19] [英]方德万:《中国的民族主义和战争:1925-1945》,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
[20] 胡伟希:《中国近现代的社会转型与民粹主义》,《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5期。
[21] 姚曙光:《国民革命失败的民粹主义因素分析——以湖南农民运动为个案的探讨》,《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22] 左玉河:《论中共党内的“左”倾民粹主义》,《晋阳学刊》,2011年第3期。
[23] “文革”开始后的1966-1968年是最为混乱的年头,但是后来军队的介入一定程度上就是控制局面,而所谓的“三结合”乃是有很强的建制与稳定秩序的性质。[美]R.麦克法夸尔;[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年)》,俞金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3-184页。
[24] 冯仕政:《中国国家运动的形成与变异:基于政体的整体性解释》,《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
[25] 赵鼎新教授研究表明,国家控制越严、国家权力越大,社会运动的对象越可能指向国家。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13-116页。
[26] [美]R.麦克法夸尔;[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年)》,俞金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7页。
[27] [美]迈斯纳著,《毛泽东的中国和后毛泽东的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7页。
[28] [美]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田松年、杨德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19页。
[29] 首先表现在毛泽东同志对民粹主义的“选择性”利用上。See James R. Townsend,Chinese Populism and the Legacy of Mao Tse-Tung,Asian Survey,Vol. 17, No. 11 (Nov., 1977), pp. 1003-1015.
[30] 陈哲夫,江荣海,吴丕著:《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72-985页。
[31] [美]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92-293页。
[32] 参见[英]塔格特:《民粹主义》,袁明旭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
[33] 胡鞍钢:《中国领导人新老交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增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173页。
[34] James R. Townsend, Chinese Populism and the Legacy of Mao Tse-Tung, Asian Survey, Vol. 17, No. 11 (Nov., 1977), pp. 1003-1015.
[35] 详尽的介绍与分析参见:Peter Moody, Conservative thought in contemporary China, Lanham, MD : Rowman & Littlefield, c2007,pp:125-149.
[36] 所谓国情派的基本观点,可以参见胡鞍钢等:《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王绍光:《安邦之道:国家转型的目标与途径》,三联书店,2007年版。
[37] 徐友渔:《自由主义与当代中国》,李世淘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14,420页。
[38] 甘阳:《自由主义:贵族的还是平民的》,李世淘主编:《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39] 徐贲:《九十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民粹政治和后现代犬儒主义》,《哲学在线》,http://isbrt.ruc.edu.cn/pol04/Article/aesthetics/a_culture/200407/291.html
[40] 马立诚:《当代中国八种社会思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41] Peter Moody, Conservative thought in contemporary China,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c2007, pp:125-149.
[42] 参见郭中军:《从民众正义到直接参与——青年网民赛博民粹主义倾向的政治学解读》,《当代青年研究》,2010年第5期。陶文昭:《互联网上的民粹主义思潮》,《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5期。
[43] 王璐,方晓强:《网络民粹主义的潜流:2000-2010年中国网民行为意识的个案分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第1期。
[44] “不过这一次网友的行动不再止于网络上的呼喊”,《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网友发起营救行动》,《时代周刊》,转引自“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09/0521/02/59Q9GTAI00011229_2.html
[45] 许章润:《司法民粹主义举措背离了司法改革的大方向》,《司法改革论评》2011年第00期。周永坤:《警惕司法民粹主义》,中评网:http://www.china-review.com/caf.asp?id=24763
[46] 网络民粹主义的重要环境即网络社会,与早期社会心理学家所描述的“大众社会”十分相像。[法]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
[47] 陈尧:《网络民粹主义的躁动:从虚拟集聚到社会运动》,《学术月刊》,2011年第6期。
来源:《战略与管理》2012年第7/8期合编本
责任编辑:蒋湘陵